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书绪论-《每日研经丛书》
犹大书绪论-《每日研经丛书》
犹大书绪论
一封困难且被忽略的书信
我们大可以说,现在大多数读这一封短短的书简犹太书的读者,会觉得迷乱,得益很少。不过在这书信里,有两节经文是人尽皆知的──这书信的结尾,四围响应,伟大的赞美颂:
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疪,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上帝,愿荣耀,威严,能力,权柄,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他,从万古以前,并现今,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除了这两节伟人的经文之外,犹大书大部份不为人知,也很少有人阅读。其所以困难的理由是因为写出思想的背景,应付挑战的情况,所绘的画面,及援用的引证,都和我们非常的隔膜。对于在当时,第一次读到这书信的人,毫无疑问,却好像遭到捶打一样,突然跃起。这真是像号角的吹声,呼召护信仰。所以摩法特称犹人书为‘激促教会跃起的十架形火牌’。不过梅由(J. B.Mayor)却说,‘犹大书除了开始与结尾以外,引起一个现代读者的好奇,甚于启迪。’
这正是我们要研究犹大书的最佳理由;因为当我们了解犹大的思想,解释了当时书写的背景,这封书信对于早期教会的历史有重要的关系,对于我们今天也不是没有帮助的。在教会历史上,的确有好多时候,尤其是遭受敌视时,犹大书乃是在新约中最有帮助的一本书。现在让我们先只是简单的说出本书的内容,解释留待以后再说。
遭遇胁迫
犹大本来有意写一篇与一切基督徒分享的有关信仰的论文;但是这工作必须搁置一边,因为当时有一人兴起,他们的思想行为,成了教会的威胁(第3节)。由于这种情况,其急需的并非对于信仰的解释,乃是呼召某督徒站在同一的战线上护信仰。有些人暗暗的渗入教会,忙于把上帝的恩典,作为不道德行为的口实,并且不认我们独一的主宰主耶稣基督(第4节)。这些人生活腐败,信仰异端。
警告
犹大最先对这些人提出警告。他要他们记得以色列民的遭遇。他们从埃及被带领出来,进到安全的地方,但是由于他们的不信,没有进入应许福地(第5节)。其出处是记载在民数记十三章廿六节至十四章二十节。虽然一个人已经接受了上帝的恩典,但是他仍会失去他永恒的救恩,如果他陷入不服从和不信的罪里。有些天使原有他们自己天上的荣耀,到地上来,随自己的欲念,与世上女子作出败德的行为(创六2);现在他们被关在黑暗的深渊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第6节)。反叛上帝的必受审判。所多玛、蛾摩拉,两城的居民,一味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他们在烈焰中毁灭,是给行在相同道路上的人,可怕的警告。
罪恶的生活
这些人都是作罪恶梦的梦幻者;他们污秽身体,毁谤天使(第8节)。就是天使米迦勒也不敢对罪恶天使斥责。摩西的尸体交给米迦勒埋葬。魔鬼想阻止他,声称这尸体是属于他的。就是在这种状况之下,米迦勒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责他,只说,‘主责备你罢!’(第9节)。天使必须受到尊重,就是罪恶和敌对的也是如此。这些在罪恶中的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灵性的事是超过他们所能知的。他们只知道他们肉体的本能,让他们自由放纵,好似牲畜一样(第10节)。
