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廿二章-《中文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廿二章-《中文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第廿二章
第廿二章
保罗在耶路撒冷的演讲
这一章又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演讲。原来这个演讲是由于保罗被控告带外邦人入圣殿,污秽了圣殿而引起的。然而细读之下,全篇的演讲都没有为他是否污秽了圣殿而提出任何辩词。反而一直介绍他作犹太基督徒的经过:他如何逼害教会,他的大马色经验,最后提出上帝召选他到外邦去传道。
演讲中不愿辩证他到底有无污秽圣殿,可能是作者认为读者读了他的文章之后,便知道保罗是如何忠心地作一个犹太人,不必再于演讲中述及。由此我们也知道,行传是要写给读者看的,不是写给犹太人看的。所谓保罗的演讲有许多是为读者而作的,不是为当时的听众而写的。
第九章保罗的悔改,是以一个大马色的基督徒之立场,而写上帝是怎样地恩待一个想要逼害教会或耶稣的人。第廿二章是以保罗的立场,向犹太人见证他如何从以前作一个虔诚犹太人的错误中(逼害基督徒)转向顺服犹太祖先的上帝的呼召,而成为一个基督徒。不但如此,他也得了启示被差遣,使外邦人归向上帝。演讲中虽然也提到犹太人不接受他的见证,拒绝福音,但保罗演讲的目的,是以他自己的见证邀请犹太人悔改归向福音。第廿六章保罗在犹太人亚基帕王和罗马总督非斯都的面前陈述,是以基督徒教会的立场,辨明不可以政治的问题控告基督徒,因为他们是宗教团体,他们与犹太教之间的争执也是宗教问题。争论的起因是基督徒对上帝给犹太祖先的应许之解释和盼望,与犹太教间的解释有很大的差别。既然是信仰上的问题,罗马政府就不必把基督徒加上了莫须有的锁炼。当然保罗强调外邦人也是上帝的子民之一,外邦人也当从黑暗中转向光明(廿六18)。
第九章和廿二章的写法有些不同。例如前者以第三人称来记述这经过,后者以第一人称出现。前者记述启示亚拿尼亚来接待保罗的是耶稣(九10~17);后者是犹太祖先的上帝自己(廿二14)。前者不是来自“奉耶稣的名”的传统(初代教会有许多信仰的传统,有如今日的教派),他们注重圣灵充满(二17及下文)。后者是来自有领洗和奉耶稣之名的团体。在时间上以后者的传统为晚,因为这样规律化的信仰生活一定是经过发展才成立的。廿六章与其他两章不同的,是它整个故事中少掉了一个亚拿尼亚的角色。
第廿二章另外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作者藉这个演讲而将保罗在启示中所看到和听到的事见证出来。保罗在启示中所听到和看到的就是主召他从严肃的犹太教中悔改过来,并且上帝差他去传福音给外邦人。本章不是要显示犹太教对基督教的责难内容,相反的是基督教对犹太教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连上帝都对保罗宣布拯救犹太人的努力已无效(18节)。
一 引起注意 廿二1~2
廿二1、2
诸位父兄请听,我现在对你们分诉。众人听他说的是希伯来话,就更加安静了 使徒行传的演讲都有这样的开头,就是对听众有个称呼。此称呼不只表示礼貌或习惯而已,也表示听众和他之间的关系。犹太人称祖先为已死的古人,某些事物的创立者(创四20);也称上帝为以色列之父。除此之外,对于利未人(士十七10);以利亚(王下二12)和自己的长辈也称之为父(撒上廿四11)犹太人也称自己的同胞为弟兄。后来基督徒更加广泛地用它:称呼同信耶稣的人,无论犹太人或外邦人为弟兄。保罗不以受教育的语言“希腊语”的称呼法而是以他犹太同胞的话演讲(虽然注明为用希伯来话,但在经文里却是典型的古典希腊语),并称他们为父和弟兄,这表示他敬爱他的同胞,与自己的听众有血统的关系。他对同胞的态度是亲切而友善的。
那时大祭司和撒都该人都不在场,所以他不是向犹太的长官诉愿,但他盼望得到自己同胞的了解。犹太人也由于保罗用自己的乡言希伯来话(应当是亚兰语)演讲而安静听他说话。虽然经文说保罗用希伯来话演讲,但演讲里的用字和结构都是相当希腊化的。例如他没有引用旧约的历史背景,犹太人的宗教概念。演讲以保罗的被召经验来肯定外邦传道的必须性,并以此判定犹太人对福音的弃绝是错误的。
二 自述背景 廿二3~5
廿二3~5
