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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以斯拉记导论-《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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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导论

近东两河流域的霸权,在主前539年,形势有了大变更。古列励精图治,小王邦以拦于短短二十年,成为囊括玛代、吕底亚、亚述,最后征服了巴比伦的波斯大帝国。

主前538年,也就是犹大百姓初次被掳巴比伦(主前605年)后约70年,帝国开国之君古列采行新宗教政策,准许被掳到巴比伦的各国人民回归故土,下诏特准犹太人恢复耶路撒冷的圣殿和敬拜,归还当年被掠的圣器。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被掳七十年后必欢乐回故土的预言(耶25、30章)在万民的目睹下实现。设巴萨率领四万余人于主前537年(我国春秋时代末期),首次回到残破的家园,重修圣殿。

建殿工作受到从他地移居巴勒斯坦被统称作撒玛利亚人的反对,未能继续;一直到第二批由所罗巴伯率领的人返国,得到先知哈该和撒迦利亚的激励,才克服万难,于主前515年春天完成新殿。半个世纪后,精通律法的文士以斯拉携波斯王亚达薛西的谕旨,率领又一批人回归故园。他整理摩西律法,编成法典,又整顿社会风气,纳入正轨。其改革工作中最瞩目的一件事,是禁止与外族杂婚,以保民族及信仰的纯一。

本书在《历代志》之后,跨过约五十年的沉寂被掳时期,继续向读者介绍一个民族如何进入新生时代。犹太人辉煌的王国一去永不返,饱历亡国痛苦之余,终能得到神的允许,在废墟上重建家园;圣殿根基奠下时,欢呼与哭号交织(3:12-13);又能记取历史教训,在大雨中哭泣认罪,立志改革复兴(9:9;10:9-11)。

·大纲·

犹太人离巴比伦返耶路撒冷        1:1-2:70

重建耶城和圣殿             3:1-6:22

以斯拉返国:改革开始          7:1-10:44

版头:被掳回归

·参考资料·

一、书名

在最早的犹太和基督教会的正典目录中,《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本为一书,称之为《以斯拉记》。主后二世纪,教父俄利根(主后185-253年)的正典目录已把二书分列,称为《以斯拉记》上、下。在耶柔米译的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已各成一卷,但称《尼希米记》为《以斯拉记下》。迟至主后1448年,希伯来文旧约才根据《武加大译本》的做法,将二书分开。

这两卷书在文字、体裁和内容的着重点上,都和《历代志》十分接近,而《代下》最后两节(36:22-23)也在《以斯拉记》1章开头处重现。很可能这两卷书原来便是《历代志》的一部分;作者用《历代志》记犹大人被掳以前大卫王朝的史事,而用这二卷记录被掳归国以后的事。

中文《和合本》译本照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将这两卷书放在《历代志》上、下之后,诗歌与先知书之前。但没有照《七十士译本》把它们当成一卷,而是分开,并各称为《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希伯来文古卷把旧约分为律法书、先知书和书卷,《约书亚记》至《列王纪》放在先知书内,《历代志》和《以斯拉—尼希米记》则放在书卷中。

二、作者

这两卷书究竟为何人所写,迄无定论。不过大多数学者都同意,写这两卷书的人也是《历代志》的作者,因彼此间颇多相似:例如都喜欢开清单、列谱系、看重宗教节期和利未人在圣殿里的侍奉等等。

圣经学者认为二书的主要资料来源有:1,《尼希米回忆录》(尼1:1-7:73;11:1以后;12:3-43;13:4-31),用第一人称叙述亲身经历,包括他向神说的话(尼5:19;13:14,22,31),建城墙者的名单(尼3章)和回国者的谱系(尼7:6-73)。2,《以斯拉回忆录》(拉7-10章;尼8-9章),其中涉及以斯拉自己的部分用第一人称写出(拉7:27-9:15)。内容包括波斯王亚达薛西的谕旨(拉7:12-26),偕同以斯拉自巴比伦返国者的名单(拉8:1-14)和娶异族女子为妻者的名单(拉10:18-43)。3,《大事记》(拉4:7-6:18),用亚兰文写成,录有涉及耶城造殿、过节等事的函件,包括:省长利宏写给亚达薛西的信(拉4:8-16)、亚达薛西的复函(拉4:17-22)、达乃给大利乌王的奏本(拉5:7-17),和大利乌王的答复(拉6:2-12)。4,不属上开资料中的一些名单,包括:犹大人居住耶城的首领(尼11:3-19)、犹大人居住的城镇(尼11:25-36)、与所罗巴伯同归的祭司和利未人、从耶书亚到押杜亚等大祭司(尼12:10)、从约雅金开始的祭司和利未人(尼12:12-21,24等),以及和尼希米一起宣誓签名的人。

