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上第23章查经资料
历代志上第廿三章
历代志上第廿三章
iii. 利未人预备圣殿(代上二十三1~二十六32)
「以上利未子孙作族长的……都办耶和华殿的事务。」(二十三24,NIV、NRSV、RSV)
接下来的五章主要是包括利未人的名单,并加上祭司(二十四1~19)和王室官员(二十七章)的名单。纵使这可能使他们的出现较没有吸引力,但他们的确在全以色列对圣殿的预备工作上,作出特殊和重要的贡献(参一~九章和十五4~10、16~24,名单预备上的类似主题)。206
大卫首先把利未人分成四组(二十三1~6a)。然后再提出更多组织上的细节。那些在圣殿当中办事的人记载在二十三章28~32节,余下来的三个团体则在第二十五至二十六章,以反向的次序,根据他们对圣殿递减的亲疏性而排列。这个与圣殿的关联,对这些名单的性质提供了线索,更由他们在第二十一至二十九章整体上的安排来确定的。第二十二章是关心到预备圣殿的建造者,而这个段落则预备那些将在圣殿中服事的人员。
一个通常被忽略却是重要的层面,就是来自王室家族(二十三1)和王室行政体系(二十七章)的支持。这整个的方案是王室和宗教人员委身大卫之约的集体努力。至终说来,这准备工作包括所有的百姓(二十八~二十九章),所以第二十三至二十七章是在整个环节上重要的一环,把以色列的社会在建造神的家之所有的重要团体都串联起来。
各种不同的名单都为了达成这个目的。过去许多学者以为这个名单是被掳归回后圣殿组织的产物,或是在历代志作者本身的年代,或是在后来的校订者的年日里。207但这材料整体来说,与上下文并不相合。虽然这名单所呈现的确实证据不够周延,但有一些相关仍是可能的,特别与以斯拉-尼希米时代的乐手和守门者的组织有关联。不幸地,后者的细节与历代志上二十三至二十七章并不相符。举例来说,在历代志上二十五章三个家族,亚萨、耶杜顿和希幔,其中最出色的是希幔家,但是他们并没有出现在被掳归回时期的歌唱家族中(参:拉二41;尼十一17、22)。此外,既然在这里的歌唱家和守门者,一致被认为是利未人(二十三~二十七章),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时代,守门者和歌唱家就经常被当作另外独立的团体来对待(即:拉十23~24;尼七43~45,十28,十一15~19)。
因此,第二十三至二十七章就不大可能是形容从被掳归回,到以斯拉─尼希米时期之间的情况。它们的起源应该是较之更早或是更晚。有人主张较晚的日期,是根据主前第二世纪开始(请看下面的详细讨论)祭司轮班体系的证据独立(代上二十四)。也可能假设(通常情况是如此),利未人经过扩充,逐渐增加了歌唱家和守门者,并在歌唱家中增加分组。但是证据也可能以反向的方向来解释,就是利未人中各种团体逐渐趋向各自独立。后者的观点从以斯拉-尼希米时期,对利未人普遍缺乏兴趣的状况中可以为证,即便其他时期对利未人的组织也显然是不完整的。(参:士十七~十九)。我们也应该认真地看待历代志所记载的,对利未人和祭司的安排,是始于大卫时期的末了(如:二十三1、6,二十四3、6、31,二十五1)。再者,如果这名单本身不是被掳归回后的,我们就没有理由怀疑历代志作者本身不是全书的编辑。这个结论将会与历代志作者的风格,在两方面一致。一个就是他用到这名单,来带出一个新叙述段落(代上一~九,十五4~10、16~24),另一个是他陈述过去的事实,以作为目前的理想目标。举例来说,在被掳归回后的时期,即使没有约柜也没有大卫的王朝存在,历代志作者却仍用这两者来激励他的读者。照样,历代志作者回顾利未人的过去,以激励复兴目前圣殿的敬拜,这样的主张在原则上也会没有异议的。
虽在名单上有某种的不一致,但这种取向也不是一无可取的。举个例子,一些经节(如,二十六20~32)与二十三章2~6a节的架构只有松散的关联,而另有经文(如二十七章)根本与这个计画方案无关。这些名单也似乎是来自各种不同的年代。在二十三章16~23节哥辖和米拉利家族,与二十四章20~30节重复,只是另外增加了一个新的世代,208在第二十五章的歌唱家似乎是取自两个不同的名单(1~6、7~31节),并且守门者的名单(二十六1~19)至少是比大卫的时间要晚两个世代。然而,名单当中没有任何人需要比王国的早期晚得太久,并且各种的来源也仅是表明出,历代志作者没有把这名单,按照时间先后整合成一个单一的名单。
