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绪论-《中文圣经注释》
提摩太前书绪论-《中文圣经注释》
提摩太前书绪论
教牧书信绪论
新约全书中有十三卷是保罗的书信,其中九卷是写给教会的,另四卷则写给个人,即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以及腓利门书,其中提摩太前、后书以及提多书又另成一组,因为这三卷书无论在文体以及历史背景上都自成一格,同属一类,正如罗马书与加拉太书,以弗所书与歌罗西书自成一格,同属一类一样。
远在第二世纪末的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Canon)中就已提及大公教会对提多书以及提摩太前、后书极其尊重,因为他们对教会的体制和训诫都有极佳的指示。到了第十三世纪时,著名神学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也指出,这三卷书特别重教牧治会的规律以及牧者本人应有的修养。不过,“教牧书信”(Pastoral Epistles)这名称则直到十八世纪初期才通行。先在一七○三年由贝德特(D. N. Berdot)采用,后在一七二六年由安保罗(Paul Anton)对这三卷书信主持一系列的演讲,称它们为“教牧书信讲座”,从此“教牧书信”这名称便给人普遍采用。
收信人
这三卷书的收信人共两名,即提摩太和提多。他们两人都是保罗的同工,甚为保罗所器重。不过,提摩太与保罗的关系显然比提多与保罗的关系更密切,而且在使徒行传中我们读到许多有关提摩太与保罗同工的资料,可是提多的名字则从未在使徒行传中出现过。
提摩太
提摩太的名字首先出现于徒十六1,那时保罗第二次游行布道,来到路司得,探望一些他和巴拿巴上次布道时所招收的信徒。提摩太是当地门徒之一,在信徒团体中有好名声(徒十六2)。他父亲是希腊人,母亲则是犹太女子,名友尼基,外祖母名罗以(提后一5)。提摩太是否经由保罗带领信主,经文没有明确指出,但从保罗称他为“在主里面的儿子”(林前四17;提前一2)看来,多半是由保罗带领信主的。保罗第二次到路司得时,招募他做同工。为了避免犹太人的顾忌和反对,保罗给提摩太行了割礼,从此跟他和西拉共同出入,参加布道行列。当他们来到庇哩亚以后,从帖撒罗尼迦来的犹太人继续捣乱,因此他们决定让保罗往雅典去,但西拉和提摩太则仍住在庇哩亚(徒十七14)。后来保罗从雅典到哥林多,西拉和提摩太再到哥林多来与保罗团聚同工(徒十八5)。到保罗将要结束第三次游行布道时,便差遣提摩太和以拉都两人从以弗所往马其顿去先作准备,他自己则暂时留在亚西亚。后来在以弗所发生乱事,乱定以后,保罗离开以弗所,再到马其顿去,又南下希腊,从爱琴海坐船往耶路撒冷去,当时有好些人与保罗同行,其中包括提摩太(徒廿4)。虽然我们不敢肯定提摩太后来与保罗同船给送到罗马,但当保罗在罗马被囚时,提摩太必有一段时间与他同在一起,因为保罗在狱中写的腓利门书、腓立比书,以及歌罗西书都把提摩太列入发信人的名字中(门1;腓一1,二19~24;西一1),而这几卷书信,多数学者都认为是在罗马狱中写的。
提摩太不仅在保罗第二及第三次游行布道时与保罗在一起,而且曾受差遣担任一些特殊的任务(帖前三1以下;林前四17)。保罗称他为在主里面“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林前四17),信任他为忠实的“同工”(罗十六21),又称他为“兄弟”以及“在基督福音上作上帝执事的”(帖前三2)。由于提摩太至诚关心教会的事工,并“像儿子待父亲一样”,在福音事工上与保罗一同劳苦,因此保罗在给腓立比教会的信中特别称赞提摩太(腓二19~23)。在提前一3我们也看到,当保罗离开以弗所往马其顿去的时候(相信是第一次被囚释放后),把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担任艰巨的领导职务。从书信内容我们看出,提摩太除了要对抗搅扰教会的异端外,又要维护教会的崇拜秩序。此外,他还要拣选及按立长老和执事,注意教会中寡妇的需要,教导信徒明白,谨守使徒的信仰,并且切实奉行与信仰相联的道德责任。在提摩太后书里面我们更看出,保罗自觉即将为道殉难,因此落在提摩太身上的责任也越来越重。然而提摩太本人并非一位超级强人,相反的,在好几方面他似乎都有弱点,若非上主特别的恩典,他实在难以承担这沉重的责任。
