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下第十九章-《圣经背景注释》
撒母耳记下第十九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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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母耳记下第十九章
十九8 王坐在城门口 最近在但城遗址的挖掘,在城门内部发现了一个似乎是石制的高台。这高台曾经一度有顶篷遮盖,上面可能设有宝座。典礼和外交场合,以及诉讼程序可能都用得上它(见:王上二十二10)。乌加列史诗《阿赫特》描述达尼珥王坐在城门口,为孤儿寡妇断案。因此,君王坐在宝座之上,就是履行身为王者的责任──大卫这时想给人的,就是这种印象。十九11~15 大卫复辟的程序 押沙龙已经受膏为王,犹大和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于是否重立大卫为王之事,亦没有一致的意见,故此,有作出某些让步和保证的必要。例如押沙龙的元帅亚玛撒如今接管大卫的军队(但不包括精兵和雇佣兵团,他们仍在约押辖下)。大卫又不得不诉诸骨肉关系和昔日的效忠的誓言,来劝诱自己本支派。大卫被逐而至终复位,堪与主前十五世纪阿拉拉赫王伊德里米的经历相比。后者被逼失位七年,才能得回臣属的效忠。
十九15 吉甲 在王国时代初期的大部分时间中,吉甲似乎都是祭仪的中心。可能由于从前扫罗在此被立为王,这地又接近约但河(大概是耶利哥东北面约一哩之梅夫吉尔废墟一带的遗址),支派长老在此欢迎大卫归回作王,最是恰当。请参看:撒母耳记上七16,十一14~15的注释。
十九24 修脚剃胡须 新国际本翻译所描述的忽略个人仪容,往往是因服丧之故。这又可以作为米非波设无意自立为王的证据。因他若有此意,必然会刻意打扮,以求有王者的风采。此外,以西结书二十四17以赤足蒙唇为吊丧的表示。本节对米非波设的形容也容许这个解释,因为经文只是说他没有「做」脚和须而已。
十九22、29 特赦 君王是贵胄和王室的「家庭元首」,犯上政治罪行或叛逆的人,他能以家长的身分操其生杀大权(见:王上二19~46)。示每和米非波设二人都得罪于大卫,可以判处死刑。然而大卫选择在自己登基之日赦免他们,作为他宽宏大量,愿意饶恕政敌的象征(见:撒上十一12~13,扫罗类似的话)。美索不达米亚君王登基之时,照例宣告安杜拉鲁(anduraru)──释放囚犯和债奴。苏美王吾鲁因宁金纳(主前二十四世纪)的改革文件,更证明了类似的释放有时亦包括政治犯人。按照这文件,甚至窃贼和谋杀犯也能得释。在埃及,新法老登基时往往同时宣告大赦。
十九42 吃王的食物 与王同席或吃王仓粮食的就是王的食客,受了俸禄就必须表示效忠(可见于列出贵族和官吏所得之粮食供应的马里及巴比伦行政档案)。这是米非波设定罪的根据:大卫的供应是他自愿接受的(撒下九6~7)。犹太支派的首领否认这种关系的存在,坚持他们欢迎大卫是根据他统治的能力,不是受了他的贿赂或赏赐。
十九41~43 支派争论的根由 偏袒和差别待遇必然会在政策和特权中反映出来。论战的核心问题,在于王国是环绕大卫王和大卫家所建立的(提到王与他们是亲属之犹大长老的立场),还是无论谁作王,都配得全民效忠的制度(以色列的立场)?这场争论是示巴之乱和北方支派在耶罗波安领导下脱离联邦的先兆,并且令人联想到士师时代经常发生的支派龃龉。两个例子都证明了在王国制度之下的中央政府,这时仍未成为以色列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以为以色列在联合王国时代自有合一性,而视分裂王国为反常现象,是很容易有的错误观念。其实直到被掳归回时代为止,支派性地方主义对国策的影响,远比国家一统的观念为深。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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