为甚么历代志作者要如此高规格地处理利未人呢?可看出有三个目的。第一,他有意把大卫描绘成第二个摩西。虽然摩西已经开始组织以色列人的敬拜;但现在以色列人已经占领应许之地,约柜也抵达耶路撒冷,大卫因着这根本上的改变,必须调整敬拜的组织。就像摩西早期的指示,大卫对未来的世代作了决定性的改变。大卫的继承者罗波安(代下十一13~14)、约沙法(代下十九8~11)、约阿施(代下二十四4~14)、希西家(代下二十九~三十一),和约西亚(代下三十四9~13,三十五3~15)后来的改进,都比不上大卫的改变。
第二,历代志作者表明,每一个利未人的团体,对圣殿敬拜的贡献。祭司按着班次(代下八14,参七2及下),利未人说明祭司(代下八14)。乐师(代下五12~13,七6)和守门者(代下八14)全部纳入所罗门圣殿的组织。甚至管府库的人(代下八15)和在第二十七章各种王室的官员都按部就班,各尽其职(代上二十八1,二十九6)。这整个的段落清楚地预期到这建筑和圣殿的运作。
历代志作者的第三个目的,似乎是与尼希米的改革有关联的,那里同样是诉诸大卫的权威(参:尼十二45~47)。尼希米和历代志作者一样关心到利未人被忽略(尼十三10~11;参:代下二十四4~5;拉八15~20),虽然历代志作者,是否比尼希米更加盼望大卫的体系能够在细节上重新被创造,仍值得怀疑。他可能有一个更加整体的目的,就是看见利未人担任一个更核心的角色,致力于更新对神的敬拜。
在新约圣经中很少提到利未人,甚至当他们出现的时候,也只是附带提到与圣殿服事的关联(路十32;约一19;徒四36)。不过,巴拿巴的别名,「劝慰之子」(徒四36),倒是历代志作者用来形容他们的角色很好的总括。虽然有一些利未人是盼望弥赛亚的(约一19),当耶稣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能通往天上神的圣殿(参:来十20),而且希律的圣殿被毁,利未人事奉的角色就不再重要了。不过,就像是祭司的工作,却成为每一个基督徒的特权(参:彼前二5、9),特别是在敬拜服事方面(参:林前十四26)。
可能对基督徒来说,这里主要是强调:那些服事神的人,与他们在其间敬拜神的那些建筑物的荣美一样的重要。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神绝不以在衪的圣殿里同在为满足。神的心意在于真敬拜者(参:约四23~24;林前三16;林后六16),为了这个缘故,利未人的角色是不可缺少的。他们辅佐的地位,可与早期教会执事的角色相媲美(徒六1~7;腓一1;提前三8~13),鼓励他人以心灵和诚实来服事敬拜神。
第二十三章介绍大卫组织利未人。强调圣殿的预备是延续第二十二章,但是这里的注意力,却从建筑物本身转到圣殿人员,特别是利未人。利未人事先就被大卫组织起来,以致当建造的工作完成时,他们已经准备好来协助祭司(28、32节),和监督神家中活动(4节)的双重工作。这个可能会包括从建筑物本身的管理(4~5、28b ~32节),到领导敬拜的工作。本章的关键字汇是事奉(希伯来文 ʿaḇōḏâ,24、26、28、32节),这个字在历代志中,带有强烈宗教上的味道,总括了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即:代上六32;代下三十一16,利未人;代上九13;代下八14,祭司;代上二十八21;代下三十五10,两者),并且特别地与他们在会幕(代上六48,九19)和圣殿(代上二十八21;代下二十九35)的活动相连。利未人因此找到他们真正的价值是「办耶和华殿的事务」(24、28、32节,NRSA、RSV),就是「办事」(24节)和「敬拜」(26、28、32节,GNB)结合在一起。
a. 所罗门被立为王(代上二十三1)
这总括的陈述,大卫……就立他的儿子所罗门作王,遮掩了许多的罪(政治上阴谋的详细记载,见:王上一)。这经节并不是有意按照时序来排的,因为所罗门的受膏和加冕礼在第二十二章的事件之前发生(请看二十二14~16附注〕。然而也不只是为了与历代志上二十九22相合并的(他们再膏大卫的儿子所罗门作王)。其主要的目的似乎是表明,祭司和利未人的组织,乃是神对大卫之约的应许之结果。圣殿和其人事安排不是独立的宗教设置,乃是象征第十七章里这两个「家」而至终代表神的国度。
