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第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玛拉基书第三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3:1 我的使者:是来预备耶和华之路的施洗约翰(太11:10;可1:2-5;路1:76),他曾在旷野高喊(赛40:3)。忽然:并非指“立即”(immidiately),而是指“突然”或“预料不到之时” (unexpectedly)。“主”和“立约的使者”是指,先知耶利米所预言的新约中保耶稣基督(耶31:31-33;来12:24)。
3:2 他来的日子:这日子是阿摩司(摩5:20)与西番雅(番1:15,16)所预言的“耶和华的日子”,是耶和华施行审判的日子,
3:3 炼净银子的:施行审判的基督是炼净的主,因为坐在宝座上的神是“烈火”(申4:24),是用火试验各人工程的神(林前3:10-15)。不仅如此,施行审判的基督会洗净神百姓污秽的衣裳并漂白如雪(启6:11;7:9,14)。利未人:并不是单单指利未祭司,也包括君尊的祭司——新约时代的圣徒(彼前2:9,10)。
3:4 古时之日,上古之年:意指以色列顺服神的昔日,似乎是回想了摩西时代(赛63:9,11;何11:1)或大卫时代(摩9:11)。
3:5 我必临近你们:在第四篇讲章之始,烦琐耶和华之徒诘问,“公义的神在哪里呢”,本节是对他们作出的答复。在这里,玛拉基列举了那些正面挑战摩西的律法,败坏以色列的七重罪,其中“不敬畏我的”罪,是其它6种罪恶的根源。此实例表明,所有犯罪行为背后,都隐藏着人无视神诫命的骄傲。
3:7-12 神的呼吁:这是玛拉基的第五篇讲章。玛拉基阐明敬虔的奉献会给人带来神的祝福,晓谕他们之所以受到神的咒诅,是因他们夺取了什一奉献与供物。神喜悦祝福人,且给予了这方面的应许(出23:25;诗81:16;赛30:23;太6:33),但很多时候,因人没有准备好领受祝福,就无法使其成为现实(珥2:12,13)。
3:7 转向:意指悔改,尤其是指行为的变化(伯6:29;耶34:15),转意离开所行的恶(耶15:7;18:8)、归向神(何6:1;7:10),悔改(赛6:10;10:22;耶3:7,12;4:1;5:3)等。转向神的第一步是悔改(路15:17-20),这种悔改必然会恢复与神之间的关系。然而,当时的以色列的灵性极其迟钝,他们无视神“要转向我”的恳切呼吁,以及“若你们悔改就必赐下丰盛恩典”的劝告,竟然反问神“我们如何才是转向呢”。
3:8-9 强调在“十一奉献”与“供物”上行诡诈,是蔑视神并夺取其物的犯罪行为。为了利未人与祭司(民18:24,28)以及孤儿寡妇(申14:29),十一奉献与供物是绝对必要的,因此这也是以色列对神的义务<民18:21-32,十一奉献;林后9:1,关于奉献>。这些十一奉献与供物,虽然是神的恩典与祝福的通道(申14:29),但若拒绝履行时,则会惹动惩戒与咒诅。所以,以色列所受到的惩罚与其说是神所降的,不如说是他们的选择所带来的结果。
3:10 使我家有粮:这些粮食是供给事奉圣殿的祭司与利未人的。但在尼希米进行改革之前,有些利未人与歌唱的,因得不到供给而不得不离开了圣殿(尼13:10)。天上的窗户:指神降下春雨、秋雨的祝福(申11:17;28:12;王下7:2,19),有时亦用这句话来表示对不顺从之人的审判(创7:11;赛24:18)。
3:11-12 斥责蝗虫:指神应许之土地物产极其丰盛(该2:19;亚8:12)的浩大祝福。“蝗虫”亦指吞噬者,不仅指蝗虫,也包括指一切有害于土产的破坏者。
3:13 应许神的恩典:这是玛拉基的最后一篇讲章,警告他们要预备临近的审判。在此之前,玛拉基也曾多次指出犹太人的罪。玛拉基所批判的是他们的错误想法,他们认为神厚此薄彼、有失公平。初始之际,神并没有对他们的不满作出很大的反应,但因他们越来越悖逆神(1:10;2:17;3:13),就使得神宣布,在末后的日子里他们连悔改的机会都不会有。他们的偏离在于,错误地设定了事奉神的目的。亦即,他们拥有不正确的因果报应式思维,认为事奉神理当带来现世的补偿。然而事奉神之人所要得到的奖赏是关乎永生的,不一定限定在物质范畴之内。
3:13 话:是指顶撞神的顽梗之言,意味着他们如同法老(出4:21),在神面前存有刚硬之心。这些话亦如2:17所记录的“公义的神在哪里呢”等烦琐耶和华的话,均出自抵挡神,无视神的心。
3:14 侍奉神是徒然的:之所以发出这等叹息与怨言,是因他们不仰望神(来11:6,24-27),只关注世界。保罗曾慷慨陈词到“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并且宣告“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
3:15 这是充满悲观的呻吟,认为神的公义在现实中全然无踪可寻 ;这也是严厉的谴责,责备那些愚蒙之人的骄傲态度。然而,我们当铭记,恶人在这地上所享受的短暂繁荣与骄傲,是满盈的罪孽(箴21:4),必无处躲避神的忿怒而惹动永远的死亡(罗6:23;雅1:15)。
3:16 在审判之日将要成就的事:本文论到了,将要记录敬畏耶和华者之名的记念册(3:16-18),义人与恶人所要面对的末日(4:1-3),以及耶和华的日子。这是关于最后审判的预言,不仅是整个旧约的结论,也与新约的末尾所记录的对大审判与新耶路撒冷(启19-22章)的描述遥相呼应。
3:16 记念册(book of remembrance)是指记录人之言行的书,是将来神施行审判时的根据。圣经多次论及了神所记录的书(出32:32;诗56:8;69:28;赛65:6;但7:10;路10:20;启20:12)。
3:17-18 他们必属我,特特归我:在神所定的审判之日(亚14:7;太24:36;徒1:7),神必区分事奉神的义人和不事奉神的恶人,应许事奉神的义人必会特特地归神。本文以“特特归神”来指立约之民以色列,他们亦被称为“产业之民”(申7:6)、“宝贵之民”(申26:18)。然而,从救赎史的观点来看,这是指因着神的恩典而站在得救之列的圣徒,正如彼得所阐明的(彼前2:9,10)。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