他们是像该隐,私利主义者,乃是自私的凶手;他们是像巴兰,他唯一心愿是获得,引领人家犯罪;他们是像可拉,反抗摩西法定的地位,由于他傲慢不顺服,地使开口吞灭了他(第11节)。
他们是像令船沉没的礁石;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党派,连络一般与他们意气相投的人,因此破坏了基督徒的团契;他们以不兑现的应许欺骗人,好似久等的雨云,只是被风吹过,没有下雨;他们是像无果无根的树,没有好的收成;好似浪花把海藻及飘流的东西,打到海滩上,他们就是带可耻行为的浪花;他们像流荡的星,不肯运行在轨道上,结果必然是黑暗(第13节)。好久以前,先知以诺讲到这些人,预言他们必遭败亡(第15节)。他们埋怨一切在上的和他们的管教,好像以色列民在旷野里埋怨摩西一样;他们不满意上帝为他们的安排;他们让他们的情欲作主;他们的语言夸大骄傲;他们为得到利益谄媚人(第16节)。
对忠心的人说的话
犹大用了这些猛烈的话斥责这恶人以后,接他对忠心的人讲话。这些事他们都知道必然要发生的,因为耶稣基督的使徒已经说到恶人的兴起(第18,19节)。不过基督徒的责任是把其一生建造在至圣信仰的基础上;学习在圣灵的能力里祷告;记得上帝的爱呼召他进入约中的条件;等待耶稣基督的磷悯。(第20,21节)
至于那些思想错误,行为放纵的人──有些人在罪恶的边缘上,迟疑不定,要怜悯拯救他们;有的人却要像在火中抢救他们;在他一切的拯救工作中,基督徒应当存虔敬恐惧的心,爱罪人,恨罪恶,小心防范在罪中之人的玷污(第22,23节)。
无论何时,总有上帝的能力与他同在。祂能保守他不失足,清清洁洁,欢欢喜喜的站在祂面前。(第24,25节)
异端邪说
犹大所攻击的异端是谁,他们的信仰是什么,他们生活的方式又是怎样?犹大没有告诉我们。他不是一个神学家,他是如摩法特所说的,‘一个仆讷诚实的教会领袖’。‘他痛斥他所攻击的异端,不是描述他们的不是。’他并不要提出论证,驳倒他们的议论,因为‘他知道率直的愤慨比议论更能传达他的心意’。不过从这封书信的本身,可以把这种异端归纳成下列三件事。
(一)他们是废弃道德律者。在每一时代的教会都有他们的踪迹。他们曲解恩典的意义。他们的立场是律法已经失去了效用,他们是在恩典之下。律法的规定对于其他的人或仍有效,但是对于他们是没有用的。他们可以绝对的任意而为。恩典是至上的;它能赦免任何的罪;罪在那里愈多,恩典也就显得愈多(罗第六章)。身体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人的内心。一切都属于基督,所以一切也属于他们的。因此对他们说来,没有一件事是受到禁止的。
这样,犹太书里的异端是将上帝的恩典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第4节);他们甚至妄行逆性的罪行,像所多玛人一样(第7节)。他们污秽身体,以为没有犯罪(第8节)。他们任凭他们兽性的本能管理他们的人生(第10节)。他们只顾自己肉体的享受,把教会的爱筵变成礁石(第12节)。他们随从自己邪恶的欲望而行(第16节)。
古代异端的近代例子
这是在历史上的一件奇怪悲惨的事,在教会里,这种反律法的主义,从来没有间断过;这是很自然的,当上帝奇妙的恩典再一次注重的时候,反律法主义也就随之而猖獗了。
第十七世纪出现了豪语派。他们是泛神论者及反律法主义者。泛神论相信万有皆神;一切万物都是基督的;基督是律法的总结。他们说,‘基督在他们里面’,他们全不注意教会及教会的工作,更轻视圣经。他们中间有一位名叫步登澜(Bottomley)的写说:‘从圣经里去看人家所说所写有关上帝的心意,不如聆听上帝在我里面说话,追随在我里面的指教和引导,来得可靠。’福克斯乔治(GeorgeFox)斥责他们淫荡的生活。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上帝。’