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第4章查经资料
玛拉基书第四章-《丁道尔圣经注释》
玛拉基书第四章
四 1. 玛拉基已经用过炼金之火的比喻(三 2 ),现在他则是讲毁灭之火。 那日 将如热带燠热之日,枯竭的菜蔬突然起火,干燥的田园成为大火炉,甚至植物的根都化为灰烬。 狂傲的和行恶的 ,就是拒绝悔改的,都无处可逃。
2. 现在意象改变了。耶和华亲自 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 (参三 16 )说话,也就是那些已经悔改,并渴慕见到祂得胜、公义伸张的人。对他们而言,那造成烈火的太阳( 1 节)却成为公义的日头,为喜爱公义的人带来健康与医治(赛五十七 18 、 19 )。他们将像牛犊从圈中被放出来,享受阳光;他们会跳跃,心中释放,为公义的得胜而欢欣。
“公义的日头”一词,在圣经里只出现这一次, 翅膀 的意象代表太阳的光线,让人想起近东纪念碑上如翅的太阳光轮 327 。当万军之耶和华带着全能,彰显自己为审判之主时,这幅图画是最适合不过了。
3. 从前因为行义而遭痛苦的人,最能激赏这里的大翻身;恶人烟消云散。他们不可自己报复(申三十二 35 ;箴二十 22 ),在没有盼望下咬牙忍受。每一个时代受逼迫的信徒,都渴望戏剧化的终局出现,神永远的治理如日高升。先知则渴望先有普世悔改的情形出现;若是不然,不悔改者的灭亡,便是惟一选择,无法避免。
326 'The Root s]n` in Hebrew, and the meaning of q#d[o{ranni^t in Malachi III: 14', JJS, I(1948 ~ 49), p. 182 ~ 188.
327 ANEP 中至少有十六块版,取自埃及、叙利亚和亚述,上面有展翅的碟形太阳,覆盖所记载的事。有时是特殊设计,如 Stele of Merneptah ( 342 )和 Shalmaneza's Black Obelisk ( 351 ),但有时是写实,如来自 Byblos 的 477 图。
Ⅷ 最后的劝勉(四 4 ~ 6 ;希伯来经文三 22 ~ 24 )
玛拉基书的最后三节是很恰当的结论,而本卷书亦成为“十二先知书”的结束。希伯来文圣经是以书卷( Writings )为结尾,而非先知书,但我们的旧约圣经是依据希腊和拉丁文译本的顺序,亦显得相当合宜。此处提到摩西的律法和先知以利亚,耶稣在变像山上曾和这两位人物谈话(太十七 4 ,及平行经文),一方面是回顾过去之约,一方面则是瞻望未来将成全一切的约。要来的“以利亚”之应许,保证在末日来临之前,还将有一次先知之声。
这几节尾语虽然很美妙,但常有人指称,这是后来两次加入本书的(见导论 , 231 页)。然而,这里同样强调伦理,写作风格也与全书一致,显示作者仍可能是玛拉基。
从早期就有人尝试,避免本书以如此尖锐的话作结束。希腊抄本将第 4 节置于第 6 节之后,而希伯来仪文中将第 5 节在第 6 节之后又重复一次。希伯来圣经后来便将第 5 节在全章最后再印一次。
4. 这一节特指整个摩西五经,用申命记的词汇表达。 当记念 的劝勉,在申命记用过十三次,要人注意他们被神拯救的经历;这里则呼吁 所有以色列人 要遵行 摩西的律法 。这个名词主要是指立约时当尽的义务(书八 32 ,二十三 6 ;王上二 3 ),后来则概指摩西五经(代下二十三 18 ,三十 16 ;拉六 18 ,七 6 ;尼八 1 )。 律例典章 ,狭义是指原则性的法则与个案类法则,不过常用来指神的律法(利二十六 46 ;申四 1 、 5 等;拉七 10 、 11 ;尼一 7 ;诗一四七 19 )。 何烈 是西乃的另一个名字,常有人说是专属申命记的,但出埃及记三 1 ,十七 6 ,三十三 6 也出现,而西乃则出现于申命记三十三 2 。如果以色列人不听玛拉基的预言,让他们记住∶神的律法乃是 命令 ,而一位大君王的命令若被忽视,必遭惩罚。
5. 谈完过去的命令,玛拉基便瞻望那 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 ,这是约珥书二 31 的用语。不过,那时之前将先有警告。用 以利亚 预表未来那位先知,或许与刚才提过何烈有关,因为他也像摩西一样,在那里从神领受了启示(王上十九 8 ~ 18 );而以利亚成为全国道德的催化剂,没有一位先知能像他,如此戏剧化地改变同胞的态度,影响了全国的命运。或许作者认为以利亚就是三章 1 ~ 3 节的使者;他可以叫火从天降下(王上十八 38 ),在何烈山看见耶和华的狂风、地震与烈火(王上十九 11 、 12 ),又被火车火马从以利沙身边接走;他既没有经过死,就表示他还活着,可以执行他的任务(参∶代下二十一 12 )。
6. 这位未来先知的使命,被形容为在两代之间架桥梁。第五诫意味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学校。在这个“小世界”里,可以学到权柄与服从,爱与忠诚,顺服与信任,远超过在别处的学习;倘若神的话成为家庭的指南,整个社会都会改变。玛拉基最后的话为另一项恐怖的抉择∶神的 咒诅 (希伯来文 h]e{rem )。“咒诅”一字与“圣”的概念有关,指一种禁忌,专用于毁灭,只要有人敢动原本起誓要献给神的──因此是“圣”的,不让世俗来用──就会遭灭绝(书七 11 ~ 15 )。迦南人的城与人口都属于其他神祇,所以受到咒诅,要全然灭尽(申十三 12 ~ 18 ,二十 16 及下)。这种凄惨的命运后来成为最后审判的恐怖写照;能够逃脱的人乃是蒙了大恩(亚十四 11 ;启二十二 3 )。
这一节的话,西拉赫( Ben Sirach )在形容以利亚时曾引用过(《德训篇》四十八 10 ),路加记载,天使传话给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时,也曾提到。耶稣指认玛拉基书三 1 的使者即为约翰(太十一 10 ),以利亚也是约翰(太十一 14 );不过约翰曾否认他是以利亚(约一 21 ),依罗秉逊( J. A. T. Robinson )的看法,约翰认为耶稣即如火之人(太三 12 ;路三 17 ) 328 。
无论约翰对他自己的角色有何认识,他相信弥赛亚时代被引进了,而且若要逃避最后的审判,就必须先经过试炼之火(太三 11 、 12 )。他显然非常熟悉玛拉基的信息,并且深受其影响。约翰的期待,在耶稣一生中并未实现。主第一次来临与第二次降临之间有一段间隔,恩典的时日延长,最后审判延后了。然而这不是说,审判已经取消。旧约结束时的警告,在新约的结尾亦未消失(启二十二 10 ~ 15 );不同的是,新约的最后一句仍以恩惠作结语( 21 节)。
328 J. A. T. Robinson, Twelve NewTestament Studies (SCM Press, 1962), p. 28 ~ 52.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