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士师记-《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在旧约中的位置
士师记是圣经记载以色列史的一部分,这以色列史由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乔舒亚记)开始,到最后被掳离开迦南地(列王纪上的结束)为止。旧约这部分的历史多半记载以色列诸王的统治,这统治始于扫罗、戴维及所罗门。但是介于以色列进入迦南与建立君主制度期间,约有200年(大约主前1200至1000年),称为士师时期。在这时期,以色列没有官方体制及中央行政,完全倚靠神兴起的领导者,他们有男有女,又有特别的恩赐。他们称为士师(审判官),因为他们执行神的审判,或赶逐敌人,或平息以色列民间的纷争。这些士师的事迹记在士师记(书卷因而命名)及塞缪尔记上首数章。
按旧约书卷传统的排列(今天犹太人的圣经仍沿用这排列),乔舒亚记、士师记、塞缪尔记上下、列王纪上下、以赛亚书、杰里迈亚书、以西结书及所谓的十二「小先知书」(何西阿书至玛拉基书),均属于先知书。乔舒亚记至列王纪下称为「前先知书」,因为传统认为它们出自先知手笔,但也(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它们的风格和内容都是属于先知文学。它们明显有强烈的历史立体感,但跟其它先知书相似,它们不是为记录历史而写历史。它们不仅是把事件按时序记载,它们更关心的,是神如何在所记的事件中工作。这些书卷特别关注神跟以色列的特殊关系,及在他们的历史中(包括受神审判又被神拯救的过程)如何表明这关系。这特殊的关系建基于神跟以色列人所立的约;神拯救以色列脱离埃及的奴役后,就在西乃山立这约(出十九至二十),这约更是建基于神在多个世纪前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创十二1-2)。正如下文所言,士师记明显是以先知角度写成,也是从神学角度解释以色列这段时期的历史。它跟其它先知书相似,所包含的信息,在现在与将来仍是适切的。
历史背景
士师时期以色列人的生活方式,除了从旧约略窥一二外,我们知道的很少。主要的资料来源是士师记本身,而路得记及塞缪尔记上也提供了有关这时期的珍贵资料。
这时期,以色列按支派划分地界(参书十三至二十一)。十二支派里有九个半支派住在约但河(包括加利利海和死海)和地中海沿岸之间,另外两个半支派则住在约但河东的平原。以色列民被邻族欺压,例如东面的米甸人摩押人、亚扪人,和西面的非利士人及所谓的海上人,这情况通常只发生在以色列的部分地区,意即只有一至两个支派直接受影响。
维系以色列众支派的主要因素是,他们的历史相同,及效忠同一位神。耶和华是他们至高的统治者或士师(十一27),耶和华的律法也成为他们的宪法。祂把以色列众支派维系在一起,而且给予他们独特身分,跟万民有别的,就是他们与耶和华立约的关系。他们每年最少守一次宗教节期,好叫他们不忘自己的身分,以及这身分赋予的责任。这些宗教庆祝聚会大概在示罗举行。示罗位于以色列境内的中央,也是以色列人到达迦南后,最初设立会幕的地方(书十八1;士二十一19;撒上一3)。示罗可能是整个士师时期中央敬拜的地点,虽然约柜有时移往别处,尤其是有危机的时候(士十八27)。我们不能准确知道以色列人庆祝节日的盛况,也不知道在节日期间他们做甚么,但是我们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会在节日期间感恩(如丰收)、祈祷、献祭、宣读在西乃山颁布的律法,以及再次起誓忠于神和人。宣读律法可能由当时在位的士师负责,并由祭司协助(二17,十八27)。这些行动是为了更新所立的约和重新委身,要按约的要求生活。