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在迦玛列门下……严紧的律法受教……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大祭司……可以给我作见证 依照这一段经文保罗好像是从小时候就来耶路撒冷,在名拉比迦玛列的门下受严格的拉比教育。但因为迦玛列著名的时间是在主后廿五到五十年之间;又依加拉太第一章22节的记载,保罗那时好像是刚刚到耶路撒冷的样子。在时间上保罗好像很不可能与迦玛列拉上关系。迦玛列有个孙子名叫迦玛列第二。他著名的时代是主后九十年间,与使徒行传的作者路加同时代。也许路加以迦玛列之盛名来介绍保罗和犹太教之间的关系。布特曼(Bultmann)认为保罗解经的方法很自由,与受迦玛列严格训练的拉比不相同。加上保罗的希腊思想深厚,不像是从小就在耶路撒冷长大的人。
当然,我们无法否认保罗对犹太律法的热心(加一14;腓三5)。他是便雅悯支派的人;就遵守犹太教规来说,他是属于法利赛派的人(腓三5)。保罗要到耶路撒冷学习犹太教与律法,但是否从小就在迦玛列的门下学习,在时间上很难吻合。但也没有人可排除这个可能性。只是保罗在自己的书信里,没有提说他受教于迦玛列。
保罗曾经像他的听众一样对律法很热心,但热心并不是一切。保罗认为热心应该以正确的知识为基础(罗十2),否则便会走入偏道;把错的当作是对的。例如捕捉基督徒,把他们下在监狱。
第九章1节和第廿六章12节都没有提到犹太公会,只提大祭司而已。他们可以要求各地的犹太会堂打击那些反抗犹太教的犹太人。但将人从大马色带过国境而到耶路撒冷受刑则是不可能的事。作者没有注意到犹太大祭司的权力与罗马政府之间有差别。当时只有罗马政府可以把人押过国境(徒廿三15、20)。
三 大马色途中悔改受主差派 廿二6~21
A 主的显现与吩咐 廿二6~11
廿二6~11
我将到大马色,正走的时候……忽然从天上发大光……有声音对我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稣……我说,主啊 这一段的记述虽然和第九章3节以后的记述相似,但这一章仍有点特殊的地方:(1)注明在大马色发生的时间是中午,保罗是在中午时看不见东西的。在日正当中的时候主的荣光强过日光,使保罗不能看见。(2)被信徒宣称为“主”的耶稣已明确地肯定是历史人物,因为他是“拿撒勒人耶稣”,他是有地理根据的历史人物。(3)与保罗同行的人看见了光,但没有听见主对保罗说的话(但第九章7节说同行的人听见声音没有看见人)。(4)称耶稣为主原出自外邦教会,这一次在犹太人面前称耶稣为主,是首次,也是件意外的事。犹太信徒喜欢称耶稣为“基督”;因为“主”是专指耶和华的用语,他们不愿用任何会冒犯到上帝的名称来称耶稣。
B 亚拿尼亚的接待 廿二12~16
廿二12~16
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是虔诚人……他……说兄弟扫罗,你可以看见……他又说,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为他作见证 这一段又是第九章10到17节的重复。它的不同处如下:(1)亚拿尼亚是个敬虔、守律法的犹太人(12节),没有指明是耶稣的门徒(九10)。(2)保罗得以重新看见是视力的恢复,没有鱼鳞似的东西掉下来。(3)第九章以主耶稣的名拣选扫罗,本章则以犹太人祖先的上帝拣选扫罗(亚兰语发音)。(4)保罗的得蒙拣选是为了要叫他明白上帝的旨意又得见那\cs9义者,以及被差遣去对万民为他作见证。作者以犹太文化中的弥赛亚观称耶稣。(5)保罗的受洗有奉耶稣的名;第九章的保罗受洗是为了要从不认识耶稣转向耶稣;本章是要使罪得洁净。
这一段比较以犹太背景而谈保罗的悔改:例如文中的亚拿尼亚是守律法,敬虔的犹太人;呼召保罗的是犹太人最喜欢称呼的我们祖宗的上帝;耶稣是犹太人弥赛亚观里的“义者”(现代中文译本称“公义的仆人”),并且洗礼是使罪得洁净的想法,与福音书的“加入上帝国”的思想有别。
C 受主差派往外邦作见证 廿二17~21
廿二17~21
后来我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主向我说,你赶紧的离开耶路撒冷……这里的人,必不领受……主向我说,你去罢,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 这一段把保罗在大马色到亚拉伯,然后返回大马色,过了三年才到耶路撒冷的这一段时间省略了(加一17、18)。
保罗尚未到耶路撒冷之前,已经开始外邦传道了。本章21节则说保罗上耶路撒冷后才得启示,才开始传道的。这段是保罗悔改的另一种传说,在时间的处理上比较不正确。第九章的记述是:保罗悔改以后,马上向当地的人(大马色的犹太人)传道。犹太人要杀害他时,他才跑到耶路撒冷去(正确的时间当然要以保罗在加拉太书的自述为准)。保罗是在耶路撒冷受敌视后才被送回大数去的。
