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斯帖记第三章-《圣经背景注释》
以斯帖记第三章
三1~15
哈曼的阴谋
三1 亚甲族的哈曼 对末底改家世的描述令人联想起扫罗王(见二5的注释),同样,对哈曼的介绍,亦使他与古时扫罗故事之要角亚玛力王亚甲相连(见:撒上十五7~9、32~33)。
三1 哈曼的官位 以斯帖记虽然没有提到哈曼官居何职,研读本书的人经常以「维齐尔」(vizier)为他的头衔。波斯浮雕将侍立在王面前,手执君王兵器的高级官员称为哈札拉帕蒂什(hazarapatish,经常译作「千夫长」)。这人负责统率御用的侍卫,并且决定谁可以觐见君王。此外,波斯又有另一个称为「王之眼目」的重要官职。色诺芬记载这官员负责观察各省百姓,禀报所见一切。
三2 跪拜礼 希罗多德记载官阶相等的波斯官员的见面礼是在亲嘴。官位稍低者则亲吻对方的脸颊。如果两者地位有极大的分别,规定的礼节则是拜伏于地。末底改拒绝跪拜不太可能与崇拜有关,因为没有证据显示他不愿在王的面前跪拜。并且以色列人也有屈膝致敬的案例。屈膝是崇拜的一部分,但其所以如此,却是因为此举本身是崇敬尊重的表示。本节的跪拜并非间接把对象奉为神明。末底改比较可能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和哈曼之间,在地位上有跪拜所间接显示的极大差异而已。
三7 年代小注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是主前四七四年,当时以斯帖被立为后已经差不多四年了。尼散月在公历三月开始。亚达月是第十二个月,即在公历二月初开始。
三7 掣普珥 普珥(pur[u])是巴比伦语中的「签」字。考古学家挖掘到一些这些泥制方块的例证。撒缦以色三世(主前九世纪)的维齐尔(大臣)雅哈利(Iahali)的签大约有一吋见方。这些泥签虽然状似骰子(后者至少可以上溯到主前第三千年纪),上面却只刻了字(好运气的祷文),没有数字圆点。掣签的用意是要为哈曼计划中的事务,找一个适宜付诸实行的吉日。至于决定月分的方法,学者其中一个臆测是将普珥掷在上面写了各月名称的版上,看它掉在哪个月的空格上。通常一个答案要连续出现三次才算有效。
三8~9 波斯的宽容政策 历史学家一般的看法,认为波斯是比较宽容的政权。这评价主要是根据古列容许被掳者归回,重建庙宇的政策。但这决策背后的动机却不一定与宽容态度有关。不少经济、政治、宗教因素,都能成为支持这政策的理由。但这时距离古列的旨意已经有六十年之久,宽容不能消除叛乱,已成不争的事实。一般来说,古代的宗教迫害(如果存在)其根由都与政治和经济有关(可能今日也没有两样)。在哈曼的口中,需要诛灭的不是宗教团体或崇拜方式,而是一个种族。这种族的风俗习惯有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其狂热程度使这民族濒于作乱。
三9 哈曼提出的数额 一万他连得(按照大利乌所定的标准)约等于三百三十三吨。按照今日一盎司五美元的市价,这个数量的银子大约值五百六十万美元。但这数字若与同时代的数额相比,或能提供更加有用的比较。希罗多德记录了二十行省每年朝贡给大利乌的数额。纳贡最多的一省是亚述巴比伦,他们每年所献的数目约等于银子一千他连得(33吨)。而二十行省岁纳的总额则大约是一万三千他连得(按照大利乌所定的标准)。由此可见,本节所述的是个相当大的数目。哈曼认为这是发动他心目中之军事行动所需的经费(NIV将第9节最后一句译作「我就将一万他连得银子,为执行此事的人纳入王的府库」,清楚证明他所提供的是军费)。另一个更有趣的比较,是里底亚人皮锡乌斯(Pythius)资助亚哈随鲁对希腊用兵的经费。按照希罗多德的记述,皮锡乌斯是全世界第二的富豪(仅次于亚哈随鲁),身价一万六千四百他连得银子。他把全副家产交由亚哈随鲁处置。最后一个比较如下:修昔提底斯记载在其黄金时代,雅典储备金的总额是银子九千他连得(=10,440波斯标准他连得)。
三10 印章戒指 现有证据显示早期的波斯君王办理帝国公事时使用圆筒印章,处理私事时则使用平面印章或印章戒指。然而后者的使用在这时代日益普及。印章戒指上刻有王的正式印信,授权执行帝国的事务。考古学家只挖掘到寥寥几个这样的戒指。印章通常是用玉髓石制成,上面雕着君王在有翼日轮(代表阿胡拉马兹达)的保护下,作出英雄事迹(如:杀死恶兽等)的图画。波斯波利斯很多城堡泥版,都盖上了平面印章的戳记。
三11 这银子仍赐给你 新国际本译作「收回你的钱吧」一语,原文直译是「银子是你的」(好几位解经家都观察到这一点;和合本:「这银子仍赐给你」),显示亚哈随鲁核准了这笔费用(留意四章7节假设银子已经过户)。这笔银子究竟是哈曼自己的财富,还是他可以动用的资金,并不清楚。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库房和雇员。哈曼如果是省级的官员的话,他可能是将行省的资金调归国库。从那里开支出来的一切军费,都在王的核准之下执行。波斯波利斯的「库房文献」清楚描绘了司库的角色,司库的职务是分派工作小组,并发配粮食的开支。
三12 年代小注 以色列人祝贺得拯救的重大庆典逾越节,是在尼散月十四日举行。这谕旨是在尼散月十三日写成,亦即是在十四日开始颁布。因此,犹大人是在庆贺从昔日仇敌埃及人手下得拯救之时,获悉新仇敌的新阴谋。
三13 谕旨的性质 第9节清楚证明其用意是正式的军事行动(NIV将第9节最后一句译作「我就将一万他连得银子,为执行此事的人纳入王的府库」,九章3节用一模一样的措词,来形容帮助犹大人的人)。由于每个省分都为波斯军队提供兵员,每个组成行省的小国都设有防营。我们不必假定谕旨是公开颁布,鼓励任何人等都得参与屠杀犹大人。反之,每一族人、每个防营、每个省分的军队都进入戒备状态,在某一日展开密集的军事行动。这行动不一定要在「一日之间」发生。本节的希伯来用语最好是译作「同一日」,表示这是一致的行动──每一省都在同一时间发动攻势。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