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八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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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第八章
八1~4
灯台
八2 灯台 轴心两旁各有三个分叉的设计,在地中海一带 * 晚铜器时代的文化中颇为常见。请参看:出埃及记二十五31~40的注释。
八5~26
利未人
八7 剃毛净化 埃及祭司的净化步骤,亦有剃尽头上和身上毛发的要求。剃刀通常是用青铜制造,有两种设计。一种是刀形,柄圆;一种刀柄瘦长,呈直角安装在刀身平面上。
八10 按手 以色列人献祭之时,也是使用同样的步骤(见以下的注释)。此举象征式地任命利未人充任以色列人的代表。
八11 利未人作为摇祭 摇祭(「升祭」是更佳的翻译)是奉献的礼仪(见:利八27注释)。
八12 利未人按手在公牛头上 请参看:利未记一4的注释。
八12 为利未人「赎罪」 有关本节译作「赎罪」的字眼,是献祭之净化作用的结果,可参看:利未记一3~4的注释。然而本段并无献祭之事,有的只是祭礼的象征。利未人没有为以色列人执行净化的礼仪──那是祭司的工作──他们只是提供赎价,保护以色列人免受神的忿怒而已。在 * 巴比伦和 * 赫人的平息神明怒气的 * 仪式中,这种尝试十分普遍。
八24~26 利未人的角色 古代近东有一种法律上的交易,欠债者的家人可以向出借货财的债主提供服务。他的工作范围和期限都预先指定,其服务算为借贷的利息。这人成为债主家庭的一份子,为债主所供养。利未人亦同样在债主(神)家中提供指定的服务,由祂所供养。以色列从中所得的,是他们的头生子。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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