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十三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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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十三章
13:1 以色列人永世不变的一个基本信仰,就是耶和华乃独一真神(6:4),凡违背的都属异端,是假先知,必须从民中杜绝(18:9-21)。真先知的凭证不是有无行神迹的能力(17:1),而是他的信息和工作是否符合神所启示的客观标准,是否合乎基本信仰。基督信仰也有一个不变的准则,就是相信耶稣基督的超越性和神性(约20:30-31)。神迹、奇事、传教工作都不能当作真实信仰的凭证。真假信仰的分别在是不是相信真神藉圣子耶稣完成的救赎,承认三位一体的神。
古时认为梦是神启迪人的途径(参民12:6),但后来梦也成了假先知自欺欺人的手段(耶23:16,25)。“神迹”为指示将来的预兆(参赛7:11),“奇事”是证明先知或作梦的确有能力的异事(参出4:21);不过二词常用作同义词。
试验真先知的一个方法是所说的预言完全应验(18:22)。假先知说预言,即令偶然应验,或者有人花言巧语,说是能预测将来,若其目的只是勾引人离开神的道,就必须防备、反对他。
13:4 神让这些人显神迹奇事,是为了试验以色列人是不是真的专靠祂。考验一个人灵性的标准在他是否遵从神的话,侍奉祂,倚靠祂(11:27;赛42:24)。人若能真爱神便会敬畏祂,也听从祂的话(约14:21-23)。
13:5 领人叛逆神的必须治死,以消除作恶的和那罪恶本身(参17:7;19:19;21:21;24:7及士20:13)。
13:10 用石头来执行死刑的办法,可参《王上》21章拿伯被害的记述。民间人人都可参加,见证人先下手,将恶从他们中间消除(11节)。新约时代,犹太人的领袖唆使群众用石头打死司提反;这种除恶的方法反为作恶的人利用来杀害门徒和先知。
13:15 “杀尽”:参2:34注。毁灭一城之前,应遵照法律程序,先仔细调查访问,有真凭实据才可执行。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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