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书第一章-《中文圣经注释》
提多书第一章-《中文圣经注释》
提多书第一章
引论:问候请安 一1~4
提多书的内容与提摩太前书很相似,主要是指导提多在革哩底教会如何设立长老,如何按真理教导劝勉教会中各等各样的信徒,特别是如何对付假师傅的教训。本书对那些听从异端教训之人的责备要比提摩太前书更严厉(比较一12~14,二15,三10;提前一4~11,六3~10);对圣灵更新的道理也曾略加讨论(多三5~6),这是提摩太前书没有提及的。
有关提多与保罗的关系,在绪论中已经说明,不赘。有人因为保罗在本书开头的问候请安语比提摩太前后书详细得多,不但强调他是使徒,而且对他使徒职分的范围及功能都加以阐释,因此怀疑本书非保罗所著。他们觉得,提多与保罗的关系向来都很密切,提多决不会对保罗的使徒职分有所怀疑,那么保罗实无必要如此强调他的使徒职分。不过,如果我们留意,这不单是一封个人性质的书信,也是半公开性质的书信,而且保罗所讨论的主要不是私人之间的事情,而是有关教会的事务,那么我们对保罗强调他使徒职分的做法也便不会觉得希奇,反而会认为有其必要了。何况,如果真是有人冒保罗的名写信,那么他必然会尽量设法在措词上与保罗其他书信相同,不会故意标奇立异,以致引起怀疑。
一1
上帝的仆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 在罗马书和腓立比书的开头,保罗采用过“耶稣基督的仆人”或“基督耶稣的仆人”这种说法,可是在其他书信中从未采用过上帝的仆人这称呼。不过,在旧约里面,摩西、众先知,甚至一些完成上帝旨意的外邦君王都称为“上帝的仆人”或“耶和华的仆人”。这称呼的意思是,按照上帝的旨意为上帝服役,好像一位奴仆按照主人的意思去服事主人,完成主人所托付的任务。保罗采用这个称呼,一方面表示其谦卑,另一方面也表示他像摩西和众先知一样,是属上帝的人。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 人们对保罗自称为“上帝的仆人”不会反对,因为每一位基督徒都可说是“上帝的仆人”,应该为上帝服役;不过,对保罗自称为耶稣基督的使徒,则常有人质疑(参林前九1~3;加一1),这也就是保罗要强调他使徒身分的原因。使徒的身分与“仆人”的身分有别;前者具有作差遣他之人的代表意思,是一个具有权威的称呼;后者只是服事主人的奴仆,要按主人的意思去服事主人。在提前一1的注释中我们对保罗的使徒身分曾详细讨论,可参该节的注释。
凭上帝选民的信心与敬虔真理的知识 吕振中将这句译为:“是为了叫上帝拣选的人相信,并认识敬虔之事的真理”;新译本则译为:“这是为上帝选民的信心,和那合乎敬虔真理的知识”。这两种译法都比和合本更能表达原文的意思。因为希腊文的前置词 kata 虽然在联向格用时通常译为“按照”、或“依从”,但也可译为“关乎”或“为”。假如译为“按照”、或“依从”,那么便表示保罗所传的信息会受他人的影响,这显然不合实情;不过假如译为“关乎”或“为”,则表示保罗作使徒的使命或目的,“是为了叫上帝所拣选的人相信,并认识……真理”,这便令人容易理会。上帝选民这名称在旧约里面是指以色列民族,但在新约里面则指基督教会,包括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在内。保罗喜欢采用这个名称(罗八33;西三12),但新约其他作者则未采用过(可十三27采用过“选民”,但不是“上帝选民”)。保罗说,他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一个目的,就是要使那些蒙上帝拣选的人,能够相信,并且在信心上日益增长,又在真理的知识上也日益增添。这知识是真理的知识,又是与敬虔相辅并行的。保罗所以强调这一点,显然暗示他所传的福音与那些传异教者所传的似是而非的空谈迥然不同(参提前六3的注释)。
一2
