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廿五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申命记第廿五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25:1-16 各种社会律例:记录了社会生活所必需的诸般律例。
25:1-3 圣经中的刑罚种类:此部分记录了若罪行不至于死,就要根据审判结果,在审判官的主持之下,按照罪的轻重,加诸40棍之内的杖刑。古代以色列社会的刑罚可大分为死刑、体罚、与赔偿刑,圣经中之刑罚种类的图表如下:
25:3 只可打他四十下:杖打不能超过四十棍。后来的犹太人为了预先防止在计数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错误,杖打时打到三十九下,即从四十下故意减去一下。使徒保罗在传福音的过程中被鞭打五次,正是指此律例(林后11:24)。
25:4 在巴勒斯坦地区使用得最为广泛的打谷方法就是,在平木板上穿很多孔,把要打的谷放在其上,之后使驴或牛拉着一种附有坚硬石头的打谷机走在所要打的禾谷上面。从这种背景来看,本节的律例是指任何人当然都能得到辛勤作工的工价。使徒保罗根据本节的律法教导说,服侍教会的工人及福音传道人理当得到教会的供给的(林前9:9-14;提前5:18)。
25:5-10 继代结婚法:这一段经文记录有关“继代结婚”(Levirate marriage)法的内容, 这里Levir指“丈夫的兄弟”。故,所谓继代结婚就是若以成婚的男子没有留下后嗣就死去,其兄弟就有义务与嫂子结婚。这继代结婚的风俗早在摩西时代的很久以前就远传于以色列社会与古代近东社会(创38:8-11),只是到了摩西时代才成为明文的律法。继代结婚的目的如下:①代已死去的兄弟生下后嗣,在家族与支派内保存兄弟的名字与产业;②为了防止以色列女子与外邦人结婚;③为了从制度上看顾独自面对生活的无依无靠的寡妇。
25:5 没有儿子:若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因女儿可以继承父亲的产业(民27:4-7),故不能适用继代结婚法。
25:6 归死兄的门下:由继代结婚产下的长子要视为死兄的儿子,不仅继承产业,还在家谱上记录其名,以代替父亲。
25:7-10 处罚逃避继代结婚者的律例:此律例适用于有义务继代结婚的人拒绝履行此义务之时。其法定程序如下:①若已过世丈夫的兄弟拒绝进入继代结婚,兄嫂就可以将此事实告知城中的长老;②城中的长老获悉此消息之后,就以审判官的资格(21:6)开庭传那男子;③传那男子之后,充分对他说明继代结婚的意义与目的,劝其听从;④若此男子终不肯转意,城中的长老就使兄嫂对他进行两项污辱。第一,脱掉他的鞋;第二,吐唾沫在他脸上。就此,诉讼案告一段落,但拒绝继代结婚的人则要终身背负“脱鞋之家”的臭名。此律例表明了以色列社会是多么重视“建立兄弟之家门的事”。
25:9 脱他的鞋:这种作法源自古代的风俗。在古代社会,地的所有人藉着这种方式来确认自己的所有权。因此,被脱鞋表明被剥夺的某种资格或地位(得4:7,8)。因此,本节是公开宣告拒绝继代结婚的男子再无资格使兄弟的产业得以继承。吐唾沫在他脸:这是为了羞辱藉着拒绝继代结婚而逃避当尽兄弟之本分之人的一种惩罚。犹太拉比们解释,这句话并不是指真的往脸上吐唾沫,而是指“在他的面前”吐唾沫。
25:11-12 本律法规定了若有妇人为了帮助身陷困境的丈夫而抓住其它男子的生殖器官,就当毫无顾惜地重重惩罚她。因为这不仅是有失体面而不贞洁的行为,而且从“传宗接代”的角度来看,这是严重威胁男子生殖功能的不可饶恕的行为。
25:13-16 关于公平商业往来的法律:这一段经文是在利19:35,36也曾论及过的公平商业往来的律法,强调了要使用公平的度量衡器。不诚实会使以色列共同体陷入混乱与不信,因此神极其恨恶这种行为,并予以严重警告(箴20:10;21:6;摩8:5)。
25:17-19 除灭亚玛力人的命令:在这里,摩西指示以色列百姓,定居迦南之后必须灭绝亚玛力人。理由是:①亚玛力人明明知道折断法老权势的神与以色列同在的事实,却毁谤了向应许之地进军的以色列(出17:8-16)。这既是对神的挑战,也是讥诮,亵渎神之全能的重大犯罪行为;②亚玛力人不仅出其不意地攻击了因旷野之旅而疲惫不堪的以色列,更是残忍地杀害掉落在后的柔弱者。这是自己招惹神施行公义审判的举动。
25:17 出埃及的时候:指出埃及第一年二月底左右,以色列抵达何烈山附近的利非订之时(出17:8-16)<民33:5-49,地图,以色列百姓的旷野之旅>。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