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哥林多前书注释-《二十一世纪圣经新译》
哥林多前书
注释
九1-14权利与事奉
保罗继续以他个人的事奉来展示有关的真理(参二1、3)。这同时为他提供一个机会,向那些论断他的人为他的事奉辩护。这些人以他没有宣称使徒的权利而批评他(参九3)。他在这争辩的过程中,以一连串要回答「是」的问题组成他的论据。
虽然有部分人质疑他应否回来事奉(参十六12),很明显的,保罗在哥林多作使徒的事奉是成功的。他是一位使徒,曾见过主(参徒九17)。哥林多教会的存在,证明他的事奉有神的认许,即他在主里是使徒(2节)。
第3节由于他的事奉受到某些批评他的人攻击,他在1至2节中,以一连串的问题带出的,就是他使徒身分的真确性。
第4节保罗列出使徒应有的权利──就是靠福音养生的权利。
第5节结婚的权利(注意:是与基督徒结婚);带着妻子一同往来的权利(这原则却被上一世纪的一些宣教英雄破坏了,参七3-5),就如其它有妻子的使徒及主的兄弟们(他们曾怀疑不信;可三31;约七2-3;但现在已相信了,徒一14;并且成了耶稣的见证人)。
第6节得到完全支持的权利,或如保罗所问:「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作工么?」这些权利就如士兵可以得到薪金,葡萄园的主人有权得到收成,以及牧人有权享用牛羊的奶一样。
第8-9节第7节所提的权利,并非按着世俗的惯例而说的,而是引自旧约申命记二十五章4节,在那儿提及不应笼住牛的嘴。犹太解经家视牛是代表所有的工人,不论是人或动物;并认为律法是直接要求人去服从的。这就是为何保罗如此写道,因为种植及收割的人都有权享用收成。他们工作,是期望可以从收成中得到益处。
第11节属灵的播种者(参三6)在此是指保罗在哥林多教会中,也有权享用收成。
第12节但他没有使用这权利。相反,他约束自己,并且放弃任何得益,即他日夜工作而得的任何好处(参徒二十35),他这样作,是避免在传福音时,成了听众的绊脚石。他在八章13节中解释这点,尽量使非基督徒也得到益处。
虽然那些演说家来到城中,会答应使听众得到公民及教育上的好处(参二1-5的注释),但那些听从他们的人,知道他们要使讲者得到金钱上的益处。听众只对演讲者在他优美的演辞中所展示的技巧有兴趣,他们所关心的只是演讲,但对演讲的内容全不感兴趣,且内容多是他们所指定的。相比的是保罗关心他所讲的信息内容。为此他使自己与那些世俗演讲者保持距离,使听众能听到他独特的信息。
第13节在讨论过保罗因害怕引致别人的误会而没有接受世俗的惯例后,他引用旧约所提及侍候祭坛的祭司可以享用圣物。
在第14节提及这是主耶稣的命令,叫传福音的人可以靠福音养生,意即从福音而得(参太十10)。主命令那些要靠福音养生的暂且将这事放在一旁,因为在非犹太人的境况中,保罗看见享用这权利会拦阻人接受福音。
九15-23保罗不花钱的福音
第15节在世俗社会中论及金钱,就是表示发出要求取回金钱的讯号,因此保罗清楚地说出他并不是要取得金钱。他宁可死也不愿使他的不花钱得听福音的意念落空。
第16节他清楚指出他传福音是不得已的(林后五14),并且若他不去宣讲,他就有祸了。
第17节若他自愿去传福音,就必有奖赏,若他并非如此,也只不过是尽了福音管家的责任(参四1)第18节既是这样,保罗自愿去传福音的奖赏又是甚么呢?就是他传福音时,别人可以不花钱听福音。在一个社会中,个人得益,甚至公众得益,常被认为是动力的因素:保罗的得益,就是看见独一的福音信息、神自由的恩典,无需付钱就可以被听众得到。他的行动正展示他信息的特点。他没有坚持自己的权利。
第19节那些雇请了世俗教师的人,常为自己拥有那教师而骄傲,特别是那些受雇在家中作私人教授的。虽然保罗的一些工作是以大家庭为基础,在家庭教会的结构中进行,但他指出他是一个自由人。虽然他有这样的自由(参九1,他开始时的问题),但他没有这样使用他的自由。就如他的主(腓二7-8),他选择作众人的仆人,使他能为基督得到一些人。保罗是一位优秀的跨文化宣教士,并不是福音主义传统的奴仆。他的适应能力,可见于他传福音时的敏锐。当他向犹太人传福音,即使他不受律法的辖制,他也服于律法(20节);向非犹太人,就作文化的适应,包括了在宣讲上(参徒十七22-31)、福音内容上(21节;参十30);对那些迷信的,就如主一样,不把那将灭的火熄灭(22节)。
保罗在此定出另一个原则──对文化背景的敏锐。「我就作」指出了他在此的讨论是一个宣教的策略。他在福音的传讲及生活方式上是跨越文化的,用不同的方法,在表达上不断革新。
第23节他所作的只是为了福音,他的动机是叫人分享福祉。保罗无疑是一位自由的使徒。那些经常使他们的生命以传福音为主导的人,看见福音使人自由时,便经历到更多的自由。
九24至十13奔跑却不跌倒
保罗现在要讨论的是有关淫乱的危机,这些情况常见于神庙中的宴会。保罗首先引述他自律的例子,并以自己和那些把心思放在坏事上之百姓的结局相比较。他的目的是要防止哥林多人作同样的错事(十6)。
第24节保罗并引用在哥林多城附近举行的著名科林斯运动会上的运动员作为例子。他鼓励他们成为赛跑者,努力向前,直到终点。
第25节他提醒他们,运动员严格控制自己的食物及训练纪律,目的是要得冠冕。在那些日子,冠冕是用植物所编成的,易于损坏。相比之下,基督徒的比赛是为了要得一个不能坏的冠冕。
第26节保罗把他的事奉与那些知道自己要往何处跑的赛跑者作比较。他也像是一个打拳的人,而不是打空气的(演讲者只在观众面前展示他们的演讲技巧,但却不在真实的辩论中,所以他们就如打空气的打拳者般愚昧)。
第27节保罗认为自己的对手就是他自己的身体及自己的欲望。这就是保罗所要克制的。不像那些演讲者,他们自夸他们的收入可使他们耽迷于他们的欲望中,并且可以在宴乐中放纵。他们教导德行,但生活却是相反的。保罗自觉要克制自己的欲望,拒绝性及其它的试探,使他可以完成他传道的事奉。至今这仍是常见的问题,并且是今天教会中的领袖及传道人的危险。在此保罗指出若不小心罪恶的品性,会带来绊倒的危险(参来十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