保罗的使徒职分,除了与上帝选民的信心以及他们在敬虔真理的知识上有关以外,还有另一作用,就是促进人盼望……永生。有人因为这节经文的第一个希腊字是前置词 epi(直译是:“在……上”,“在……中”、或“为了”),因此认为保罗的意思是,他的使徒职分在永生的盼望中获得支持;换句话说,因他有永生的盼望,使他有勇气,有力量去承担使徒的职分。这虽然说得过去,不过,epi 在此似乎译为“为了”更适合,因为这样便使一句话与上一节的下半句有密切的关联。意思是,保罗的使徒职分有三方面的作用:第一、引发并促进上帝选民的信心;第二、增强他们对真理的认识;第三、促进他们对永生的盼望。巴克莱则认为这第三项也属于保罗所传信息的菁华。
这“永生的盼望”是建立在稳固的根基上的,因为它是那无谎言的上帝在万古之先所应许的。无谎言的上帝也可译为“不说谎的上帝”,强调上帝的信实;在万古主先所应许的,意思是在未曾创造世界之前便已预定的。不过,万古之先也可译为“世世代代之前”,若如此领悟,那么便可解释为上帝在旧约里面的应许乃是基督徒永生盼望的保证。不管如何,这是那无谎言的上帝……所应许的,因此也便是绝对可靠的。至于永生的涵义,可参提前六12的注释。
一3
到了日期,藉传扬的工夫,把他的道显明了 这句话应该与上一节“上帝在万古之先所应许的永生”有关联,意思是,这种应许到了日期……显明了。不过,保罗在此不是说,“把他的应许显明了”,而是说把他的道显明了。因此有人觉得这道是指那先在的道,即基督(参约一1),意思是,耶稣基督到了日期,便降世为人(参加四4)。然而参照上下文,保罗在此并非讨论耶稣降世为人的事,而是讨论上帝应许人得永生的事,因此,还是应该如此去领悟才对。
不过,保罗为什么不说,“把他的应许显明了”,而说,把他的道显明了呢?原因大概是,当我们说到“应许”时,通常都采用“宣告”这动词,而不是采用“传扬”这动词。如今保罗既然说,藉传扬的工夫,因此在下一句便自然会说把他的道显明了。事实上,上帝把永生赐给人的应许,确实是藉“传道”的工夫显明出来的。所以,保罗在此的意思是,上帝在万世之先所应许的永生,到了日期,藉传扬的工夫,显示出来了。道字在此应该当作“目的”去领悟,意思是,把上帝向人施恩,将永生赐给他们的“目的”显明出来。至于到了日期这种说法的意思是指上帝按其美意所定的时候日期。这是保罗惯用的说法(参加四4;罗王6;弗一10)。
接,保罗指出,这传扬的责任是按上帝我们救主的命令交托了我。上帝的旨意得以显明,必须有人传扬,而保罗本人便领受了这样的使命。这里的我字是有意强调的。保罗没有否认传扬上帝旨意的责任也托付了其他的人,不过,他特别强调他自己从上帝领受了这样的命令;是上帝把这传扬的责任……交托了我。保罗在此再次采用上帝我们救主的称呼,可见他确实相信基督耶稣的拯救事工是按照上帝自己的旨意完成的(参提前一1的注释)。
一4
现在写信给提多,就是照我们共信之道作我真儿子的 在详细阐释了他使徒职分的权威、目的和信息以后,保罗提到收信人提多和他的关系。他是保罗的真儿子(参提前一2注释),是与保罗有共同的信仰的。保罗这句话表明他和提多之间有十分密切的关系。至于有关提多生平的比较详细的资料,在绪论中已有提及,不赘。
愿恩惠平安从父上帝和我们的救主基督耶稣归与你 在提前和提后的祝祷语中除了恩惠平安以外都有“怜悯”一词,但此处则付阙如,不过与保罗其他书信则相同。在第三节保罗称上帝为“我们的救主”,在此则称基督耶稣为我们的救主,显然是有意加以平衡。因为在本书二10称上帝为“我们救主”以后,在二13则耶稣基督为“我们救主”;在三4称上帝为“我们救主”以后,在三6又称耶稣基督为“我们救主”。
一1~4
像其他两卷教牧书信一样,保罗在本书开头的引论中也说明自己的身分、与提多的关系,并为提多祝福。不过除了说明他是耶稣基督的使徒以外,还提到他是上帝的仆人,又对他使徒职分的范围、功能、和信息等加以阐述,在祝福语中也没有提及“怜悯”。这些特色有时给人引为非保罗所写的证据之一。不过一位冒名作者必然会尽量设法在措词上与其他书信一致,有所不同,反而可以证明确是保罗所写。措词的差异必然有其特别的用意和原因。
壹 长老的设立和异端的对付 一5~16
在问候请安以后,保罗立即指示提多要做两件事:第一、设立长老;第二、要严厉对付传异教者。
一 设立长老 一5~9
