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第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以斯拉记第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7:1-44 以色列百姓的改革运动:本书以第7章为为准,分为前后两大部分。为1-6章中,作者一直以所罗巴伯带领第一次归回建筑圣殿为中心,较具体地说明了其过程。然后,越过58年岁月,记录了自己亲自带领的第二次归回。这58年的沉默期间发生了以斯帖书事件。其后,第三次归回中发生的所有事件,在尼希米书中介绍。建筑圣殿之后,以斯拉领导了恢复摩西律法,禁止与外邦人通婚等信仰复兴运动。而尼希米却着重于重建城墙及国家财政行政方面的治理。如此看来,被掳归回后的国家财政是在恢复信仰之后,才着手解决的。
7:1-6 以斯拉的家谱:本文中记录的以斯拉家谱并不完全(代上6:3-15)。如太1章的家谱,强调耶稣是大卫后裔,这里的以斯拉家谱把着眼点放在以斯拉是亚伦的直系后裔,是西莱雅的直系,具有大祭司血统。
7:1 有个以斯拉……儿子:圣经作者们时常把所有后裔笼统地称为“儿子”,而且把所有列祖称为“父”(代上2,3章)。西莱雅:意即“神是王”。B.C.586年,以斯拉归回的128年之前,西莱雅被尼布甲尼撒王杀害,是犹大王西底家时代的大祭司长。 希勒家:意即“神是我的产业”。他是大卫王时的大祭司长(王下22:4)。
7:2 撒督:意即“义”。他是大卫王时的大祭司(撒下8:17)。所罗门除掉曾经参与叛逆的祭司亚比亚他后,任命了支持自己的撒督为大祭司。结44:15中记载,撒督的后裔至死忠诚,撒督的后裔任大祭司职责到B.C.171年。在库姆兰(Qumran)社团中撒督后裔恢复了祭司职位。撒都该人的名称可能来源于撒督。
7:6 学士:意即“文士”(尼8:1,4,9,13;12:26,36)。文士以制作保管有关政治、宗教、思想的重要文献为首要任务,在政治结构尚未细分化的以色列兼任了非常重要的要职。起初,文士如约西亚王的文士沙番那样,担当了辅佐王的秘书职责(根据王下22:3 ;文士希伯来语意即秘书)。耶利米时期巴录(耶36:32)文士,还担当了记录先知口述的内容的职责。开始俘虏生活之后,文士被认为是研究教导圣经的学者。 王……一切所求的:表明以斯拉得亚达薜西莫大的信任。
7:7-10 强调以斯拉祭司长身份:本文省略了踏上第二次归回旅程之前的内容,及旅程过程中受到的许多苦难。
7:7 亚达薜西王第七年:亚达薜西王是B.C.464开始统治,所以他的第7年是B.C.458。
7:9 旅程约达4个月,比一般情况有些迟延。可能是因为还有老年人和孩童的原因。巴比伦和耶路撒冷之间的直线距离是800km,但是要沿着幼发拉底河向西北逆方向旅行,所以总旅行距离是1,440km。
7:10 以斯拉是模范教师,也是改革家。在教导他人之前他先以身作则,实践之前,先研究圣经找出明确的指南。本节表明具有宗教领袖才能的以斯拉,决心实行宗教改革。
7:11-26 允许第二次归回及援助命令:亚达薜西向第二次归回百姓的代表以斯拉和有关公务员,下诏允许第二次归回及援助命令。从B.C.586,耶路撒冷毁灭之后,到波斯被亚历山大灭为止,犹太人可能一直顺从波斯的统治。几乎半世纪多的期间中,波斯向犹大表示友好态度,已暗示这一点。
7:11 因着亚达薜西王的下诏,以色列百姓以以斯拉为中心踏上了第二次归回之旅。被掳到巴比伦的时间,如耶利米的预言(耶25:12;29;10)持续了70年(B.C.605-538)。巴比伦经过3次(B.C.605,597,586),把约5,6万名的犹太人迁移到米所波大米南部地区和地中海沿岸一代。这些人大部分是犹大社会的上层人士,及其家族,除此之外有些人虽然没有被掳留在本国,但也有许多人为了脱离恶劣的环境而搬迁到其他地方(耶44:1)。于是,因着被掳,作为一个国家的以色列共同体,好像从历史中消失了。在被掳期间敬虔的犹太人为恢复对耶和华的纯洁信仰和民族共同体而费尽心血,其实三次的被掳归回都是由他们为中心。因不顺服神而受惩罚,长期在外邦之地经历苦难的以色列百姓,不仅体会到神的公义,而且也认识到神是不受地区限制的。对踏上归回旅程的以色列人而言,被掳归回事件是神对以色列的无限慈爱的标志<绪论,被掳归回的属灵意义>。如此看来,对以色列百姓而言,被掳归回具有准备弥赛亚时代降临的意义( 例,教会前身会堂的产生等)。
