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廿一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廿一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21:1-25 本章以“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25节)作为结束,记录手足相残的哀痛,以及 作为战后处理问题的一环,给便雅悯支派预备妻子。本文突出刻画一个过失会使人连续犯罪(过犯):①便雅悯支派顽梗的态度导致残酷的内战;②以色列人为血气驱使,在战争中,不求问耶和华,鲁莽起誓(1,5节);③为了遵守这一誓言,战争结束后,以色列人不得不再次发动另一场血腥屠杀(12,21节)。接踵而来的不和谐及矛盾造成恶性循环,皆因他们背叛神、离弃神(创3:9-19)。要走出这种恶性循环,表面的解决方法远远不够,要依靠基督恩典,涂抹人类一切罪恶,谋求根本的医治(罗5:9)。
21:1 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按照希伯来传统,以色列百姓不能与外邦人通婚(创24章;民12:1)。如此看来,当时以色列总会把便雅悯支派当作外邦人,定意彻底歼灭他们。这是他们自以为义的判断,人的血气走在神的旨意之前。他们没有认识到神严厉的审判公义背后,是他的慈爱和怜悯。
21:3 缺了一支派:从神立约百姓这一角度看,12支派的完整性非常重要(创35:22;49:28;出24:4;民1:5-15;书4:3,4;太19:28)。倘若立约共同体缺了一个支派,就无法成为立约的百姓。便雅悯支派的灭绝,并不是以色列一个支派的没落,而是整个共同体生死攸关的问题。
21:4 献燔祭和平安祭:燔祭象征完全献身,平安祭象征神与人之间的和睦及人与人之间的和平。以色列百姓视自己为神公义的器皿,攻打便雅悯支派。但他们的惩罚过于严厉,以致几乎灭绝这个支派。他们为此感到愧疚,在神面前献祭、悔改。
21:5 凡不……到耶和华面前来的,必将他治死:誓言包含肯定和否定的意义:①若有人不肯齐心协力除去以色列内部的罪恶,就当受到惩戒。因为消极的默认罪,无异于积极的犯罪;②以色列人灭绝基列雅比人,好像不是出于代神施行公义的纯正动机,而是为了掩盖和解决自己所犯的过失。
21:7 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为了保存便雅悯支派,就要为躲在临门磐苟延残喘的残兵败将娶妻生子。但以色列共同体曾起誓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1节),这便成为一个难题。
21:8-12 基列雅比:约但河东基列地属于迦得支派的城邑。城邑位于wadi el-yabis附近,是约但河支流之一,从加利利海南部2km处的东部流入约但河。为了歼灭这城,以色列人只派12,000名勇士,这城似乎不太大。城中只有四百名未嫁的处女,也支持这一观点。此城因没有派代表参加米斯巴总会,没有出军攻打便雅悯,遭到灭亡。我们是天国的子民,若对神的国和神的义,采取消极旁观的态度,就会受到与抵挡主工之人相同的审判(耶48:10;路11:23)。
21:15 耶和华使以色列人缺了一个支派:希伯来原文“缺”意为“分裂”、“裂缝”,直译为“耶和华使以色列支派出现裂缝”,RSV,KJV充分表达了原文的意思。本节主语是“耶和华”,意味着这场战争,不单是支派间的内战,而是神为了实现公义介入的事件。本节蕴含的意义:①神和彼列不能相和,如同水和油不能溶在一起(林后6:15)。神是圣洁的,他的子民也要圣洁(利11:44)。以色列既被召作神的圣洁之民,就必须彻底脱离罪恶。圣徒行事为人应该与圣洁的蒙召相称,脱去各样恶行与腐朽的旧习,日益成长、成圣(弗4:22;提后19);②耶稣甘愿作挽回祭,除去拦阻神与人,神与万物的罪恶(罗3:25;弗1:22,23)。现代人倍受隔绝感和排斥感的煎熬,而在基督里却不分血统、身份,这无疑是伟大的福音。
21:19 在……示罗,年年有耶和华的节期:希伯来语“节期”主要指逾越节、七七节、五旬节三大节期。德利兹等人认为本节节期指逾越节,但根据以下事实,推测是住棚节:①住棚节是收割橄榄和葡萄的季节,表示感恩而守的节期(申16:13),本节的庆典与葡萄园有很深的关系(20,21节);②据推测住棚节的主要活动在晚上举行,便雅悯人能较轻松地抢走跳舞的女子。若在白天抢走女子,返回便雅悯地之前就会被发觉,一旦被发觉必被处死(出21:16;申24:7)。据巴特里克(Patrick)主教所言,住棚节是唯一允许以色列女子跳舞的节期。
21:22 求你们……就算有罪:若便雅悯余剩者抢示罗女子为妻,会引起他们父亲或弟兄不满。因他们曾在米斯巴发誓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为妻。以色列领袖应许,到时会帮便雅悯人与他们辩论,此事并不违背誓言,因为他们的女儿是被抢走,而非父亲兄弟有意把女儿嫁给便雅悯人。
21:25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作为总结再次阐述17:6论到的本书核心。这句话直接指出,本章所述以色列人的所作所为,并非正当行为,间接暗示整个士师时代的顽梗与愚昧。17-21章的描述,如实地体现士师时代的风貌。因此,本书作者不按年代顺序,把这个事件排在本书的结论部分。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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