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第二十一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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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上第二十一章
21:1 耶斯列在以革伦平原上。
21:3 拿伯根据摩西的律法拒绝出让他的葡萄园,因为以色列人依法不可把祖业卖断给人(利25:23-38;民36:7-8)。耶洗别陷害拿伯,用的也是照律法的规定而作成的圈套(民35:30;申17:5-7;19:15),陷拿伯于罪,将之打死。神也依照律法上的公义来审判亚哈和耶洗别及全家(参13节注;出20:16;比较王上21:17-19)。
21:4 亚哈在位二十二年,怙恶不悛,一意孤行(参箴12:15;赛53:6),一遇私欲不能满足,就可以不理朝政,连饭也不吃。这种自恃、自私、自怜,以及因而产生的焦虑、悲观、失望(“闷闷不乐”),都不可以进入信徒生活中,以免为恶者利用,象亚哈一样行恶招祸。人生虽多苦难,但圣经里有的是解除的途径,让我们可以战胜坏环境,得到主里的大喜乐(约16:33;林前15:57;腓4:13)。
21:10 按摩西律法,凡审理故意杀人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民35:30;申17:5-6)。这里作见证的“匪徒”亦作“恶人”,是耶洗别安排来入拿伯于罪的人。
21:13 亚哈所杀的不只拿伯一人,连他的众子也同遭杀害,这样,财产继承无人,才可以把他的葡萄园霸占过来(看王下9:26)。
21:23 耶洗别死于神吩咐以利亚所膏的耶户手中(19:15-16;王下9:30-37)。
21:26 这里的“亚摩利人”应指以色列人未入迦南前住在其地所有的人(看申1:7)。亚摩利人本为十分著名的民族,曾分布米所波大米和叙利亚一带,后为赫人逐来迦南,占有迦南大部分土地。圣经上描写此族异常邪恶(创15:16),曾与摩西、约书亚率领的以色列人多次战争。在《约书亚记》11:1-14所记一役中,亚摩利人大败,始未再为患(9:20-21;撒上7:14)。
21:29 神所宣布的对亚哈的刑罚,有的要到下一代约兰为王时才临到(王下9:21-26)。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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