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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十七章-《中文圣经注释》

创世记第十七章-《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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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十七章

 

7 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 十七127

  这整章经文都属于祭典。按照祭典神名的安排:在太古史中,惟独使用“上帝”( Elohim);在列祖史中,开始使用“全能的上帝”(El Shadday),但仍兼用上帝,而全能的上帝却是列祖史的常用词(参看十七1,廿八3,卅五11,四十三14,四十八3等);到组成以色列族时,才使用上主(Yahweh)这名称(出六2~3)。

  有关立约,请参看九8~11的注释。我们要注意的乃是:祭典是在以色列人被掳时代,根据古代传统而写成的作品。那时已没有自己的土地,也没有自己的君王,更没有了圣殿的崇拜,唯一能使以色列人仍然显明为以色列人的,就是继续施行割礼,并提醒其同胞,这割礼是全能的上帝与其子民所立的永约。上帝既是全能的,则以色列人之被掳并不是上帝的无能,乃因其百姓的罪过;这割礼的约既是永约,则上帝的应许是不会落空的,以色列人便要坚守此约,作完全人,以致能继续蒙福。

  这割礼的约,对新约的基督徒来说,已为洗礼所代替(参看西二11~12)。

A 立约的话 十七18

十七1~3

  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 对中国人来说,这九十九岁会有“永远”的含义──久久。但在祭典的作者来说,他的目的却只在亚伯兰即将生子的年岁,就是一百这完满的数字。

  我是全能的上帝 在列祖史中,祭典开始使用这名称。原文 El Shadday 的直译是“山神”。这名称绝不是祭典在主前第六世纪时的杜撰,因为在亚哈王的时代(ca. 875~854 B.C.),亚兰人已称以色列人的神是“山神”(王上二十23、28)。祭典“新”使用这名词,一方面是有新事物(立割礼之约)的出现,也是对与之立约者有新要求(见下句),并且要给亚伯兰和撒莱予新名。对古代的人来说,名字并不单是一种称呼,乃是要名副其实。因此,改变一个名称,乃表示改变一个方向,甚至是改变其身分或命运。

  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这是祭典指出上帝改用“全能的上帝”这名称,要和亚伯兰立约,以及要改亚伯兰为亚伯拉罕的名称之总的原因,就是要求亚伯兰也要有所改变,就是作完全人,藉此好给他以新的方向和命运。

  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 立约或约,永远的约或坚定所立的约等词句,在本章用了十三次之多。可见这章经文的中心题旨,就是立约。这立约,主要的是在于应许后裔繁多和赐迦南地为永业的坚定可靠上。游典对这两项的应许,在十三14~17已经提及。耶典和神典对这两项的应许,却在十五章讲到。这章是祭典对这两项应许的首次言及,并且是以严肃的立割礼之约和改变新名而表达出来。

十七4~6

  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 在呼召亚伯兰的使命上(十二1~3),上帝曾应许他要成为大国和使他的名为大。现在立约的话,却扩充这些应许的范围为多国的父,这就是要改名的原因。

  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 亚伯兰的原义是“崇高的父”的意思。这名字是适合他受召时之用的。现在因为有了以实玛利,并且以实玛利也将在祭典的记述中,蒙上帝应许会有十二族长出来,并将成为大国(20节),则亚伯兰的身分改变了,便需要有一个新名。这新名亚伯拉罕,含有“多人的父”,“多民的父”或“多国的父”的意思。这名称,就适合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的身分了。

十七7~8

  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 这是全能的上帝将自己在这约中,和亚伯拉罕并他的后裔捆绑在一起的含义。因为上帝应许要与亚伯拉罕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此约,作永远的约,便使祭典当年的读者,就是被掳于外邦的以色列人,能因这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永约,而得安慰,将在苦难中仍坚守信仰。

  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 这是祭典首次提到赐地的应许。这赐全迦南地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永远为业的应许,既是这立约的一部分,就不会落空的。这就是我们看到,以色列人虽然因罪恶的缘故,曾被上帝惩罚受掳,千百年的流落四方,始终仍回归迦南居住。同样,我们作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者,虽然我们今日仍在这世上寄居,甚至受苦,至终亦必得天上的迦南,为我们永远的居所。

十七1~8

  在列祖史中,给我们看到祭典的作者开始使用一个新的神名,就是全能的上帝。这神名,不但为要适合与亚伯兰立约的要求,使亚伯兰有个新名“亚伯拉罕”,可使他后裔众多,国度从他而立,君王从他而出,并且将迦南全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永远为业,以致名副其实的成为多国的父,亦是使祭典当年的读者,就是被掳于外邦的以色列人,能得安慰和盼望,知道此永远之约的可靠,藉此得以在苦难中仍坚持其信仰。

