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约书亚记第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第十七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相关章:

约书亚记第十七章

17:3 依希伯来法律,父亲的财产只可以分给儿子,女儿通常不可继承,但可得一笔嫁妆,包括女奴、陪嫁田地(创29:24,29;王上9:16)。摩西死前,因西罗非哈的女儿提出抗辩,确立了有条件的女子继承权,因西罗非哈无子,而众女儿也同意只嫁给本族人(民27:6;36:10)。此处所记为他的五个女儿根据摩西的决定,要求取得产业,如愿以偿。

17:5 玛拿西支派所分得的土地之大仅次于犹大,且肥沃过之。这十份地中的五份给了亚比以谢等五兄弟的子孙(2节),不包括希弗,因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另外的五份给了他的五个女儿玛拉、挪阿等(3节)。在这事上,男女是十分平等的。

17:11 分给玛拿西支派在以萨迦和亚设的不少镇市,这时尚未取得,伯善便是其中一个。扫罗王战败自刎而死后,非利士人曾把他的尸体挂在伯善的城墙上示众,说明此城与非利士人联手抵抗以色列人(参撒上31:10。《和合本》将“伯善”译为“伯珊”。同一地名在希伯来文有两个读法:beth shan 和beth shean,义为“寂静之屋”)。

17:16 平原才可供战车、战马驰骋。“铁车”在铁器刚发展出来的时代(此时仍处后铜器时代),当非后来的铁甲车可比。古代人有了铁金属以后,竞相用于战争中,制成刀枪。战车中须承受重大摩擦的部分,例如车轴与车轮的边,可能用铁来替代或包边,故称“铁车”。

—《启导本圣经注释》

查阅相关章:
更多关于: 注释   十七章   圣经   基督徒   文摘   道尔   唐纳   约书亚记第   約书亞记第   约书亚书   支派   迦南   注释   子孙   导论   约瑟   之地   萨迦   城邑   山地   这是   圣经   河东   儿子   点此   是在   雅各   十七章   以色列   女儿   产业   平原   约翰   经文   的人   摩西   居民   土地   西人   河西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