按照加拉太书保罗的自述:他悔改后便在大马色传道;然后到亚拉伯;然后再回到大马色。三年后到耶路撒冷(加一17、18);后来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加一21);在外邦传道过了十四年,他才与巴拿巴回到耶路撒冷。保罗向外邦传道,是因为他在外邦受召为外邦使徒,所以传道于外邦。本章把保罗的被召到外邦传道放在当他在圣殿的祈祷时才发生的。这是要使他的外邦传道与犹太教的圣殿崇拜有密切的关系。
保罗在异象中听到主的指示要离开耶路撒冷,一定是在第一次回到耶路撒冷时发生的。并且也一定是在那一次受主再次地肯定他的外邦传道事工,但不是从那时才开始外邦传道的。因为在这一次未回耶路撒冷以前他已经开始在外邦传道工作最少有十八年之久了。然而主对他说“我要差你到远方的外邦人那里去”。这一句话成为保罗一生的使命和责任。所以他传道到偏远的以利哩古,到还没有听到基督的地方去传福音(罗十五19、20),到西班牙去(罗十五23)。他以这一句话为一生的目标。
四 在罗马营房的情景 廿二22~30
A 宣称罗马籍得免拷问 廿二22~29
廿二22、23
众人听他说到这句话,就高声说,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罢……众人喧嚷,脱掉衣裳把尘土……扬起来 最令犹太人生气的,就是听见保罗说,上帝要他从犹太人,从耶路撒冷中转向外邦人。犹太人一方面自以为高人一等,是选民,他们看外邦人像不洁的动物一样;另一方面他们却被外邦人统治。犹太人在本地很贫困,到了外邦又被人看轻、赶逐,因此他们的心里很矛盾。保罗说上帝要他从犹太人中转向外邦人,等于说上帝要弃绝犹太人,眷顾外邦人。
他们的喊叫、喧嚷、抛衣服、撒灰尘等动作是狂怒到了将近失去理智的程度。接下去的动作可能拿石头打死人。发生这种动作是因为他们认为保罗是亵渎上帝的。其实,侮辱犹太人的是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没有察觉上帝的旨意和作为,亦没有省察他们自己的作为是否合乎上帝的旨意。
廿二24、25
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的百夫长说……罗马人……没有定罪……就鞭打他,有这个例么 千夫长看到群众对保罗那么忿怒,他又不懂得保罗说的是什么。也许他认为保罗惹了群众这么大的忿怒,一定是犯了什么重大的罪,打了保罗可替群众出气。也许他想用拷打的方法问出保罗犯了什么罪。
千夫长命令士兵打保罗的工具,在希腊语里表明是一种镶了铅的节鞭。通常是用来打非罗马人和奴隶的。这种鞭打人很重,有时当场打死。耶稣也是受这种鞭打过的(可十五15)。耶稣被鞭打后仍能走路,算是相当健康的人。保罗在腓立比未被审判就被鞭打(徒十六23)。这次他赶快提醒站在他旁边的军官,他是罗马公民,以免除这次的灾祸。
罗马军官原来对保罗很友善(徒廿一40),现在却转变成这么凶横,可见他的修养和处事的稳定性相当有限。
廿二26~29
百夫长听见这话,就去见千夫长……说……这人是罗马人。千夫长就来问保罗……你是罗马人么。保罗说,是。千夫长说,我用许多银子,才入了罗马的民籍。保罗说,我生来就是……千夫长……害怕了 当时的人没有像今日一样有公民护照,但他们不可以欺骗人,假冒自己是罗马公民。如果被查到是欺骗的话,会被处死刑的。千夫长名叫吕西亚(徒廿三26),他的公民权大概是在革老丢作罗马皇帝的时候买的。罗马史家戴奥(Dio Cassius)记载说皇帝革老丢卖罗马公民权,获得许多钱。
至于住在大数的犹太人保罗,他生下来就有公民权。可能是由于他父亲那一辈的人,在马可安东尼占取巴勒斯坦时,住在大数的犹太人帮他出过力。于是安东尼以公民权赐给那些为他出过力的人作为酬劳。另外也有一种说法,就是为罗马作战的士兵,被敌方俘掳释放后,罗马政府会赐给公民权。因为保罗是法利赛人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的父亲到底如何得到公民权经上没有记明。但可以相信他的父亲一定是很有地位的人。
B 交给公会审问 廿二30
廿二30
千夫长为要知道犹太人控告保罗的实情,便解开他,吩咐祭司长和全公会的人,都聚集,将保罗带下来,叫他站在他们面前 由这一节可以看出罗马千夫长权力之大,虽然他只不过是千夫长,但可以召集祭司长和犹太公会的开会。照约瑟夫的记载,当时公会开会的地方是在圣殿的西厢。但犹太人的“他勒目”(犹太人的古代律法和遗传之法典)记载,开会的地点是在圣殿天井南方的一个房间。至于千夫长是否可以召集祭司长和犹太公会(等于犹太国会)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如果照耶稣受审的情形,大祭司与罗马官员之间的来往,应该是巡抚阶级的人物(太廿七1、2)。──《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