B 立约的凭据 割礼 十七914

十七9~10

  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 这是个命令式的语气。上帝既在这约中,不但应许使亚伯拉罕作多国的父,以及将迦南全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为永业,也应许作他们的上帝,就是应许看顾和保护他们。那么,上帝就有权要求亚伯拉罕和其子孙,要遵守上帝的约。上帝的约所要求的,就是作完全人(1节)。为使这约有外在的凭据,正如与挪亚的立约,有彩虹为记(九12~17)一样,上帝乃对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作进一步的要求。

  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 割礼在亚伯拉罕以前约一千年,已经盛行在叙利亚。其后并在埃及、亚拉伯、腓尼基、以东、亚扪、摩押等地流行。不过,在迦南地的希未人(卅四2、15~17)和非利士人(撒下一20),以及两河流域的亚述人,却不行割礼。因此,亚伯拉罕出哈兰到迦南时,是仍未受割礼,且不知割礼为何物的。

十七11

  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 这节话的割礼,和前一节的割礼,原文并不尽同。这节话,和14、23、24、25等节,原文都加了“割去包皮”的字样(中支给省略了)。因此,这割礼和有些地区人的割礼不同。有些地区是在准备结婚前的成年期,才在其生犆器上割一刀,甚至有的是男女都割。这里的规定却限定男子(10节),并且是生下来第八日(12节),而且不只划一刀,乃是要将生殖器官前面的包皮割掉。这种割礼,就是上帝与亚伯拉罕属肉身的子孙立约的凭据。当然,为使生殖器官卫生,免得藏污纳垢,以致使女方易生疾病起见,近代有很多男子也割去包皮。这和以色列人的割礼,在形式上相同,在意义上却不一样。以色列人行割礼,乃为遵守上帝的约,也是进入犹太教的礼仪。

十七12~13

  家里生的 这话除了指自己的儿孙外,也指奴仆的儿孙。以色列人家里生的奴仆(参看十四14,十五3),比用银子买来的奴仆,享受较多的权利,也较受主人的信任和重用(参看廿四章)。

  用银子从外人买的 这是指买来的奴仆。但在有些情况下,买来的亦可被收养为儿子,正如从家里生的奴仆可被收养为儿子一样。其主要关键,乃在必须接受割礼。所以,古以色列人并不纯然是属血缘关系的族人,乃是立约和行割礼的信仰的团体,与现今的以色列国,将国家和犹太教分开,乃绝然的不同。

  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 这是指以后,以及在家里生的和用银子买来时还不及八日大的男孩而言。至于当时,亚伯拉罕行割礼时是九十九岁,以实玛利行割礼时是十三岁(24~25节)。用银子从外人买的,虽然大过第八日,仍然要在买进门时,就行割礼。

  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 这是指男子而言。以色列的妇人是不行割礼的,他们的规例乃是,凡属以色列人生的女孩,就是以色列立约团体的人。因此,以色列人在信仰上,一直都以以色列妇人所生,就算为以色列人,并不注意丈夫为谁。但生下来的男丁,却必须行割礼才称为以色列人(见下节)。

十七14

  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男子不受割礼,就表明不遵守上帝的话,不履行上帝的约,因此就必须驱除他在这立约的团体之外,不认他为立约的子民。因此他就不能获得上帝立约团体的看顾和保护,也不受上帝的宠眷了。

十七9~14

  正如祭典所记,洪水之后上帝与挪亚和其众子立约,不再以洪水灭世,是以彩虹为记号一样,这里祭典所记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就是使亚伯拉罕作多国的父和赐迦南全地给他和他的后裔之约,乃是以割礼为凭据。上帝命令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不论是家里生的,或是用银子从外人买来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行割礼,就是将生殖器官上的包皮割除。这就是上帝的约,立在亚伯拉罕和其后裔之肉体上的永远的约。男子若不行割礼,就是违背了上帝的约,就要把他驱除在这立约的团体之外。

C 应许撒拉生以撒 十七1521

十七15~16

  不可再叫撒莱,他的名要叫撒拉 这两个名字的原义都是“公主”的意思,不过后者较为符合新时代的需要,因为撒莱乃较为古体的字(参看十一29~30的注释)。

  我必赐福给他,也要使你从他得一个儿子 这是撒拉首次被提到将获赐福,也是首次提到将由她使亚伯拉罕获得一个儿子。在十六章,撒拉之所以会给使女夏甲予亚伯拉罕作妾,是因为十五章虽然提到从亚伯拉罕本身所生的,才成为他的后嗣(十五4),却没有说明要从撒拉而出。

  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他而出 原文这句里面的我要赐福给他,其写法和前句稍异,且显出为从属子句。故此,这整句的翻译,可能应作“当我赐福给她的时候,要使多国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原文虽有“多国的母”之意,却无“的母”之字。

十七17~18

  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 这喜笑的主题,不单在这里提到亚伯拉罕为此而俯伏在地的喜笑,十八12,当撒拉听到这信息时也暗笑。因此,在廿一章,当撒拉真的生下孩子的时候,就给他取名以撒,因为以撒就是喜笑的意思(廿一3、6)。不过,亚伯拉罕的喜笑和撒拉的暗笑之间,虽然都同有难能可信的含义,而态度却大不相同。

  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么?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么 这是亚伯拉罕的态度:这么大年纪,按人的常情,是无法得生孩子了。所以他以满足的心态向上帝提议:

  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 这是亚伯拉罕向上帝表明,只要上帝保护以实玛利活得生生猛猛,健健康康,无灾无病,我就心满意足了。含义也表示向上帝提议,就以以实玛利作代替,算为是撒拉名下所生的吧!

