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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书导论-《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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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书导论

Ⅰ 先知哈巴谷

  哈巴谷爱神,但却很少有人像他这样,预备好与神进行对话,质询神的作为是否公义。当然,在属灵生活中,大部分信徒都会遭遇怀疑神、质问神的时刻。然而,很少人会像约伯那样公开地与神争辩,甚至站在神面前,当面质问神对人的举动是明显不合理的,就更罕见了。这正是先知哈巴谷所作的,当神回应哈巴谷最初的问题后,他甚至更进一步对神的答覆发出挑战。

  先知的角色之一,乃是作为以色列神和祂百姓的中保。当百姓偏离了圣约,先知就当提醒并督促百姓回转。然而哈巴谷却反过来,呼吁神解释祂的作为为什么看来不符合圣约的要求。先知站在与百姓对立的局面已经够危险了,何况面对面质疑神,更是少有人敢为的。哈巴谷正是这样的一位先知。

  圣经关于哈巴谷的记载,几乎比其他任何先知都少,甚至连他的父亲、支派或家乡都未提及。他的名字显然不是希伯来文,而是来自亚喀得文,指某种植物或果树 45 。在当时以色列人的生活上,亚喀得文与他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见下面, 46 及 47 页 )。

  稍晚的传统试图更仔细地确认哈巴谷的身分。次经《但以理、彼勒与大龙》( Daniel, Bel, and the Snake )中说∶但以理在狮穴的那一周,哈巴谷带食物给但以理,以维持他的生命。有一抄本称他为一个利未人耶书的儿子。因着哈巴谷与音乐的关联,尤其是第三章中的诗篇(见三 1 、 19 ),是与利未人有关的礼仪(拉三 10 ;尼十二 27 ),再加上他的头衔是“先知”(一 1 ),有人因此猜测他是圣殿中专职的先知,不过还没有证据证明有这种职务存在 46 。

45 见 A. L. Oppenheim, The AssyrianDictionary, 6 ( Oriental Institute, 1956 ) , p. 13 ,关于 habbaququ 的记载。

46 见 J. A. Motyer, 'Prophecy, Prophets', IBD,p. 1283.

Ⅱ 时期

  哈巴谷说预言的时期,和本书写成的时期,向来是一件令人争论的事 47 。根据一章 6 节,提及巴比伦人的入侵就要来临,圣经作者称他们为“迦勒底人” 48 。约从主前六二五年起,新巴比伦帝国在尼布卜拉撒(译注∶ Nabopolassar ,尼布甲尼撒之父)掌握下国势日强;主前六一二年毁灭亚述首都尼尼微;主前六○五年,尼布甲尼撒( Nebuchadnezzar )在亚述的迦基米施打败埃及和其联军(耶四十六 2 ) 49 ,国势达到顶峰。哈巴谷所预见的这次侵略,可能在主前五八七年以前任何时间发生,那一年耶路撒冷终于被巴比伦所毁。这些预言可能是在稍早时候发出的。一个颇切合的时期是约雅敬作王期间(主前 609 ~ 598 年),因在这段统治期间,巴比伦的威胁愈来愈强 50 。他们于主前五九八年前来攻打犹大;约雅敬后来死了,很可能是被人刺杀的(参∶耶二十二 18 ~ 19 ,三十六 30 )。作者对巴比伦的残暴之亲身感受(参一 12 ~ 17 ),正与这段时期的历史吻合;因此哈巴谷是与那鸿、西番雅和耶利米同时代的人。

  犹大约在一世纪多以前,就目睹了她北边的姐妹以色列的沦陷与被掳。一再干犯神的约,是不可能永远不受刑罚的,然而犹大本身却没有记取这教训。根据先知所预言,犹大自己也将面临同样的命运。

  先知也预言巴比伦的败落,这件事终于在主前五三九年发生了,而在该年,伊朗民族的玛代波斯联盟在古列率领下攻取了巴比伦。

47 见 Jo/cken , pp. 3 ~ 106 ,讨论各种提议的取舍。

48 见 D. J. Wiseman, 'Chaldea,Chaldeans', IBD, pp. 257 ~ 258 ;和 W. G. Lambert, 'The Babylonians and Chaldeans', POTT, pp. 179 ~ 196.

49 见 A. K. Grayson, Assyrian andBabylonian Chronicles (J. J. Augustin, 1975), p. 99.