各宗族、支派的长老通常负责执行日常的司法工作和监督社区的事务(十一4-11;得四1-2)。至于本地长老未能解决的事情,就会交由当时在位的士师解决。士师会驻守在一个中心地点,或定期往返某些特定的城镇(撒上七15-17)。以色列有时会按个别情况召开临时会议,各支派派代表出席,商讨共同关心的事宜,例如某一个支派犯了严重的罪行、一个或多个支派受外敌攻击。为保持以色列的完整,他们要采取果断一致的行动。因为以色列人没有常备军,所以每逢有紧急事故,他们都需要招募新的志愿军参战。为要尽快完成这招募工作,领袖的个人魅力通常是十分重要的。最少有一部份的士师是因为他们能够在危急关头,发挥振奋人心的领导能力,因而被立为士师(十一1-10)。其它士师则似乎在国家较平静时获委任,但实际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然而,这「制度」(假设这个词用得恰当)实际上甚少运作畅顺。在士师时期,以色列支派间的合一实际上很少能够持久。以色列人起初分散居住,而且有未被征服的迦南人住在他们中间(一19、27-36,四2-3)。有别于以色列人,那些迦南人历代以务农维生,而且他们认为五谷丰收是因为他们敬拜大自然的诸神:男神众巴力,女神众亚斯他录。迦南人相信这些神祇掌管土壤、天气,令田产丰收,牲畜繁衍。以色列人认为这些神祇异常吸引,因而渐渐混合了敬拜耶和华及敬拜迦南人的神。这样,以色列人无可避免地削弱了效忠于神的心,也削弱以色列人间的诚信,结果灵性及道德堕落,使以色列内部受到很大的威胁。一支派有难时,其它支派迟迟也不出手相助(五16-17,十二1-7),甚至还彼此内哄(八1-3,十二1-6,二十1-48)。因没有中央政府,绝大部分人只顾个人利益,为所欲为,作自己喜欢作的事(十七6,二十一25)。这种内部腐化会破坏以色列的结构,而且,它对以色列存亡所构成的威胁,实际上比士师时期任何一个外族的攻击更严重。
然而,情况虽然恶劣,但总有些以色列人仍然对神忠诚,默默追求敬虔度日。士师记集中记载以色列人常常面临的危机,因而使人觉得士师时代十分混乱。不过,士师记也明确指出士师时代曾有长时期的太平,及较繁荣的日子,期间以色列的民间生活颇为太平(三11、30,八28,十3-5,十二8-10)。在这方面,路得记恰好作出补充。路得记记载伯利恒一个家庭的经历,故事温馨动人。农民和变幻莫测的天气搏斗;男女主角邂逅且堕入爱河;城中的长老依法例及本地习俗处理社区事务。这两卷书同样见证一件事:不论国家急难当前,还是村中生活平淡,神仍是深深介入祂百姓的生活中,为了他们的好处掌管一切,为要保守、管教他们。
资料来源和写作年代
学者对于士师记如何成书,及其成书日期,至今仍是争论不已。传统的犹太观点认为士师记由塞缪尔写成,这看法最少包含了一个真确的成分。可是,也有迹象显示士师记成书的过程非常复杂,不像这传统的看法那么简单。
士师记大部分的数据来源,似乎跟事件发生的时代相同,或非常接近事件的时代。第十章1至5节及十二章8至15节记载所谓的「小士师」(编排在耶弗他的故事之前和之后)可能来自这类数据。以拯救者身分出现的士师,如以笏、巴拉、基甸及参孙,他们丰功伟绩的记载,可能来自那些记载英雄故事的早期文集,不论记录的形式是口传或笔录。耶弗他似乎在上述两类故事中都有出现,这暗示最初的作者是把这两类数据结合起来。关于第一位士师俄陀聂的事迹,我们知道得很少,所以作者记载他时,内容也颇笼统,用词也很公式化(士三7-11)。第五章的底波拉和巴拉之歌,由很久以前的希伯来诗歌编成,大部分学者同意这诗歌的写作日期,跟所描述的事件非常接近。其它早期的数据似乎在本书的第一章(尤其是4-7、11-15、22-26节),及十七至二十一章两个生动的故事中反映出来。
本书由一些原始数据编辑而成,是明显不过的,例如二章6至9节提供了总论,又如三至十六章各个主要的故事都有自己的引言及结语。这种编辑手法统一了本书中间的部分。另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重复的句子,出现于:十七章6节,十八章1节,十九章1节及二十一章25节,这句子把两个主要的故事联系一起,总结本书。
毋庸置疑,本书使用早期的原始数据编辑而成,可是,是由一个人、两个人,或两人以上相继编成,则很难断定。