根据徒十四23,保罗习惯在所建立的教会中设立长老,治理教会。革哩底教会的历史显然没有以弗所教会那么长久,是保罗第一次被囚释放后所建立的,因此教会职员的制度也没有以弗所教会那么严密周全。在此只提及长老的设立,没有提到执事,而“监督”似乎是长老群中为首的,专责牧养和教导。
一5
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 这句话显明保罗在革哩底曾经做过传福音的工作。虽然徒廿七1~13曾经提过保罗被押解往罗马时曾经到过革哩底,不过那次保罗显然不可能在那个岛上自由传道,建立教会。因此,这里说到把提多留在革哩底必然不是那一次的事,而是保罗第一次在罗马被囚得释放后到革哩底传道,当他离开时,则把提多留下,好让他把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没有办完的事也可译作“有缺点的事”;都办整齐了则可译作“都修补好”,或“都改正好”。不管如何,当保罗离开时,必然有些想做和应做的事没有做好,因此把提多这位得力助手留下,好让他把它们办理妥善。保罗必然曾经当面指示提多该如何办理,但如今再用书面说明,一则可有白纸黑字的根据;二则也可使革哩底教会的人清楚晓得,保罗吩咐提多这样做。因为这封信也跟提前,提后一样,是半公开性质的书信。
保罗除了指示提多要把一些尚未办妥的事办理妥当以外,还吩咐他: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这句话表明,当保罗离开革哩底时,革哩底岛上好些地区的教会还未组织妥善,因此保罗嘱咐提多要尽早在各教会按立长老。有人觉得,这里的“长老”是指“老年人”,保罗的意思只是指派一些年纪较高的人监督信徒的生活。不过,正如我们在提前五17所讨论过的,这里的“长老”实在是在教会里面担任特殊职务的“职员”;虽然这些职员通常都由年资较高的人担任,但并非一定是老年人(参提前五17的注释)。保罗在此似乎把设立长老的事务交由提多全权处理,若然,则大概是因为当地教会仍极不成熟,因此不能由信徒“公推”,而必需由提多自行挑选。即或如此,我们相信,提多在挑选时也必然会与一些在信仰和生活经验上比较成熟的信徒商讨,不会独断独行。
一6
那么,长老的资格如何呢?基本上必须无可指责,意思是,无明显的瑕疵可供别人作把柄去攻击,而并非绝对完全,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参提前三2的注释)。在家庭里面,他必须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句话有几种不同的解释,在提前三2的注释已经讨论过,不赘。此外,他的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这一点基本上也与提前三4所列的条件相同,虽然措词略异。至于放荡一词的希腊文与路十五13浪子比喻中“任意放荡,浪费赀财”的说法是一样的意思。不服约束则是“顺服”的反面。如果一个作父亲的在家中不能使儿女顺服,则表明他缺少作长老所需要的同情和坚定的意志,自然也便不适宜担负这样的责任。
一7
保罗接指出,作监督或长老的(这两个名词可交互使用,这一层可参提前三2,五17的注释)在消极方面不应该做的事:监督既是上帝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不义之财。为什么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呢?因为监督是上帝的管家。在提前三15已以“上帝的家”去称呼教会,监督则是负责照料“上帝的家”的管家,因此便在好些事上都必须特别留意。这里所提及的五项不应该做的事,都与提前三3、8所记相同,可参该处的注释。至于保罗为什么把原来所采用的“长老”这个称呼改为“监督”,原因大概是因为这两个名词本来就是可以交互应用的;保罗在本章5、6节是讨论一般性的作长老的条件,如今则集中注意作“上帝管家”的,即长老群中专责牧养教会的为首的“执行长老”所当注意的事,因此采用“监督”的称呼加以区别。