首先,这两封书信显明,提摩太当时还相当年轻。在提前四12保罗勉励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在提后二22保罗又提示他“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可见,提摩太当时仍属青年。虽然我们不晓得他确实的年龄,但假定他最初跟从保罗时约十八至二十岁,此时也已三十多岁了。不过,当时服兵役的年龄限于四十岁以下,所以称提摩太为青年人还是适宜的。特别是鉴于他所承担的教会领袖职守的重要性,三十出头实在可算还很年轻。
其次,从提前五23我们看出,提摩太体质柔弱,常常患病,以致保罗劝他“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这种体质上的软弱,无疑的也成为他事奉上的障碍。
第三,提摩太赋性怯懦,是个内向性强的人,本来不大适合承担教会领袖的职守。当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曾特别叮嘱他们:“若是提摩太来到,你们要留心,叫他在你们那里无所惧怕”(林前十六10);又说:“所以无论谁都不可藐视他”(林前十六11)。在他写给提摩太的第二封信中有好几次他都勉励提摩太:“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为耻;也不要以我这为主被囚的为耻”;“要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要与我同受苦难,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因为上帝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提后一7~8,二1、3)。这些经文都显明,提摩太赋性怯懦,原不适合承担作教会领袖的责任,可是正如摩西和耶利米一样,虽然自觉无能,但责任到底托付在他们身上了。到头来,靠赖主恩,他们各人也有辉煌的成就。这实在是一种富有安慰和鼓励的信息。
新约书中最后提到提摩太的是希伯来书。作者在信末说:“你们该知道,我们的兄弟提摩太已经释放了……。”(来十三23)这似乎暗示提摩太曾经坐牢。不管如何,按照教会的传统,提摩太跟其他使徒一样,最后也为道殉难,尽忠至死。
提多
关于提多的资料我们所知比提摩太少。有人曾试行把哥林多教会的提多犹士都(徒十八7)与提多相联,认为同属一人,但这尝试并不成功。
有关提多的资料,除教牧书信外,多从加拉太书和哥林多后书而来。在加二1~10记载,当保罗悔改后十四年第二次上耶路撒冷时提多与他们同行。当时一班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基督徒坚持要给这位外邦基督徒提多施行割礼,然而保罗拒绝这样做。虽然“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加二3)这句话可能解作曾受割礼,但并非在压力下受割礼,但是鉴于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极力反对加拉太人领受割礼(加五1~12),这句话的最自然解释是,保罗并没有给提多施行割礼。
在哥林多后书我们看到,保罗听说哥林多教会的基督徒不听从他的训示,对他和他的使徒职分抱敌对的态度,于是差遣提多前往查究,看看这些传闻是否属实。保罗原安排提多回到小亚西亚向他报导实情,但当保罗慢慢西行,来到特罗亚时,提多还未回来。保罗心急如焚,便渡海到马其顿去(林后二13),在那儿遇见了提多,听他报告说,哥林多的信徒经他调解指责以后,已经表示悔改,重新认定保罗作使徒的权威,于是保罗深得安慰(林后七5~16)。鉴于提多办事成功,保罗再差他到哥林多去,办理他们早已答应过,但仍未办妥的为耶路撒冷信徒捐献的工作(林后八6)。哥林多后书也是在此时写成的,交由提多带去。在这封信中,保罗对提多赞扬有加,不仅称许他对圣工的热心和殷勤,也肯定他是保罗忠实的同工,与保罗有同一个心志,同一个脚踪,为哥林多教会劳碌、奔波,丝毫不占他们的便宜(林后八16~17、23,十二8)。
在提多书中保罗称提多是“照我们共信之道作我真儿子的”(多一4),暗示提多是由保罗带领信主的。在多一5我们又看出保罗曾与提多同往革哩底工作,当保罗离开时便将提多留下,照顾当地的教会。如今再藉书信指导他当如何尽其作使徒代表,治理教会的任务。在本书的末了,保罗吩咐提多到尼哥波立(位于哥林多湾的西北端)与他相会,因他准备在那里过冬。这些事在使徒行传中都没有提及,相信是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所发生的事。