这些都是珍贵的史料,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写出,但写作风格和用词习惯相似,证明出诸一人之手。

传统相信以斯拉为这两卷书的作者,不过收录了《尼希米回忆录》中的材料,包括那份回国者的谱系(尼7:6-73)。

以斯拉是在主前458或457年波斯王亚达薛西在位时(主前465-424年)自巴比伦返归耶路撒冷。尼希米迟他12年始返国(主前445年)出任省长(主前433年第二次担任省长)。以斯拉的父亲是西莱雅,为大祭司亚伦的后裔(以斯拉的家谱见《以斯拉记》7:1-5)。以斯拉是个文士,为摩西律法专家,率领第二批五千左右的犹太人返国。此时,圣殿已修建完成(主前516年),但耶路撒冷的城墙仍荒废,赖以斯拉和尼希米二人的努力,终获重建。以斯拉由波斯王亚达薛西授予全权恢复犹太人的社会,负责教导众民神的律法。

三、写作时期

大多数圣经学者认为《以斯拉记》约写于主前440年,而尼希米的回忆材料则写于主前430年。

《代上》3:10-24记有大卫和所罗门的家谱,直到所罗巴伯的孙儿(21节以后所记为所罗巴伯同时代的人的家谱)。所罗巴伯到波斯王古列下诏后始返国,时为主前537年左右。若一代按30年计,此三书(《历代志》及《以斯拉记》等)最早当写于主前440年左右。以斯拉于主前458年回国,此书写时他仍生存,故也可能为本书作者。

四、本事

犹太的人民被掳巴比伦50年后,《历代志》的作者留下被掳时期的一页空白,继续写回国的历史。

波斯王古列下诏解除迦勒底王朝的禁令,准许犹太人返耶路撒冷(主前538年)。犹大人开始准备,第一批四万余人重返故国,视察圣殿废墟,踊跃输将,齐心建殿,但为当地的撒玛利亚人(他地迁来巴勒斯坦的移民和后代)所阻,到大利乌王时才恢复。圣殿在主前516年完成,举行盛大的逾越节庆典。但以后50年中重建耶路撒冷城垣的工作又受到撒玛利亚人的阻止(拉1-6章)。文士以斯拉获波斯王亚达薛西的支持,率领另一批国人返抵耶路撒冷,依摩西律法重建地方秩序。上一批回国的犹太人已娶异族女子为妻的都须离弃,以保信仰纯正(拉7-10章)。后来亚达薛西王的酒政尼希米,获准返耶城重建城垣。他不顾敌人反对,将城建成,耶城恢复生机(尼1:1-7:72)。尼希米被委派为省长,以斯拉向众宣读律法书,众民欢庆逾越节(尼8:1-10:39),并举行城垣奉献礼(尼11:1-13:3)。尼希米一度回波斯,重返耶城时,发现祭司和百姓中一些违纪和违反律法的事,一一加以整顿(13:4-31)。

这两卷书是以斯拉和尼希米复国工作的仅有记录,其历史价值不难想见。

五、以斯拉与释经

本书9、10两章记载回国后的犹太人可能因人口中女子人数少而与外族女子结婚生子,引起了信仰和民族纯一的问题。

以斯拉熟悉律法,又负有教导律法的责任。他面对的是如何解释古代律法来解决当前社会问题。律法针对古代情况而制订,涉及当时的具体需要。时移世易,新的社会问题发生,律法若无明文规定,究应如何诠释,既符合立法精神,又照顾到实际要求?这是以斯拉试图解决的困难。

律法上规定不得与某些异族结婚,是否等于禁止和一切异族结婚?圣经上说和某些异族婚媾会招来灾祸,是否等于说禁止和这些异族有婚姻关系?即使承认圣经禁止与一切外族的婚姻,要是已经结婚了应怎么办?

