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二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二章
2:1 “波金”的意思是“垂泪者”,可能就是伯特利附近的亚伦巴古(义为“垂泪的橡树”,是以撒的妻子利百加葬她奶母的地方;创35:8)。神的使者在以色列宗教圣地伯特利附近举哀的地方痛斥以民未能坚守诺言,去努力取得分配给他们的土地(1:27-36),只有听凭他们落在敌人的手中(3节)。此事或发生在士师时代初期,摩押人攻打耶利哥和吉甲的时候,在以笏领便雅悯和以法莲人救亡之前(3:12及以后)。
吉甲是以色列人入迦南早期的总部所在(书1:12-18;4:19-5:12)。“耶和华的使者”通常指神差派代祂说话的人,例如先知(6:8-11),也可以是天使(创28:12)。
2:2 与迦南地的居民立约,等于容忍当地的偶像神祇,沾染道德上不洁的风俗,是一种毁弃与神已立之约的行为(参出23:32)。
2:6 从本节到3:6为本书“引言”的下半,是《约书亚记》24:28-31的继续。我们可以说,士师时代的历史从此处开始:先述说约书亚同时代的人如何忠信(9节),与新一代的不忠不义对照(10节),11-19节为此作了解释。从3:7到16:31详细记叙以民在迦南地如何离弃正道,受到压迫,向神哀求又得到拯救循环不已的史事。
2:11 “巴力”是迦南人所拜的掌管生育和自然的男神的称号,义为“主”,以石柱为像。迦南人相信此神借雨(赐生命给土壤)、闪电(它的剑和矛)、雷(它的声音)显现,力能控制自然秩序。“巴力”若用复数“诸巴力”则泛指一般假神,有“别神”的意思。
2:13 “亚斯他录”是迦南人所拜的“赐子观音”,为男神巴力的配偶,以木柱为像。亚斯他录又有亚舍拉等别的名字(10:6;撒上7:3-4;12:10;王上11:5,33;王下23:13)。圣经中巴力与亚斯他录常常并称。拜这些神祇的仪式渗入污秽的淫行,有时且以儿童为祭,拜亚斯他录的仪式尤其淫秽。以色列人的道德与信仰受到污染,后来也跟着当地人拜天象和偶像,陷在大罪中,家破国亡(参王下17:7-23)。
2:16 “士师”:看书前〈参考资料〉。士师在此时期与祭司、先知、长老等同负领导责任,主要为领导人民作战,拯救脱离敌人的压迫;在某种程度上担当君王的行政角色;不过其影响力只在一代或一个地区。
本书记有大小士师各六人。大士师为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与参孙;小士师为珊迦(3:31)、陀拉(10:1)、睚珥(10:3)、以比赞(12:8)、以伦(12:11)、押顿(12:13)。
2:17 “行了邪淫”是说以色列人背弃耶和华去拜偶像,如同有夫之妇背夫别恋,败德淫贱。
2:21 神留下若干迦南族不予消灭,用以考验以色列人的信心。参3:1注。
—《启导本圣经注释》
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