在提后四10提到“提多往挞马太去”。挞马太即现今的南斯拉夫。可见提多传福音的脚踪范围很广。他实在是保罗忠实的同工,而且在性格上比提摩太坚强。
发信人
有关教牧书信中最具争论性的问题是发信人究竟是谁。本来,在十九世纪以前,教会一直接纳保罗为教牧书信的作者,可是一八○七年士来马赫著书否认保罗写了提摩太前书,一八三五年包珥又否认保罗写了提摩太后书和提多书,从此以后,学者们分站两个阵营,有些极力反对保罗为教牧书信的作者,有些则坚持保罗是教牧书信的发信人。虽然也有人企图加以调和,但一般的说,调和派的理论都欠说服力。
限于篇幅,本文不能对这问题详加讨论。读者如果有兴趣详细研究,可以参阅哈理逊(P. N. Harrison)着:“教牧书信的难题”(The Problem of the Pastorals);顾特理(Donald Guthrie)着:“教牧书信导论及注释”(The Pastoral Epistles);以及祈理(J. N. D. Kelly)所著:“教牧书信注释”(A Commentary on the Pastoral Epistles)。本文只先略述正面的证据,然后扼要讨论怀疑派所举的理论,再对调和派的理由略加说明。
正面的证据
这三卷书信使我们看见好些有关保罗的行踪和活动是他所写的其他书信中没有提到的;它们也使我们对保罗与提摩太和提多之间的关系有更深刻的认识;对保罗治会的方略,处理问题的方法和态度也有更周全的体验;它们还使我们窥见了初期教会生活和组织之一斑,因此也使我们对第一世纪六十年代教会所面对的异端和神学问题有更清楚的了解。质是之故,教会自始就对这三卷书信十分珍惜看重,对这三卷书的作者问题也鲜有怀疑。
远在公元九十五年左右,罗马的革利免在他所写致哥林多人书中就有好些词句像是教牧书信的回声。后来,在公元一百一十年左右,安提阿的伊革拿丢所写的书信中也有几乎与教牧书信相同的字句。由于它们那么近似,以致有些学者认为,教牧书信可能抄录了伊革拿丢信中的句子。后来,士每拿的坡旅甲在他那卷著名的致腓立比人书中(最迟是一三五年)也显然引用过教牧书信的内容。到了第二世纪中叶,教牧书信的地位已经确定。爱任纽和特土良都认为这三卷书是保罗所作。第二世纪末的穆拉多利经目也把这三卷书归入保罗名下。亚历山太的革利免(约一五○~二一五年)对保罗为这三卷书的作者也毫不怀疑。
不错,在公元一四四年给教会革除会籍的马吉安在他所编的“新约正典”中没有把这三卷书列入保罗书信内。不过,这很容易理解。因为一则这三卷书对异端严厉指斥;二则马吉安本人对旧约并无好感,因此对于说“律法原是好的”(提前一8),又说,“圣经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后三16、17)的教牧书信不予接纳,自然是预料中事。
比较令人困惑和失望的是,本世纪三十年代在埃及发现的属于第三世纪初期的保罗书信集(Chester Beatty Papyrus, P46)中没有这三卷书。这似乎表示,直到第三世纪初期,在埃及仍无人晓得这三封书信。若然,则这三封书信显然并非出自保罗手笔。不过,这难题也可解释。第一、这本保罗书信集除了这三卷以外,也没有写给腓利门的信,因此很可能这本书信集只收集保罗写给教会的书信。第二、这本保罗书信集至少失去七页,虽然这七页似乎不足以容纳这三卷教牧书信,可是有迹象表明,抄录的人在将近结束时越抄越细,越抄越密,因此这失去的七页并非绝无可能容纳这三卷书及腓利门书,何况抄录的人必要时有可能加添几页呢。第三、即使这本保罗书信集并无这三卷书,也不能证明在第三世纪时在埃及无人晓得这三封信,因为正如前面所指出的,第二世纪末的亚历山太的革利免已确认保罗为这三卷书的作者。
司徒德(John R. W.Stott)在他所著“守护福音”(Guard the Gospel)一书中对教牧书信作者的问题有很好的分析。他指出,我们必须注意,这三卷书的开头便清楚说明作者为保罗;接保罗诉说他以前如何热心迫害教会(提前一12~17),如何悔改归正,蒙召作使徒(提前一11,二7;提后一11),如何为基督的名受苦(提后一12,二9、10,三10~11);而且保罗本人的个性和品格一直洋溢于教牧书信的字里行间,以致那些否认保罗为作者的人都认为那位冒名作者曾把真正属于保罗的作品插入他的作品中。可见,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三卷书非保罗所写,否则我们实无理由不接纳教会自古以来对教牧书信作者的传统。
怀疑的理由
1 保罗行踪