我们也很难准确知道本书最后的定稿在何时完成,在此只略提一点,这点在注释部分我们会详细解释:二十一章19节详细描述示罗的位置,这似乎暗示本书是在人还记得示罗被毁时写成,但示罗被毁的日期,我们不能确定,而且它是远久以前的事(参耶七14)。十八章30节「那地遭掳掠」可能指主前八世纪时,亚述最后亡北国以色列一役。更重要的是,二章11至19节士师时代的总论,二章1至5节,六章7至10节,及十章11至15节的讲论,三至十六章中各个故事的引言和结语,都教人联想起申命记的风格及其神学主题。这表明加插这资料的作者,在主前七世纪约西亚王推行改革后(王上二十二)仍活着。这些改革的性质教人肯定,约西亚期间在圣殿发现的「律法书」,就是申命记。申命记明显地影响着往后一两个世纪,包括杰里迈亚的宣讲及列王纪上、下的内容,可能士师记也包括在内。
大部分学者认为士师记原本是长篇历史著作的一部分,即现在的申命记、乔舒亚记、士师记、塞缪尔记上下,及列王纪上下。学者认为这段历史,从征服迦南到被巴比伦驱逐离开本土,是在主前587年(王下二十五1-2)耶路撒冷被毁后写成的,目的是解释这灾难的因由。远因在于以色列入迦南后不久,就开始背道拜偶像,而且这境况在往后几个世纪仍然持续,直至神最终审判这国。主前587年的灾难,被视为神按申命记二十八章的约,咒诅以色列。士师记全书的风格和神学由始至终都深受申命记影响,因此士师记的记载被称为「申命记历史」。支持这看法其中一个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列王纪上六章1节说:出埃及后480(40×12)年,所罗门开始建圣殿。这句话表示建殿是申命记至列王纪下顺序记载之事情的一部分,而且在士师记也反映出来。这点从作者用「整」数(40年或80年)代表太平的日子(七11,三30,五31,八28),可见一斑。相对作者有时用一些非整数(三8、14,四3,十2-3),则表示作者直接引用早期的资料。
「申命记历史」究竟是后人把原本的一卷分成几卷,还是这几卷原本是独立著作,只是后人因有更全面的观点,而把它们编修成现在的内容?学者对这问题的看法不一。可能实际上这两种做法同时存在。列王纪上、下的作者可能直接用不同的原始数据撰写,但书中记载的早期历史则来自一些早已存在的典籍。无论如何,我们现在有的「申命记历史」,是一系列关系密切的书卷,而不是一份单一的著作。「申命记历史」的书卷既是关系密切,士师记现在的内容也可能是跟其它书卷同时编成的,即在主前六世纪巴比伦亡犹大的时期。成书的早期阶段,塞缪尔可能有份参与,但最终的作者或编者是谁,就不得而知。
主题
不管士师记的成书过程如何,我们现有的士师记结构明确,主题清晰。
本书的主体由三章7节至十六章31节,记载不同士师的事迹。主体之前有一个引言,共分两部分(一1至二5及二6至三6),主体后是跋,也分两部分(十七至十八及十九至二十一章)。本书开始时提出的问题(一1-2),在书的末段另一个非常不同的处境中,再次提出(二十18)。这种写作手法让读者读到书末时,回想本书开首及中间记载的事迹。
引言的第一部分(一1至二5)记载乔舒亚死后,以色列跟迦南人的关系渐渐恶化(一1)。不同支派要拥有及占据已分给他们的土地(书十三至十至十九),愈来愈困难,因为迦南人,特别是沿海平原及北面有军事防御的城镇,顽强地抵抗(尤其是十九27-28)。以色列人跟迦南人共同生活,成为左邻右里,以致形势剑拔弩张。以色列人虽占上风,但是仍不能占领要塞,且被逐出;但支派更被迫住在山上,不能在自己沿海的分地内,得到安全的立足点(一34)。这情况跟以色列起初进占迦南地的期望,有天渊之别。这期望建基于神对他们列祖的应许(书二十三1-5;参创十二1-3,十五12-21,二十八13-15)。引言的第一部分结束时,记载以色列人在波金(伯特利)使者面前哭泣,并且波金使者责备他们的罪行(二1-5)。以色列人失败,非因迦南人有铁车,或防御坚固,而是他们自己对神不忠。以色列人在占地内,开始妥协,容许迦南人的外邦神祇存留,因此耶和华不伸手帮助他们。耶和华使者这次重要的宣讲,除回顾以色列人过去的情况外,还展望将来,预告迦南人及他们的神祇,会继续成为以色列人的网罗和绊脚石。