b. 统计利未人的人数(代上二十三2~
乍看之下,这次统计人口的举动,似乎与第二十一章矛盾,但是我们必须了解,就是统计人口的目的决定其正当与否。因为这次统计人口,使得大卫能够在圣殿中建立一个敬拜的模式,而且是与在旧约圣经其他由神所激动的统计人口一致的(见二十一1~6更多的注解〕。有人主张(参Rudolph)大卫「招聚」(2节,NRSV、RSV)以色列人的领袖,是重复二十八章1节。这个观点缺乏支持,因为不只「招聚」所使用的是不同的字词,而且所参与的领袖也不相同。诚然,这两次的聚集都是在准备圣殿中四次(或是五次?)公开聚集里较广泛政策的一部分。除了在这里的祭司和利未人之外(2节),也提到招聚外国劳工(二十二1),和所有以色列人的领袖(二十二16,在二十八1重复),以及「整个的会众」(二十九1、10)。这次聚集的目的(希伯来文ʾāsap̱),是祭司和利未人能够从国王接受有关建殿的特别指示(参:代上十五4;代下二十九4、15)。209
那些被数的人都满三十岁(3节),虽然他们是在二十岁就已受雇(也见24、27节)。有监于在接下来的篇章利未人的数目(即二百八十八个歌唱家,二十五7~31;九十三个守门者,二十六8~11),三万八千人这个数目字,最好是了解为三十八个团体或宗族。四个段落当中的三个(4~5节),在第二十五至二十六章更详细讨论,不过,是根据他们与祭司(二十四1~19)和圣殿的相关程度,按反向的次序来处理。但第一个段落,两万四千人或是二十四个宗族(4节),后来没有特别再提到,不过他们的活动可能是涵括在二十三章28~31节。这整个最大段落的功用,不大可能只用来监督圣殿的活动,虽然这是这个动词通常的意义(如:代上十五21;代下三十四12;拉三8~9)。在这个上下文里,「服事」(GNB)是比较好的翻译。「我所做的」是按照MT(5节,NRSV、RSV;我已经提供了,NIV),但是却加上大卫说(4节)。一个简单得多的改变是LXX(A)、Vulg.的读法,就是「他做了」(NEB、JB;参GNB)。至于分了(NIV等)和分班(6节,NRSV、RSV等),意思也可能是「抽签」或是「拈阄」,指分派利未人的工作,是以约书亚记支派分地为范本的(参如:书十三7,十四5)。210
c. 利未人的家族(代上二十三6b~23)
利未人被分成传统中的三个家族,革顺的子孙(7~11节)、哥辖的子孙(12~20节),和米拉利的子孙(21~23节),类似的名单,见:出埃及记六17~25;民数记三17~37;历代志上六13~30。除了摩西的后裔这特别例子之外(14~17节),每一个家族都以三个世代来代表。首先是利未三个儿子的名字,以及他的八个孙子,就是,各有两个是革顺和米拉利的儿子,而四个是哥辖的。但第三个世代,却与其他名单鲜少类似之处(如:以斯哈的子孙,18节,和乌薛,20节,与出六21~22非常不同)。这些名字肯定是那些家庭的族长(9、24节;父亲的家庭,RSV),但他们是代表哪个世代则不确定。在这里的二十二个家庭(九个革顺的,九个哥辖的,不包括亚伦家,和四个米拉利的)与二十四个祭司的班次(二十四7~18)和歌唱家(二十五7~31)之间并不一致,这暗示他们可能与第二十三至二十六章主要名单的日期不同,并且也可能是较早期的而不是晚期的。这一系列缺少子孙的个人附注(11、17、22节)指出了这个方向,正如二十六章20~32节重复出现的名字,特别如细步业(16节,参二十六24)和耶利雅(19节,参二十六31~32),这两者都是至少比大卫早好几个世代。第9~10节的马索拉抄本在抄传中受损。革顺的子孙通常被分成两个家庭(拉比尼〔这里是拉但〕和示每),而不是这里的三个(参二十六21~22),而在第9节的名字是,示每的儿子和拉但族的族长。
关于亚伦的附注(13b节),未必是后来加添的(Williamson等)。在历代志中常常加上注解名单,在这里也有必要解释在利未家族中缺少亚伦家族的原因,并且肯定摩西区别祭司和利未人(参:民四15、19)。第13节包括历代志中最详细的祭司职责,就是分别为圣、来「烧香」(RSV、JB、GNB)、事奉神、宣告祝福(参:代上六49;代下十五3,二十三18,三十一2)。令人好奇的是,并没有直接提到赎罪的功用(参:代上六49;利一4,四19,九7等等)。大概是因为已包括在四个活动当中的头两个,特别是因为来烧香,能够比来献祭(参REB、NEV)有更全面的意思。祭司有一个居间的服事,一方面向着神(在分别为圣的工作上,烧香和事奉)和另一方面向着人(宣告祝福)。这也像大
