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十四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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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第十四章
14:4 “约瑟的子孙是两个支派”:雅各因长子流便犯过罪,立了约瑟为长子(参创48:5注;代上5:1)。约瑟所得产业比其他支派多一份(创48:22);此权利依规定应传给约瑟的长子玛拿西,但雅各在世时曾将约瑟的二子玛拿西和以法莲的地位提高,与其他十一子同列,等于过继孙儿为子,约瑟一系遂分为两个支派。利未支派曾分别出来专门侍奉神,不可以有产业(民3:12;18:20),因此在迦南分配土地时,未给利未支派,只给了若干城邑和郊野(14:4),分土地的支派仍是十二。参《民数记》35:2注。
14:7 迦勒奉命侦探迦南地的事见《民数记》13章,那时他正四十岁。以色列人因不信神的话,在旷野流浪逾38年。迦勒进迦南时已78岁,现在分地时他有85岁(10节)。从他的年纪可知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征战应有六、七年之久。
14:12 “这山地”指迦南地南方的希伯仑,是他40年前作探子见过的地方(民13:22)。希伯仑旧名“基列亚巴”(14:15;创23:2),又名“亚巴”(14:15;21:11;创35:27),亚伯拉罕和撒拉都葬在此(创23:19;25:10)。迦勒虽届八五高龄,老将请缨,亲自去攻打防守坚固的希伯仑城。后来,此城划归犹大支派,成为利未人城邑(21:11),又成为六座逃城之一(20:7)。迦勒自己住在属城的郊区(21:12)。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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