50 见布赖特,《以色列史》,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350 ~ 351 页。

Ⅲ 哈巴谷书

  哈巴谷书在小先知书中排第八位,在那鸿书与西番雅书之间;这三本书在时间上大致相同,对耶和华的公义、主权与恩典的观点也类似。

  这卷书的结构相当简单明了,包括哈巴谷向神发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后面都跟着神的回答。头一个是关于耶和华对罪──尤其不义──显然是过分宽容(一 2 ~ 4 ),随后是神的保证,祂要使用迦勒底人或新巴比伦帝国作为祂对付罪的工具(一 5 ~ 11 )。第一个答覆就这样指向主前五八七年,巴比伦毁灭耶路撒冷的事件(见 46 ~ 47 页 )。但这引来哈巴谷更大的道德难题∶神怎能使用一个比被惩罚的国家更残暴、更无人性的民族作审判的工具呢(一 12 ~ 17 )?哈巴谷期待有一回应(二 1 ),这回应终于来临,神应许要审判巴比伦(二 2 ~ 20 )。这第二个答覆指向主前五三九年波斯征服巴比伦的事件(见上一段)。哈巴谷用一首敬拜的诗篇,来回应神对祂公义和慈爱的保证(第三章),这篇诗回想神如何在西乃山临到以色列民(三 3 ~ 7 ),像一个大能的勇士为以色列争战(三 8 ~ 15 )。这卷书最后以先知一段感人肺腑的祷告,表达对神的信靠作为结束(三 16 ~ 19a )。

  研读这卷书,会遇到两个主要释经问题。头一个牵涉到困扰着哈巴谷的第一个问题,那些持续犯罪却未受惩罚的恶人之身分(一 4 )。他们是谁?他们与一章 13 节的恶人有何关系?再者,在这两处经文中所说的义人又各是何人?关于这点提出过的建议很多,部分原因是由于本书日期的推算。这些建议包括亚述人、埃及人、迦勒底人、希腊人、西流基人( Seleucids ),或部分犹太人。甚至有学者建议是某一特定党派的犹太人 51 ;这点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确定。一章 4 节的恶人最有可能是部分犹太人,他们背弃了耶和华和摩西的律法,令那些仍然信守主道的人感到难过。神对这些恶人的审判将是以巴比伦军队入侵的方式临到;这是哈巴谷无法忍受的,因为相较之下,犹大的恶人远比残暴的巴比伦人“更公义”(一 13 )!

  一章 4 节和一章 13 节的恶人必定是指两组不同的人,因为如果头一处经文的恶人,是指有时围困犹大的亚述人或埃及人 52 ,那么义人必是指全体犹大人了。然而,尽管我们可以理解为何哈巴谷要呼求耶和华,刑罚外来的压迫者,释放自己的同胞,但他对耶和华答覆的反应却是不可理解的,因为他对于使异教压迫者受苦的多寡不应有任何道德上的困难。先知的反应,意味着一章 4 节的恶人只是犹大中的一群人,而一章 13 节的恶人则是神所差来刑罚他们的巴比伦入侵者;因此,一章 4 节中的义人,就是犹大中那些经历了不义和逼迫而受此苦难的人,而一章 13 节中的义人则是指犹大整体说的,以此对比更邪恶的巴比伦人。

  第二个问题牵涉到第三章的经文在本书的位置。昆兰经卷包括有一卷对本书的注释,却没有第三章 53 。因为这份文件缺少了这首诗篇,有人就建议说这是后来才加进本书的。但这个建议又产生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它究竟是何时被加进来的;因为所有的七十士译本抄本和主前第三、二世纪起的经文都包括这篇诗 54 。它未曾出现在昆兰经卷中,较可能的解释似乎是∶它比头两章的材料较不适合昆兰社团的需要和兴趣。这一章没有包括在注释中,并不证明它不存在本书里,就如今日许多讲道,也不包括许多旧约经文和书卷,可是这并不表示这些经卷已经不被列在圣经正典中。

51 见 E. Nielsen, 'The Righteous and theWicked in Habaqquq', Studia Theologica 6 (1953), pp. 54 ~ 78; M. D.Johnson, 'The Paralysis of the Torah in Habakkuk i4', VT 35 (1985), pp.257 ~ 266.

52 见布赖特,《以色列史》, 322 ~ 348 页。

53 见 Brownlee.