引言的第二部分(二6至三6)返回第一部分的起点(留意乔舒亚如何在士二6再出现),而且,这部分集中陈述这个属灵的基要问题。作者用巧妙的笔法粗略交代以色列人起初如何背道(二6-10),跟着说明随后的时代,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的整个模式(二11-19)。作者描写这时代的以色列人不断背道、离弃神,期间,耶和华审判他们,把他们交给外邦的压迫者,跟着(当他们痛苦极深时)就怜悯他们,兴吉士师拯救他们。那时,以色列人短期回转,但士师死后不久,他们很快又再故态复萌(二19上)。简言之,即使耶和华多次拯救他们离开恶道,以色列人仍坚行恶道(二19下),以致耶和华在二章20至22节,发出另一次重要的宣谕。耶和华宣告祂将会作的事,作为对所发生的事最后的响应。乔舒亚死后,耶和华留下一些国家,原本为要试验以色列人,看他们肯不肯守祂的诫命,但现在长久留下这些国家,为要惩罚他们对神不忠(参这几节经文的注释)。这是引言第二部分的高峰,也是整个引言的高峰。余下几节(二23至三6)只是简单撮述上文。
所以,引言除指出以色列人所犯的错及其后果外,更重要的是清楚指出了士师记的中心思想:以色列人在士师时代不断背道,及神对此事的回应。本书回答了一个问题:「以色列为甚么不曾全然占领,这片神应许要赐给他们列祖的地?」答案是:「因为乔舒亚死后,以色列背道,离弃耶和华。」士师记解释耶和华的作为是全然公义的,因为以色列人持续不忠于祂。「申命记历史」后期的著作继续解释,神更严厉的行动也是合理的,就是把全部以色列人赶出迦南地。
士师记的中心部分(三7至十六31)把引言中所列出的大纲(二11-19)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且发展了一些副题。它记载了12位士师的事迹:俄陀聂、以笏、珊迦、巴拉、基甸、陀拉、睚珥、耶弗他、以比赞、以伦、押顿、参孙。底波拉和雅亿的角色,在巴拉的记载中举足轻重,作者甚至描述底波拉「领导」(原文直译:「审判」,和合本译为「作以色列的士师」)以色列人(四4-5),但是从全书的布局来看,第四至五章必须视为主要记载巴拉的事迹。虽然基甸之子亚比米勒的事迹记载得颇详细,但他不是士师,因为他作的事跟引言中描述士师的工作不同。
正如引言的第一部分始于犹大支派,终于但支派(一1-34),所以本书的中心部分,也是始于犹大支派的俄陀聂(士三7-11),终于但支派的参孙(十三至十六章)。俄陀聂的事迹堪作士师的典范,说明士师的身分及工作。在俄陀聂以后的士师,作者记载他们的事迹跟俄陀聂有许多不同,最特别的是参孙;他的行为那么怪异,简直不像士师。中心部分的记载经常出现循环模式:背道、受压迫、呼求神、获救、太平及再次背道。这部分有许多情节重复,是不容置疑的,但情节也不断改变,所以,称这部分的故事发展为向下的螺旋,比称它为重复的模式更恰当。
以色列人不和,在巴拉的故事中初次出现(五16-17、23),而且在其后士师的年日里,情况更坏。基甸战胜米甸人后40年(八28),迦南地不再有太平,而到了参孙的时代,以色列人甚至不再呼求耶和华拯救他们。从中心部分的情节发展来看,作者记载士师犯的错愈来愈多,跟其它以色列人不遑多让,这情节的高峰就是参孙。他刚愎自用,不愿忠于呼召,正是以色列全国的缩影。神跟以色列立约,使她有别于其它国家;神呼召参孙作拿细耳人,使他与众不同。以色列跟随外邦众神祇,参孙也跟随外邦众女子。以色列希望像其它列国一样,参孙也想跟其它人一样。以色列痛苦时多次呼求耶和华,参孙也是这样。简言之,贯串本书中心部分的副题:以色列人为自己的命运而苦斗,及神在审判与恩典中对他们的忍耐,最后都把焦点放在参孙的故事上。参孙的故事就是士师时代整个以色列国的写照。
本书最后以两个故事为跋(十七至二十一章),作者没有明确交代故事的日期,故事也不是紧接上文顺时序写的。在故事中,焦点由以色列全国的罪转移到个人及支派的罪,「各人作自己看为正的事」(十七6)。第一个故事(米迦与偶像,十七至十八章)关于该时代的宗教混乱;第二个故事(利未人与妾,十九至二十一章)关于道德混乱。两个故事一起证明以色列灵性及道德的腐败,比外面被敌人侵袭造成更大的危机。第二个故事特别指出本来稳定社会的制度(供养利未人、接待客旅、家庭生活、长老制度及支派领袖的集会),因为个人道德沦亡,以致全然无效,甚至国家安全。读完跋后,我们可以肯定,维系以色列的绝不是领袖的素质或社会制度。以色列的幸存,完全是出于神恩典的奇迹。
