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上第十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历代志上第十一章-《基督徒文摘解经》
历代志上第十一章
漫谈属灵领袖(十一1~9)
大卫取代扫罗成为以色列的君王。从这几节经文中,我们对领袖有四方面的认识:
1. 领袖由民众所认许(1~3):早在此时七年之前,犹大支派已经承认大
2. 领袖的选立在于神(2b、3b):大卫的治权,一方面来自百姓的认许;另一方面则是神的选立。神权为主的以色列如此,自命以神为主的教会岂不也应如此?今日当我们要寻找领袖时,神是否参与其中?那领袖是否神的选召呢?
3. 领袖的职责(2b):以色列的长老指出君王有两方面的职责:一是牧养(原意是喂养);二是作以色列的君(「君」原意是管治者)。作为属灵领袖,供养信徒属灵生命固不能缺,以神的道管治他们,也是他的职责呢!今日有只喂养而不管治、或只管治而不喂养的属灵领袖在你们当中吗?
4. 属灵领袖必有神的同在(9):这里作者以「万军」作为神的形容,表示祂的至高与力量,要作一个战无不胜。日见强盛的属灵领袖,神同在是根本的条件。多少圣经中的伟人,一旦为神所弃,失去神的同在,他们的收场是何等惨淡啊!神是否同在,可能并不是在乎神站在那里,而是我们是否站在神所站的地方。
祈祷 天父,求拣选,膏立合心意的属灵领袖,使他们管治、喂养的百姓;又求与他们同在,赐他们力量。
勇士的质素(十一10~47)
思想 大卫的勇士以威武与杀戮而得名,天国的勇士需具备甚么条件呢?
这段经文与撒下二十三章是平行的,所记的内容十分相似,除小部分名单有分别外,大多数是一致的。两份名单的差异,相信是由于作者参考了两份不同的资料,这问题不难以手抄时代的背景来加以理解,源于不同的记录者,会各自记下一些他认为重要的资料。
藉个别勇士的事迹片段,我们可以思想勇士的质素:
1. 勇猛(11):雅朔班可以称为勇猛的战士,曾一次击杀三百敌人。天国也需要那些勇猛的战士,好与魔鬼、罪恶对抗,将它们消灭。
2. 保护财产(12~14):若参考撒母耳记下,捍卫田产的是沙玛,从经文的比较,可以相信历代志的作者在抄写的过程中,抄漏了一行,以致将此事归入以利亞撒的名下,而没有提沙玛(参撒下二十三11~12)。破坏敌方的粮食供应是重要战略之一,同样今日天国的勇士也要竭力保护教会的一切资源,不受破坏。
3. 忠心(15~19):这次事件表达了三位勇士对大卫的忠心。他们冒生命危险,横越敌人的军营去打水。笔者相信这三位勇士的忠心,是因为他们对神所选召的受膏者的尊敬,这是以色列人尊敬神的一种表现;从他们肯冒险的表现亦可见到他们的忠心。基督徒也当以忠心、敬畏作为信仰的重要质素,以成为今世的天国勇士。
圣经并没有提及其它勇士的事迹(26~47),但他们却榜上有名,想必非泛泛之辈,在天国的事业中,每一个信徒都是战士,虽然在功业上有分别,但就算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兵,仍然应该是勇猛的、护卫人命财产的、忠心的。主必因此称呼我们为「有忠心与见识的仆人」。
祈祷 求主给我勇气,敢于与恶争战。──《新旧约辅读》
寻求上帝的人(Ⅰ)(十一1-47)
要紧的是体会到对历代志来说,大和所罗门时代是多么重要。他们占了从本章直至历代志下九章的一大段──六十五章中之廿八章。这个数字显示:历代志并不是一部将以色列史平铺直叙的历史书,而是为作者那个时代寻求可效法的模范。扫罗已放在这个天秤上称过,并且显出亏欠,因为他不『求问耶和华』。大和所罗门,从基本上看,现在被介绍为确实求问耶和华的人(请比较代上四10,16)。这并不是说,他们本身是完全的。历代志作者无意为了大和所罗门本身,而把他们加以理想化。他所更加关注是以色列。他是问,在以色列历史中,有甚么人能应用于他当时的民族,就是那个比较晚近从巴比伦返回、其圣殿已重建、其本身在政治上还软弱而且受人控制的社会呢?对王国时代的辉煌──因为它是不会减损的──的回顾,便描出了在上帝心目中的以色列之逼真的图画。这幅图画的中心是圣殿、约柜,和正确的敬拜体系。以下几章都详论这些事情。