人们所以怀疑教牧书信,认为并非保罗所写,其中最明显的一项理由是,教牧书信中有关保罗的动向和行程的记载,与使徒行传以及所确知是保罗书信中有关保罗的动向和行动的记载不能调和配合。在教牧书信中提到保罗到过以弗所和马其顿(提前一3),革哩底和尼哥波立(多一5,三12),特罗亚、米利都和罗马(提后一17,四13、20),然而这些都不能与使徒行传以及保罗其他书信中有关此类行程的记载相配合,因此认为这是冒名作者伪造出来的,或者真有其事,但安插错误。
不过,我们要问,假如这些书信真是冒名作品,那么作者为什么不花点心机把每件事配合得好,免得被人一眼便看出是冒名作品呢?因此我们觉得,这些事迹不能与人们所熟知的保罗行踪配合,恰巧反证这几卷书真是保罗所作。
其次,教牧书信有关保罗行踪的记载虽然不能与使徒行传所记相配合,可是假如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后得释放,继续他传福音的旅程,数年后再次被捕囚禁而殉道,那么问题便不再存在。使徒行传没有记载保罗在罗马被囚的结果(徒廿八31)。虽然保罗在米利都对以弗所长老所说的一番话(徒廿22~25)似乎表示保罗自忖必死,但这只是保罗当时的感受,并非历史的定案。而根据巡抚腓斯都和亚基帕王对保罗案件的评语(徒廿五25,廿六31~32),以及保罗在狱中书信的表示(腓一25以下,二24;门22),再加上教会传统说保罗曾到最西部的西班牙传道(革利免一书和穆拉多利经目均如此说;参罗十五24),我们可以相信,保罗第一次在罗马囚禁后获得释放,再有机会到处宣传福音,探访教会。教牧书信中所记保罗的行踪便是在这段时期发生的。
2 教会组织
另一个怀疑保罗写了教牧书信的理由是,教牧书信中所显示的教会组织相当完全,有监督,有长老,有执事,甚至还有寡妇的一级;特别是“监督”一词是单数。表示监督的权威已经建立。这一切与第二世纪安提阿的伊格拿丢所描述的教会体制十分近似,因此令人怀疑这些书信是第二世纪的作品。
对此疑问,我们首先得注意,保罗在游行布道之始就早已按照犹太人传统的习惯,设立长老照料教会(徒十四23;参徒廿17)。他也劝勉帖撒罗尼迦教会信徒,“要敬重那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帖前五12)。在论到教会里面不同的职守时,他也包括“帮助人的,治理事的”(林前十二28)在内。在腓立比书中他更明确提到“诸位监督,诸位执事”(腓一1)。而在初期教会中虽然没有明确的“寡妇”阶级,但在教会里面自始就把寡妇当作重要分子看待,而且自成一群(徒六1,九39~41)。可见,教牧书信中所提到的各种职分,并非在保罗时代所没有的。很可能由于保罗看到教会里面异端日益猖獗,因此也便觉得教会应该有更健全的组织,于是在教牧书信中对此问题给提摩太和提多更清楚的指示。
其次,虽然在教牧书信中“监督”一词采用单数,但这并不表示当时的监督与第二世纪伊格拿丢所说的监督有同样的超乎其他职分之上的权威。因为一则在教牧书信中“监督”一词与“长老”可以交互采用(多一5~7);二则“监督”之所以用单数,大概是把他当作一般性的名词用;三则在教牧书信中并没有迹象表示,任何一位受按立的教会职员有驾乎其他职员之上的、类似于伊格拿丢所描述的“监督”的特权。甚至提摩太和提多也不是当地的“监督”,只是使徒保罗的个人代表而已。何况第二世纪教会所特别重的洗礼和圣餐,在教牧书信中都没有讨论。所以,与其说教牧书信中所呈现的有关教会组织的情形属于第二世纪的情形,倒不如说他与第一世纪保罗时代的教会情形更相似。
3 传异教的假师傅
怀疑教牧书信非保罗所著的第三个理由是,这三卷书猛烈抨击传异教的假师傅(提前一3),许多学者认为这种异端是第二世纪中叶的诺斯底派(Gnosticism)或者马吉安异端(Marcionism),若然,则显非保罗的作品。
认它是第二世纪中叶的诺斯底异端的理由是,这种异端重“荒谬无穷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提前一4,六20;提后四4;多一14,三9),偏向于禁欲主义(提前四3,五23;多一15),轻视受造物(提前四3~5),否认肉身复活的真理,把复活当作灵性的更新(提后二18),甚至煽动已婚女子放弃婚姻和家庭(多二4),过荒淫纵欲的生活(提后三6)。这一切都与诺斯底派的教训极其相似。
至于认它是马吉安异端的原因约有两点:第一、在提前六20保罗吩咐提摩太要躲避“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这似乎暗示反对马吉安的异端;第二、教牧书信作者对旧约十分重视(参提前四13;提后三15~17),这似乎也与马吉安反对旧约有关。
