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十五至十六章-《每日研经丛书》
申命记第十五至十六章-《每日研经丛书》
贫穷和负债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就如十一节悲叹地供认那样),历史上有许多社会都作过一些努力,想要解决它们。这里,申命记处理负债的问题是藉由立法,规定每逢七年的末后一年将会是豁免年,必须豁免所有的债务。显然七这个数字是与安息日的概念连在一起的,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在以色列有一条古老的律法规定,田地每到第七年就应当休耕(利廿五1-7称为“安息年”,编注)。申命记并未提到这条古老的律法。但是,安息年很可能与豁免所有债务有关。一些注释家这样认为,在安息年里,债只是延期偿还,不是豁免,因这时候农夫没有收成,根本就不能偿还;但是,这一段的整个大意却有力地支持了永久豁免的观点。这条律法并未扩大至外那人(3节),很可能因为想到的是外邦的商人,而不是外邦的居民,这些外邦的居民,像大部分以色列人一样,是靠当地的田地维生的。这一段极关切地把以色列人视为一个家庭;这就是为何外邦人没有包括在内,以及为何要禁止向国际借贷(6节)。富有的以色列人必须知道,他们应当对待穷苦的以色列人如同对待兄弟一样(7节),而且要以慷慨和仁慈对待他们。豁免年必然是一个固定的年,且是人尽皆知的,否则九节的劝告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要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制定一条强制豁免借贷的律法是一件事;然而,要迫使较富裕的借贷给他人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看出本段是一个呼领;恳求人们慷慨解囊。这里的根据是圣约;圣约中规定以色列人身为上帝的子民,是联为一体的。因此,以色列人彼此之间有道义上的义务;而且,作为一个国家,如果他们履行了他们对上帝的义务,那么,祂的祝福就能使贫穷消灭(4-5节)。贫穷的消灭当然是一个理想(正如11节真实意识到的),重要的是,它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理想。
这里,我们清楚看出申命记的‘律法’,不只是固定的法令,而是一种‘为人生而设计的’。本段的高潮不在那条关于豁免借贷的律法,而在十一节对同情心的呼吁。律法的反面是‘罪行’;上帝道德律的反面就是‘罪’。马太亨利(MatthewHenry)很恰当地评论道,被我们简单的称谓节俭有可能是罪。在我们的世界里,关于借贷的结构和借贷给穷人的律法是极不相同的,一年之豁免将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十一节所表达的原则却是永远有效的。在基督徒的家庭,民族的家庭,及世界性的家庭里,我们的义务在上帝眼中看来并没有改变。
待奴隶的规定(十五12-23)
在古代的近东,债台高筑主要产生的后果之一,是欠债的人可能被迫将他们自己卖作奴隶。在社会上其他有些奴隶是外邦人,他们事实上是战争的俘虏。但是,这一段只是有关以色列人(即希伯来人)中的奴隶。一至十一节相应的豁免的律法也近似地适用于他们,除了第七年不再是一个固定的年历,因所有这些奴隶被规定要服事达六年之久(12节)。
英文标准修订本第十七节的永远为奴隶(bondman)足永为婢女(bondwoman)的字眼,与十五节中的奴隶含意不同,但希伯来文则没有分别(编注:中文和合本也没有分别)。我们必须谨慎,不可从阅黑奴吁天录(Uncle Tom'sCabin)的记忆里抽出我们对奴隶的概念;汤姆叔叔当然没有在服事六年之后,藉一次“隆情的握手”而得到释放。在以色列,奴隶明显真的享有一些权利──这当然是十二至十八节的重点。古今皆然,奴隶是一种卑微的身分;而十八节的语气暗示,实际上,并非所有奴隶主都愿意释放有价值的奴隶和廉价的劳工。
基本的律法是在出埃及记廿一章二至六节。这里极大的差异是十三至十四节中的劝告──几乎不能算是一条律法──吩咐要给奴隶一个慷慨的离别礼物。这项告诫不只合乎人道,很可能也能帮助获释的男女避免再次陷入负债以及为奴的遭遇。因此,申命记在这里原则上是朝向防止奴隶制度蔓延的,但它没有推翻整个的社会结构。十五节背后的逻辑是,“你们白白的得来,也要白白的舍去’(太十8)。
