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廿四章-《马唐纳注释》
使徒行传第廿四章-《马唐纳注释》
使徒行传第廿四章
二四1 保罗离开耶路撒冷往该撒利亚之后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公会的人随即到达。他们聘请罗马人帖土罗做他们的主控律师,负责在腓力斯面前控告保罗。
二四2~4 帖土罗开始诉讼前,先对巡抚加以奉承。当然,他的话在某程度上是真的。腓力斯确曾压抑暴动、叛乱,维持社会治安,但帖土罗夸张事实,显然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讨好巡抚。
二四5~8 他继而提出四项清晰的控诉,告使徒保罗:
1.他是瘟疫,即是害虫或令人讨厌的人,
2.他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
3.他是拿撒勒教党的一个头目。
4.他连圣殿也想要污秽。
二四9 帖土罗对腓力斯判断对保罗的控诉的能力,表示有信心。在场的犹太人加把声音,支持帖土罗提出的控诉。
二四10 巡抚点头示意,保罗就起来自辩。首先,他表示得以在一个有多年断事经验、熟悉犹太人习俗礼仪的人面前为自己分诉,已经满足了。这看似是奉承的话,但其实是有礼貌地说出事实。
然后保罗为自己的控诉逐一答辩。
二四11 有人指控他是个令大众讨厌的人。他回答,从他上耶路撒冷那天到被指控,只有十二天。他去的目的是守礼拜,不是要惹起动乱。
二四12,13 接,他否认那指他煽动犹太人发起叛变的控罪。在殿里,……在会堂里,或是在城里,他都没有和人辩论,或企图煽动群众。这全都是事实,无人可以否定。
二四14~17 保罗没有否认第三项控罪,即是他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但他明说,他按那道事奉犹太人的神,和旧约一切所记载的。他与每一个信仰正统的犹太人,特别是法利赛人一样,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因里盼望将来的复活,他竭力保持时时刻刻与主和人关系和谐。他不单没有煽动犹太人起来动乱,反而是来到耶路撒冷,把捐项带给犹太百姓。他所指的,当然是马其顿亚该亚教会捐出的供物,指定要送给耶路撒冷有需要的希伯来基督徒。
二四18,19 关于第四项控诉,指他污秽圣殿,保罗这样回答,他在殿里献祭时,按犹太人的例许愿,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看见他,就告他带不洁净的外邦人进入圣殿。这当然是错的。当时,保罗只是独自一人,在殿里已经洁净自己了。这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发动暴乱对抗保罗。他们若有告保罗的事,就应当来到该撒利亚控告他。
二四20,21 保罗随即向这些在场的犹太人挑战,叫他们说明,保罗站在耶路撒冷公会前的时候,犯了什么罪。他们说不出。他们只能说一句话,就是保罗大声说:“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换句话说,控诉中被指犯法的事并不属实的,而那些属实的事不是犯法的。
二四22 腓力斯听审后,感到进退两难。他清楚晓得这基督徒的信仰,可以判断谁是谁非。站在他面前的被告人显然没有犯任何罪行,抵触罗马律法。然而,假如他宣告保罗无罪,就会惹来公愤。站在政治立场,他要逢迎犹太人的意思。所以,他拖延审讯,充当权宜之计。他宣布会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该撒利亚,其实这只是一种拖延的策略。千夫长可曾到达,则没有记载。
二四23 腓力斯总括这案时,吩咐把保罗扣押,但要宽待他,也不拦阻亲友探望他,供给他食物、衣服。这清楚显出巡抚腓力斯不把保罗看作是个凶暴的罪犯。
二四24,25上 公审后几天,腓力斯
二四25下,26 看来,腓力斯比土西拉激动。虽然他觉恐惧,但不信靠救主。他拖延决志的时间,说:“你暂且去罢,等我得便再叫你来。”可悲的是,从圣经的记载看来,等他得便的时候从未临到。然而,这并不是保罗最后一次向腓力斯作见证。随后两年,保罗在该撒利亚入狱,腓力斯曾多次召见保罗。其实,腓力斯希望保罗的朋友会送他一笔可观的贿款,才释放保罗。
二四27 过了两年,即主后六十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该撒利亚监里,戴上手铐、足镣。──《活石新约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