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书亚记导论
在罕见青翠的旷野中吃吗哪长大的新一代,现在由新领袖约书亚率领来到春江水涨的约旦河边。
约书亚熟悉律法,执法如山;又果敢善战,娴熟战阵之道,大半生跟随摩西,阵前打仗,会幕侍奉,学得随时随地祷告,谦卑忍耐作众民的好仆人。这位军事与行政才能出众的“摩西的帮手”,奉派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应许地,去为一个新的国家奠下根基。
以色列是个惯于在沙漠中行军,长于野战的单一游牧民族。现在与农业社会中安土重迁、长于防守的多民族人口,在有山地、高原,也有大湖、河谷的迦南土地上相遇,展开了一场长达七年的连续战争。以军在征战中逐渐学得攻城之法,越战越勇;在基遍谷追歼敌人,甚至祈求让日头停止、月亮不动,好有时间取得全胜。
战争结束时,以色列人得到了约旦河两岸从北方黑门山到南方哈拉山沙漠的全部迦南土地;虽仍有若干城镇要到大卫、所罗门王朝才实际控制,但暂时已不构成安全威胁。
13章以后为分地给各支派的记录。约书亚也得到一块地,志其功绩。他住在那里直到逝世。旧日寄居异邦、流亡旷野的生活结束,以色列人开始吃“烘的榖”、务稼穑、“国中太平无战事”的新生活;历史进入另一时代。
本书记有:约旦河“涨过两岸”的河水,如何立起成垒,以民可走干路入耶利哥平原;喇合因信,全家独能在覆灭的耶利哥城中得救,名字且载入耶稣家谱中;又能读到基遍人戏剧性地用哄骗取得和约,迫守约的约书亚保全了全城居民的性命;以及两个半支派的勇士如何信守诺言,渡河与同胞联手作战,肝胆相照,直到战事结束才回到约旦河东家人身边。
以民在示剑庄严重申前约,又七次立石为记,见证天父的应许实现;而耶利哥城永远沦为废墟,也是一个见证,见证天父的公义。人类若不受警告,这些石头和废墟也会发出声音来。
·大 纲·
进入迦南征服其地 1:1-12:24
以色列人分得产业 13:1-21:45
约书亚的祝福与遗命 22:1-24:33
版头:进入迦南,立石为记
·参考资料·
一、本书作者及写作年代
本书以所记主要人物约书亚之名命名。
约书亚属以色列民以法莲支派,原名何西阿(义为“拯救”),摩西给他取名约书亚(义为“耶和华拯救”,民13:8,16),此名译为希腊文便是“耶稣”。新约《马太》记载主的使者告诉约瑟,要给马利亚生的儿子取名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约书亚领以色列人进迦南美地,耶稣领全世界相信祂的人入荣耀的应许美地,都是神对祂子民的拯救;但只有基督耶稣能领人进入神的真平安里(来4:8-10)。
约书亚在埃及度过他的童年与少年时期,亲历奴役生活,也目睹神为了拯救以色列人而施行的奇迹—降在埃及人身上的十灾,以及自己的民族如何走过红海干地,逃脱法老追兵,在西奈山下扎营。
旷野四十年漂流生活中,约书亚为摩西得力助手,曾随他上西奈山领受写有十诫的法版(出24:13),又曾率领刚练成的军队击败强悍的亚玛力人(出17:8-13)。临时会幕在旷野建成,他是受命看守的人(出33:11);又代表以法莲支派与其余支派选出的人一同进入迦南地窥探(民13:8-16),只有他和另外一位探子犹大支派的迦勒(原属基尼洗族,后归化犹大支派)坚信神的应许,力主进攻迦南;但以色列人因为不信,听了其他探子的话,虽近迦南却不得进入,受到四十年流浪生活、一代男丁全死于旷野的刑罚,只有约书亚和迦勒留存(民14:22-25)。
据犹太史家约瑟夫(josephus,也译约西弗)所记,约书亚受命继摩西担任以色列人领袖职位时,年已85。以七年时间率领以民作战,攻克迦南;余下24年全力建设。十二支派在分得的土地上得以休养生息,为后来的士师及王国时代奠下基础。
约书亚不仅有军事天才,善于运筹帷幄,也勇敢善战,为优秀的军事将领;他治理全民,井井有条,证明也是一位出色的政治领袖。
《约书亚记》为旧约第六本书,所记的就是约书亚率领以色列人取得迦南的史事(1:1;24:31)。在希腊文翻译的旧约中,本书编为“历史书”的第一本,紧接“摩西五经”;但在希伯来文最早编汇的旧约正典中,本书与《士师记》、《撒母耳记》及《列王纪》一同列在“前先知书”中。希伯来文圣经编者显然认为圣经所记先知乃神的代言人(出7:1-2),“前先知书”的作者不只警告未来,也用先知的观点来看民族历史,将这些信息,教训百姓。本书因此是史事的记述,也是“先知”的历史教训,着重点为与信心及宗教生活有关的事迹,神怎样对待以色列民,和以色列民怎样与神交往。
