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后书导论-《精读本圣经注释》
提摩太后书导论-《精读本圣经注释》
1:1-18 本章特别强调,为了捍卫福音,要与福音一同受苦,并鼓励提摩太不要惧怕周围的各种困难,劝勉他专心做牧会工作,同时叙述了关于得救根据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保罗虽面临死亡,却甘愿为福音受苦的明确心志<约21:19,现代圣徒与殉道>和对福音的热忱(徒20:24;林前4:14;9:16)。
1:1-2 本文提及对提摩太的问安,特别强调保罗的使徒职分的神性起源<提前 绪论,书信中的问候语和使徒权柄的主张>。保罗成为使徒的根据是“神旨意”和“在耶稣基督里的生命的应许”,这表明保罗的使徒职分是以神旨意和呼召为基础,他被拣选为使徒,是为了向人传得救的福音,这是藉着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得以显明的<徒6:6,关于使徒职分>。
1:3 感谢神:在本文保罗感谢神的理由可分为二:第一,感谢从祖先开始事奉神。保罗讲明自己对基督的信仰不是瞬息间形成的,而是基于祖先的信仰和扎根于旧约的根深蒂固的信仰。同时,描绘了提摩太历经三代的信仰,也并非是一时形成的,而是有坚固的根基(罗11:13-24)。第二,感谢提摩太的无伪之信仰:提摩太的信仰是基于祖母和母亲敬虔的犹太教信仰教育。在这里我们再次感受到通过家庭教育而继承信仰的重要性<绪论,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1:4 你的眼泪:指与保罗离别时所洒的眼泪(徒20:37)。想要见你:保罗之所以如此渴盼与提摩太的再晤,是因为:①被提摩太深情的眼泪深深吸引(徒20:37);②这时保罗是第二次被囚而等候死刑的来临,并且除路加之外追随他的许多人都已弃他而去,在这种孤独的境况下,保罗想借着见到提摩太而恢复自己的喜乐(来5:7)。
1:5 罗以:只有此处提到了提摩太的外祖母罗以的名字。当时犹太教徒们彻底禁止与外邦人结婚,若有违者就逐出会堂。从罗以在这种环境下允准女儿嫁给希腊人的事实来看,或是友尼基的丈夫皈依了犹太教,或是在友尼基结婚之前罗以改信了基督教(徒16:1)。
1:6-14 在本文,保罗向提摩太见证了自己的信仰,同时也劝勉他要为福音受苦。提摩太在以弗所教会遭遇的患难是假教师的诽谤和对真理的歪曲,以及自身的年少胆怯与虚弱多病,还有保罗的被囚和罗马大肆展开的迫害(提前1:3-7)。
1:7 当圣徒相信基督时,会从神领受圣灵,圣灵会使圣徒明白他们是神的百姓,并助他们战胜这个世界。
1:8 在本节中,保罗嘱咐提摩太不要以下面三件事为耻:第一,不要以主所作的见证,即基督的生平和他的事工为耻(罗1:16)。第二,不要以为主被囚的保罗为耻,若有人以为福音被囚的人为耻,意味着那人的信心和所蒙的恩惠已衰减。第三,不要以与福音一同受苦为耻。在此我们可以认识到,主降临时会把那以福音为耻的人当作可耻的(可8:38),只有一同承受十字架之苦难的人,才能有份于基督的荣耀(林前9:23;西3:1-4)。
1:9 神救了我们:?“救”是指基于基督的救赎事件的,客观的救赎行为本身。圣召:就是所谓得救的“呼召” ,就是把基督所成就的救赎事工应用在每一个人身上。
1:10 把死废去:论及福音的作用及功能。由于耶稣基督藉着十字架的死,败坏了死亡的权势,因此对圣徒来说不再有死亡,肉身之死是来世得永生的保障。(约11:26 ;腓3:7-14)基督的复活保障了圣徒将要得到不被朽坏的永生,此应许会在基督再临之时,即在新天新地最终成就(林前15:42)。
1:13-14 在本文中,保罗劝勉提摩太应遵守两件事。纯正话语:与假教师的教导相对比,指使人拥有正确的生活与正确的信仰的真理(提前1:10)。所交托你的善道:指赐下永生并使生命丰盛的福音(林前4:14)。福音是拯救接受之人的神之大能,因此是丰盛而美好的(林前1:18;罗1:16;来10:9;12:22)。
1:15-18 保罗对提摩太进行私人性劝勉之后,提及自己周围的环境,告诉提摩太背叛自己的人和自始至终忠于自己的人。由此可知,传扬福音的事工伴随诸般逼迫与苦难(彼前3:14)。在患难和逼迫中,更能体现真假。
1:15 保罗在本节中所说的“所有的人”并非如字面所示指在亚细亚的所有圣徒都背叛了他,只是强调了他因亚细亚圣徒中不少人离弃他而感到伤心。腓吉路和黑摩其尼:因圣经并没有进一步提及此二人的身份,故无从查起,似乎是指以弗所的信徒。
1:16-18 阿尼色弗:此名意指“带来帮助的人”。他是以弗所人,听保罗所传的道皈依基督教后,在以弗所给过保罗很大的帮助,并且保罗被囚在罗马监狱之后,也曾多次拜访他,安慰、鼓励他(门1章)。他不以保罗被囚为耻,反以为荣。在这里我们认识到:①真正的信仰不惧怕困难和逼迫(彼前4:16;太5:44);②对圣徒的关爱和善举,必被神和邻舍所纪念。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