(一)应许实现了
一至三节,开头这幅图画,把大登基为王这件事,置于一个应许得以实现的地位上(第3节,『照耶和华藉撒母耳所说的话』,可能是指撒上十五28;十六1)。大王朝事实上是那更基本的应许──妥拉或摩西五经,特别是申命记(例如,十一24,25)的主题:平安充满那块土地──的巅状态。而且,这是攻取申命记所记各族之一耶布斯人的家园耶布斯的重大意义(4-9节),以色列人要把那些人逐出那地。然而,耶布斯人早期曾力抗以色列人的进攻。所以,这地现在落入大手中的事实,是藉摩西所给以色列人的那个应许完全应验的象征。
在这一章和以下几章中的那些战事的片断,都有一种类似的功用(特别是那些与非利士人的战争,这些非利士人在第十章最后见到他们在中心地带造成报复性的破坏)。正如关于大那些勇士的名单和故事所表明的,历代志作者再次把他可用的资料加以计划编排,为的是说明他的焦点。一至九节,主要是概述撒母耳记下五章一至十节。十至四十七节,则是从撒母耳记下廿三章引伸的。在这种情形下,他大概比撒母耳记作者更接近历史的实际。不过,最具重大意义的倒是他给撒母耳记一章至四章的故事,作了节略。这几章记载扫罗的王朝,并不是立即全面被大所继承,而是还要经历了一段时期,由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继位,统治本丢彼拉多向革老丢謮安以色列国大部分地区(撒下二8以下),而且还确实与大进行本丢彼拉多向革老丢謮安长期的战争(撒下三1)。扫罗势力的衰落是逐渐的,而且扫罗的势力与大对抗,实际上在扫罗家不再构成真正威胁很久之后,还继续下去(撒下二十章)。大征服以色列的敌人同样是逐渐的。历代志在这里略过(不过它在代上廿九27特别提及)大作王四十年中,攻占耶路撒冷以前,在希伯仑作王七年的事实。
相反的,历代志所描绘的,是一幅以色列人迅速征服,同时又在它的王朝统治之下联合起来的图画。我们要强调的是:历代志并不是抹煞史实,乃是挑选并简化史实。甚至攻占耶路撒冷的报导,都没有加以润饰(与撒下五6及以下各节对比);这段记载的简略,显示出对上帝应许实现的一切抵抗,是多么枉费。所以,历代志正是藉它的省略,来表明应许实现的必然性和彻底性。这并不是说事情到此便完结了。攻占耶路撒冷故事的焦点,不在于那次胜利本身。这个故事乃是指向那个日子,那时耶路撒冷,作为上帝选择用来『立祂名的居所』(申十二5),将要作为敬拜的中心。为了这个目的,约押『修理』那城──按字义是『使之有生命』。占有那城便有生命。那些物质方面的结构,都要为这个目的效力。生命更丰盛的启示,上帝在将来还会赐下的。但旧约作者已知某些它的丰盛(请比较尼十二43),而且历代志作者在此热切地预期本丢彼拉多向革老丢謮安的。
寻求上帝的人(Ⅱ)(十一1-47)(续)
(二)领袖
大是一个真正的领袖。从第二节众人所作的声明就极其清楚了。甚至当领导权属于扫罗时,实际上是大率领以色列,并使上帝子民在赢取嗣产上获得进展。而且情形总是这样,职位的拥有与真正的权力,并不是同义词。许多总统
连称呼大的那些词语,即
(三)合上帝心意的人