听上去或许还不错,不过正如斯理约翰说的,其结果往往成为‘一种肉体的福音’。他们的理由是‘立誓、淫乱、醉酒、偷窃,并不是罪,除非这犯的人觉得是罪。’当福克斯破囚在监里,他们去探望他,命供烟酒,使福克斯十分的不快。他们经常立誓。当福克斯斥责他们时,他们说,圣经告诉我们,亚伯拉罕,雅各,约瑟,摩西,祭司,天使,都立过誓的。福克斯回答他们说,那在亚伯拉罕以前的吩咐说,‘不可以立誓。’巴克斯特(RichardBaxter)描写这种人,‘他们组成一种可咒诅的放肆主义的教义,使他们生活在可憎的污秽之中;他们教导人说……上帝不管人外面的行动,只注意人的内心;清洁的,一切都清洁了(甚至被禁止的事),因此,上帝既然准许他们,他们口里说最可恨的亵渎的话,他们中有许多的人,茍合行淫是很普通的事。……由于这派的人,可怕的邪恶,很快的就消灭了。’无疑的,许多豪语派的人是癫狂的;无疑的,其中有的是恶毒、故意的纵欲之徒;但是无疑的,也有的是虔诚热心,误入歧途的人,他们弄错了脱离律法的自由和恩典的意义。
以后斯理约翰跟反律法主义者也有困扰。他说他们宣讲血肉之体的福音。在勤宁堂(Jenninghall),他说,‘这些反律法主义者努力为魔鬼工作。’在伯明翰(Birmingham),他说,‘这些狰狞,不洁,肉欲,不敬的反律法主义者’完全毁灭了教会的属灵生命。他请到有一个名叫鲍尔(RogerBall)的人,他纡曲地进入了都伯林(Dublin)的教会。起初他似乎非常属灵,教会中人热诚的欢迎他,认为他很适宜担任牧职,为教会工作。不过,终于他显明‘充满了诡计,和可厌的错误,其中之一是一个信徒对于所有妇女都有权。’他不与人交谈,因为一个人在恩典之下,‘不触摸,不口尝,不议论’。他不讲道,摒弃崇拜,因为,他说:‘亲爱的羔羊是唯一讲道的人。’
斯理有意要说明这些反律法主义者的立场,记载在他的日记里,他在伯明翰与一个反律法主义者的一段谈话。‘你相信你与上帝的律法毫无关么?’‘是,我是毫无关系;我不再在律法之下,我依靠信心而活。’‘你依靠信心而活,你是否有权拿取世界上一切东西?’‘是的,我有权。一切都是我的,因为基督是我的。’‘你是否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取物?如果在一爿铺子里,没有得到物主的同意,或是他没有知道,你可以拿么?’‘如果我要的话,我可以拿,因为这是属于我的。只是我不愿意受法律的制裁。’‘你有权与世界上所有妇女发生特殊的关系么?’‘是的,只要他们同意。’‘那么,这是不是罪?’‘是的,对于那些想是罪的人;不过对于内心已经获得解放的人却不是罪了。’
斯理,像福克斯一样,一再遇到这些反律法主义的人。本仁约翰(JohnBunyan)也起来反对豪语派的人,因为他们声称他们不受道德律的约束,并且轻视严肃的基督徒的伦理。‘这些人要说我是律法主义者,是在黑暗之中,却自命只有他们已经达到完全的地步,他们可以为所欲为而不犯罪。’他们之中有一人是本仁认识的。他‘沉浸在各种不同的不道德的行为中,生活特别的腐败……讥笑一切端庄生活的劝告。当我苦心斥责他罪恶的时候,他笑得更厉害。’
在各时代都有犹太书里所说的异端,即使有人没有走到像他们一样的极端,在他们心灵的深处,常想利用上帝的赦免,把祂的恩典作为犯罪的藉口。
否认上帝和耶稣基督
(二)犹大所斥责的反律法主义及此种异端的不道德的行为是很清楚,毫无疑问。不过犹大所斥责的其他两件事,意思就不太明白。根据修订标准本,犹大斥责他们‘否认我们独一的主宰和主,耶稣基督’(第4节)在最后的赞美颂是‘独一的上帝’,这语词在罗马书十六章廿七节;提前一章十七节;提前六章十五节也有。这重覆的用独一却是有它的重要性。如果犹大请到我们独一的主宰和主,以及独一的上帝,我们自然的会想到,当时必然有人对于耶稣基督及上帝的独一性,提出质疑。我们能否在早期教会中找到像这样的思想路线?如果有的话,它能否与这书信中的证据符合?