其实,正如巴克莱所指出的(参氏着“提摩太前、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注释”教牧书信绪论第八页、基督教文艺出版社中译本之第二十页),虽然有系统的诺斯底派在第二世纪中叶后盛行,但诺斯底派的基本观念在初期教会保罗在生时早已存在,因此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教牧书信所显示的异端是第二世纪的诺斯底派异端;何况教牧书信所显示的异端与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所抨击的异端颇有类似之处呢。至于怀疑它是马吉安异端的理由更不充分,因为一则严格说来,马吉安并非一个诺斯底派人士,而教牧书信所说的异端则满有诺斯底派的气味;二则马吉安是重按字面意义直解经文的人,因此对那“荒谬无穷的话语和无穷的家谱”不会有兴趣;三则教牧书信的异端显然与犹太人的律法有关,传这异端的人仍自称为“教法师”(提前一7),奉行割礼(多一10),并且从事于律法上的争论(多三9),而马吉安则是坚决反对旧约律法的人。所以,根据教牧书信里面对传异教的假师傅之攻击而否认它们为保罗所作的理由是站立不住的。
4 神学思想
第四个怀疑教牧书信非保罗所著的理由是,教牧书信里面固然有好些神学思想与保罗其他书信所表达的神学思想相一致,可是,无可否认的,在好些方面也有重大的分别,因此怀疑是冒名之作。
我们不妨先简略说明一些与保罗其他书信中相似的神学思想。
跟保罗其他书信一样,教牧书信作者对上帝在基督耶稣里所施的恩惠怜悯满怀感激(提前一12~17;多三3~7),也清楚确认人称义并非靠自己的善行,而是完全靠赖上帝的恩典(提后一9;多三5),又承认耶稣降世舍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二5~6,一15),还强调因信耶稣基督可得永生(提前一16,六12;提后一1;多一2,三7)。他也深信上帝在万古之先,在基督里恩召我们(提后一9;多二11)。在有关再婚(提前三2、12,五9),奴仆(提前六1),国家(提前二1以下;多三1)等事上的意见也与保罗其他书信中所表达的相一致。作者也觉得他自己的受苦对蒙拣选的信徒有益(提后二10;参林后一3~6),对犯了错误的弟兄也认为应该用温柔的态度劝他们回头(提后二25;参加六1)。甚至那公认为保罗神学特色之一的“在基督里”的说法,也在提摩太前后书出现九次之多(提前一14,三13;提后一1、9、13,二1、10,三12、15)。
不过,尽管有那么多相似之处,但相异之处也极明显。比方,教牧书信似乎特别喜欢正统的教义──真道(提前二4;提后二18、25,三7;多二1),劝勉受信人要忠心保守传统的信仰(提前四6、14,六12~14、20;提后一14);对教会特别重,认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教会的长执不仅自己有责任保守托付给他们的信仰,也有责任把所领受的“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二2)。教牧书信对“敬虔”(Eusebeia)也特别重(提前四8,六3、5、6;参提后二16,三12;多二12),又一再劝勉信徒要作善事(提前五10,六18;多二14)。这一切似乎与保罗其他书信中重在基督里的真自由(参林后三17;加五1、13等),在基督里作新人(林后五17;罗六4;加六15),以及因信称义的道理大有差别。
最明显的是,保罗所特别喜欢或者特别重的教义,在教牧书信中都似乎没有或极少提到。比方,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不再是他所强调的中心信息;灵与肉的冲突也没有提到;在人心中和教会里面时常工作的圣灵也鲜有提及(提前四1;提后一14;多三5、6);“在基督里”一词虽然曾提过九次,但似乎没有强调信徒和基督神秘相联的意义;“信心”一词虽然在教牧书信中也常采用,但重点似乎在于“信实”和“忠诚”(提后二22,三10;多二2),或者对真道的相信(提前四1;多一4),与保罗其他书信中重对基督恒切的“信靠”有所不同;“恩典”一词在保罗其他书信中是指改变人的力量,但在教牧书信中则似乎只是一种帮助的力量,需要人加以合作(多二11~14);在保罗其他书信中论到上帝的时候,常重他是我们仁慈的天父,但在教牧书信中则似乎是高不可攀的威严的主(提前一17,六15~16);在保罗其他书信中只称摩西为“中保”(加三19),但教牧书信却把这名称用在基督身上(提前二5)。
对这些根据神学思想而怀疑教牧书信非保罗所著的理由,我们有何话说呢?