一8~9
作监督的除了在消极方面不应该做的事以外,还有积极方面应该做的事。他必须乐意接待远人,因为代表教会接待访客的责任已经委托在他身上。他必须好善、庄重,前者指喜欢一切良善的事物,甘为善事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后者也可译为“节制”或“克己”,意思是与第七节消极方面应该禁戒的事全然相反。他也必须公平、圣洁,前者指对人的态度,后者指对上帝的态度;在这两方面他都应该有好的模范。至于自持,是指能够自我控制,也就是加五23所说圣灵所结的果子中的“节制”。
不过,作为专责牧养教会的首席长老,他还必须特别注意一件事,就是坚持所教真实的道理,这样,他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这两方面的任务是作为一个长老兼监督的人所担负的最具挑战性的任务,非有特别的恩赐和训练不可。这也就是日后担任牧师圣职的人必须经过严格挑选,并有充分训练的原因。坚持所教真实的道理的意思是全心全意持守真确可靠的福音真理。只有自己先对所教导的道理深信不疑,才能进一步的,将纯正的教训(参提前一10)去劝化人,令人接受,并且把一些好争辩的人,就是那些传异教者驳倒了。有人认为末一句是指对长老所判断的事肯服从,这虽有可能,但这节经文却是有关真道的讨论,因此还是认为对付传异教者为宜。
一5~9
保罗曾在革哩底岛布道,这是第一次在罗马被囚获释后所做的事。可能由于时间短促,保罗便往另外的地方去了,因此还有好些事情未曾办妥。特别是有好些城市的教会还未按立长老,因此保罗把他得力的助手提多留下,继续完成还未办妥的事,又嘱咐他要在各城按立长老。他所提出的作长老的资格与他在提前三章论到作监督和执事的资格大致相同,不过没有提到“执事”这名称,而且先是说“长老”,后又说“监督”,表示这两个名称必然彼此有关。情形大概是这样,即“监督”也是长老,不过是专责牧养教会的长老,因此给予特别的名称。其实,初期教会的组织并不像今天的教会那么严密,有些名称是互相通用的,以致后人觉得有点混淆,这实在不足为怪。要紧的是,保罗在此提到,凡在教会里担负责任的人都应该在道德、信仰、知识上都有美好的表现,才能作信徒的榜样,才能胜任教导真理,驳倒异端的任务。
二 严厉对付传异教者 一10~16
提多除了要把保罗留下尚未办妥的一些事办理妥当以外,还有两方面的重要任务:第一、要在各城设立适当的人作长老;第二、要严厉对付传异教的人。保罗在此的措词比他在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中的更加严厉。原因是,革哩底各城的教会根基还极不稳固,如果容许这些传异教者继续横行,则教会前途岌岌可危。这些传异教者显然是革哩底本地人,不过他们的教训显然受了犹太教的强烈影响。
一10
因为有许多人不服约束,说虚空话,欺哄人 因为(gar)这字表示这里所说与上文有关。为什么保罗叮嘱提多要在各城设立长老,又对所拣选作长老和监督的人在各方面那么严格要求呢?因为有许多人不服约束,即对教会的教导不予尊重,明目张胆地藐视使徒教训的权威。不仅如此,他们还进一步的说虚空的话,欺哄人。意思是,他们的措词好像非常了不起,然而实际上却是华而不实的虚空话,没有实际的内容,结果成为欺哄人的骗徒(参提前一6~7)。
这些人究竟是谁呢?保罗没有明显指出。不过,从那奉割礼的更是这样一句,我们可以知道,他们和犹太教有关。在罗四12保罗称犹太人为奉割礼的;但加二12和西四11,保罗则称那些奉基督教的犹太人为奉割礼的,在此大概是指后者而言。可见,那些“不服约束”的人虽然包括革哩底岛上的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但犹太信徒占多数,因为保罗说那奉割礼的更是这样。根据犹太史家约瑟夫所著“犹太古史记”,在革哩底岛上有极多的犹太人,因此这里说,犹太基督徒有极强的影响力是不足为奇的。
一11