在新约圣经里,我们时常碰到一种称为诺斯底派的思想。其基本的观念是:这是一个二元的宇宙,其中有二个永恒的素因。从时间的一开始,已经有了‘灵’与‘物’。灵的本质是善;物的本质是恶。这个世界乃是从这有瑕庇的物创造出来的。上帝是纯洁的灵,因此祂不能接触本质恶的物。那么这世界是怎样创造的?上帝放出一列系的移涌(aeons)或放射物(emanations),每一移涌逐渐离上帝愈远。到了一个移涌,其离开上帝的距离可以与物接触了;就是这个移涌──次等的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
诺斯底的思想,并没有到此为止。在这一列系中的移涌,离上帝愈远,祂们知道上帝也愈少;敌对上帝的态度却逐渐增强。到了这列系的最后的一个,创造这世界的移涌,完全不知道上帝,完全与上帝为敌。
到了这一个阶段,诺斯底派又迈进一步。他们认为这位真的上帝就是新约的上帝,那次等的,无知并敌对上帝的是旧约的上帝。在他们看来,创造的上帝有异于启示和拯救的上帝。相反的,基督教相信独一的上帝;一位创造,看顾,拯救的上帝。
这是诺斯底派对于罪的解释。这是因为第一,世界的创造是来自恶的物;第二,创造者是一位无知的神,因此就有罪,痛苦,和缺陷不全了。
诺斯底派有一种奇怪的思想,但是却很合逻辑的。如果旧约的上帝是对于真的上帝一无所知,并且和祂为仇,推理的结果是凡这样一位无知的上帝要加害的人,在事实上却是好人。仇恨的上帝当然也恨那些真上帝的忠心仆人。这样一来,诺斯底派把旧约都颠倒过来──英雄成为恶人,恶人却成了英雄。在诺斯底派中有一支派称拜蛇教,因为他们敬拜伊甸园里的蛇;有些人把该隐,可拉,巴兰,认为是大英雄。就是这些人,犹大用作罪的悲惨可怕的例子。
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说,犹大所攻击的异端是诺斯底派,他们否认上帝的独一性,他们认为创造的上帝与拯救的上帝是不同的另一位,他们认为旧约的上帝是与真正的上帝为仇,因此把旧约颠倒,把罪人作为真正上帝的仆人,把圣徒作为仇恨上帝的仆人。
这些异端不只否认上帝的独一性,也否认‘我们独一主宰及主耶稣基督’。那就是说,他们否认耶稣基督的独一性。这怎样与我们以往知道的诺斯底派的概念相配合呢?我们已经看,依照诺斯底派信仰,上帝与这世界之间放射出一列系的移涌。诺斯底派的人以耶稣基督为其中移涌之一。他们并不以祂为独一的\cs8主宰及主;祂不过是上帝和人之间许多环节中的一个,虽然祂是最高及最接近的一个。
在犹太书中还有一件事与这种异端有关。这件事适合我们所知道的诺斯底派。在第十九节里,说他们‘引人结党’。这些异端的人,在教会团契里,分成不同的阶级。其阶级的不同点是在那里?
我们已经看见在人与上帝之间有一列系的移涌。人的目的是要与上帝接触。要达到这个目的,他必须通过在上帝与人之间的一列系连续的环节。诺斯底派认为要达到成功,必须要有一种非常特殊的神秘知识。这种知识是非常的深,只有几个很少的少数人才可以获得。
所以,诺斯底派把人分为两级──pneumatikoi(属灵的人)及psuchikoi(属肉体的人)。pneuma(灵)乃是指人的灵,是与上帝同系的;pneumatikoi(属灵的人)就是那些人,他们的灵发展的好,且有足够的知识能以攀登到达上帝那里去的长梯。诺斯底派的人声称,有些属灵的人,他们的灵性和智慧生长开展,达到了崇高的境界,他们能够与耶稣一样的好──爱任纽说,他们中间有的人相信,属灵的人能够成为比耶稣更好,直接与上帝联合。
另外一方面,psuche{(肉体)只是肉体生命的素因。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有psuche{(肉体);这是一切动物,甚至生长的植物,所共有的。属肉体的人是一般普通人;他们有肉体的生命,不过他们的pneuma(灵)还没有发达,不能获得智慧,登上到上帝那里去的路程。pneumatikoi(属灵的人)是非常少的,被拣选出来的少数人;psuchikoi(属肉体的人)是广大多数的普通人。