d. 利未人的团体(代上二十三24~二十六32)
1. 利未人在圣殿(二十三24~32)。表面上,这个段落是从2~6a节而来,但是要使这两部分的经文一致,却有两个困难。利未人的年纪不同却未见解释(参3、24、27节),而对神赞美唱诗的职责,先是指派给一个团体(5节),然后才给所有的利未人(30节)。然而在这两个例子里,一些解释都有可能。利未人在统计人口时的最小年纪,和实际的工作年龄之间的不同,在摩西时代就有先例(参:民四34~38,八24)。可能为了实际需要而降低年龄,在这里是从三十岁(3节)降到二十岁(24、27节),并且在旧约圣经没有任何地方,规定利未人开始服事的年纪,除了务实的考虑外,还有其他的原因。圣殿的服事必定已经增加了工作量,即使偶然搬运约柜的职责现在已被废止了。事实上,利未人和他们的职责长期以来就受到忽略,在大卫的时代之前和被掳归回之后的各时期都有(参:拉二40及下=尼七43;拉八15~20;尼十三10;玛三3、9~10)。在这些情况下,招募新人是不可或缺的。大卫临终所吩咐的(27节)暗示出,招募年轻的利未人,在大卫统治的最末期已有,是在第1~
至于在第2~
大卫为什么要修正摩西对有关利未人的吩咐(25~27节),其实务和神学的理由乃是因为新的环境中,圣殿象征以色列的平安(25节;参:申十二8~11),和神固定居住的所在永远的在耶路撒冷(25节)。与大卫相关的「平安」与十七章1、10节,二十二章9节并不冲突,因为「平安」是与圣殿有关而非与大卫有关。无论如何,这些训示都是大卫最后的吩咐(27节),那时他争战的日子退出了。圣殿也将会使利未人搬运的职责告一段落,不过,他们对神会供应的信心,和他们服事神的忠心程度,都会受到新的要求。211如此顺服的信心在历代志作者的时代,不会比在所罗门的时代来得容易,并且外邦君王统治的现实,也应该会引起许多怀疑,到底神是否还住在锡安?但是真实的宗教并不倚靠短暂今世的政治体系,而历代志确认了神百姓最优先的,应是要预备好自己来敬拜神。
利未人在圣殿中的职责(28~32节,参九28~32),有两个最突出:他们作为辅助亚伦祭司的角色(28、32节),以及他们服事的多样性(参:代上十二4~6)。在此提到四个不同种类的活动: (a) 建筑物委员会(28节); (b) 神圣器皿(28节)的洁净(「清洁」,NRSV、RSV、REB、NEB); (c) 准备饼和面粉,特别是「陈设饼」(REB、NEB)或是「供饼」(RSV,29节,参:代上九31~32,二十八16;代下二4;出二十五30,三十五13;利二十四5~9); (d) 一天两次(参:代上九33;代下二4;拉三3;民二十八1~8)和在特殊的日子(30~31节;参:代下二4,三十一3;利二十三1及下;民二十八~二十九)赞美的献祭。身为辅助者,他们在旁屋中和院子的活动比在主屋中更多,他们准备食物和祭物而不是真正献上祭物。强调「辅助」是与历代志中「帮助」这重要的观念相吻合,可以指神对以色列人的帮助(参:代下十八31,二十五8),或是支持以色列的王室(代上十二1及下)和祭司(代下八14,三十16~17)领袖。注释家通常假设利未人在这里是被压制或降级,但这是无稽之谈,实际情况恰好反向的,这是他们的职责(28节),并且他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仅次
这一切以第32节作总结,利未人对于会幕、圣所,和祭司有三方面的责任(GNB,参NIV;「负责」,NRSV、RSV;希伯来文mišmereṯ)。(会幕可能是在基遍,代上十六39;代下一3)而不是这个暂时放置约柜的帐幕(代上十六1)。「责任」对于历代志作者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字词,他把这字几乎完全地应用在祭司和利未人身上(也在民数记,和结四十~四十八)。它有一个双重的概念,有的时候是从神所接受的职责(参:代下十三11,二十三6),而有时候是对于或为了其他的百姓或地方之职责(参:代上九27,二十五8;代下八14,三十五2)。在这里的重点,是利未人要确实运行他们的职责(32节),把他们对于神、君王,和祭司的顺服付诸行动。此外别无他求。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