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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十八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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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十八章  

十八1~13
祭司和利未人
十八1~5 对利未人的供给 崇拜者不论有否食用祭牲的一部分,一定数量的祭肉总为祭司供给了食物。*巴比伦习惯也是如此:君王、祭司,和庙宇的其他员工各都获得部分的祭牲。早至 * 苏美时代的文献,已经将食用分别为圣之物,视作极严重的罪行。有关交给祭司的什一奉献,请参看:民数记十八12~19的注释。
十八6~8 利未人在城镇中的作用 定居时代初期,利未人主持地方性神殿和祭坛的事工。他们的角色是作为专职的宗教人员,执行祭祀,把律法教导百姓。有些利未人可能几代住在同一个地方(撒上一3),但也有证据显示还有一些是巡回的利未人,周游全国,受聘在地方性的神殿或邱坛担任短期性的职务(士十七7~13)。在重视土地的社会中,利未人被突显为没有地业的一群(书十四3~4)。他们的责任本是教导百姓何为适当的崇拜,但士师记却清楚显出他们所作的,有时是制造问题而非解决问题。他们大概是传统和律法的维护者,经常担任审判官的职务。
十八9~22
从神明领受信息
十八10 占卜 请参看:利未记十九26的注释。*占卜包括了先知(弥三11)、术士、交鬼和行法之人所用的一系列寻求神明旨意,预卜未来的方法。这些方法包括了检验祭牲内脏,分析各种兆头,以及从自然和反常的现象中察看将来(见:创四十四5)。以色列人中有认可的「占卜」方法(乌陵和土明的使用)。本节所谴责的是一群以算命为业之人。
十八10 邪术 初民认为法术既是与超自然界发生接触的方法之一,就必然有善恶两面。在美索不达米亚和 * 赫人文化中,施行有害法术是死罪。邪术包括利用饮剂、小像、咒语,使死亡、疾病、不幸临到受害人;有别于专业驱邪者和「老妇」所奉行之实用而有益的法术,后者负责执行庙宇的建筑和奉献礼仪,以及提供医疗服务。只有埃及一地的法术才没有正邪之分。施法者的职责是威胁鬼魔或其他神道力量,驱使他们行事或解除咒诅。以色列律法全盘否定这些行径,理由是它基于多神信念,冒犯 * 耶和华作为万有之主的身分(见:出二十二18)。
十八10 观兆 美索不达米亚文献中提及的祭司阶层之一,称为巴鲁(baru)占卜者。其职责是施行脏卜术(extispicy;主要对象是羔羊),检验动物的肝脏,为要求察知将来的求卜者诠释其中的兆头。有意开战的君王(参较:王上二十二6)、商队将要启程的商人、患了病的人,都会咨询巴鲁。政府官员经常在函件中包括兆头的报告(*马里文献)。由于兆头含义有时隐晦,往往需要咨询几组的观兆者,才将回应付诸实行。全部的观兆文献(包括以往的事件及预言),都收藏在庙宇和王宫的档案中,供在职的占卜者查考。他们甚至设有肝脏模型,供教授学徒之用。
十八10 法术 本节的法术和邪术一样,通常都归入非法的法术一类。用法术者可以在宫廷或庙宇中任职,也可以成为地方性的草药医生或巡回的占卜者。后者受聘便能提供方法,使人能以伤害或毁灭仇敌(见:利十九26,二十6;王下二十一6)。漠视美索不达米亚善恶法术之间分别的以色列律法,谴责女巫(出二十二18),并且宣判行邪术者的话为不可靠(耶二十七9;玛三5)。
十八11 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 施行巫术和邪术的人受到谴责,因为他们和迦南宗教有关,并且以其「技艺」寻求智识和能力的对象,是灵魂而不是 * 耶和华。这些人是通俗宗教的代表,这种宗教比较接近一般平民的习俗,对不少人来说,是一种非正式的「影子宗教」。由于它和 * 占卜有关,其 * 仪式和方法不时和正式宗教发生直接冲突,并且作为走投无路之人的另一条出路(见:撒上二十八扫罗求助于隐多珥的非法女巫)。*汉摩拉比法典和 * 中亚述法律,亦同样禁止邪术和施法所用的饮剂。显示禁止、忧惧这种行径的,并不限于以色列人。
