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廿四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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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廿四章
24:1 亚伯拉罕此时年约一百四十岁。以撒娶利百加时年四十岁(25:20)。“年纪老迈”原文只是“已届高龄”,并无“衰老不堪”的意思。他还娶了一妾,活到一百七十五岁才逝世。
24:2 这位管理全业的仆人是圣经中一个最叫人敬重的仆人,他忠心(26,52节)、处事谨慎,对主人尽责(12,14节),执行任务坚定不移(33,56节),常常祷告(12,26节)。如果他真是15:2提到的以利以谢,肯为取代了他继承产业地位的以撒如此鞠躬尽瘁,就更令人敬佩。手放在“大腿底下”(私处)起誓是异常严肃的仪式,可能因仆人此行关乎传宗接代(比较47:29)。
24:3 亚伯拉罕坚持以撒娶同族女儿为妻,保持民族文化和血统的纯一,免为迦南人同化。这种只在本族和相同信仰里婚配的原则,为旧约与新约的共同的教训。参《申命记》7:3;《林前》7:39。
希伯来人父亲对子女终身幸福负完全责任。犹太法典规定,父亲除了把神的律法教导子女,还负有四项责任:1,为儿子行割礼(17:12-13)。2,为长子付赎银(民18:15-16)。3,为他娶妻。4,教他一门手艺。
24:10 “拿鹤的城”可以指米所波大米近哈兰的一个叫拿鹤的地方,也可以指拿鹤所住的城。考古学家在米所波大米的马里(Mari)掘出的文献中,证实古代确有拿鹤城存在。
从迦南去米所波大米约有八百公里,在靠骆驼旅行的时代,可说路途遥远。
24:11 中东一带地方的妇女大半在家工作,很少外出。傍晚时分,天气较凉,“众女子”到井旁打水,憩息交谈,是她们的社交时刻。
24:14 仆人为以撒择妻的标准很简单,可以“勤奋”两字概括。女子表现勤奋,一定也藏有神所看重的其他美德。
24:22 仆人把这些饰物为利百加戴上(参47节),以示感谢,也表尊敬。
24:59 这位乳母名叫底波拉,一直跟随利百加,并照顾她的孩子。后来在伯特利雅各的家里去世(35:8)。
24:65 受了聘和结了婚的女子要用纱蒙脸,是端庄贤淑的记号。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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