这是很清楚的可以看到,这种信仰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属灵的势利骄傲的人。这使教会产生最不好的阶级分裂。
这样,犹大所攻击的异端是:那些否认上帝的独一性,把祂分裂为一个是无知的创造的上帝,另一个是真实的属灵的上帝;他们否认耶稣基督的独特性,以为祂不过是上帝与人之间移涌里的一个;他们在教会里面,分成阶级,把与上帝团契的人,限于只有很少的有智慧的少数。
否认天使
(三)在这书信里还有一件就是这些异端的人,否认并且侮辱天使。在书信中说,他们‘轻慢主治的,毁谤在尊位的’(第8节)。文中的‘主治的’和‘在尊位的’表明犹太人的天使的等级。第9节是取自摩西升天记的故事。这是请到米迦勒受命埋葬摩西的尸体。魔鬼想阻止他,声称这尸体是他的。米迦勒没有定他什么罪名,也没有斥责他。他只是说,‘主责备你罢!’如果天使米迦勒,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没有对罪恶天使的首领说什么斥责的话,很清楚的,人也不能对天使说不好听的话。
犹太人对于天使的信仰是非常精致铺张的。每一个国家有它保护的天使。每一个人,甚至每一儿童,都有他的天使。一切自然界的力量--风、海、火,及其他,都有天使管理。我们甚至可以说,‘每一片小草都有它的天使。’很明显的,那些异端的人攻击天使。似乎他们说,天使是敌对上帝的创造者的仆人。基督徒必须与他们脱离关系。在这后面到底有些什么,我们无法知道;在异端所犯的错误上又加上了毁谤天使;犹大看这是一件罪恶的事。
犹大书与新约
我们现在要论及犹太书著书的日期,和本书的作者。
犹太书的列入新约之内,稍有困难;这本书的地位不十分稳定,其被列入新约的日期较迟。让我们先简单的看一下早期教会伟大的教父及学者,对于本书的意见。
犹大书包括在大约于主后一七○年的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Canon)里,可以作为教会接受为正典的半公开的承认。犹太书的被放入穆拉多利经目里,有些觉得希奇,因为我们记得在穆拉多利经目里没有希伯来书及彼得前书。不过,此后有一段长的时期,对本书发生怀疑。在第三世纪中叶,俄利根(Origen)知道这本书,并且也用这本书,不过他却注意到有好多人对于把这本书当作圣经,加以怀疑。第四世纪一个伟大的学者优西比乌有意的察验,在应用中的各书,把犹太书列入被争论的书中。
耶柔米(Jerome),他从事于拉丁文圣经武加大译本,对于犹太书有怀疑;从他那里,我们知道了其所以怀疑的理由。犹太书可异的地方是在他引用权威的书,不是在旧约里的。他用以作为圣经的,有些是写在两约之间的时期,从来没有列在圣经里的。有两个确实的例子。在第九节,他所说的米迦勒与魔鬼为摩西尸体之争是出于一本次经,名叫摩西升天记(The Assumption of Moss)。在第十四,十五节里,犹大引用先知的话,以证实他的论证,其实这是新约作者的一般习惯,不过他所引用的是以诺书(Book ofEnock),他似乎把它认作圣经。耶柔米告诉我们,这是由于犹大惯于应用非圣经的书,作为圣经,使人对他怀疑;在第三世纪的末叶,于亚历山大,低土马(Didymus)为他辩护的,就是这样的控告。这或许最是希奇的一件事,犹大用这些非圣经的书,犹如其他新约作者引用先知;在第十七,十八节里,他引用了使徒所说的话,我们没有方法找到出处。
这样,犹大书经过了一段长的时间,才确定了在新约中的地位;待到了第四世纪,它的地位方才稳固。
成书的日期
