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家园
阅读导航

以斯帖记第八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以斯帖记第八章-《启导本圣经注释》

以斯帖记相关章:

以斯帖记第八章

8:1 犹太人的死敌已除,但还有一个死结未解,这便是王已颁发全国在亚达月十三日剪除犹太人的诏令。成命不能收回,解决的办法是由王另颁新诏,准许犹太人自卫。请求颁旨的事又落到以斯帖身上。“哈曼的家产”依例须没收归给王室,但亚哈随鲁王把它赐给了以斯帖。

8:2 原先是王给哈曼的戒指,授权随意对待犹太人和保管答允献给王室的银子(3:10);现在这个戒指给了末底改,并获以斯帖授权管理哈曼的家产。

王的戒指是授权的根据。

8:4 亚哈随鲁王第一次伸出金杖(5:2),是赦以斯帖违例的死罪;现在伸出金杖,表示悦纳她,愿意允诺所求。

8:9 “三月”为阳历五至六月,消灭犹太人的诏令发出了已两个月,但距离执行期还有八个月。犹太人有充分时间预备自保。

“一百二十七省的犹大人”:可见犹太人在波斯帝国分布之广,大小省分都有。

8:11-12 君王已发的命令不能收回(但6:8,12),憎恨犹太人和企图夺取财物的人,仍可合法进计杀戮。新命令准许犹太人自卫。末底改用王的戒指写的谕旨,内容和3:13几乎相同,只是要杀灭的对象换成了“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9章记有犹太人因保护自己性命而杀了不少人的事。

8:17 “惧怕犹大人”:所惧怕的不是在犹太人手中被杀;只要不敌对,都可平安无事。这些人可能象当年迦南土著一样(书2:9),看到神与犹太人同在,产生了一种信仰上的敬畏,因而接受其信仰。在作者看来,用武力自保成功不算胜利,自发地归向神才是真正的大胜利。

—《启导本圣经注释》

查阅相关章:
更多关于: 第八章   注释   圣经   提要   道尔   唐纳   简介   斯帖记   犹太人   谕旨   导论   犹大   波斯   的人   圣经   犹太   点此   仇敌   他们的   第八章   注释   约翰   希伯来文   国王   谕令   旧约   福音   以色列   经文   本书   诏书   这是   耶路撒冷   冠冕   彼得   戒指   王后   百姓
返回顶部
圣经资料,在线查经,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
@c.zyesu.com 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