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申命记-《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一1至四43摩西第一次讲话
一1-5简介本书
这几节开首语说出了本书的背景。事实上,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本书的书名就是「以下所记的是……的话」。这书名是适切的,因为申命记主要包含摩西在约但河东所说的话,就在以色列人准备进入神要赐给他们的地之前。这句开首语也叫我们明白申命记的主题,那就是解释「律法」(5节)。这「律法」指十诫和神在西乃山上颁赐的其它律例(出二十至二十三),而西乃山在申命记中常称为「何烈山」(2节)。「话」一字在申命记中一般指神的话。摩西只宣讲神起初晓谕他的话(3节)。他后来被冠以「先知」之名(十八18),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这导论也暗示神会命令人以争战的方式取得应许地。「他已经击杀了……西宏」(4节)强调在以色列人先前之战争中得胜的是耶和华。(关于这些胜利的战争,参民二十一至三十,三十三至三十五,并参下文二26至三22)。在申命记中,神亲自为祂的子民争战(圣战)的观念是很重要的(参第七章的注释)。正如过去一样,祂也会打赢未来对抗迦南地居民的战争。
附注
地方名显示了从「何烈山」至「摩押地」的路线。「亚拉巴」包括约但河谷、死海及以南的地区。「约但河东」也是也指这个地区,但它大概不能作为申命记写于约但河西的证据(即取得迦南地之后)。
一6至三29回顾与前言
一6-8进入应许地的命令
出埃及记十九章至民数记十章13节都是讲述以色列人停留在「何烈山」的故事。神现在吩咐祂的子民进入属于他们的地去。在他们的历史中,这是一个重要时刻,是给「列祖」之应许(8节)得应验的时刻。关于这地的描述,叫人想起创世记十五章18至21节。这地从西延伸向东面(中部的山脉、西部的山脚,和沿海的平原);并从南至北〔从南地至沿海平原,再向北至利巴嫩,甚至更远至伯拉大河(幼发拉底)〕。这地区并不是一次过可以取得的,而是最后由戴维征服,由所罗门管辖。
一9-18委任领袖
民数的增加(10节)应验了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创十五5)。然而,民数增加了,也就需要一些制度去带领和组织众民。摩西需要帮助(9节;并参出十八17-27)。然而,本段的含义不止于此。以色列民要受神的律法管辖。因此,所需要的制度必须能让一个属神的政府去运作。权力的分散(15节),表示神的律法可以在所有争执中公正地应用,无论是以色列人之间的争执,还是以色列人与其它民族之间的争执。
众领袖受委任去「审判」。他们并非单凭自己的智慧去审判,而是作为神的用人,他们要解释祂的律法。这就是「审判」(17节)的性质。神的审判确保一切都合乎祂的标准,那是为了每一个以色列人的好处。所有人都有权得到公平的审讯。
在这种按神的律法来治理──公平地保护每一个人──的观念里,以色列人跟邻近的列国有很大的分别。
一19-25派遣探子
离开了何烈山,以色列人很快便到达了应许地的边境(19-20节)。摩西跟着重复进入这地的命令(21节)。我们必须留意,神已赐下这地。拥有这地是肯定的──但他们仍得去争取。奇怪地,这应许也是一个命令。他们必须有信心和勇气去相信,神所说的并不是虚言,并且必能做到。不要惧怕、不要惊惶的命令(21节)是基于他们对神的认识,因为祂已带领他们,排除万难,离开了埃及。以色列民极有理由去信靠祂。然而,他们若缺乏信心和勇气,便不能得到那本应属于他们的产业。
虽然摩西也同意这样做,但派遣探子的做法显出了他们的胆怯(23节)。若以色列人相信神给他们的好意,便不需要派探子去确定那是一片「美地」(25节)。
一26-33众民畏惧
探子看见了一片美地,但也看见了住在那里的人,在他们看来就像巨人一样(28节)。他们的反应是惧怕和惊惶,而那正是摩西警告他们要避免的(21节),正如他现在也这样做(29节)。这种畏惧是源于缺乏信心。如以往一样,他们感到神从来不会给他们任何好处,他们一直飘流至此,都只见神要加害于他们(27节;参出十七1-3)。摩西响应他们的时候,只有再次提醒他们,神已显出祂的大能(30节),以及对以色列民的爱(31节)。
然而,这民宁愿按着眼所见的而行。他们首先派出探子,然后让自己因探子的回报而惊惶。奇怪地,这使他们看不见明显的事实,就是神能够胜过任何障碍。摩西痛苦地指出他们这种态度是不合理的(32-33节)。
一34-40神的宣判
在一章8节,我们读到神曾「起誓」把这地赐给以色列人。祂在此再次起誓(34-35节),说「这恶世代的人」不会看见这应许的应验。例外的是迦勒(36节),其中一位探子(参民十三6),因为他有的是信心,而不是惧怕的心(民十四24)。
虽然迦勒和摩西的继承人乔舒亚(38节;参民十四30)──他们那世代中惟独他们二人──能看见应许地,但摩西自己却不能看见(37节)。在民数记中,是这样解释对摩西的这个宣判:他在「米利巴水」不能正确地带领以色列人(民二十2-5、12,二十七14)。这里的宣判可能是因为那事件,也可能是因为摩西也有份差遣探子(23节)。
这应许要待下一个世代才得到应验,而这一代的人当时仍是孩童。由于他们仍然年幼(「不知善恶的」,39节),所以不必分担他们父母因胆怯而受的责备。然而,第40节的命令,使众民离开他们得奖赏的边缘,转而进入一段漫长的旷野飘流的日子。
一41-46后悔已太迟
以色列民族的决定(41节)似是要把他们不信的罪更正过来,但时机已经过去了。虽然他们说得很有道理,但现在却只是靠着自己的能力上去取得那地,以为那是容易的(41节,新国际译本翻出此意)。因此,耶和华决定不让他们进去,并且阻止他们上去争战(42节)。讽刺的是,当神叫他们去,他们不去,而当他们决定尝试,却也是违抗神的命令。他们去了,并且被重重地击败(44节)。因此他们发觉,事实上,除非神赐予他们,他们不能拥有那地。神「不听」他们的哭号(45节),是因为他们首先不听神的命令。新约也教导我们,救恩是神的恩赐,我们不能强迫祂赐下救恩(徒八9-24)。
跟着的两章圣经叙述以色列人怎样从加低斯(迦南地以南的旷野地区)起程,并占据了约但河以东的应许地。本段叫我们想起民数记二十章14节至二十一章35节的故事,但此处没有民数记那么详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