有很可靠的指示,犹太书不是一本很早的书。它讲到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信仰要道(第3节)。这种说法,似乎是回顾好久以前,已有正统信仰的主干。在十七及十八节,他催促他们不要忘记主耶稣基督的使徒们的话。这似乎是使徒们已经不在世上,教会回想他们的教训。犹太书的气氛是一本回顾的书。
除此以外,我们必须要看一些事实。在我们看来,彼得后书曾采用了很多犹太书的材料。每人都能看到其第二章与犹大书的关系最是密切。我们很可以确定,其中一人借用另一人的材料。从一般的立场看,彼得后书的作者把整部犹大书放入他的书信中,比犹大书采用彼得后书一部份的材料,其可能性为大。如果我们相信彼得后书曾用犹大书,那么犹大书虽然不会太早,也不会太迟。
是的,犹大书回顾已去世的使徒;但是除了约翰以外,其他使徒都是在主后七○年都已死了。犹大书回顾使徒的事实,也根据彼得后书曾采用犹大书的事实,写作犹大书的日期,以主后八○至九○年,最为合适。
犹大书的作者
写这封书信的犹大是谁呢?他自己称耶稣基督的仆人和雅各的弟兄。在新约里,有五个人名叫犹大。(一)有大马色的犹大。当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遇见耶稣以后,在他家中祷告(徒九11)。(二)有称呼巴撒巴的犹大。他是教会议会中的一个领袖人物,在教会向外邦人开放的时候,他带耶路撒冷议会的决议,和酉拉一同往安提阿去(徒十五22,27,32)。犹大也是一个先知(徒十五32)。
(三)加略人犹大。
没有人郑重的考虑过,上面的三个人是犹太书的作者。
(四)在十二个门徒中,有第二个犹大。约翰称他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约十四22)。在路加福音的十二个门徒的名单中,钦定本中称犹大为雅各的弟兄(路六16;徒一13)。如果我们只凭藉钦定本的译文,我们很可以想他就是这本书信的作者,在事实上,特土良(Tertullian)称本书的作者为使徒犹大。不过在希腊文里,这人只是称‘雅各的犹大’。这是在希腊文里,很普通的惯用语,常常指儿子,不是指弟兄;所以在十二门徒的名单中的‘雅各的犹大’不是雅各的‘弟兄’犹大,而是雅各的‘儿子’犹大,因此一切较新译本,都译为‘儿子’。
(五)有耶稣的弟兄犹大(太十三55;可六3)。如果本书的作者是在新约中的犹大之一,那么必定是这一个犹大,因为只有他可以真正的称为雅各的弟兄。
这封短短的书信是否是我们的主耶稣的弟兄犹大所写的呢?如果是的,这是一件特别有趣的事。不过也有反对的理由。
(一)如果犹大是耶稣的弟兄,他为什么不就这样说呢?为什么他要说雅各的弟兄犹大而不说耶稣的弟兄犹大?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解释他为什么没有采用这光荣的称谓。就是他真是耶稣的弟兄,他也宁可谦卑的称他自己是祂的仆人,因为耶稣不只是他的兄长,也是他的主。还有雅各的弟兄犹大,很可能一生足迹未曾踏出巴勒斯坦一步。他所知道的教会就是在耶路撒冷的教会,雅各就是那教会的领袖。如果他是写给在巴勒斯坦的教会,很自然的他要重他和雅各的关系。如果我们考虑了这些问题,我们会觉得更加希奇,为什么犹大不称自己是耶稣的弟兄,而称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
(二)有人反对犹大称自己为耶稣基督的仆人,因为与此称呼相关的有以使徒自许之嫌。‘上帝的仆人’是旧约先知的称谓。上帝没有将祂的奥秘先显示祂的仆人众先知之先,不会采取行动的。(摩三7)。在旧约里先知的称谓就成了在新约里使徒的称谓。保罗称自己是耶稣基督的仆人(罗一1;腓一1)。在教牧书信中,他称上帝的仆人(多一1),这也是雅各称他自己(雅一1)。由此推论,犹大称自己为‘耶稣基督的仆人’,有僭称自己是使徒之嫌。