贯串跋的句子「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结束了一个时代,并预告另一个时代的来临。君主制度像士师制度一样,将要在以色列的历史占一席位,而且,事实证明君主制度在当代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因为人的罪性,这制度后来也会失败。「申命记历史」整体证明一点,不论制度多么有效,它也不是掌管以色列前途的钥匙;只有神不断眷顾祂的百姓,才是掌管以色列前途的钥匙,「因为他打破,又缠裹;他击伤,用手医治」(伯五18)。
与新约的连系
新约圣经很少明显地引用士师记。使徒行传十三章20节也只是略为提及整个士师时代,希伯来书十一章32节则提到基甸、巴拉、参孙和耶弗他是信心英雄。除此之外,新约圣经最多只能找到一些隐晦的经文,可能引自士师记,例如:马利亚被称为有福的,这句式似乎跟士师记称雅亿有福的句式相似(路一42;参士五24);施洗约翰和耶稣出生的宣告(路一15;太二23),跟参孙出生的宣告(十三3-4)也似乎同出一辙。
这些引文不论是明显或隐晦,均指出士师记跟新约圣经的联系比想象中更紧密。因为耶稣的降临──有施洗约翰作先锋,是神在旧约时代,包括士师时代,所有审判及施恩行动的高峰(路一54-55、68-79)。即使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人因为不信,而不能承受全部的产业,也并不表示神对祂子民最终的心意已经落空。神仍然爱顾他们,而且至终通过耶稣基督救赎他们的罪,因而实现神昔日所有的应许,包括接纳万民进入祂的国。正如使徒保罗说:「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后一20)。这表示士师时代的以色列人,是我们属灵的祖先,他们的神──那位多么爱顾他们的神,也正是我们的神。祂就是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应用纲要
基甸、巴拉、耶弗他和参孙有很明显的过犯,他们竟被视为信心英雄,我们或许因此感到惊奇。但细想之下,这情况其实一点也不稀奇,因为所有以色列人都知道,最终只有神才能拯救他们(十一27)。像这些人一样,去认识这真理并按这真理而行,就是信仰。在这方面,士师的故事对我们尤其是那些蒙神呼召作领袖的,都有所教导。可是,更重要的是,即使所有士师都犯了许多过错,他们也不过是最伟大的拯救者的先锋。而且或许他们有太多缺点和不足,但因为神加力而成就大事,这样我们更看见神的作为。士师记所记载的,就是人失信和神守信的故事。士师时代以色列人的故事也是我们的故事。
士师记大纲
一1至二5 乔舒亚死后:军事失败
一1-2 以色列人求问耶和华
一3-21 南面支派的成败
一22-36 北面支派的成败
二1-5 耶和华责备以色列不顺服
二6至三6 乔舒亚死后:灵性堕落
二6-10 陷入背道
二11-19 士师时代概览
二20至三6 耶和华最后的回应
三7至十六31 士师的事迹
三7-11 俄陀聂
三12-30 以笏
三31 珊迦
四1至五31 巴拉(加底波拉及雅亿)
六1至八35 基甸
九1-57 亚比米勒作王
十1-5 陀拉、睚珥
十6至十二7 耶弗他
十二8-15 以比赞、以伦、押顿
十三1至十六31 参孙
十七1至十八31 宗教混乱:米迦与其神龛
十七1-13 米迦偶像的来源
十八1-31 米迦偶像的历史发展
十九1至二十一25 道德混乱:利未人与其妾
十九1-28 基比亚的暴行
十九29至二十一25 回应基比亚的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