54 见 Brownlee ,以及 J. T. Milik, Ten Years of Discoveryin the Wilderness of Judah(A. R. Allenson, 1957), pp. 14, 18.

Ⅳ 信息

  先知的角色是要带领国家和她的领导人回头,顺服神与祂百姓在西乃所立之约。如果圣约的义务被忽略或放弃,先知通常要冒个人生命危险,面对犯罪之人,并奉耶和华的名要求悔改。然而在哈巴谷的例子,先知冒更大的危险面对耶和华自己。在这里,先知不是呼求神帮助他的国家,如在别处所见的(参∶诗十,十二,四十四,六十,七十四),反倒是呼求神审判那些犯罪之人(一 2 ~ 4 )。这些恶人的身分有多种可能(见 47 ~ 49 页 ),但显然是那些背弃神律法的犹太人。就如以色列背约不能不受刑罚,耶和华也照样不能容许祂的约被破坏而无反应。因为神不采取行动,似乎有违祂公正与公义的特性( 2 节),所以先知提出质问。这项质问与约伯的质问类似,都是问神祂是否真的控制这个世界。约伯也面对着相似的处境∶他的“系统神学”与他实际经历的神的作为不符合(参∶伯六 28 ~ 30 ,七 11 、 20 ~ 21 ,九 21 等;亦见耶十二)。

  但哈巴谷不像约伯,他得到神直接的答覆(一 5 ~ 11 )∶刑罚即将来临,但却是藉着巴比伦人这工具临到的。对先知而言,这产生更严重的神学和道德问题;因为巴比伦人入侵的“疗法”比犹大人罪恶的“疾病”更糟。巴比伦人是异教徒,根本不敬拜耶和华的,神怎能使用他们来刑罚自己的百姓呢?他们的残暴也是众所周知的,这刑罚似乎远超过他们的罪孽所当得的报应(一 12 ~ 17 )。

  神的答覆是∶祂所拣选用来管教犹大的工具,本身必须为它的行动负起道德责任,也不能免除当得的刑罚(二 2 ~ 20 )。这信息不仅用消极的方式表达,描绘出作恶者的审判与死亡;它也带来正面的生命信息。在一段对教会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旧约宣告中,犹大得知∶作恶之人将为他们的行为受罚,但“义人必因信得生”(二 4 , AV )。犹大或任何与神立约之民,若坚守神的圣约,无论是旧约或新约,那么他们所相信、所事奉的那一位,必保证他们存活。哈巴谷以一个敬畏与信心的祷告,来回应这盼望与审判的应许(三章)。他回想耶和华如何在西乃山临到祂的百姓( 3 ~ 7 节),以及祂作为大能勇士的权能( 8 ~ 15 节)。在过去这些证明神的存在与能力的亮光中,哈巴谷在敬畏、但却喜乐的降服中,把自己放在神的手和眷顾里,即使所有维持生计之物都消失了,这位神仍然能供应,而祂也确实供应了( 16 ~ 19 节)。

哈巴谷书大纲

Ⅰ 标题(一 1 )

Ⅱ 恶人未受惩罚的问题(一 2 ~ 4 )

Ⅲ 耶和华的头一个答覆(一 5 ~ 11 )

Ⅳ 刑罚太过的问题(一 12 ~ 17 )

Ⅴ 等候答覆(二 1 )

Ⅵ 耶和华的第二个答覆(二 2 ~ 20 )

 A 异象(二 2 ~ 5 )

   i. 宣告(二 2 ~ 3 )

   ii. 生与死(二 4 ~ 5 )

 B 讥刺诸祸(二 6 ~ 20 )

   i. 掠夺者(二 6 ~ 8 )

   ii. 阴谋者(二 9 ~ 11 )

   iii. 助长暴力者(二 12 ~ 14 )

   iv. 败坏者(二 15 ~ 17 )

   v. 异教的偶像崇拜者(二 18 ~ 20 )

Ⅶ 哈巴谷的诗篇(三 1 ~ 19 )

 A 音乐附注(三 1 、 19b )

 B 祈求(三 2 )

 C 神的权能显在历史中(三 3 ~ 15 )

   i. 神的来临(三 3 ~ 7 )

   ii. 神的争战(三 8 ~ 15 )

 D 敬畏与信心(三 16 ~ 19a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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