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旧约申命记 第十八章 注释-《圣经串珠注释》
圣经旧约申命记 第十八章 注释-《圣经串珠注释》
申命记 第十八章 注释
1-22 有关祭司和先知
1-8 祭司
这一段是论及祭司应得收入。
1「祭司利未人」:指作祭司的利未人。
「火祭」:此处指各类的献祭。
2「他们」:所有的利未人。
3-5 专论那些作祭司的利未人
3「前腿,和两腮,并脾胃」:与利7:28-36; 民18:18-19细节上不同,但精义则一至。
4见民18:12。
5「侍立事奉」:是祭司的职务(参10:8)。
6-8
是对全体利未人说的,大意是:如果有利未人自愿离开他居住的地方到神所选定的地方作祭司,他可以跟当地作祭司的利未人同工,且接
受祭司应得的粮食,而他其余的收人(如从祖先产业所得的)可以留供自己使用。
9-22 先知
摩西指出选民不须学效迦南人的习俗邪术,因耶和华会为他们兴起先知传扬神的心意。
10「使儿女经火」:见利20:2注; 申12:7注。
11「用迷术」:即用符咒。
「过阴的」:指向死人的阴魂求问。
13「完全人」:诚实无伪之人,如挪亚、约伯(伯1:1)。
15「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一位」也可指一系列,「像我」乃是像摩西一样把神的话传给百姓(18);使徒彼得曾指出
15节应验在耶稣身上, 是至伟大的先知(参串)。
20-22
要分辨那些自称奉神的名说话的假先知,凭他们所说的预言是否应验便可知其真伪;这里所提的只是多种分辨假先知的方法之一。
(见13:1-5)
20「奉别神的名说话」:违反十诫的第一诫,故须处死。
思想问题(第18章)
1 祭司和利未人虽无产业,但按律法可获其他支派丰足的供应,得以一无缺乏,专心事奉神。
今日不少信徒认为教会牧者理应接受菲薄待遇、生活贫俭;这观念是否与圣经的教导背道而驰呢?参提前5:17-18。
2 神兴起先知向百姓揭露 的心意,禁止他们仿效外邦人用邪术占卜。
今人喜用什麽方法占卜前途?
基督徒可采用这些方法麽?参14节。
你怎样得知神的旨意?参诗119:105; 罗12:2; 弗5:17。
3 教会中谁奉神的名说话?
19节严厉的警告也适用於今天的教会麽?参彼後3:15-16; 启2:7, 11等。
4 基督徒当辨明传讲神话语的人麽?参林前14:29; 加1:6; 3:1。
要怎样去辨别?参约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