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书第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传道书第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7:1-14 本文由简短的箴言组成。传道者论到了虚妄的人生与真正有意义的人生(7:1-10:20),督促人作决志(11:1-12:8),之后下结论(12:9-14)。
7:1-14 本文尤为频繁地使用了典型的箴言式比较法“强如” (7:1-20)。本文主要比较了智慧人与愚昧人,在13,14节强调神的主权,藉此暗示真智慧唯在乎耶和华信仰。
7:1-4 智慧人预备自己的死亡,而愚昧人却把心放在吃喝玩乐上(箴15:2;18:2)。
7:1 名誉:并非指一般的名声,而是指在神在人面前的永恒名誉(1:11)。 美好的膏油:指许多资财。智慧人为了名誉而使用资财(太26:6-13)。很多现代人却为了得着“美好的膏油”,轻而易举地放弃自己的“名誉”。人死的日子胜过:这并不是厌世主义,因为圣徒的死亡是有盼望的(箴14:32)。不以死亡为虚无,而视之为充满盼望的生命之始。使徒保罗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说,离世比在世更好(腓1:23)。但是,圣徒也不可努力离世。因为主希望我们能够在世过圣洁的生活,而不希望我们死去(约17:15)。真正的智者充满盼望地面对死亡,且为身后的名誉而活(箴22:1)。
7:2-4 愚昧人挂念属世的快乐,智慧人的心则放在留下名誉的死与之后的永生。我们可以从“遭丧的家”得到以下教训:①众人均会死亡(2节);②人死留名;③死后有审判(来9:27)。因此,智慧人必为自己身后的名誉,努力经营今天的生活。
7:5-6 “智慧人的责备”,会驱散愚顽;而“愚昧者的歌唱”却怂恿愚顽(箴29:5)。烧荆棘的爆声:在古代社会,荆棘树是有用的柴火(诗58:9)。它容易点燃,会发出爆声,烧得旺也灭得快。愚昧者的笑声就像烧荆棘的爆声,动静很响却转瞬就消逝。
7:7 智慧人所当警戒的四项内容中,第一个就是“勒索”与“贿赂”。两者均源自对属世快乐的自私追求,使人心败坏,使社会腐败(箴15:27)。
7:8 第二个危险就是不忍耐的态度,为了说明这一点,传道者比较了存心骄傲与存心忍耐。这也表明,忍耐是谦卑的一种属性。骄傲之人容易发怨言,且不能够忍耐,终必坏事(箴6:18)。
7:9 第三个危险是心里急躁恼怒。与出于正义的义愤不同,感情上的愤怒是对自己失去控制的一种表现,使人变恶,且无法成就神的公义(雅1:20),反而滋生罪恶(创4:5,撒上18:8)。
7:10 第四个危险是不为今天而知足,反倒迷恋过去。智慧人不会因固守过去而错过现实(民11:4,5,23),乃会直奔未来。
7:11-12 智慧的益处:这里的智慧并非指2:12-16所说的属世智慧,乃是指由信仰而来的真智慧。这种智慧正如祖先所留下的产业,是神所赐下的礼物。益处:就有用而言,世间万物均比不上金钱。然而,智慧却更有益处。因为智慧能够使人得着无法用金钱购买的永生。在世界上,真正贵重的事物均无法用金钱买到。主的恩典也是我们白白得来的(赛55:1)。
7:13-14 智慧人谦卑地承认神的护理。唯有敬畏神才是知识的开端(箴1:7;伯28:28)。圣徒承认自己的有限与神的绝对,而单单依靠神的慈爱。圣徒当在亨通时献上感恩,在困苦之日察验神的纯全旨意(雅5:13)。
7:15-18 讲述了合乎圣经的中庸之道。希腊哲学和儒家所说的所谓中庸,是指神在已经定下的道路中,不偏离左右(书1:7)。前者是人本主义思想,认为真正的生命之道只有一个,就是神的道路。若人的道路没有基于神的启示,就不是完全的真理与救恩之道。
7:16 不要……过于自逞智慧:这句话断不是指只须摆出一副样子,而不必彻底地追求智慧。它所说的乃是,不可离开神所喜悦的方法与方向,而自我陶醉或操之过急地追求“自义”。这等人在败亡时得不着神的救恩。
7:17 不要行恶过分:不可以16节的教训或以迫不得已地情况为藉口,妄行微小的罪。
7:18 敬畏神的人必从这两样出来:无论是哪种情况,不能单单标榜自己的义或根据自己的判断而自行不义。当人以耶和华的启示为万事的判断标准时,就可以避免这两个极端。当遇到危机之时,有时应迎面而上,有时则应避 一时而图谋将来之事。这一切均应在祷告中作出判断,若任由己意而行,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局面。
7:19-29 比较了依靠神话语的真智慧之力量(19节),与人的腐败。与智慧相反的是愚昧,传道者对比了腐败与智慧,这是因为腐败即罪恶,与信仰上的愚顽具有同样的性质(箴1:2)。
7:19 十个官长:?“官长”是指城池的领袖或掌权者(10:5)、或治理的人(创42:6)。“十”是表示完全的数字(伯19:3)<启 绪论,圣经中数字的象征意义>。“十个官长”是指有能力从仇敌的攻击中守卫城池的领袖人数。然而,一位智慧人却比他们更有能力(士9:53;撒上25:33;雅1:5)。
7:20-29 首先以“义人,世上实在没有”来概括了人的诸般堕落光景,进而举几个例子进行了论证:①世人彼此咒诅(21,22章);②无法靠自己得着慧心(23,24章);③难以寻见有智慧的男子与女子(25-28节);④人的腐败之因(29节)。
7:20 论到了罪的普遍性(罗3:10)。“实在”没有人超越此范畴。因此,若有人说自己无罪或不曾犯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约壹1:8-10)。在神面前承认自己的罪或向人承认己过,对生活在罪之下的人而言,反而是种美德。
7:21-22 指出世人在神面前都犯了罪。因此,主曾命令我们,若有弟兄得罪我,就当饶恕他到“七十个七次”(太18:21,22)。每个人都非常清楚,自己在犯别人所犯的罪。
7:23-24 智慧却离我远:意指信仰所赐的圣洁智慧,无法与腐败共存。谁能测透呢:腐败之人既不能自己变得智慧,也无计获得完全的智慧。
7:25-28 讲述了一个人的堕落。找到一个:并没有强调得着。一千比一的比例表明难以寻到,而在女子中则更难寻到。圣经断乎没有教导男尊女卑的思想(林前11:11,12;弗5:25)。但是,常与女子夏娃在伊甸园堕落事件中起到的作用相联系,认为女子比男子更靠近罪(提前2:12-14)。
7:29 神造人原是正直……寻出许多巧计:指出了上文所列所有腐败的根源与责任。这一告白指出,创造之神所造的人原是甚好,人却自己作恶,作茧自缚而遭受痛苦。只有相信耶稣基督,才是 罪人重获智慧的道路(弗1:6-10)。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