十七19~21

  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 这是上帝拒绝亚伯拉罕的提议,并肯定的说明,这个应许的儿子要从撒拉而出。

  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 不单肯定由撒拉而生,也给了一个名字。这名字就是因亚伯拉罕的喜笑而得。

  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 赐给亚伯拉罕的约,就是后裔众多和得迦南全地,以及以割礼为凭据的约,要和以撒及其后裔坚定到永远(参看廿六24,卅五9~12)。

  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 上帝在应许赐以撒之外,连亚伯拉罕对以实玛利的要求,也兼而顾及:应许赐福给他,使他昌盛繁多,生十二族长(请参看廿五13~15),且要成为大国。

  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 不但肯定这值得亚伯拉罕喜笑的以撒要从其妻撒拉而生,也预言了出生的日期。有这三方面的确定,是再无可怀疑的了。

  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 原文的他,是指以撒。中文还漏译了一个片语,就是“并他的后裔为永远的约”。

十七15~21

  为适应新的景况,祭典不但新用“全能的上帝”这神名,也不独指出上帝替亚伯兰改名为“亚伯拉罕”,以符合为“多国之父”的身分,并吩咐亚伯拉罕不要再用那古体的名字叫他的妻子,乃要称她为“撒拉”,用以适应这新时代。这新时代,就是连撒拉也要蒙上帝赐福,使亚伯拉罕可从撒拉得一个儿子,并且多国百姓的君王,要从她而出。亚伯拉罕心中欢喜异常,但总觉得自己年近一百,而妻子也将九十,岂能再生孩子?因此,在知足的心中,他只要求上帝赐福以实玛利,而不敢奢望从撒拉得子。然而,上帝不单肯定亚伯拉罕要从撒拉生子,且言应给这儿子起名叫以撒,并肯定是明年这时候以撒就会出生。上帝出人意外的恩典乃是,亚伯拉罕不敢奢求的,不但会得到,并且这应许的约要与以撒和其后裔永远坚立,也应许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所求的,就是赐福以实玛利,使他昌盛繁多,生十二族长,并且成为大国。

D 亚伯拉罕和以实玛利都受割礼 十七2227

十七22

  上帝……就离开他上升去了 这是祭典的惯用词之一。上帝庄严的与人说话以后,忽然地离开,升回其宝座之意(参看卅五9~13)。

十七23~25

  正当那日 这是说明亚伯拉罕在一听到上帝的吩咐以后,当日\cs8就照遵行的意思。

  亚伯拉罕行割礼的时候,年九十九岁 请参看第1节注释。有关年岁问题,请参看五3~5的注释。

  以实玛利受割礼的时候,年十三岁 按约瑟夫(古代史一章二一四节)的记载,亚拉伯古人是在十三岁行割礼的。这一点,究竟是因以实玛利是十三岁行割礼,所以亚伯拉人才依此例而行,抑是因亚拉伯人在十三岁\cs8行割礼,所以祭典便依此而编写故事?学者的意见就颇有不同说法。不过,近代的亚拉伯人,却没有规定在十三岁行割礼,但一般均在三至十五岁之间举行,与犹太人之规定在生下来第八日行割礼之规例,迥然不同。

十七26~27

  正当那日 这两节话明显与前三节有重复的累赘。这是祭典的特色之一。祭典在叙述故事的时候,文句是很简洁的。但是,一涉及律例有关的事项时,其文句就不但冗长,而且有重复之现象。原因是祭典并非单为一人之作,乃属整个学派的遗产,编辑的人在收编时,可能鉴于一些前人的名气,而像五经编辑者在收编各底本时一样,无法割爱而致有重复之出现。这章经文既是关系割礼的事,就属律例的项目,故有此冗赘的话。

十七22~27

  这小段经文是记述上帝吩咐亚伯拉罕行割礼的尾声。上帝在显现和他说话完毕,就忽然不见了。作者用“上升去了”作为形容上帝的尊荣。而在亚伯拉罕方面,却一如祭典的其他记述:虔心敬拜上帝的人,在听到上帝的吩咐之后,当日就遵照行。不但亚伯拉罕自己,连儿子以实玛利,以及家中一切的男子,都行了割礼。──《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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