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十一章-《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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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十一章
十一1~46
洁和不洁的食物
十一2 饮食的规限 美索不达米亚有很多某些食物短期遭禁的例子。*巴比伦又有证据显示,有些神祇只肯接受某种牲畜为祭物。但却没有好像本段一般,凌驾一切之上的系统。虽然现有史料中完全没有与以色列饮食规限对应的系统,可吃的动物名单大致符合古代近东人饮食的惯例。
十一3~7 动物分类的准则 主要的准则是(一)行动方式,和(二)身体上的特征。动物的饮食习性和生存环境则绝口不提。人类学家的理论是动物洁与不洁,是视乎牠是否具备在其分类中使之「正常」的所有特征。其他理论则与健康及卫生有关。这些理论的弱点是,理论所不能解释的例证太多了。另一个很多人接受的传统解释,是禁吃的动物与非以色列的宗教 * 仪式有关;其实以色列邻邦的献祭习惯和以色列极为相似。一个新近提出的理论可信性颇高:神的「饮食」是以色列饮食的模式。换言之,不能献给神为祭,就不宜给人作为食物。
十一7 猪 * 亚述的智慧文学以猪为不圣洁,不宜庙中使用,是神明所憎恶的。又有一个解梦文献说吃猪肉是凶兆。但猪肉十分明显是美索不达米亚常吃的食物之一。某些 * 赫人 * 仪式必须献猪为祭。然而米格伦却观察到,这些仪式中的猪不是放在坛上作为神明的食物,而是吸收 * 不洁,然后焚烧或埋葬,献给冥界神祇为祭。同样,猪在美索不达米亚也是献给鬼魔的祭物。有证据显示埃及以猪为食,希罗多德(Herodotus)宣称当地也以猪为祭。埃及史料提到庙产饲有猪群,猪又经常列为捐献给庙宇之物。色特神尤其以猪为圣。然而以猪为祭物的例证,主要来自希腊和罗马,献祭的对象大都是冥界神祇。市镇中的猪经常和狗一同食腐为生,更加令人恶心。以赛亚书六十五4和六十六3、17清楚反映了以色列人对猪的态度。前者更提及与崇拜死人的关联。故此以猪为祭,很可能就等于是献祭给鬼魔或死人。
十一8 * 不洁的转移 与死兽发生接触的对象除非埋于土地,否则会吸收其中的不洁。因此水泉和水井以及种植的种子不受影响。第38节的种子是预备作食物的,所以会变得不洁。人接触死兽也会变得不洁,需要净化。所吃的肉大部分都是按祭仪宰杀的,所以不会有不洁转移给人。
──《圣经背景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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