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注释-《马唐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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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注释
九.应许地的疆界(三四)
三四1~15 本段列出神应许给以色列之地的四境。大致上,南面的疆界是从盐海(死海)的南端伸延到埃及小河(不是埃及河)和地中海(3~5节),西边以大海(地中海)为界(6节)。北界从地中海伸延到何珥山(不是以色列人旅程中的何珥山),再至哈马口和哈萨以难(7~9节)。东界从哈萨以难向南伸延到基尼烈湖(加利利),再下到约但河,通往盐(死)海(10~12节)。
九个半支派要承受上述的地为业,因为迦得、流便和玛拿西的半支派要回到约但河东定居(参见卅二章一至卅三节的那一段),所以这些地区只分给九个半支派,并且根据这九个半支派选出了十位代表,每一个支派一位,让他们去管理领土的抽签分配。玛拿西另外的半个支派包括在名单中,因此在后期它的领土跨立在约但河两边。利未支派被省略掉,因为有特别的财产要分给这个祭司的支派(参见卅五章)。所有这些分配工作都在大祭司以利亚撒和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的领导下进行。
三四 16~29 本段是被委任去分地之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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