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道书第三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传道书第三章-《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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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书第三章
三1~8 所罗门思想神至高无上的计划(三1~22),然后下结论说,生命中一切的事件都是神所命定的。
三2,3 赐下和取去生命都是神的特权(申三二39)。然而,祂赐人共同的责任去执行谋杀者的死刑(创九6)。
三4 "跳舞"。参看诗篇一百四十九篇3节的脚注。
三5 "堆聚石头"。为了种植而清理土地,或作为建筑之用。虽然一切都在神的控制之下,但神计划的成就也需要人付出努力。
三7 "撕裂"。撕裂衣服是丧亲的一种表示(比较创三七29)。若举哀的时期已过,便要把衣服重新"缝补"。
三8 "恨恶"。不一定是一种怨恨,却可能指喜好。参看路加福音十四章26节的脚注。
三11 "永生"。神赐人永恒的视野,以至他看见日常生活以外的事物。然而,祂没有把生命中一切的奥秘都向人启示。
三12~14 虽然人不明白神一切的计划,但没有东西比决意行善,享受神在生命中所赐的礼物和敬畏神更好。
三15 本节的意思是:神已命定世事要不断地循环,大意跟第1节相同。
三16 "审判之处"。即在法庭上。只有神能作出公义的审判(17节)。
三19~22 虽然人和动物都面对同样的结局,就是死后要归回"尘土",但人还要面对神的审判(比较一二14)。所以,人必须在今生诚实地事奉神,享受神所赐给他的一切。
──《雷历研读本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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