书里没有写作者的名字。从记有约书亚之死,提到迦勒征服希伯仑(15:13;士1:1,10,20),俄陀聂攻克底璧(15:15),但人攻占利善并迁徙(19:47),都是发生在约书亚已死、以色列民开始容纳拜偶像民族以后(参24:31);而何珥玛一名的出现(12:14;15:30;19:4),更可以看出士师兴起时(约在主前1380年),作者仍在人世(士1:12-13,17)。这些事大约都发生在主前1367-1327年间(以色列民尚未受到古珊的压迫前),或在俄陀聂作士师时。
作者称耶路撒冷为耶布斯(15:8,63;18:16,28),乃此城在大卫攻取还未选为圣殿地址之前的名称,可见本书当写在大卫之前,早于主前一千年(代上11:4-6;22:1)。书中只提到西顿为非利士的大城,未提推罗之名(11:8;13:4-6;19:28),足证此书的写作时期不会迟过主前1200年,因为在此之前,推罗尚未成为大城。
作者一定曾目击书中所描写的大事;他记录神使约旦河水干涸时说:“耶和华在以色列人前面使约旦河的水干了,等到我们过去”(5:1);提到以民上一代时,他说:“必不容他们看见耶和华向他们列祖起誓应许赐给我们的地”(5:6);讲到妓女喇合时,他说:“她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6:25)。
至于书中出现的若干迦南地名,均为未攻占前旧名(14:15;15:9,49,54;20:7;21:11),以及有约书亚叫人或由他自己写下若干事迹的记载(18:8;24:25);添上写作文体仿《申命记》,而书中一再提到利未人不获分派产业等,可见作者或为祭司,可能就是亚伦之孙、大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民25:7-13)。
非尼哈在主前1406年开始侍奉,与约书亚共事(民31:6-8;书22:13-20;士20:28)。圣经学者认为即使不是非尼哈,也是具有他那种地位的人,成书期或在主前12至14世纪间。
但也有人主张本书有不少部分出诸约书亚之手,因所记的事有许多只有约书亚本人才知道。可是书中既记有约书亚之死;10:13所引的《雅煞珥书》为记录以色列人早期战事的史诗,也决非目击基遍谷战事的人在事后不久便能写出。故非尼哈(或相同地位的人)为受圣灵所感、汇集当日事迹写成本书的人。
(现代评鉴者有些认为本书来自四个不同的来源,在主前700年始编辑成书。他们甚至认为摩西五经也成书于此期间,和《约书亚记》合称为“六经”。主张此说者意见不一,志此供参考。)
二、本书历史背景
本书继摩西五经之后记述以色列人的历史,证明神信守与他们的先祖所立的约,领导十二支派进入应许赐给其后裔之地(11:23;21:43-45)。
以民的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早在中铜器时代(主前2100至1550年)即已寄居迦南。埃及第十二王朝时,雅各的幼子约瑟被卖到埃及为奴,后获重用,权倾一时,迎接父亲及诸兄弟与家人到埃及定居。等到埃及复国的王朝兴起(主前1580年,埃及本地人赶走喜克索朝,恢复原有王朝—第18王朝),新王不象旧朝,不用外地人,也不承认约瑟以前的官职,开始压迫以色列人,强迫筑造比东和兰塞二城(看出1:8-11及注)。继续奴役以民,直到主前约1446年摩西领他们出埃及进入西奈半岛,始重获自由(参王上6:1)。约书亚领以色列人进迦南当在后铜器时代(主前1550-1200年),约为主前1406年。分配土地应在主前1400年左右。约书亚逝世或为主前1390年以后。
据史料所载,埃及第十八代王朝的亚门侯泰第三(主前1414-1378年)在位时,对亚洲的兴趣大减。巴勒斯坦一带小王国开始反叛埃及,或不再进贡。公元1887年发现的埃及古卷,知道主前1400至1360年间,巴勒斯坦不少小国的大君曾寄书埃及法老求援,抵抗迦南等邻邦侵扰。埃及法老自亚门侯泰第三至塞提一世上任前这段期间(主前1316-1304年)对外政策非常软弱。本书未提埃及或因此。法老塞提一世执政后(主前1319年),埃及重占巴勒斯坦。
约书亚和士师时代,迦南当地宗教风尚日趋邪荡、残忍、凶暴;所拜之神祇淫猥不堪,成为古代近东一带最邪恶的崇拜偶像的民族。
三、本书内容及特色