首先,我们得承认彼此之间实在有所差别,不过我们毋需因为有这些差别便推论说教牧书信并非保罗所作。写信的背景不同,目的不同,重点也便自然会有差异。教牧书信是保罗后期的作品,当时教会里的异端甚为嚣张,因此保罗特别重正统教义的保存及留传乃是十分自然的事。有些在其他书信中特别重的教义,在教牧书信中少有提及,也不值得大惊小怪,因为教牧书信的主要目的不是讨论教义问题,而且保罗不是在每一卷书中都把他的神学思想加以全面的阐释。比方,“圣灵”这名词在歌罗西书只提及一次,在帖撒罗尼迦后书提到两次,在腓利门书则一次也没有提及。至于教义名词内涵的改变也可能因处境的不同以及经验的加增而有所扩充,而扩充不一定表示把原有的体认与涵义加以废弃。怀疑教牧书信非保罗所著的人常把其中神学思想上的差异过分强调,过分夸张。其实,只要平心静气,仔细思量,此中的差别并不像起初看来那么重大,而且并非水火不相容的。
5 文字和体裁
最后一种怀疑理由是根据教牧书信的文字和体裁而来。虽然一方面,教牧书信中有许多文句,甚至整段文字都与保罗其他书信十分近似,而且它的格式也与保罗其他书信相同:先写下他自己的名字和职位,然后是受信人的名字和对受信人的期望,再加上一些感谢的话,接是正文,最后则以问安和祝福结束。不过,另一方面,教牧书信中也有许多特别的字汇是保罗其他书信,甚至全部新约都未采用过的(据哈理逊统计,有一百卅个字是保罗其他书信中未出现过的,另有一百七十五个字是全部新约都未出现过的),而文体方面,教牧书信也偏重正面的肯定语气以及劝勉体裁,不像保罗其他书信满有紧张的辩证以及富有活力的陈词。有些学者根据这些事实便推论说,教牧书信并非保罗所作,而是第二世纪冒名的作品。
然而,这种推论是否合理呢?我们只需略加分析便晓得不能令人心悦诚服。因为一则大家公认是保罗所著的哥林多前书也有同样比例的字汇是保罗其他书信中没有出现过的;二则那一百二十五个新约未出现过的新字汇中有一百五十三个是公元前五十年希腊作者所采用过的,又有半数左右是保罗所熟悉的“七十士译本”中出现过的,因此决不能推论说,教牧书信是第二世纪的作品;三则教牧书信写作的背景,所处理的问题,都与保罗其他书信有所不同,因此所采用的字汇和文体不尽相同,可说是意料中事;四则我们相信,教牧书信是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所写的,那时保罗有几年时间在拉丁语地区工作,经验和年龄都有所加增,因此在字汇和文体上有所改变,并非出奇的事;五则保罗有雇用书记代笔的习惯(参罗十六22;林前十六21;加六2;西四18;帖前三17;门19),教牧书也信可能由书记代笔,至少写提摩太后书时,保罗身系囹圄(提后一16),相信非请书记代笔不可。虽然在内容方面保罗完全负责,但用字遣词方面,则书记会有相当的自由。那么,在字汇和文体上与保罗其他书信有所不同,又有什么希奇呢?
调和派的理论
关于发信人的问题除了正反双方的意见外,也有人试行加以调和。他们认为,就整体而论,教牧书信是由一位热心拥护保罗的人所写的,不过在准备写这几封信时,他侥幸获得了真正由使徒保罗写给提摩太和提多的几封信的零碎部分,于是把这些零碎部分插入他那冒名作品中,希望藉此增强读者认它们确是保罗作品的印象。令人希奇的是,拥护这种理论的人没有把属于神学思想的经文列入保罗真迹范围中,只将提摩太后书以及提多书中有关人和地方的资料列入。不过对于那一些经文原属保罗书信的残篇则意见纷纭、各有主张。我们不妨将其中一位的意见列出,以供参考。
哈理逊认为,教牧书信中有三段经文确实是保罗所写(参 Expository Times, IXVii, 1955, 80):
一、多三12~35。哈氏认为,这段经文是保罗从马其顿写给提多的,时间是在林后十至十三章(严厉的信)以后数月,又在林后一至九章之前。
二、提后四9~15、20、21上、22下。哈氏认为,这段经文是保罗在尼哥波立写的,时间是在提多离开以后。
三、提后一16~18,三10以下,四1、2上、5下~8、11~19。哈氏认为,这是保罗“最后的信”,写于罗马,时间是在初次聆讯以后,约公元六十六年。