像埃出及记廿一章那样,十六节意识到,有一些奴隶觉得他们本身很自在,也很安全,因此,这里说他们可以出于自愿接受永远为奴的身分。十七节中那个古老的风俗产生了为奴身分一个永久而显著的标志。这个永久性的身分有双面的意义;它不仅规定奴隶属他的主人,同时也阻止作主人的在他的奴隶年老力衰时将他抛弃。
最后一段调整关于头生牲畜(出十三2)古旧的律法,使其能与那个独一圣所的律法相配合。所有头生的牲畜仍然要献给上帝,要带到耶路撒冷作为祭物和节期之宴会用,但是,倘若它们有任何残疾,就不可用来献祭,在当地就可将它们吃了。这一条律法是和十二章一至九节相连的。其基本原则是认识到所有的生命都属于上帝(如23节中也以不同的象征加以证实);农夫必然懂得,尽管他本身尽力地工作,但是给他收获的却是上帝。﹏par逾越节(十六1-8)
在旧约许多地方可以找到指导如何遵守古代以色列三个主要节日的律法(出廿三14-17;利廿三章)。显然这些节日被认为非常重要,申命记中那条关于独一圣所的律法更加强了这些节日的重要性,因它规定这些节日必须前往朝圣(16节)。福音书里记载耶稣如何与大众照例往耶路撒冷参加这三个节日。这三个节日(加上一些后来产生的其他节日)在今天的犹太人风俗中仍然是重要的,但是,公元七十年圣殿被毁再次改变了以色列人的特征,使他们变成在家里和当地的会堂里庆祝。
(一)
关于这些节日的起源一直有看很多的争议与讨论。许多争议也围绕以上所列各类有关旧约经文的解释上。逾越节的问题尤其复杂。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在较大的注释或在圣经字典里继续寻求认识它们。
学术界兴趣的重点在于这个春季的节期(在亚笔月或叫尼散月里举行,刚好是我们的日历的三和四月)所包含的两项仪式,另外有两个与它有关的名称:叫逾越节(1节),同时也叫‘除酵节’(16节)。前者基本上是指每年在一个特别的晚上(4节)所献的一只祭牲(2节),献完祭牲跟有宴会(7节);而吃无酵饼则是长达六日的一个礼仪,到第七日接有一个严肃会(8节)。关于这两个仪式原本是否完全分开,而且毫无关连,学者有不同的意见。不论情形如何,在申命记里,这两者是互相隶属、互相连接的。藉这个连接,应当注意的是,逾越节次日早晨,必须回到帐棚去的训令,可能同时包括了家里和帐棚(或住所),因对于住在一个遥远地区的以色列人而言,从耶路撒冷回家的路程有可能要走许多天。
这种春季里的节日极可能联结数个主题,其中之一无疑是农业;注意,其他两个节日也具有农业上的意义(9-15节)。然而,很可能这里所强调的不是上帝每年的祝福(如春季里的生长及对收成的应许),而是祂对以色列人所施最大的恩惠──救他们脱离埃及,这个拯救使他们成为最重要的一个民族。逾越节的晚宴为的是使他们记起他们在埃及最后的晚宴及所有和晚宴有关的(参出十二章),无酵饼明显不是在任何快乐心情底下吃的,因它被称为‘困苦饼’(3节,或‘痛苦饼’,英文新译本)。它也和出埃及有关(参出十二8);同时,它无疑也是对以色列人飘流旷野的一个回顾,因为当时含有酵母的饼是不可能得到的。
在第三节里简略但清楚地陈述了守这个每年一度的节日之目的,就是必须永远记住上帝赐给祂子民的最大恩惠。
(二)
英文中的passover(中文译为逾越节,编注)源自出埃及记十二章十三节:‘我……就越过你们。’这话的意思是:在埃及守逾越节之际,‘我(耶和华)将饶过你们(以色列人)的性命’。这个节日的希伯来文是pesach(试比较英文的paschal),这里有关的动词pasach的意思是‘越过’或‘饶过’(出十二13)。作为献祭的牲畜原本是一只羊,显然申命记十六章二节扩大了选择的范围;这样被宰杀的牲畜很自然被看成是以色列人生命获得饶恕的代替,而当时的埃及人都难逃一死。因此,这里的羊羔是一种象征;同时,面酵也是象征。根据第三节中所说,无酵是表示预备得很忽忙。然而,第四节进一步禁止在节期拥有面酵;这个教导仍然有效地应用于犹太人的家庭里,而孩子们也加入了搜索的行列,以确定没有留下半点的面酵在家里。(犹太人的母亲常会藏了一点面酵,为的是给孩子们去发现它,然后加以扬弃。)因此,面酵后来成为代表罪恶的象征可说不足为奇,特别因面酵能在眼不能见的情况下发生极大的作用,它能影响与它放在一起的整团面。
耶稣被钉十字架正是在逾越节的时候,很自然的,早期的基督徒看这件事绝对不是偶然的。正如古代以色列人藉由每家以一只羊羔献祭而得免死;现在,基督徒也藉由基督一次献上自己为祭,而从罪恶之中获得拯救。如保罗所说:‘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五7)。基督教的复活节已经取代了犹太人的逾越节,虽然与逾越节不同,复活节同时纪念死亡和复活。犹太人的逾越节,由此看来,仍然对教会具有很大的意义。