本书记述以色列人胜利占领迦南,神的大能在这片土地上彰显。当地迦南人敬拜各种偶像,卖淫之风与宗教仪式结合,人性堕落到不可救药地步;此为圣洁的神所不容,命令以色列人尽灭迦南人。
本书前半讲进攻迦南和占领其地的情形(1-12章),后半记叙安顿以色列民的经过(13-24章)。进攻部分包括:1,约书亚接受神命;2,渡约旦河;3,攻陷耶利哥;4,艾城战败;5,筑坛以巴路山宣读摩西律法书;6,基遍人设诡计与约书亚立约得活;7,征伐迦南以南地区与亚摩利人战斗时,日头都为之停止。安顿以民部分包括:1,土地的分配;2,确立各族居地四界;以及3,约书亚对以民的训勉,嘱咐诚心诚意侍奉神,听从祂的话。
四、现代考古学的发现
考古学家近年来研究中东出土文物,发现颇多,不能一一写出。但有如下数点可供参考:
1,当日迦南人的物质文明水准较以色列人为高,但也因此生活十分腐化。
2,以色列四邻小国,其君王的生活荒淫。
3,米吉多(士5:19)等地掘出古代城市遗址,多建有坚固防御工事,易守难攻。
第3点也可说明何以在约书亚时代,仍有若干迦南城市未能攻下;但以色列人已攻下的许多城镇,因有坚固防守设施,可以固守,赖以抵抗外来攻击,长保四境安靖。
五、为何灭绝迦南人
以色列人对付迦南人的手段,夺得一城便把人口尽行杀灭,若用新约标准来看,会觉得残酷,欠缺人道精神。下面几点可助我们深入了解此事:
1,以色列人在迦南所行乃照《申命记》20:10-18的规定。这规定把不属迦南地居民的城和赐给以色列人为业的四境之地加以区分。对前者,先提和平条款,若接受,城中居民须服劳役;若拒不接纳,始杀尽男丁,只留妇孺财物;对后者,则一人也不留,全部毁灭(申2:34;7:2)。
2,“毁灭”的希伯来原文作hārem,为一专用字,指在为神而作的圣战中,将所有战俘、掳物完全歼灭,当作对神的奉献。不过战胜后对敌人和财产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包括人畜和财物的通通毁灭(申20:16;撒上15:3);消灭人但留下财产(申2:34-35;3:6-7);或只消灭男丁(申20:13)。圣战中留下的东西有些归给神(参申13:16;利27:21,28),有些则分给打仗的士兵和后方的平民(申2:35;民31章)。
3,要明白旧约不可只从片面的事例来看。摩西律法的真正精神是止息干戈,为以色列人和全地的人缔造和平(申20:10-14)。毁灭迦南人是对这些民族的道德、灵性的极端腐败施行审判(申9:5;18:12;创15:16)。从考古学家发掘的文献中,充分证明这些民族的道德已沦丧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天灾、地震、瘟疫、战争都是神的刑罚。用战争来毁灭,是神刑罚的一种。以色列人如果犯同样的罪,一样会受到从地上除灭的刑罚(申6:15;民33:55-56)。
4,神对罪的厌恶从将亚当、夏娃逐出乐园,以迄让独生子主耶稣钉十字架,可以见到无可置疑的证据。神是全宇宙道德的审判者,主持公义,决不妥协。人类第一对夫妻任凭己意行是罪的开始,以后以色列人每逢任凭己意行,不要神的法则,都受到极严厉的对付。罪的工价就是死,人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5,宇宙乃神所造,一切均属祂。世人用暴力,用种种手段,把土地据为己有,炫耀自己的权力,又将荣耀归给他们自己的神祇与偶像,忘记了自己乃神所造,生命气息都属祂。神是慈爱的,祂预备了人的救赎;祂也是公义的,赏善罚恶。祂给人的也有权收回。以色列人是从拜偶像的邪恶的迦南人手中,取回本属神的迦南;虽可在此土地上居住,但并无所有权;如果以色列人不信守神赐迦南给他们的条件,神随时可收回;所掠得的东西也不可据为己有(看7章)。
6,迦南要在神的公义的治理下成为一个模范的人类社会,一切罪恶必须彻底铲除,以色列民才可以不为异教邪恶风俗所污染,作神圣洁的子民。以民若不忠,一样会失去所得土地(后来以色列人被掳,土地为异族所占,是此事的好说明)。
7,神除了不让以色列人为迦南人的邪恶风俗所污,陷入罪中之外,也有身体健康上的理由。有些圣经学者研究当日迦南及四境的民族,因放纵色情,梅毒病猖獗。此病在当日乃绝症,且传染甚速。不让此病蔓延,以致以色列人身体、灵性与道德堕入不可救拔的深渊,只有出诸“毁灭”一途。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