调和派的理论虽然解释了教牧书信若非保罗所写,为何竟有那么多有关个人以及保罗行踪的资料的难题,因为这些资料显然不是只凭幻想,无中生有的,不过,这理论引起了更多的难题。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作者竟将一些真属于保罗所写的资料,只编入提摩太后书和提多书中,而不分配一点到提摩太前书里面呢?在教牧书信中还有好些有关个人的资料(例如:提前一3,三14,五23;提后一5、15;多一5),为什么不列入真确属于保罗所写的资料范围中呢?若说这是冒名作者所虚构的,那么我们要问,这冒名作者为什么要幻想保罗关心提摩太胃口不清呢?又为什么要提及提摩太的母亲和外祖母的名字呢?调和派的一项“前设”(Presupposition)是,虽然这位冒名作者对保罗书信非常熟悉,但对保罗的神学思想常不了解,甚至漏掉了保罗神学中好些重点,以致在书信中时常出现一些与保罗在其他书信中所表达的神学思想相异的观点。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位热心拥护保罗的人竟会有这种情形呢?此外,这些所谓真属保罗所写的资料,凑合起来,不像一封真正的信,如果说只是信中的部分资料,那么我们要问:其它部分在哪里呢?再者,假如这些资料早已为人熟知是保罗所写书信的一部分,那么冒名作者把它安插在这几卷书信中,岂不会令人惊奇吗?若说别人在此之前并未看过,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位冒名作者从什么地方得到这些资料呢?他又怎能那么天真地相信读者必然会接纳它们是真属保罗的资料呢?可见,调和派虽然用心良苦,也解答了教牧书信的部分难题,但到底缺乏说服力,极难令人心悦诚服。因此,我们的结论是:既然怀疑派的论证不能推翻传统的见解,调和派的理论又难令人信服,我们还是接纳传统的见解,认教牧书信确是保罗写给他的两位青年同工提摩太和提多的信。虽然可能聘任书记执笔,而且用字遣词方面不一定是由保罗一字一句口授笔录,但各书的内容及信息则无疑是属保罗的。
写作时期与地点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相信,教牧书信是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获释后,第二次在罗马被囚,终于为道殉难之前那段时间写成的。不过,第一次在罗马被囚获释究竟是哪一年?保罗为道殉难又在哪一年?我们都不能十分确定。有一种保罗纪年计算法把他第一次抵达罗马的日期定于公元五九年春。若然,则他大概在六一年春获得释放,而为道殉难的日期可能是尼禄皇帝焚烧罗马城,引起迫害基督教风潮的那段时期,即公元六四年,但也可能是古教会著名历史学家犹西比乌所说的公元六七年。另一种计算法则将保罗抵达罗马的日期定于公元六一年春,那么保罗得释放的日期是六三年春,而殉道的日期多半是公元六七年。不管如何,保罗是在尼禄作罗马皇帝期间(五四~六八)殉道的则属定论。而他第一次被囚获释到为道殉难期间至少有两年左右。
可惜的是,我们对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以后的行踪所知甚少。除了按照教会传统说他曾经到过西班牙以外,我们只能根据教牧书信的记载加以推测。根据提前一3我们晓得,他曾到过以弗所和马其顿;根据腓一25以下,二24;门22我们相信,他得释放后曾再访问东方各教会,但时间方面,究竟是先往西班牙然后折返东方,抑或先回东方探访,然后再西行布道,则难下结论。不过,先往东部探访教会的成分似乎较大,因为保罗获得释放以后便急不及待与弟兄相见乃是人之常情。
此外,根据提多书我们可以相信,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曾到过革哩底,并且在那里有相当时日从事布道和建立教会的工作。我们也晓得,保罗写提多书时计划在尼哥波立过冬(多三12)。但这些事发生的确实日期仍旧无法决定。至于提摩太后书给我们的提示则比较清楚。我们晓得那时保罗被囚于罗马监狱(我们相信是第二次被囚),经文也暗示保罗在被囚以前不久曾经到过特罗亚、米利都和哥林多(参提后四13以下)。也许就在那次的行程中再次被捕,解往罗马狱中候审。
那么,这三卷教牧书信的写作时间和地点究竟如何呢?
