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第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以斯拉记第二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2:1-70 巴比伦俘虏归回者的名单和人口调查:有许多学者主张,本文中出现的俘虏归回者的名单是尼7:6-73的内容。他们认为虽然,本文的名单与尼希米书的范围、名字数有些差异,但其差异是不可避免的误差。但是没有必要一定要采取这种见解。本文以第一次归回者中各家族的领袖为中心,广泛描述了其出身支派和村庄、城邑等。本章中例举的归回者名单,是以以下几个标准来区分的:①领袖的名字(2节);②以家族归回的百姓人数(3-19节);③以地区归回的百姓人数(20-35节);④以家族归回的祭司人数(36-39节);⑤以家族归回的利未人的人数(40-42节);⑥尼提宁人的家族(43-54);⑦所罗门仆人的后裔(55-58节);⑧种族和家谱不明确的人(59-63节);⑨总计(64节)。第一次归回者总人数为42,360名。第二次归回者人数是1,745名左右(8章),而第三次归回人数却不太明确。第一次归回时期估计为B.C.538尼散月3,4月份。关于本章记录的人数和尼希米7章的差异,请参照尼7:5-69图表“第一次被掳归回名单比较”。
2:1 子孙……回耶路撒冷:其实归回的目的地并不只是耶路撒冷,许多人回到耶利哥、提哥亚、基遍、米斯巴、撒挪亚等自己的故乡(尼3:2-19;7:25-38)。
2:2 耶书亚:是把希伯来语意为“神救赎”的“约书亚”转换成的亚兰语。这名字的希腊语是“耶稣 ”。耶书亚与该1:1中的约书亚是同一个人,作为大祭司长约萨达的儿子履行了祭司职务。尼希米是后来出现的有名的统治者,也是尼希米书作者尼希米。末底改是源于巴比伦神的巴比伦式名字。
2:3-19 以家系归还的人的名单和人数:在8章,10章,尼希米书10章等中也出现与本文类似的内容。本文的名字不是具体的人名,而只是一种家族。在这几个家族中本文涉及到的人是,B.C.538与所罗巴伯一起第一次归回的,剩下的人是后来归回的。
2:3 巴录:意为“跳蚤”,以色列人起名时随动物或家畜的名称。
2:5 亚拉:意为“野牛”。旧约中这种名字较稀少,但是以米所波大米文献中较多出现来看,这名字可能出于打猎期间。
2:6 巴哈摩押:意味着摩押的统治者。可能是公开的官职名。
2:10 巴尼:是利未人,在以斯拉教导律法后,引导百姓祷告的人之一(尼9:4,5)。
2:12 押甲:意思是“迦得是刚强的”,“迦得”(Gad)指命运之神(赛65:11)。押甲家族可能与迦得族有关。
2:13 亚多尼干:意为“我的主高举”。他的子孙中666名跟随所罗巴伯归回,剩下的人与以斯拉一起归回(8:13)。
2:20-35 以出身地区不同归回的名单:在这里以村庄和城邑为准,记录了归回者的人数,大部分是位于耶路撒冷北方的便雅悯领土的地名,犹大南部地区几乎没有涉及到。因为B.C.586尼布甲尼撒王进攻犹大时,位于南部地区的犹大族类,在战略上处于有利的地形,所以可以避免严重的战祸。
2:20 吉罢珥:与尼希米记录相同(尼7:25),应该读“基遍”。基遍是便雅悯子孙的村落(书18:25)。
2:21 伯利恒:曾用名称是“以法他”(创48:7),是大卫的故乡(撒上16:1)。位于耶路撒冷南部约10km的位置。
2:22 尼陀法:很早以前迦勒居住的地方(代上2:54),也是大卫的勇士玛哈莱和希立的故乡(撒下23:28,29;代上11:30)。
2:23 亚拿突:约书亚为祭司准备的地(书21:18;代上6:60)。祭司亚比亚他与亚多尼雅图谋叛逆,结果被囚禁的地方(王上2:26)。
2:26 拉玛:位于便雅悯北部的一个城邑(书18:25),位于耶路撒冷北8km的地方,从古到今一直是交通枢纽。
2:27 默玛:位于耶路撒冷以北1km的地区,非利士曾在这里安营驻扎,与扫罗争战(撒上13:23)。
2:28 伯特利:旧约圣经中共记录了65次。位于耶路撒冷北部19km的地方。伯特利、米斯巴、基遍以及基利家等地的居民,好像躲避了巴比伦的攻击。但伯特利灭亡于波斯取代巴比伦之时。
2:29 尼波:是“挪伯”的别称。我们之所以这样断定的原因是,本段落尤其24-35节只讲述属于便雅悯地区的城邑。所以,我们把这“尼波”认为是便雅悯之地的祭司长城邑“挪伯”(撒上21:1)。此城邑的位置是耶路撒冷北部4.2km的地方,其意思是“繁荣昌盛”。
