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十七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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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十七章
一七1 以实玛利出生后,又过了十三年。"全能的神"。希伯来文是El Shaddai。Shaddai源于一个解作"山"的相关用字,因而把神描绘成一位站在山上的、无法抵抗的全能者。
一七5 "亚伯拉罕"的意思是"多人的父",他并且展望自己的后裔。参看第十一章27节的脚注。
一七8 这次立约的惟一焦点是迦南地的拥有权。神说这应许要在约书亚的带领下应验(书二一43)。然而,要拥有创世记十五章18节所应许的整片土地,要等到千禧年国度成立时才能实现。
一七9~14 在这个立约过程里,亚伯拉罕要负责的部分是受割礼,那是早期其它民族也进行的一种仪式。神在此以割礼为立约的记号(参看罗四11)。一个希伯来人若拒绝受割礼,就是自绝于约民之外(14节)。
一七15 撒拉的改名不及亚伯拉罕那样重要。"撒莱"的意思是"我的公主",而"撒拉"是"公主"。也许这次改名的意思只在于展示这事件。
一七17 有些人认为亚伯拉罕"喜笑",是因为心里快乐,但第18节显出那是一种疑惑,因为他挣扎怎样把他的信心与当时的情况配合。
一七19 "以撒"的意思是"他笑了"。神特别指定他,而不是以实玛利,作这约的继承者。
一七20 这个关于以实玛利的应许在第二十五章12至16节应验了。
一七21 在法律上,两夫妇所生的儿子要成为后嗣,即使他的出生晚于使女(妾侍)所生的儿子。
一七23~27 亚伯拉罕的顺服是即时的,因为他当天便为自己和全家人行了割礼。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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