保罗对这些人毫不客气。他吩咐提多:这些人的口总要堵住,原文的意思是“给他们戴上囗罩”,不单是用嚼环勒住他们的舌头(参雅三2~3)那么简单。为什么要那么不客气地对付他们呢?因为他们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败坏人的全家。败坏的原文是“上下颠倒”;吕振中译为“倾覆”,可见其严重性。人的两字原文没有,全家的家字是复数,指全教会各家。不该教导的与提前五13“不当说的话”极其相似。有些学者推测,这是指“念咒”的行为(参提前五13的注释)。我们虽然不敢肯定是指这件事,不过也并非毫无可能,因为当日的世界,邪术到处盛行,而保罗的措词那么严厉,也显示那并不是一件小事。不管如何,那些人的教训会使人的家庭倾覆,因此不能不严厉对付。
那些人为什么那么热心教导人呢?不是真心为主,也不是为了使别人得益,而是因贪不义之财。这种不良的动机也使人怀疑,他们“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可能与巫术的咒语有关,至少他们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参提前六5)。
一12
保罗引一句当地“先知”的话证明,“见利忘义”是革哩底人中常见的事:有革哩底人中的一个本地先知说:“革哩底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这位本地先知是谁,按照亚历山太的革利免的考证,那人的名字是“艾皮明尼德斯”(Epimenides of Cnossus),是公元前第六世纪当地一位宗教教师以及行奇事者。不过,也有人说,那是公元前第三世纪的一位诗人名“高利马可斯”(Callimachus),因为在他所写的一首颂扬丢斯的诗歌中曾出现“革哩底人常说谎话”这一句。然而,很可能,这句话在当时已是一句流行俗语,高利马可斯只是加以引用而已。所以,革利免的考证似乎更可靠。不管如何,保罗称他为先知,表示保罗并不贬抑当地人士所尊重的一位先贤,认为他所说的话也有先知那样的权威。
为什么说,革哩底人常说谎话呢?因为革哩底人声称,他们岛上有丢斯的坟墓。而我们晓得,希腊文人一直相信丢斯是众神之首,那有坟墓可言。他们这样白日说谎,大言不愧,无怪乎革哩底人常说谎话早成为古代流行的一句带有嘲讽意味的俗语,甚至还加上另一句,说他们乃是恶兽,又馋又懒,去表达他们对革哩底人惯于说谎的厌恶情绪。
虽然保罗在徒十七28也曾引用过一位希腊诗人的话“我们也是他所生的”(另有人说,林前十五33也是一句引言),不过那句话并没有贬抑的意思。但这一句话却极可能引起当地人士的反感。保罗在这封半公开性质的书信中竟这样引用,是否有点不智呢?对这问题,我们的回答是:第一、这是一位本地先知所说的话;第二、保罗引用这句话去抨击那些倾覆家庭的假教师;第三、这是给提多和革哩底的基督徒写的信,不是给当地人士的一封公开信,革哩底的基督徒对此必能了解,因此也不会因为民族意识而起反感。
一13
保罗在引用了革哩底一位本地先知的话后说:这个见证是真的。这句话显示保罗在革哩底岛上曾经亲历过受骗的沉痛经验,因此他叮嘱提多:所以你要严严的责备他们,即那些“不服约束,说虚空话,欺哄人”的假教师。不过,严严责备之目的不是消极方面的,而是希望能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疵。意思是使他们藉真道,重获心灵的健康。真道,原文是“信仰”;纯全无疵,原文是“健全”或“健康”。保罗在教牧书信中一直强调,福音信仰能带来心灵的健康;相反的,异端邪说则败坏人的心灵(参提前六3~4的注释)。
一14
这些假师傅的教训内容究竟如何呢?在本节保罗有扼要的反映:不听犹太人荒谬的言语、和离弃真道之人的诫命。这里面包含两点:第一、它涵有犹太人荒谬的言语;第二、他们要求人遵守人的诫命。在提前一4我们已经讨论过的“荒谬无凭的话语”,也就是这里所说的\cs9荒谬的言语。不过在此特别提到的是属于犹太人的;虽然如此,但内容必然相差无几。不过其犹太主义的成分可能比以弗所那些假师傅所教导的更浓厚。至于离弃真道之人的诫命,不可能是指旧约的摩西律法。因为保罗一向都坚持摩西律法是从上帝而来的(提前一8;提后三15~17;罗七12)。我们相信,这里的诫命是提前四3~6所记那种犹太主义和诺斯底派思想混合而成的禁条,即禁止嫁娶以及禁戒某些食物。保罗在歌罗西书中对与此类似的苦行主义,也称之为“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参西二21~23)。