新约中几次用到了面酵的象征:例如耶稣曾经警告祂的门徒要谨慎防备宗教人士的邪恶(太十六6)。在继续论到基督是我们‘逾越节的羔羊’时,保罗敦促基督徒不要藉任何每年的仪式或惯例来‘守这节’,不论这些仪式是多么感人;而要以根除像是自夸和恶毒等旧酵,来守这节(林前五6-8)。一般而言,他更加关切的是他所带领信主的人每日的生活如何,远胜于守圣节本身。
欢乐和慷慨(十六9-17)
第二个节日是在逾越节后约七个星期,称为‘七七节’:五旬节(Pentecost)或圣灵降临节(Whitsun)是我们较熟悉的名称。这种粗略的计算制度为的是适应一个未有固定日历的农业社会。无疑的,这是一个与农业有关的节日,是大麦收成结束后的标记,而必定是人人皆知,且是人人都了解的节日,不需解释。到了后来它和西乃山颁布律法的事连在一起。
‘住棚节’(13节)是一个秋收的节日,也叫‘会幕节’(或Succoth)。棚是由大小树枝制成的,以色列人被吩咐要住在棚里欢乐七日(参利廿三39-43)。申命记再次认为没有必要详细说明这个节日的细节或目的。
这些节日主要的双重目的,明显是要感激上帝在每年收成里对祂子民丰富的供应。这个没有陈明的事实为这一段里的劝告提供了逻辑的推论,即必须同样对上帝及对以色列同胞表现出慷慨和豪爽。没有人空手上耶路撒冷(16节);申命记并没有订下固定的捐献,只是要求‘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17节)。责任是落在男人,即一家之主的身上(16节),但是每个人都可获得好处:全家人,田里的工人,寄居的外邦人,利未人(他们此时急需仰赖慈善的捐献),以及孤儿和寡妇(11,12节)。因此,整个社会每年都从这三个朝圣的节日里获益。
除了吁请要慷慨外,本段也讲求崇拜的人要欢乐(11,14,15节)。敬拜上帝并不是履行一些无生气的仪式,也不是要求付出很大的自我牺牲,更不用说预备上耶路撒冷是麻烦的事了。相反的,它是全国每个家庭中每人都高兴的一件事。在回教世界里,每年前往麦加朝圣都带给信徒极大的欢乐,并且还促进了他们兄弟之间的情谊,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公元七十年犹太人的圣殿被毁,这事破坏了各地犹太人的朝圣中心,但他们的许多节日至少还保留了欢乐的气息,并且还加强了地方社会的统一。对基督徒而言,圣诞节可能是最令人感到快乐的节日;但是,慷慨多么容易只局限于个人的家里,却忘了它促进基督徒之间兄弟情谊的意义。积极地回想上帝赐给我们实际的福气能刺激慷慨和喜乐(参12,17节)。
正义(十六18-20)
在西方读者看来,这三节好像是转了题目,打断了各段有关宗教礼仪的讨论,转而简略地讨论律法的实际应用。但是,在古代的世界中,律法和宗教是十分紧密相连的──正如整卷申命记所显示的那样。事实上,这一小段谈到的是关于那条主张独一圣所的律法所产生的另一个副作用。地方性的圣殿不只是作为崇拜的地方,同时也是法庭的所在;当申命记宣告作废所有耶路撒冷以外的圣地时,其结果可能使得一般国民斫丧了正义(20节中的重要用语):长途跋涉到耶路撒冷去争取合法的权益或对控诉进行辩护,将是既困难、花费又昂贵的事。因此,法官和其他宫庭的官员奉命驻守于原有圣所的各城中。从这里,我们再一次看见申命记从未忘记一般老百姓的福址。这项法律职责的重新分配,也减轻了皇帝在诉讼的事上所扮演的角色。
这条法律与宗教的分开(因新任官员也许是按世俗的职称)似乎可能使正义的素质受损,完全靠法律业务获取收入的专业审判官,比圣所中的官员更容易被贿赂(从一些先知口中可以清楚知道,在以色列中,法庭的受贿和腐败是个问题,参赛五23;摩二6)。因此,十九和二十节立了一个可作依循的标准。十九节是消极的,警告要防备有可能导致枉屈正直的主要途径。二十节设立了至公至义为目标,一个要达到的目标──同时要讲给全国人民听,就像讲给审判官听一样;结尾时则暗示一个威胁,就是一个不公不义的国家将会丧失他们的土地。尽管律法和圣所分了家,但律法却没有和上帝的标准分开;上帝至终要审判那些审判官。
如何才是合法及如何才算公平,这两者很容易被混为一谈。现代的政府凭他们自己的意念制定新法律,有些好,有些则不好。当然,一种律法体系理当不为腐蚀,如十九节中所强调的那样;但是,律法本身有时候是不公平的,因此牢记合法与公平之间的区别是很重要的。绝对的公平是上帝的标准,这是非因为理论上的要求,而是因为上帝顾念每一个别的人。无论是在何处觉察不公平的行为,上帝的子民都应当对它深表关切。──《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