十八11 过阴 古美索不达米亚虽然没有很明显的来世观念,也未设想到有赏罚的处所,却已经有祭祖和向亡魂献祭的作法。施行法术的人共同创制一个咨询亡魂,预卜未来的办法(见:撒上二十八7~14中隐多珥的女巫)。这种所谓的「招亡术」(necromancy),可以是求问某个或是「相熟」的灵魂,也可以是招起任何交鬼者之咒诅所吸引来到的鬼魂。*赫人占卜者所奉行的仪式,通常使用装满了饼和血的祭坑,希腊英雄奥德苏斯亦使用盛满了血的坑穴,来吸引亡友的鬼魂。当时人相信只要向去世的祖先奠酒,他们就会保佑仍然在世的后人。*巴比伦人相信脱离躯壳的灵(utukki)和鬼魂(etemmu)没有受到照料,就会变得十分危险,并且经常是施咒的对象。安葬是照顾死人的第一步,此后还要经常献上礼物,并且尊崇死者的人格和名声。长子要负起祭祖的责任,所以继承家神(经常是先人的像)的也是他。
十八10~13 占卜禁令的世界观基础 旧约所教导的世界观,坚持 * 耶和华是独一的神,在宇宙中有至高的能力和权柄。古代近东的多神宗教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他们不认为自己的神明(甚至作为一个整体时)在宇宙中有至高无上的能力。他们相信知识和能力之源,是个无位格的原始境界。*占卜的目的是试图从这境界中汲取智识,咒语则是想要利用其能力。故此无论是 * 占卜还是咒语所采取的世界观,都是与耶和华的启示相抵触的。
十八14~22 先知的功用 这些人不独是一般的宗教从业员,有些人虽然隶属祭司社群,却能置身于这制度之外。其角色是向当权者和社会秩序挑战,提醒领袖和百姓,他们与 * 耶和华立 * 约的责任,并且警告他们违犯盟约协议所导致的惩罚。先知蒙授特殊的能力、信息、使命,并且蒙召为先知还有特殊的催逼感。被召者纵或可以规避一时(参看乔纳的逃亡),至终仍需回应呼召。值得一提的还有一点,要向自己同胞说出严厉或谴责的话,先知有时或会觉得难以启齿。在这种情况下的先知,会经历无可抗拒的催逼感,驱使他说话(耶二十9)。由于这是来自神的信息,他们可以不为所说的话负责,不可被控以叛乱、煸动、凶言等罪名。故此,对先知来说最重要的事物是他的信息,不是他的一己。当然有些先知如巴兰或伊莱贾等变得颇有名声,但其根据仍是他的信息以及代表神说话的能力。先知要得着百姓的信任,信息就得成为事实。某些先知虽然是 * 祭仪社群的一份子(以赛亚、以西结),或作为宫廷的先知(拿单),他们似乎时常都能置身其外,批评这些团体,指出他们毁弃与神所立的 * 约之处。
  在王国时代初期,先知宣讲的主要对象是君王和宫廷,与古代近东其他地方的先知一样(有人称他们为「前古典〔preclassical〕先知」)。但从主前八世纪开始,他们逐渐将焦点集中到百姓身上,成为社会/属灵事务的评论员;这一种才是我们心目中的先知(「古典先知」和「写作先知」)。他们的角色不是预告未来,而是向人解释神的政策和计划。
十八20~22 假先知 和讨论引人事奉别神之人的申命记十三1~3一样,本段中的假先知一般来说,也是奉别神之名说话的人。申命记否定这些神明的存在,所以也质疑这些神明之先知的真实性。至于未经许可擅自奉 * 耶和华之名说话的先知,验证是否为真先知的准则,是看他的预言是否成为事实。圣经提及过好几个假预言的例子。杰里迈亚谴责哈拿尼雅(耶二十八12~17),并且警告所有预言被掳时期会迅速完结的其他先知时(耶二十九20~23),也批评过假预言。情况有时可能混乱到要等到事过境迁,真先知的身分才能显露出来(见:王上二十二)。关注假预言问题的并不限于以色列人。其他文化通常利用 * 占卜来证实先知的信息,但这在以色列是不可行的。
十八14~22 古代近东的预言 大量的先知话语,出现于来自美索不达米亚、叙利亚、安那托利亚的文献之中;显示绝大部分的古代近东历史,都包含了先知的存在。这些文献虽然有一部分可以归入智慧文学或观兆报告之属,却仍有不少是叙述自称领受了神祇信息之人的话。其中最有名的来自 * 马里(主前十八世纪)。这五十篇左右的文献记载了男女先知的报告:有人谋害君王的警告,神祇要人建筑庙宇或献上 * 殡葬祭礼的告诫,以及战争胜利的保证。这些先知宣布从梦或预兆中所领受的神明信息。其余的则据称是进入魂游象外的状态,以受感先知的形式说话。这种预言也出现于主前十一世纪的埃及故事《*温纳蒙》,和撒母耳记上十5~11;列王纪下三15中。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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