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旧约民数记 第五章 注释-《圣经串珠注释》
圣经旧约民数记 第五章 注释-《圣经串珠注释》
民数记 第五章 注释
1-31 洁净营地
百姓在西乃山整装待发,组织上的预备已於以上4章详述 , 接著便是洁净营地的指示(5-6)。 洁净的条例包括:身体上不容许染污(1-4),人际关系上不容许彼此亏负(5-10),婚姻关系上不容许不贞洁和疑恨(11-31) 。 许愿作拿细耳人归耶和华的,尤要小心遵守洁净的条例(6:1-27)。 这些条例是重要的,因为神住在营中,以色列民不能使营地污秽(5:3)。
不洁的论述是旧约最重要课题之一;利未记11-15章有详细说明 , 如论及不洁的生物、生育、麻疯、漏症等。由此可见不洁不单指污垢,也包括死亡、罪(特别是性方面)及身体的反常现象。不洁者不可站在神的面前,否则会招致死亡(利7:20),同时传染和影响其他人,因此必须出到营外(5:2)。
1-4 身体的不洁
2「大麻疯」:可包括某些传染性皮肤疾病,如癣癞(利13:1)。
「漏症」:指长时期的性器官漏病(参利15章)。
神是生命的主,人若接触死尸便也成为不洁。
以上三类不洁者要出到营外,这除了卫生的因素外,主要是由於完美的神住在营中。
5-10 彼此的亏负
肉体的不洁须摒於营外,道德上的不洁则需要补赎。本章所记的罪皆源於不忠实(6的「干犯」 , 12和27的「得罪」,原文是用一字,意思是「不忠实」)。
这里所指的亏负及赔偿方法,利6:1-5有详细说明。无论是诡诈、抢劫、欺压或拾遗都是亏负别人,对神不忠实,犯者须认罪及赎罪。
8节处理特殊的情况,补充利未记6章的条例:若物主已死,赔偿应归亲属;若物主没有亲属,就要归祭司。无论如何,亏负了人必须作补
偿,若补偿归给祭司,这补偿不能代替赎罪时应当献上的祭物及应当归给祭司的礼物(举祭),若将二者混淆,便是进一步的取巧犯罪。
向人认罪作出赔偿,是与神、与人和好的基础,是以色列民和谐相处的关键;否则大家相咬相吞,整个民族便衰萎不振,更谈不上进占应
许之地了。
11-31 婚姻上的疑忌
婚姻的和谐也很重要,不能容许不贞和疑恨。本段处理妻子清白与妻子不贞两种情况。这类案件源於妻子的不忠 (13, 29) 或丈夫的怀疑嫉妒(因为没有充分客观证据,14, 30) 。 处理二者的步骤也是一样,神藉指定的仪式使祭司能作出公正的判断。
仪式有三个要素:象徵、动作及含义。象徵是以物质为表记,含有属灵的意义。夫妻二人到祭司面前要带素祭为供物(15),供物用十分之一伊法 (即2.2公升) 的大麦面, 不另加油和和乳香,表明献者的不洁和悲哀赎罪的心态 (利5:11,通常加油和乳香代表喜乐和感恩,见利2:15)。 诚然不贞和嫉妒使婚姻不洁并蒙上悲哀的阴影。这素祭对丈夫来说是疑恨的素祭(疑恨本身也是罪),对妻子来说是思念的祭,求神思念鉴察这件事,显明她是否有罪。祭司要预备的「致咒诅的苦水」(18),是用会幕外的圣水 (出30:18) 和尘土混合而成(
17)并加入妇人发咒起誓之字的墨水(23)。圣水是为洁净之用,吃尘土是代表咒诅(创3:14), 加上妇人自愿起的誓;若妇人是贞洁的
,这水便会有洁净的作用,将来可怀孕生子(28);若妇人是不贞的,这水便有咒诅的作用,使她失去生育的功能(27),这咒诅比死亡
更甚(利20:10)。
动作方面,妇人要蓬头散发(18),表明她的不洁(利13:45) 。 起誓之後,她要喝咒诅的苦水,表示她认同这水所带来的咒诅或洁净。她喝水之前,祭司先在坛上烧一把疑恨的祭(26),宣告神的同在,作公平的审判。
以上所用的象徵和动作都有清楚的含义,藉此项仪式刻划在以色列人眼前,警戒他们不可容许婚姻中的不贞和疑恨。真正使仪式有效的,仍然是全能的神,对这一群在旷野中曾目睹神荣耀的人,这是不容置疑的。他们绝不会以为咒诅的苦水本身有魔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