谁有权解释律法?以斯拉奉波斯王之命教导律法,但异族的一个王可以授权他解释律法吗?

以斯拉没有运用这权力,他诉诸全民,先承认律法的权威(拉9:10;10:3),然后决定如何适用于新发生的问题。步骤是先由领袖提出,再召全民讨论。他们祷告,相信圣经既为圣灵所默示,圣灵也必教导他们如何作解释。这里不存在“随私意”解说(彼后1:20)的问题。

圣经的话语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六、解释的困难

这两卷书所包含的历史资料至为丰富,但未严格依年代编写,引起若干解释上的困难。这包括:

1,回国的犹太人名单重复,先见于《以斯拉记》2章,复见于《尼希米记》7章。

2,用亚兰文写的发生于大利乌王在位时的事(拉4:6-6:18),却记在亚哈随鲁和亚达薛西在位之后。这些事早在他们之前半个世纪已经发生。

3,以斯拉和尼希米写的回忆材料次序为作者打乱,但根据所记日期,可得出如下的次序:以斯拉的材料:《以斯拉记》7:1-8:36;《尼希米记》7:73-8:18;《以斯拉记》9:1-10:44;《尼希米记》9:1-37;尼希米的回忆材料:《尼希米记》1:1-7:72;11:1-25及12章一部分(第一次返国)和10及13章(第二次返国)。尼希米以后的事有些插在《尼希米记》11和12章中。

作者显然以事为经,将与此事有关的材料为纬,读者可以在同一处看完此事的始末。

《以斯拉记》1-6章完全记大利乌年间建殿的事,因此放在一道的材料有被掳巴比伦回国诸人的记录,撒玛利亚人破坏的活动,突出所罗巴伯(拉2:2)而几乎不提设巴萨(拉1:8)。

这种写作的方法引起了几个问题。虽然有些圣经学者接受设巴萨(拉1:8;5:14)与所罗巴伯(拉2:2;3:2;5:2)为同一人的说法,但事实上极可能为不同的两个人。设巴萨是犹大人的首领,他的名字和约雅斤王第四子示拿萨极近似(代上3:17-18),很可能为同一人,故由古列王任命为省长,率领第一批百姓回国;所罗巴伯回国比设巴萨迟,是在大利乌王时代担任省长,负责圣殿重建工作。

其次为日期的问题。依本书所记年代,以斯拉是在主前458年到达耶路撒冷,时为亚达薛西一世第七年(拉7:8)。尼希米在445年前来和他一道工作,时为亚达薛西一世第二十年(尼2:1)。尼希米留在耶城12年(尼13:6),故他返波斯应在主前433年,然后于亚达薛西一世驾崩前重返耶城(主前424年以前)。这种传统计算法为许多有地位的学者所接受。以斯拉与尼希米一道工作了一个时期,一同主持宣读律法(尼8:9)和城垣奉献(尼12:26-36)。

有的学者因为主张以斯拉建殿的工作必须等尼希米修好城垣后才能进行,故认为以斯拉返国是在亚达薛西二世而非一世在位时。他在主前398年后才回到巴勒斯坦。

最近还有第三说,认为以斯拉返国是在尼希米之后,但不同意以斯拉和尼希米是在不同的波斯王在位时返国。他们认为以斯拉返国期在尼希米两次赴耶城的中间。因此《以斯拉记》7:8亚达薛西第七年应改为第二十七或三十七年(即主前437或427年)。

第三说难成立。第一、二说均有可能,但传统计算方法较圆满。

作者的目的在提供一段复国的历史,重点放在犹太人复国的动机,恢复家园的工作,和建设一个新土的努力上。年代是否准确反属次要。一个濒临灭亡的民族,现在有机会在自己的管治下,依照摩西的律法,共同生活,多年的美梦成真,才是本书的基调。

作者在主前四、五世纪写作此书,是一般称作两约之间的沉寂时代。这个时期的历史我们所知甚少。但一个以耶城为中心的新社会,却在这沉寂中长大成熟,准备迎接久所盼望的那个新王基督的降生。

—《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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