对于说这样话的人,我们可以有二种回答。第一,耶稣基督的仆人的称谓,并不限于十二个门徒,保罗也称提摩太为耶稣基督的仆人(腓一1)。第二,即使这称呼是限于使徒一的人,我们看见,在耶稣升天以后,主的弟兄们和十一个门徒常在一起(徒一14),犹大像雅各一样,在他们中间;我们又知道耶稣的弟兄们,在教会的宣教事工上,有显著的地位(林前九5)。这些我们见到的事实,很可以证明我们主的弟兄犹大是在使徒的圈子里的,这耶稣基督的仆人,对他说来,确实很是合适。
(三)有的人说,耶稣的弟兄犹大,是巴勒斯坦人,他们通用的语言是亚兰文,不会用希腊文写这封书信的。这种议论是不十分妥善的。犹大一定知道希腊文的,因为希腊文是古代不同语言的人的互相交通的共同语言,各人除了其本土的语言之外,是大家都讲的语言。犹大书的希腊文是粗俗而有力的;这样的希腊文是犹大力之所能的,即使是在他能力之外,他可以有一个帮手和翻译的人,好似彼得之有西拉一样。
(四)有的人说,犹大所攻击的异端是诺斯底派,诺斯底派是希腊的思想型式,不是犹太的思想型式──巴勒斯坦的犹大有什么关系要写信给希腊人?不过这种异端有一件希奇的事,那就是和正统的犹太主义处于极端相反的地位。统管一切犹太人行动的是神圣的律法;犹太宗教的基本信仰是只有一位上帝;犹太人对于天使的信仰也有高度的发展。这是很容易想像到的,有些犹太人当他们相信基督教以后,转变到另外一个极端。我们很容易想像一个犹太人,终其一生作律法的奴隶,忽然发现了恩典,即跃入反律法主义之中,作出对于以前律法主义的强烈的反应;相同的,也反对传统的犹太教的一位上帝及天使的信仰。在事实上,我们很容易看到,犹大所攻击的异端,他们乃是犹太教的变节者,不是真正相信的基督徒。
(五)最后,也有人认为,如果这书信是耶稣的弟兄犹大所写的,它不会经过这样长的时间,才被列入新约之中。不过在第一世纪末叶之前,教会里大多是外邦人,犹太人被视为教会的仇敌和诽谤者。况且耶稣在世的时候,耶稣的弟兄却是反对他的;这是十分可能的,一封像犹大书这样的充满了犹太人的气息,要经过一番挣扎,去克服成见,才能被列入在新约里,即使写信的是耶稣的弟兄。
耶稣的弟兄犹大
如果这书信不是耶稣的弟兄犹大所写,还有其他的说法么?在大体上,还有二种说法。
(一)这书信乃是由一个人,他的名字叫犹大,所写的。我们对于他到底是谁,是一无所知的。不过这种说法,却有两个困难点。第一,这犹大有这样的凑巧,也是雅各的弟兄。第二,如果这是一个不知名的犹大,这就很难解释,像这样一封短短的书信,能有从那里来的权威。
(二)这封书信乃是记名。那就是说,这封书信是由另外一个人写的,而用犹大的名字。这是在古代常用的方法。在旧新两约之间的时期,有好些书是写了以后,用别人的名字──摩西、以诺、巴录、以赛亚、所罗门,以及其他的人,作为作者。没有人说不对,不过关于犹大书,则当注意二件事。
(甲)记名的书籍,所采用的名字,都是著名的人物;不过我们主的弟兄犹大,却是没没无闻;他没有被列入早期教会的名人之中。有一则故事,请到在多米田(Domitian)的日子里,罗马设法不让基督教传播。罗马政府听到,耶稣的亲属后裔,尚在世上,其中有犹大的子孙。他们怕有人以他们为中心,造成叛乱,吩咐他们向罗马法庭报到。法庭看见他们都是拼手胝足的劳动百姓,无关重要,不会有什么作用的人,就让他们回去。很明显的,犹大乃是一个没没无闻的犹大,没有什么理由,要用一个不知名的人,作为一本书的作者。
(乙)一本记名的书籍,决不让读者对于这用为作者的人模糊不清。如果这封书信是用我们的主的弟兄犹大的名,他必定会很清楚的表明;但是在事实上却写得不大清楚。
犹太书很明显的是犹太人的作品;其引证引喻只有犹太人能了解。它是简单粗直;它是生动写真。很清楚的,这是一位淳朴的思想家,不是一个神学家的作品。这很适合我们的主的弟兄犹大。书名是他的名字。
这是我们的意见,这本短短的书信是耶稣的弟兄犹大写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