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九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士师记第十九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19:1-30 以法莲山地的一位利未人,带着离家的妾返家过程中,受到基比亚匪徒的欺凌。他将这事告知全以色列,从而引起严重的内战。当时以色列“没有王”,故没有可治理全以色列的具体机构。但耶和华信仰理当是全民族的向心点(11:6),此事该由分散在全国的(书21章)利未人处理。本文揭露了利未人的严重败坏,展现了以色列的黑暗。
19:1-25 本文与17,18章内容没有直接关系,却也赤裸裸地暴露了以色列社会“没有王”的堕落景象(21:25)。利未人纳妾(19:1)、便雅悯支派的基比亚匪徒凌辱其妾致死(19:25-28),都是极其可憎的罪行,充分反映全以色列的腐败。作为对以色列罪行的惩罚,神使以色列缺了一个支派(21:15)。本文记载可以发现两个事实:①在神面前,人人皆是罪人,任何人不得审判他人(太7:1,2;罗3:23;12:19)。为了使全体以色列悔改认罪,神发动了战争(20:18)。尽管如此,以色列联军却怀着骄傲攻击便雅悯,结果连遭失败(20:21,25)。至此,他们才禁食认罪。认识到自己不过是执行耶和华审判的代理人;②刻画神永不离弃自己百姓的大爱(约13:1)。从战争动机、过程、战后问题处理等方面看,以色列身上几乎找不到符合神旨意的态度。这说明神保存硬着颈项的愚顽百姓,完全出于他无条件的主权性大爱(路22:20;约6:55)。以色列12支派都是与神立约的百姓,他们应当团结一致,肩负神选民的使命。但在士师时代,为了谋取自己的利益,各支派常常全然忘却神的旨意。这次内战可视为神强烈警告各支派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19:2 在那里住了四个月:律法规定,任何祭物都不能赎杀人罪(民35:31)、奸淫罪(利20:10)、殴打父母罪(出21:15)。利未人的妻行淫离开丈夫,事发四个月后,他拂去对妾的憎恶,反而开始思念她。无视律法的规定,想要接她回家。可以理解利未人出于真正的怜悯之心原谅了她,但他急于将她带回,是因欲火攻心,是藐视、玷污律法的大罪。
19:4 将那人留下:含有“强留之意(王下4:8)。年长的女儿继续留在父家,是令人操心的事。况且,女儿是因行淫而被赶逐,其父必是苦苦哀求。
19:9 回家:字面意思“回帐幕”(20:8),<撒下 绪论,以色列的居住生活>。
19:10 利未人已离家5天,且离安息日只有一天(8节)。对希伯来人而言,安息日从第六日晚上开始,因为要在圣殿服事,利未人必须在日落之前动身。
19:11 耶布斯人的城:离利未人出发的伯利恒约有10公里,徒步约需2个小时。利未人可能在日落前两个小时离开伯利恒,临近耶布斯时,日头快落了。
19:12 利未人不想进耶布斯城,担心与外邦人接触使自己沾染不洁。以色列人认为,与外邦人接触,会染上宗教的不洁。圣洁之神不允许自己子民与外邦人相亲,最大理由是为了防止他们拜偶像。但这位利未人重视律法形式多于内容,表现出伪善的一面。
19:13 或住在基比亚,或住在拉玛:利未人一行在安息日的前一天傍晚,从伯利恒岳父家启程(8,10节),希望在夜深之前赶路。从耶布斯即耶路撒冷到基比亚约6公里,到拉玛约9公里,从伯利恒到示罗约42公里。利未人虽然生活混乱,却对形式上的宗教仪式表现出极大热心。他是为固守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不是出于真正的敬虔。
19:15 坐在城里的街上:?“城里的街”指离村口不远的广场。对希伯来人而言,城里的街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在这里进行审判、集会、社交、交易,以及演讲。因此,能够坐在城门口的人,一般都德高望重(创19:1;申21:19;得4:1;诗18:19;31:8)。利未人坐在城里的街上,等待有人迎接。但“无人接他们进家住宿”,表明基比亚的居民无视摩西“怜爱客旅”的律法(申10:19)。
19:16-20 恶人中间的义人。本文的老年人与大多数基比亚居民不同,属于比较善良、诚实的人。他款待利未人一行(20节),原因:①同乡(16节);②自己寄居在其他支派。
19:20 愿你平安:希伯来语“平安”用于问候。长期的埃及奴隶生活和艰难的旷野路程之后,以色列终于定居在迦南地。他们遇到过无数难关,每当此时,他们就祈盼“平安”。耶稣基督是“和平之君”(赛9:6),把世界所不知道的真平安赐给所有圣徒(约14:27)。你所需用的我都给你:利未人有足够的食物,老人仍坚持用自己的食物款待他们。
19:21 洗脚:古代近东,旅行者大都穿凉鞋行山路。给客人提供洗脚水,或让仆人给客人洗脚,都是招待客人的习惯(创18:4;24:32;43:24;路7:44;约13:5-14)。
19:22-26 基比亚匪徒凌辱利未人的妾致死。这些匪徒起初想要拉出利未人进行同性恋行为,如同所多玛事件。所多玛人因淫乱招致神的审判灭亡,此处形成了死海。死海与基比亚相距不远,基比亚人经常路过死海,却未从历史吸取任何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结16:48)。利未人的妾等于付出了罪的代价(罗6:23)。她虽免遭人的惩罚,却无法躲避神的刑罚(摩9:1)。
19:22 围住房子,连连叩门:匪徒不仅没有羞耻感,反而明目张胆要与利未人交合,仿佛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倘若基比亚人诚实地遵行神的律法,这些人断不敢如此胆大妄为。这些匪徒的所作所为并非与我们完全无关。人均有肉体的情欲,犯罪的可能性很大(罗7:14)。若不节制,就会象脱缰的野马奔向可憎的罪恶之路(彼后2:12)。圣徒要确信,因基督我们已把情欲钉死在十字架上,要作蒙圣灵带领的新造之人(加5:24;6:15)。
19:24 我有个女儿……并有这人的妾:匪徒不顾老年人再三阻拦,继续威逼他们,为了保护利未人,老年人迫不得已交出自己的女儿和利未人的妾:①真实反映当时以色列社会父亲的权威。女性因男性的权威受虐待或凌辱,也要默默顺从(11:29,30;创19:8);②老年人采取的并不是最佳方法。为了阻止一件罪行,犯了另一个罪。倘若他忠于神的公义,就不会急于违反伦理,乃要信靠神,与匪徒对抗到底。
19:25 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利未人再次暴露自己的丑陋。为了安全把妻子交给匪徒,这是极端自私的作法。基督耶稣曾说“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
19:27 两手搭在门槛上:为了保全自己,利未人把妾丢给匪徒,如同弃履。黎明时分又急于逃命。他的妾却用尽最后一口气爬到丈夫那里,死在门前。只为满足肉体的情欲建立的关系,是如此无情无义、不堪一击。
19:29 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与古希腊一样,当时以色列社会也有邻邦同盟关系。但是,支派之间的凝聚力日益松散,又没有设立中央统治机构,无处可诉讼。因此利未人把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送到各个支派,有力揭发匪徒的罪行,呼吁整个民族起来惩罚他们。但利未人的血腥作为自相矛盾。他自己离弃神的公义和律法,毫无悔改之意,却充满对别人的仇恨(太7:3-5)。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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