情形大概是这样:提摩太前书是在马其顿写的,提摩太后书则写于罗马狱中,至于提多书究竟写于何处,则无从稽考。时间方面,若认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是在六一年春,六四年在罗马殉难,则提摩太后书约写于六三年;若认保罗得释放的日期是六三年春,六七年殉难,则提后约写于六六年。而提摩太前书和提多书则显然早过提摩太后书,不过究竟哪一卷先写则也无从稽考。我们所能说的只是,鉴于这两卷书的内容大致相同,语言也很相似,我们相信,这两卷书的写作时间必然相距不远,而且是在保罗仍有自由的时候写的。
写书的原因与目的
保罗为什么写了这三封书信呢?这问题的答案其实在前面讨论受信人以及发信人的问题时已经间接答覆了,在此我们只须总括地扼要提示。
第一、因为保罗已届年老,自觉时日无多,特别是当他第二次被捕囚禁以后。自忖必死,因此对已经训练多年,作自己接棒人的年轻同工提摩太和提多以书面指示当如何牧养教会,广传福音,坚守纯正信仰的责任。
第二、保罗深知提摩太体质软弱,赋性怯懦,因此特别在信上多写安慰鼓励的话,甚至关心他肉体的需要,劝他“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这实在是一位灵里长者关怀备至,而且流露了真挚的“父子情”的感人书信。
第三、当时教会里面传异教的假师傅十分猖獗,信徒在信仰上大受不良的影响,连带在道德生活上也日益松懈,以致失去了见证,甚至家庭生活也受波及。保罗心急如焚,打算亲自去提摩太那里去帮助他改正一切,但目前不能抽身,于是赶紧先写一封信给他,好叫他“可以知道在上帝家中当怎样行。”(提前三14)
第四、除此以外,保罗也有一些私人的事待办。比方,他打算不久以后到尼哥波立过冬,希望在那儿见到提多,当面商讨一些有关治会和信仰的事(多三12);他也叮嘱提多给律师西纳和亚波罗送行,给他们预备足够的费用,免得他们有所缺乏(多三13);他身系囹圄,形单影只,渴望见到情同父子的提摩太以及在传道事工上于他有益的马可(提后四9~11);他又需要冬衣御寒,因此特别嘱咐提摩太要把留在特罗亚一位朋友家中的外衣在冬天以前带来(提后三13、21);还有那些宝贵的“皮卷”(提后四13),相信是旧约经文也要带来,使他可以阅读。这些虽属私人事务,但多少都与传福音的事有关,而且是有时间性的,因此保罗写信请提多和提摩太赶紧办理。
我们敢于肯定,不仅当日的提摩太和提多必然因这几封信获益不浅,历代教会以及教牧人员也因这几封信而大得帮助。圣灵默默引导教会保存了这几封信,不独是教会之福,也是每一位虚心阅读遵行这几封信所显示的治会、处世,和修身原则之人的福。
大纲
提摩太前书
引论:问候请安 一1~2
壹 异端与福音 一3~20
一 异端与福音对比 一3~11
1.禁止人传异教\cs16 一3~4上
2.不可传异教的理由 一4下~7
3.律法与福音\cs16 一8~11
二 保罗的福音经验 一12~17
三 保罗对提摩太的策励 一18~20
贰 教会的崇拜、职分、及使命 二1~三16
一 教会的崇拜 二1~15
1.祷告的范围及神学基础\cs16 二1~7
2.男女在祷告中当注意的事 二8~15
二 教会的职分 三1~13
1.监督的资格 三1~7
2.执事的资格 三8~13
三 教会的使命 三14~16
1.使命的内涵 三14~15
2.敬虔的奥秘 三16
背道的预告和应变的方略 四1~16
一 背道的预告 四1~5
1.背道的原因 四1~2
2.异端的内涵 四3~5
二 应变的方略 四6~16
1.身体力行 四6
2.弃绝迷信 四7
3.操练敬虔 四8~10
4.作信徒榜样 四11~12
5.忠勤职守 四13~16
肆 牧养态度和治会法则 五1~六2
一 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之人的态度 五1~2
二 寡妇问题的处理 五3~16
1.寡妇需要的供应 五3~8
2.登记在册的寡妇 五9~\cs1610
3.年轻寡妇的处理 五11~16
三 有关长老的指示 五17~25
1.经济上的支持 五17~18
2.控告事件的处理 五19~20
3.谨防成见和操之过急五21~25
四奴仆与主人六1~2
伍零星的训诲六3~19
一再论假师傅六3~10
二再对提摩太作私人的劝勉六11~16
三对富人的忠告六17~19
结论:叮嘱与祝福六20~21
提摩太后书
引论:问候请安一1~2
壹感谢一3~5
贰号召提摩太勇敢传福音一6~18
一恩赐如火挑旺一6~7
二为福音与保罗同受苦难一8~12
三固守真道的秘诀一13~14
四提醒和激励一15~18
有关事奉和受苦的新勉励二1~13
一藉隐喻作勉励二1~7
二从经验得勉励二8~13
肆工人、器皿、和奴仆二14~26
一工人的隐喻二14~19
二器皿的隐喻二20~22
三奴仆(教师)的隐喻二23~26
伍不因情势恶劣而气馁三1~17
一末世之恶劣情势三1~9
二勉励提摩太稳立不摇三10~17
陆保罗告别的信息四1~18
一最后的嘱咐:要传福音四1~8
二私人的请求和特别的警告四9~18
结论:问候与祝福\cs16四19~22
提多书
引论:问候请安一1~4
壹长老的设立和异端的对付一5~16
一设立长老一5~9
二严厉对付传异教者一10~16
贰当讲纯正的道理二1~15
一本乎纯正的道理指导各类基督徒二1~10
二如此劝勉的神学基础二11~15
基督徒的公民责任三1~11
肆零星的嘱咐与结语三12~15
参考书选录
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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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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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天和《教牧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