7:12 诸王之王:可能第一次如此称亚述的王。这是因为亚述是征服许多民族之后建立的帝国。这一名称也用于巴比伦王(结26:7;但2:37)及波斯王。
7:13 以色列人:没有称“犹大”,而是称“以色列”(6:16)。亚达薜西的诏书适用范围,和居鲁士的(1:3)相同。
7:14 七个谋士:可能是斯1:14中涉及到的“波斯和玛代的七个方伯”。可能他们是波斯帝国的七大家族。在其他历史史料中,也涉及到关于七个方伯的事。 差你去:以斯拉是得亚达薜西王的公开允许和支援而被派遣的,但是他倾注于恢复耶和华信仰,委身于耶和华信仰的复兴,并不注重担当亚达薜西王的行政代理,相反他为复兴运动充分利用了自己的地位和精力。尽管如此,他并没有得到亚达薜西王的责难,这可能是因为他认真履行了自己的任务。
7:15 甘心献给:当时波斯国库中有很多宝物、财物,因此,献给神的祭物也是丰富的。这一点充分表明当时波斯对附属国的怀柔政策。
7:16 乐意献给……礼物:散居在巴勒斯坦外的犹太人向耶路撒冷献礼物的习惯,一直持续到罗马战争时期。但是因着罗马的胜利,强迫犹太人向丘比特神殿献礼物,从此这一习惯就变了(约瑟夫)。与本节类似的例子,在从驻扎在埃及的犹太军人所发的信件中发现,其中大利乌二 世的命令如下。“把收割的粮食和馨香的燔祭,在雅户(Yahu)神的坛上,奉我的名献祭”。
7:19 器皿:可能是第一次归回时未得到回收的器皿。
7:20 王的府库:这可能是指为保管从各地区征收的税而设立的仓库,而不是书珊的王宫国库。这种仓库是由各地区总督来管辖的。
7:22 本节中的这些食品用于祭祀。尤其,献素祭或燔祭时,盐是必不可少的(利2:13;结43:24)。亚达薜西细心关照归回的百姓重新开始宗教活动。
7:23 为何……临到……呢:亚达薜西一世时,波斯出现大变革。即B.C.460,埃及向波斯帝国的统治举起反抗旗帜。第二年,他们把波斯人从埃及境内赶出。但是因着斯巴达克的问题,B.C.459希腊把他们的军队从埃及撤回,于是亚达薜西重新开始征服在B.C.458叛乱的国家。亚达薜西王边准备远征,边下诏以斯拉。即他的多神论祈福信仰给了以色列恢复的机会(1:2,3;6:10)。
7:24 歌唱的:从古代开始,希伯来人就有用歌声告白信仰的习惯。大卫在耶路撒冷立了“歌咏的男女”(撒下19:35),所罗门增加了其乐队的人数。圣殿中总是有专门的赞美队,还有组成管弦乐团和合唱团的正式规定。 尼提宁人(2:43)。 不可……进贡……:这种措施,可能由来于波斯人从来不收本国祭司长的税。
7:25 士师(Magistrate),审判官(Judge):都是出自意为“裁判”的同一词,所以很难区分其职位。
7:26 治死,……或囚禁:每当波斯帝国派一名地方官吏时,就赋予他的权力。得到这种权力的官吏,在自己所治理的地区内可以作为一个王来统治。以斯拉得如此的权力,表明不仅在宗教性事务上,而且在其他 行政管理方面也行使了实际的领导权。以斯拉行使这种权力一直到14年后尼希米归回时。
7:27-28 因着亚达薜西的全力援助,在起程之前以斯拉献给耶和华的赞美。 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大卫也曾经常如此称颂(王下29:18)。一般情况下,更多使用“我们列祖的神”之称(徒3:13;5:30)。 施恩于我:以斯拉谦卑地承认,被掳归回不是因自己的实力或权势,而是因着神的护理。
7:28 我就得以:第一次出现以斯拉以第一人称记录。第一人称是称为“以斯拉回忆录”部分的特点(8:35,36除外)。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