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上第廿四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历代志上第廿四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24:1-19 祭司的班次:前章介绍了全体利未子孙的家谱,本章则记录了祭司及帮助他们的利未人班次。据推测,在确立中央圣所之前,以色列百姓一直在就近的圣所(主要利用丘坛)礼拜和献祭,祭司则分布全国,引领以色列百姓敬拜神。如今,所有献祭都集中在耶路撒冷圣殿,各个圣所的祭司为了执行职份就都聚集在耶路撒冷。虽然,此问题不易解决,但在神的旨意中以色列确立了24班次制度,如此一来,就能事先阻止所有纷争和争执,每一个人忠于自己的职分。
24:2 拿答、亚比户:(利10:1-7)本书作者提起拿答与亚比户之死,是为了教导向神献祭的人应当绝对顺服神所启示的话语和方法。指出在耶和华面前犯罪会导致怎样的结果。今天,有许多人对神抱有错误的认识。有些人视神为毫无原则地赦免任何罪恶的优柔寡断之神。事实上爱虽然代表着神的属性,然而严厉而果断的审判必然会临到在无视神律法的人。神是慈爱的神也是公义的神。
24:3 “撒督”与“亚希米勒”是大卫王时代供奉大祭司职份的人。大卫与此二人一起思考与中央圣所的祭司职分相关的问题,列出了担当祭司一职的名单。之所以如此细致地分类祭司与利未人,是为了有效地完成集中在耶路撒冷中央圣所的繁重事务。事实上,若由一人长期担当祭司等高位,形成一个图权势重利益的派别,如新约的撒都该人。一言以蔽之,之所以对利未人进行这样的分类,并不是为了助长分派。这是神的命令,明确各人担当所领受的职份,在圣殿内正常地作礼拜。今天的教会,也是由许多职份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身体(罗12:4,5;林前12:12)。当我们能够正确地理解24班次的分类目的时,就能够正确地履行神所交托给我们的职份<弗4:11,12,教会的职分>。
24:4 据几位学者推测,撒督子孙中的祭司之所以多被起用,是与所罗门的王位有密切的关系。撒督的子孙协助所罗门统一了王国,故能占据许多职份。然而,本节告诉我们,之所以有很多出身撒督子孙的祭司,是因为随着以利亚撒家族的昌盛,其家族就出现了许多后补祭司,而以他玛家族的数量则较少。这种选拔方式,对两个家族都较公平。
24:5 都掣签分立,彼此一样:掣签是古代以色列百姓为了确认神的旨意而使用的方法<斯 绪论,掣签>。这种方法今天已停用,然而,共同作神工作的所有圣徒,当遵循圣灵的带领与光照,满有智慧地执行所领受的职务,避免彼此之间的纷争(林前7:35)。
24:6 君王,首领与祭司聚在一起,公开、公正而严肃地举行了掣签。内中不可能出现徇私舞弊的现象或。书记示玛雅站在神人之间,忠实地记录了这一切。按着神的旨意,众祭司各自领受了职份,就要按照所定的日期执行任务,且要铭记拿答与亚比户的前车之鉴而不致重蹈覆辙。并以心灵和诚实敬拜神(约4:23;罗12:1)。迄今为止,以色列宗教从没有规定祭司在圣殿中的24班次制度,因此,这是祭司制度进一步发展。我们纵观以色列祭司制度在历史中的变迁发展:①祭司职份的起源:摩西以前的希伯来人并不拥有祭司制度。牺牲祭祀由古代族长来主持(创8:20;12:7,8;26:25;35:3,7),即家长行使了祭司的权责(伯1:5)。自摩西时代以来,希伯来人才开始采用正规的祭司制度。摩西按照神的指示(出28:1),分别亚伦和其四子为圣,立他们为祭司。委任祭司的仪式持续了一周,这期间由摩西来暂时代行祭司一职(出29:35-37)。自亚伦成为祭司以后,祭司的职务委任给了亚伦的子孙;②士师时代(自征服迦南之后到撒母耳):摩西律法所规定的祭司制度,因士师时代的政治、经济混乱未被正常遵行。甚至,居住在以法莲山地的米迦儿子作自己神堂的祭司(士17:5)。摩西的孙子约拿单,虽然不是祭司家族亚伦的后裔,却成为了但支派的祭司(士18:30)。然而,即便是在这时代,亦存在合法的祭司家族,那就是以他玛的后裔以利家族,他们在示罗事奉神(撒上1:3);③王政时代:以圣殿为中心,有组织地重新编制了祭司制度。亦即,以亚伦的后裔,以利亚撒家族和以他玛家族的族长为中心,设立了24班次的事奉制度。尤其是,在所罗门以后的王国中,以利亚撒的子孙撒都家族,就确保了牢固的祭司地位(6:8-15)。君王也执行了一部分祭司权责(撒下6:13-18;王上8:62-64),这是作为代表神政国以色列百姓的领袖,而担当了祭司的功能(Keil,Thenius De Wette)。待到耶路撒冷被攻陷、以色列的政治体制瓦解之后,大祭司就高升为百姓的领袖;④被掳归回之后:归回的百姓开始重新遵守传统仪式(拉3:1-6)。在担任祭司这一点上,撒督家族继续祭司的职责(该1:1),并形成了撒督该这一党派。在两约之间的时代,祭司开始具有君王的性质,遂拥有更加扩大的权力,却逐渐远离纯正的耶和华信仰,暴露出日益腐败堕落的丑态;⑤新约时代:随着耶路撒冷的被毁(A.D.70),大祭司家族撒都该人就永远消失了。而基督却藉着十字架完成了祭司的职份,终结了由祭司所预表并代行的祭司职责(来10:10-14)。基督的救赎事工完全成就了旧约的所有祭司职责,律法仪式上的祭司制度便不复存在。与此相反,所有圣徒皆为君尊的祭司,当以大祭司耶稣基督为中心,对圣徒,对全人类都具有实行祭司之责的责任与权利<彼前2:4,5,圣经中的人人皆祭司主义>。
24:7-19 形成24班次的祭司:按照顺序记录了形成24班次的祭司。第8个班次亚比雅是施洗约翰的父亲撒迦利亚所属的班次(路1:5)。著称于世的马加比家族之祖耶何雅立被立为第一个班次(外经,马加比上书2:1)。
24:20-31 24班次的众族长:(23:12-23)论及了本文所记录的多数利未人。他们服事祭司,代表着利未人中的24班次。他们之间并不是支配——服从的关系,乃是兄弟(31节)。神的仆人当具备在爱里彼此服事的态度(太20:28),不可形成世俗的阶级。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