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卫的胜利(一八~二O)-《马唐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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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卫的胜利(一八~二O)
这三章所总结的事情,发生在大卫作王后(一二),但约柜未运到耶路撒冷之前(一三~一七)。很多与以色列为敌的邻国这时都根据神原先所定的,归服以色列。在士师时代,因为犯罪和背逆,使以色列服事那些应该征服的国家,以色列直到这时才将他们征服了。这些外邦国家要向以色列进贡,承认她的超然地位和能力。
一八1~6 非利士人、摩押人、亚兰人和以东人都给打败了,因为大卫无论往哪里去,耶和华都使他得胜(新美国标准本作“帮助他”)。第4节记录大卫再次没有遵守律法,忽视以色列的君王应有的行为(申一七15~17)。上一次他为自己多娶妻妾(一四3),这时他为自己增加马匹。
一八7~11 大卫随后得到很多财富。例如他从哈大利谢的臣仆得到很多金银铜的各样器皿,他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也给日后所罗门建殿之用。
一八12~13 撒母耳记下八章13节的相应经文,将这里说亚比筛所杀的一万八千人归功于大卫。参看该段的注释,解决这个明显的差异。
一八14~17 大卫以忿怒对敌人,却对他的百姓秉公行义。他不但是一位出色的将领,也是一位卓越的管理人材。这里所列大卫的官员,在撒母耳记下八章16至18节也有记载。神喜欢表彰服事他的和他所立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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