2:35 西拿:归回的西拿子孙为3,630名(尼7:38中是3,930名),人数最多。有些学者主张西拿子孙不是指特定地域或特定家族,而是对身份卑贱之人的统称。
2:36-39 祭司归回者名单:本文中记载的祭司人数与尼希米书一致(尼7:39-42)。耶大雅、哈王树、音麦是大卫时代的大祭司(代上24:7-14)。
2:40-42 利未人归回者名单:与祭司的人数相比,利未人的人数很少。而且,由以斯拉带领归回时,一位利未人也没有(8:15)。利未人所负责的是事奉圣殿任务,所以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在被掳期为更加安逸的生活抛弃了其职务。
2:41 亚萨:大卫指定的“在圣殿歌咏的”3个人利未子孙之一(代上25:1;代下5:12;35:15)。
2:42 守门的:主要赋予利未人的职责(代上9:26;代下23:4;尼12:25)。守门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圣殿的各种出入口(代上9:17-27),除外还担当各项重活(代上9:28-32)。
2:43-58 尼提宁人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392名(58节),比利末后裔,歌咏人及守门人的总计人数还要多。
2:43 尼提宁:意思是“给予的”。他们曾是外国人,后成为以色列的仆人,也可以翻译为圣殿服从者。虽然他们受到如此卑贱的待遇(8:20;书9:27),但从没有背叛神,归回时一起回到了故乡。
2:51 巴卜:意思是“瓦瓶”(耶19:1-10),大肚子的肥胖之人的绰号。
2:53 巴柯:意思是“柯斯(Kos)的儿子”。
2:55 所罗门的仆人:所罗门曾把迦南地剩下的原居民当作仆人来使用(王上9:20,21)。所罗门仆人的后裔意味他们的子孙。他们被巴比伦掳去,在那里从事了劳力。重建圣殿时,他们担当了手巧的工作。与尼提宁人一样,从未埋怨自己卑贱的身份,只是为了主的事奉而回来。 琐斐列:象似意味“文士”。
2:59-63 所属不明确的归回者名单:本文中数算了其出身种族和身份不明确的人。他们虽然因着这种不确实性,在公共地位上,受排挤,但是同参与了犹太人的归回。他们的参与,与向外邦人传福音的新约思想有关联。即要铭记的是旧约的犹太人信仰虽然是排他性的,但并不是出于衰败的国粹主义,乃是出于遵守耶和华信仰纯洁性的动机。
2:59 本节中出现的城邑是巴比伦征服者使犹太人定居的米所波大米的地名。 特末拉:意为“盐的山坡”,可能此地撒上了盐(士9:45)。
2:61 巴西莱:具有“铁人”之意,与撒下17:27-29的巴西莱不是同一人。
2:63 省长:是所罗巴伯的波斯式名字, 也适用于尼希米(尼8:9)。 直到……乌陵……:出28:30中,乌陵和土明使用为决定神旨意的工具。但是失去耶和华荣耀之后(结8-11章),这种方法再也没有使用。
2:64 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第一次归回者人数,比本章中记述的人数总数更多,在尼希米书中记录为31,089名,在旁经中记录为33,950名。关于这种差异的存在,大概可考虑到两点。第一是在抄写过程中,可能是数字被遗漏或变更。第二是根据是否包含女子或孩童数,总人数会有所不同。
2:65 奴仆:总人口1/6的奴仆也一起归回的事实,暗示了犹太人对奴仆施行的较宽大的政策。 歌唱的男女:他们不是犹太人,可能是为结婚或葬礼时歌唱而雇用的人。于是他们与圣殿“歌咏”(41节)的出身有严密的区分。
2:66 马:可能是居鲁士赐给贵族的礼物。 骡子:王族或财主经常使用(王上1:33;赛66:20)。
2:67 骆驼:一般由女子和儿童骑,也用于搬运货物。本文中没有涉及羊或山羊及牛,如果这些动物也同行,那么归回行列的进行速度可能会更缓慢一些。
2:68 耶和华殿……甘心献:圣殿对个人来说是犹太人的信仰见证,对民族来说是民族生存的见证。于是归回之后,他们最先为圣殿献财物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
2:69 本节的内容,在尼7:70-72中描述得更加详细。 达利克:通用的金币,形状如弓箭和枪。1达利克相当于约5千元。 弥拿:1弥拿是60舍克勒,1法连得是60弥拿。1舍克勒用银来计算是一般劳动者4日的工价(金银的15倍),大概相当于11g。
2:70 自己的城:<2:1;尼3:2-19>。
—《精读本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