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第十二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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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第十二章
一二2 在"耶何耶大"指引他的日子,"约阿施"一直都事奉耶和华(代下二四2)。
一二4 为了修筑圣殿(代下二四7),约阿施决定动用三方面的金钱:(1)年满二十岁之男丁必须交纳的半个舍客勒(参看出三○11~16的脚注);(2)用来还愿的钱(参看利二七2的脚注);(3)从甘心祭而来的钱(利二三18~23)。但数目并不足够,所以约阿施定下另一个计划,让百姓可以不经由祭司而直接献出用来修建圣殿的钱(7~12节)。
一二6 圣经没有说明在第二十三年之前,收集建殿款项的计划已实行多久。
一二7~15 "所认识的人"。估定供献之价值的人。由于工程已经延误了,所以王从祭司手上撤回,命人把钱投放在"柜子"(9节),并且直接交付修建圣殿的人(11节)。
一二10 "银子"。贵重的金属,因为造币的技术还没有发明。
一二13 圣殿修建完成后,余下来的钱便用在这些摆设之上(代下二四14)。
一二15 "不与他们算账"。即不要求清账,因为他们的诚实是无可置疑的。
一二16 "赎愆祭……的银子"。参看利未记五章15、16节的脚注。
一二20 约阿施的"臣仆"起来背叛他的详情记载在历代志下二十四章17至26节。"米罗宫"。耶路撒冷城墙上的堡垒。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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