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第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尼希米记第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尼希米记第一章
1:1 《尼希米回忆录》是记录犹太人被掳回归后最有历史价值的新时代文献。本章至7章是回忆录的一部分(其他见11章;12:31-43;13:4-31)。参《以斯拉记》书前〈参考资料〉的“作者”条。
尼希米的出身,除了知道他的父亲叫哈迦利亚,让读者不至与其他几个尼希米(拉2:2;尼3:16;7:7)混淆外,其他不详;只知道他虽非祭司,却象以斯拉一样,是获得波斯王朝重用的一个被掳的犹太人(11节)。他的名字有“耶和华的安慰”或“耶和华有怜悯”之义。虽然6节的祷词中有“我与我父家都有罪”和2:3有“我列祖坟墓所在”的话,可据以推测尼希米似有大卫王族血统,但无佐证。
尼希米在亚达薛西王第二十年返抵耶路撒冷,又在第三十二年时再临(13:6),指的当为亚达薛西一世。第“二十年”相当于主前446年。尼希米在这一年的基斯流月(阳历十一、十二月间)听到故国遭大难的消息(3节)。他次年归国出任省长。“书珊城”:波斯王的四个都城之一(看拉6:2注),春季驻跸于此。
1:2 哈拿尼是尼希米的同胞兄弟,后来奉派管治耶路撒冷城,有同副省长(7:2)。尼希米返波斯期间,他可能代行省长之职。
1:3 《以斯拉记》4:9-23记有撒玛利亚省当局在亚达薛西一世登位初年,成功阻止犹太人重建耶城城垣的事;虽无拆毁城墙、焚烧城门、受凌辱、遭大难等具体记述,但“用势力强迫他们停工”(拉4:23)一语当包括这些暴力行动。
1:4 一个热爱国家的人,虽生活在宫廷的锦绣膏粱中,不能忘怀家国和寄人篱下的羞辱(参拉9:3;诗137:5;但6:10)。“坐下”是习俗上举哀和禁食的姿势。犹太人在被掳期间常为亡国之痛禁食(斯4:16;但9:3;亚7:3-7)。
1:6 尼希米象以斯拉一样,注重认罪悔改;这是经历亡国惨痛、面对重建家园重任的犹太余民,最重要也最迫切的一件事。尼希米不只为“以色列人”求,也承认自己和家人的罪,祷告中用“我们”而非“他们”。一个人越敬畏神,越会战战兢兢祈求神的赦宥和帮助(10节)。尼希米处此危急之秋,只能哀恳那位曾应许他们可以归回的神。
1:8-9 犯罪不只是不遵守神的诫命,也切断了与神的关系。要罪得脱必须“归向”神,恢复圣洁的关系。8-9两节为《申命记》30:1-5的综述。
“立为我名的居所”指耶路撒冷(参王上11:13)。
1:10-11 看《申命记》9:29。尼希米坚信曾经拯救过以色列百姓过红海、出旷野的神,现在一样能拯救他们。“在王面前蒙恩”中的“王”原文作“这人”。自尼希米看来,王在神眼中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能和无所不能的神相比。
“酒政”:波斯王宫中的一个重要官职,据希腊史家辛罗芳(Xenophon)说,酒政的责任包括为王试酒,以防有毒,同时护卫王的内寝。可见尼希米为王极信任的人。
—《启导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