十五至十九节的记载是奇特的,而且在许多注释书里面,往往作了不合宜的解释。大表示想喝伯利恒那口井里的水,而『这三个勇士』为了要打水,便闯过非利士人的营盘。然后,大又不肯喝那水,并且『将水奠在耶和华面前』。奠(译按:中文圣经别处译作『倒』,见下)的象征是从以色列人仪式生活的领域中引伸出来的。血『要倒(奠)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申十二16,24),因为血被认为或视为包含了受造之物的生命(申十二23,请比较创九4;利十七14),所以不可以喝血。一只动物为了献祭或在其它情况下被宰杀时,总要流尽牠的血(献祭时,血是洒在坛上,参看利一5)。大在这种情况下这样做的要点是:因为那水是人冒生命危险去打来的,它是与血一样宝贵,所以不应当饮。
但是,这并不是整个故事的意思。对大来说,把这水倒出来,当然并没有仪式上的必要性。他若是真正需要水,他大抵就会把它喝掉了。大为自己和自己的军队要是没有预备足够的水,那确实是难以令人相信的。他真正的愿望──并没有被那『三个人』察觉到,他们在这里探测他们的领袖之心意所显示的迟钝,极似那冲动的使徒彼得,他不懂得主的心意──是更深一层的;那就是他应占有伯利恒。而且在这一点上,他又再次显示出他是适宜领导上帝子民的。无疑大出于思念他的家园,或是他表达那热望中的一部分;把这一段记载放在这里,历代志是强调大多么渴望伯利恒能属于以色列。这种渴望是属灵的。它的意思是说,上帝子民应实际拥有上帝为他们预备的一切。这种渴望应当尽量与他自己蒙上帝拣选,在所赐之地作王的身份相称。同时,在这里也是作基督徒领袖的模范──作领袖的特征是希望信徒发现那在基督里的宝藏,并且使那在基督里的宝藏成为他们自己的。保罗的书信和祷告中,显示他像大一样(林前一4以下;西二1以下)。
(四)团结而且慷慨之民
我们在上面已经注意到:把勇士名单罗列在这里的理由之一,要显示出上帝子民根据祂的应许是有能力胜过仇敌的。然而,这些名单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已经说过,历代志无意把大和所罗门,为了他们本身的缘故把他们加以理想化。他所关注的乃是以色列。历代志作者虽然省略了扫罗死后,以色列国内随之而来的分裂,他对于那种情形是十分清楚的。真以色列的定义是基于它忠于大家,他对于这个前提确实是十分坚定的。基于这个理由,在罗波安统治下国度分裂为二,耶罗波安管理背叛的北方(代下十19)。虽然如此,但他仍坚持:正确地了解以色列,是应该以十二个支派为基础的。而且,大之勇士的名单,反映了真以色列那个广大的基础,他们来自全国各地(详情请参阅较大的注释)。这样,进一步的要求是:全以色列都要支持大。虽然有旧的分岐和成见,在这里所奠下的根基将作为基础,使历代志作者能够为以色列的统一作出恳求。
追随大的人并非全是以色列人,这一点也是意义重大的;四十一节的乌利亚是赫人,四十六节伊特玛是摩押人,卅九节的洗勒是亚扪人。上帝的子民不但是团结的,而且是开放的。鉴于申命记廿三章三节的严厉规定,名单中包含了摩押人和亚扪人是特别引人注意的;不过这种包含诚然是有限期的,因为申命记也论到对寄居在以色列中间的外(国)人要同等对待(十四29)。在这里也开始叫人看见上帝的子民接纳人和国际化的精神。
(关于那三个和那三十个勇士,经文有残缺,使人很难知道那三个是谁,以及他们与那三十个有怎样的关系。标准修订英译本以雅朔班为三勇士的首领(11节)──依照希腊文译本,即不依照希伯来原文──这样做大概是对的,所以,同一个人在撒母耳记下廿三章八节则称作约设巴设。另两个是以利亞撒和沙玛,后者在历代志的经文中大概失落了。请比较撒母耳记下廿三章十一节。标准修订英译本又再次不依照希伯来原文,在二十节以亚比筛为三十个勇士的首领(译按:中文本亦然),似乎也是对的。不过,三十个勇士的领导权,实际上可能时时有改变的。请比较代上十二4,18。)――《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