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九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使徒行传第九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使徒行传第九章
九1~ 1 9 路加在这段记录保罗的悔改(二二4及其後经文,二六12及其後经文也记载这
事,对象分别是耶路撒冷的群众和希律亚基帕二世)。保罗在自己的着作里提及这事,只有寥寥数次。他把这事联系神超凡的计划(加一15);他谈及事情的突然(林前一五8;腓三12);他称之为神的新创造(林後四6);他承认那是出於神的怜悯(提前一13);而且他声称自己悔改的经历时说他亲眼看见了主(林前九1)。因此,他象其它使徒一样有资格称为主的使徒,因为他的悔改经历就如他们与复活後和升天前之基督的会面那麽真实。
九2 "信奉这道的人"。即基督徒。
九3 "大马色"距离耶路撒冷约一百五十英里(241公里)。
九4 教会与基督的关系这样密切,以致逼迫教会就等於逼迫基督。
九5 "我就是……耶稣"。在这一刻,保罗确定旧约的耶和华,即他一直热切地事奉的主,就是拿撒勒人耶稣。他是那麽残忍地逼迫祂的圣徒。某些抄本有"你用脚踢刺是难的"一句,但大部分抄本都没有。刺(赶牛棒)是有尖刺的棍子,用来赶牲畜前行。保罗显然有所领悟,但试图借更疯狂地逼迫基督徒来压抑自己良心的催迫。
九10 "亚拿尼亚"。根据第二十二章12节,亚拿尼亚是见证保罗悔改归主的一个无可弹劾的见证人。
九13 新约信徒这里首次被称为"圣徒"(圣洁、分别出来的人)。
九17 借亚拿尼亚"把手按在扫罗〔保罗〕身上",保罗便与他一直逼迫的人同证了。
九23 "过了好些日子"。在这期间,保罗去了亚拉伯(参看加一17的脚注),因此,从他悔改至前往耶路撒冷,期间足有三年之久(九26)。
九27 "巴拿巴"的意思是"劝慰之子",而他确实是保罗的劝慰者、支持者。参看第十一章22节的脚注。
九29 "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指在以色列
以外出生说希腊话的犹太人。
九30 "大数"。基利家的首府,也是保罗的出生地。在巴拿巴召唤他前往安提阿工作之前,他在那里住了约有五年(一一25,26)。
九32 "吕大"即罗德,位於约帕东南面十一英里(17.7公里)。
九35 "沙仑"。从今天的海法(位於迦密山上)沿地中海向南伸展五十英里(80公里)的平原。
九36 "大比大"的意思是"羚羊"。("多加"是名字意思相同的希腊名称。)
九38 "与约帕相近"。相距约十二英里(19公里)。
九43 "硝皮匠"被视为不洁的人,因为他在工作中会沾染死去牲畜的毛皮(利一一40)。彼得与硝皮匠同住,对於让他准备自己向那被视为不洁的外邦人传福音,有一定的帮助。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