一15
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 从这句话开始到第十六节末了都是保罗对那些假师傅及其教训之评论。这句话也证明,前面的解释是对的。他们确实禁止嫁娶,禁戒食物。这句话有点像是一句流行的格言,至少耶稣自己在论到礼仪上的洁净律时曾经有过类似的说法(可七15;太十五10~20;参徒十14~16,十一4~10)。保罗在罗十四章讨论有关食物的禁忌时也曾清楚说明,食物本身无所谓“洁净”或“不洁净”,全视乎吃的人本身内在的态度如何。在此他也说,礼仪上的洁净最多也不过是外表的;假如一个人的道德情况良好,礼仪上的洁与不洁对他没有影响。不过,我们当注意,保罗在此是讨论道德上的洁净与礼仪上的洁净之关联,而不是说,一个人只要内心清洁,一切不洁的事物都不足为惧。在提前六20;提后三5;以及罗十六17他都劝勉提摩太和众圣徒要“躲避”那些能败坏人信仰和良心的教训及人物,这便表明,基督徒对“不洁”的事物有谨防的必要。其实,这也就是主教我们祷告时,祈求主:“不叫我们进入试探;救我们脱离那恶者”的原因。
在污秽不信的人则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都污秽了 这句话是上一句话的反面说法。如果内心污秽,没有信心,则一切都不洁净。因为他们已经到了一个无可救药的地步,连心地和天良都污秽了,意思是丧失了分辨善恶的能力。在提前四2,六5;提后三8对这道理都讨论过,可参该几节的注释。
一16
他们说是认识上帝,行事却和他相背 这句话可能有几种解释:第一、他们言行相违,能说不能行;第二、他们受了诺斯底派思想的影响,声称自己对上帝有超乎常人的特别认识,然而他们的行为却显明,这种知识是虚的,因为他们行事为人显然违反上帝的旨意;第三、这些人可能是指犹太人(参第十节),他们强调,作为上帝的选民,他们对上帝认识极深;不过,保罗指出,他们行事为人却否认上帝,这种知识实际上对他们毫无益处。第一种解释是一般性的涵义;第二和第三种解释则指出他们背后所受的影响。鉴于革哩底岛上的假师傅是受了犹太主义和诺斯底派思想混合的影响,这两种解释都可接纳。不管如何,保罗的意思是:由于他们行事为人背乎真理,因此他们夸口说对上帝有特别深刻的认识,其实是骗人的。因为正如约翰所说:“人若说我认识他(上帝),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二4)。
他们的实际情况如何呢?他们本是可憎恶的,意思是被上帝所厌弃的(参路十六15);是悖逆的,意思是不肯顺服,拒绝接受保罗和他的同工对真理的阐释;在各样善事上是可废弃的,意思是,结果不但不能行善,反而作恶多端,与一些真正属上帝的人,因认识上帝而“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完全相反(参提后三17)。
一10~16
保罗吩咐提多,对传异教者要毫不客气的加以严厉的斥责,因为他们为了贪图不义之财的缘故,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以致破坏了信徒的家庭。保罗引当地一位古先知所说的话去形容这些人的品格和言行,认为他们确实是惯于说谎的人。他们声称对上帝有特别的认识,可是行为方面却违反了上帝的旨意。这样的人必然会受上帝厌恶弃绝。从内容看来,这些人是受了犹太主义以及诺斯底派思想的混合影响。由于保罗特别提到“那奉割礼的”,我们可以推测,他们要比以弗所教会的假师傅更多受犹太主义的影响。──周天和《教牧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