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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廿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申命记第廿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申命记相关章:

申命记第廿三章 

二十三1~14
使会和营污秽
二十三1~8 摒诸会外 「耶和华的会」和比较常用的「以色列全会众」一样,是个专门用语,指全体有资格作决定、参与祭仪,以及参加以色列军队(弥二5)的成年男子。由于他们身为选民,必须在 * 礼仪上保持洁净,来满足盟 * 约的要求(出十九6),故此不洁者和外人必须排除,不得参与会中的活动。所列的例子包括了在性方面有缺陷(大概指阉人)因而不能生育的人,私生子(包括乱伦和与异族通婚所生的人),和某些永久不得加入会中之国家的子民。
二十三4 巴兰的家乡 巴兰家乡的地点不详。民数记二十二5,二十三7;和申命记二十三4似乎表示他来自幼发拉底河上游,大概是迦基米施以南十二哩,*亚述王撒缦以色三世(主前858~824年)在独立石碑上曾经提及的毘特鲁。然而民数记二十二21~35对巴兰旅程的描述,却表示距离没有这么远,大约是从亚扪出发。
二十三9~14 营地卫生 军队既是进行圣战,就必须在礼仪上维持洁净状态,与神的圣洁相称。因此个人的卫生程度必须提高,强调人(见:利十五16~17)、地都有干净的需要。在营外开掘茅厕当然有健康上的价值,然而按照本节,这种平凡的工作却是防止礼仪上之 * 不洁的关键;这种不洁能够使神摒弃他们(见:申八11~20)。
二十三15~25
律法杂录
二十三15~16 奴隶制度 古以色列虽有债奴的存在,却有六年的限期,然后就可得释。永久性的奴隶虽然也有,但都是外族战俘和选择接受这种身分的以色列人(出二十一2~11;申十五12~18)。后者可能就是这律法所针对的人,因为债奴可以指望至终得释。以色列逃亡奴隶的律法在古代近东的背景中十分反常。但这是和以色列昔时在埃及为奴有关,基于全国对这种制度的憎恨(见:出二十二21)。*汉摩拉比法典把收藏逃亡奴隶列为死罪,并且将捉拿奴隶归回的赏金定为银子两舍客勒。同样,法老兰塞二世和 *赫人君王哈图西利斯三世所成立的国际条约(约主前1280年),也包括了引渡条款,规定逃亡奴隶必须解回本国。
二十三17~18 祭仪 * 娼妓 这里可分好几个类别。「圣」妓所得的入息归庙宇所有。「祭仪」娼妓的目的,是透过性交的 *礼仪来保证 * 丰饶。此外,圣妓和祭仪娼妓还有业余(如:创三十八)和职业妓女(如:王下二十三7)之分。祭仪娼妓在古以色列和近东其他地方,并没有确实的证据。迦南文献将娼妓算为庙宇人员,*亚喀得文学亦证实有人献身终生在庙宇如此事奉。但本节所用的希伯来字眼虽然和亚喀得语「妓女」一词有关,却不能证明其中牵涉到宗教礼仪或祭仪的执行。这些娼妓其实颇有可能是庙宇聘请作筹款之用,但不给予女祭司的正式身分的。再者,由于女子往往没有私人财产,当娼妓有时似乎是赚钱还愿的惟一方法。禁止将娼妓的入息带进圣殿的命令,可能正是针对新巴比伦时代,*伊施他尔庙的庙役出雇平民女子当娼妓的反应。这些女子的入息将会归为庙产。上述各点都是以色列和古代近东,有业余和职业圣妓存在的证据;但业余和职业祭仪娼妓的存在,则较难得到肯定。除非将一年一度的圣婚礼仪包括在内,否则美索不达米亚有否祭仪娼妓,是不容易证实的。然而在伊施他尔(司性欲之女神)庙中事奉的娼妓,若说在丰饶祭仪中不扮演什么角色,却也是难以想象的。
  申命记二十三18译作「娈童」的希伯来字眼,通常是「狗」的意思。主前四世纪的基提翁碑文以这用语形容接受庙宇粮食配给的人。所指的有可能是庙宇官员或祭司,但不能肯定。最近研究结果显示至少到了波斯时代(主前六~五世纪),狗在腓尼基人的 * 祭仪中扮演某种重要的角色。狗(kalbu)字还有较为正面的意思:「忠心者」,所以有时也在人名中出现(如圣经之迦勒)(见:出三十四16)。
二十三19~20 利息 请参看:出埃及记二十二25的注释。申命记直言借钱给非以色列人可以收取利息,这是出埃及记没有说明的一点。
二十三21~23 许愿 十诫命令人「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出二十7)。奉神名所许的愿一说出口,神就与这人订立了合同。此人若是未能履行愿中的条款,就等于是违背合同,将会面临神的忿怒(见:士十一35~36)。
  申命记中有关许愿的教训属于智慧文学,在格式上类似传道书五4~7。其目的是防止不智的言语,古代近东智慧文学中多有对应之处。例如主前七世纪 * 亚述之《* 阿希卡尔的教训》指出「人的话是雀鸟,释放后便永不能收回」。埃及《阿曼尼摩比的劝诫》(Admonitions of Amenemope;约主前1100年)又同样说道:「说话之前先停下来想想……这是神明喜悦的品质。」有关许愿的进一步讨论,可参看:利未记二十七章和民数记三十章的注释。
二十三24~25 拾穗 寡妇怎样可以在成熟的田地和果园中拾穗捡果维生,旅人亦同样可以在经过田地时摘一把谷物或果子来恢复体力(见:申二十四19~21)。但若是故意收割邻舍的田地,就变成偷窃了。埃及《善辩之农夫》(约主前2100年)故事中,亦曾讨论过旅人可受友善款待的权利。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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