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廿九章-《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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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廿九章
祭司的分别为圣(廿九1-37)
显然地,当以色列人要草创时,必要有一个人作为成圣的祭司,而这人则以摩西为最适合。如果摩西曾从叶忒罗认识耶威这观念是正确的话,我们可以预期他去担当。利未记九章廿三节;十章十六节中,摩西的举动表示出他认识到自己在本民族的宗教中,有一个独特的地位。实际上他是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他为了支持他哥哥才放弃这地位。
杰出人物常常有独揽大权的试诱。我们从摩西乐于与他人分享民事与宗教的权力,看到他真正的伟大之处。
在某些宗派中,有一种过分的倾向,以为按立一个人为牧师,便使这人有全权。使徒行传六章二至四节该是对这种态度的一个警告。
使祭司成圣──文字的意思乃是使其圣洁,表示完全分别出来,为上帝服务。这一举动的完全,以其七次重复表示出来(35节)。不过,不论地方教会及其职员所作何事,此人存心如何,毕竟必须是上帝才使这人分别出来,为祂服务(44节)。人的按手给予终身有效这概念,给教会太多害处。
接立的仪节以洁净礼开始(4节),正如圣约仪节一样(十九10,14)。洗礼的象征意义也是这样,那些特别强调罗马书六章四节的人正常情况下是对的,但是别忘记了它们有更深的进一步的解释。接是赎罪祭(10-14节)。虽然我们感到罪被洁净的人在社交上比较被人接纳,但是罪却不是外表上的事,肥皂和水不能除掉;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站在人与上帝之间作中保,而他自己又不得不承认他也需要一位中保。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坚决主张的,耶稣基督作为我们伟大的大祭司,其独特之处乃是在于祂是‘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来七26)。
然后是献燔祭(15-17节),这是新任祭司完全献身上帝的象征。接用另一只公绵羊的祭是这仪节中独特的(19-28节)。在第廿二节这羊称为‘承接圣职所献的羊’,新英文本的‘就职’一词要好得多;也许‘就任’会更好些。把祭牲的血涂在亚伦右耳、大姆指和脚上的象征意义很明显,无庸多阐释。‘用血抹耳,好叫他听上帝的话;抹手,好叫他履行与祭司职分有关的责任;抹脚,好叫他行在公义之中’(何兹)。
正如卅一至卅四节所清楚说及的,为‘承接圣职所献’的祭,乃是平安祭,羊的肉要在上帝的坛(22-25节)与就任的祭司(26节以下)之间划分。基本的概念(不限于以色列人),乃是被任为祭司的责任是执行祭司的工作。他们必须参与三个主要的祭,就是赎罪祭,燔祭和平安祭。
‘膏油’(7节)的成分可于三十章廿二至卅二节中找到。不作讨论是危险的,但是卅五及卅六节(‘你要这样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亚伦……’)的明显意思,乃是在成圣仪节完成之前一周,只有赎罪祭要重复地献。这是可以理解的。上帝并不喜欢重复的献身举动(‘燔祭’),因为祂知道这种举动是出于真诚与否。祭司也无须再次被立,但是他们像我们一样,需要被提醒,他们离上帝的标准是远或近。正如涂威尔法政牧师(CanonTwell's)如此完美地在圣诗中表达出来的:
不仅我罪求主怜悯;
更要祈祷主之垂顾;
既未事主也未尽心。
我崇敬虔跪祷主前,
或以竭诚向主歌颂;
求主垂察赐赦免。
我们在卅七节初次认识希伯来神学上一个影响深远的概念。要有七天的祝坛为圣,为它赎罪──在赎罪日也要有类似的行动(利十六18)。罪是传染的,只要把赎罪祭的一部分带到坛前,便玷污了坛。同样,圣洁也是传染的;参看三十章廿九节──膏油和十九章十二至十三节的注释──圣约的确立。
在现时代,一般基督徒大都已经忘记了世界的冲击这句话的意思。叫人与世界同流合污的压力空前强劲和巧妙,而心意更新变化的需要也空前迫切。圣灵依然感化世人成圣,但是他们的队伍却总是太小,远远满足不了要求;不过当他们出现时,他们的生命也是会传染的。会幕中圣洁的传染是有效力的,对圣物极有关系;因为任何事物接触了圣物,便自然地不肖属于其事物而成为上帝所有。在撒迦利亚书十四章二十至廿一节指出,圣、俗之物的区分最终消失了。──《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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