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五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马太福音第五章-《圣经注解-黄迦勒》
壹、内容纲要
【山上的教训】
一、教训的对象和境界(1~2节)
二、论有福的人(3~12节)
三、是世上的盐和光(13~16节)
四、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17~20节)
五、五条新律法:
1.有关仇恨(21~26节)
2.有关奸淫(27~32节)
3.有关起誓(33~37节)
4.有关反应(38~42节)
5.有关爱人(43~47节)
六、要像天父一样完全(48节)
贰、逐节详解
【太五1】“耶稣看见这许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门徒到祂跟前来,”
﹝原文字义﹞“门徒”学徒,门生。
﹝文意批注﹞“这许多的人,”是指一般群众,他们跟随主,只是为着好奇想看神迹,或为得医治(路六17~19),或为吃饼得饱(约六24~26),而来拥挤主耶稣(可五31)。
“就上了山,”爬山很吃力,须付代价,主耶稣或许是藉此以淘汰那些不是存心要听祂教训的人。
“坐下,”犹太拉比教训门徒时所采的姿势,表明施教者具有权威。
“门徒,”指一班有心跟从主,乐意接受祂严格训练和管教的人。
“到祂跟前来,”就是亲近主。
﹝灵意批注﹞耶稣上山坐下,可表征基督被高举升天坐宝座;门徒到祂跟前,表明跟随主进入属天的境界,并且和主面对面交通。
﹝话中之光﹞(一)只为着神迹奇事而跟随主的人,主不将祂自己交托他们,因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二24~25)。
(二)我们若要得着主的启示,就必须出代价,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来十二1),竭力奔跑,并爬高到属天的境界里。
(三)我们亲近神(“到祂跟前来”),神就必亲近我们(雅四8)。
(四)作主的门徒,不要盼望安逸度日;惟有肯接受主严格调教的人,才能在主手中成为有用的器皿。
【太五2】“祂就开口教训他们,说:”
﹝文意批注﹞“他们,”主耶稣教训的对象,不是一般的群众,而是有心跟从祂上山,且到祂面前来的人(参1节)。
﹝话中之光﹞(一)凡不肯出代价的人,就得不着主的话语,他们即使是听了,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太十三10~16)。
(二)与主在属天的境界里有亲密的交通,得着主的话语(“祂就开口教训”),乃是天国子民答应属天要求的原动力。
【太五3】“‘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原文字义﹞“虚心”灵里贫穷;“有福了”快乐,欢跃,可称颂。
﹝文意批注﹞“虚心的人,”指心灵深处觉得虚空,今生的一切无何能满足自己,因而转向,追求神和属神事物的人。
“有福了,”指自内心涌出的欢乐,觉得自己多么幸福与快乐。
“天国是他们的,”动词‘是’字为现在式,指他们因抛弃俗世的虚空,转而追求属天的事物,所以现在就可以活在天国的领域里,经历天国的实际。
﹝话中之光﹞(一)不是‘自以为有’的可进天国,乃是‘自以为无’的才可进去;神赐恩给谦卑的人,阻挡骄傲的人(彼前五5)。
(二)在天国里面,是神作主,不是我们作主;因此,不是我们有甚么可以给神,乃是我们从神接受甚么。
(三)一个最具有天然才干的人,可能是一个最坏的基督徒;有才干的人,他所想的可能是要为主作甚么,而不是让主作甚么。
(四)神是拣选一个知道自己贫穷、一无所有、一无所能的人,神不能用一个自己以为是合神用的人。
(五)事奉神的人是以神为中心,不是以‘己’为中心;是我要站在神的一边,而不是要神来站在我的一边。
(六)那些拥有天国的有福之人,乃是把一切身外之物都舍弃,又把心中占有欲的根统统拔掉的人,他们就是‘灵里贫穷的人’。
(七)真正‘灵里贫穷的人’,再也不受外物的辖制,他们已经折断那个暴君──‘物’──所加在他们身上的轭。
(八)一个灵里感到贫穷的人,就会觉得有需要,因此他们必不骄傲、不自义;同时因为觉得有需要,他们就会寻求神、亲近神。
(九)得着天国就是得着了一切,因此他们不再有任何占有的欲望。
(十)我们的属灵成就无论到何种程度,仍应该像保罗那样不自以为已经得着了,乃是竭力的不断向前追求(腓三12~13)。
(十一)惟有肯时时倒空自己的人,才会有灵里虚空的感觉;我们应当将已往所得的观念、知识、意见倒空,只求主自己来充满。
(十二)信徒天天需要与圣灵合作,让圣灵挖去我们心中的石头(罪恶),使它成为谦卑痛悔的虚心(路十三8)。这样,神的种子种到你心里后,才能给种子充分发展的机会。
【太五4】“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原文字义﹞“哀恸”极其伤心的哭泣。
﹝文意批注﹞“哀恸,”指跟神表同情而有的哀伤,包括:对于自己的犯罪失败,对于圣徒的冷淡退后,对于教会的分裂荒凉,对于世界的邪恶败坏,对于世人的刚硬不信,在在都觉得忧伤哀痛。
“他们必得安慰,”神是赐各样安慰的神(林后一3),所以‘得着安慰’就是得着神自己,并经历神的各种安慰。
﹝话中之光﹞(一)不曾哀恸的人,不知道甚么叫作安慰;神的安慰不单是言语,而且是实际的,惟有经历过的人才能领略。
(二)我们今日虽有忧伤难过,但仍能靠主喜乐(腓三1),并且将来神还要擦去我们一切的眼泪,那时,就不再有悲哀哭号(启廿一4)。
(三)圣灵在人心里作工时,有光照、审判、责备的作用。信徒为罪忧伤痛悔,就给圣灵一个深入作工的机会,救你脱离神所定罪的事。
【太五5】“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原文字义﹞“温柔”温和,不反抗,不抵挡。
﹝文意批注﹞“温柔的人,”就是不为自己奋斗,与世无争的人──对于今世的权利和享受,抱持着退让的态度。
“承受地土,”就是在来世得着神永远的产业。
﹝话中之光﹞(一)温柔的人不但对自己无所求,对别人也无所求,满足于神的安排;这样的人,不只胜过别人,且也胜过自己。
(二)我们在这世上乃是客旅,我们所羡慕的,乃是天上更美的家乡(来十一13),因此,我们不为这地上的一切与人相争。
(三)一个肯背十字架的人,才是真温柔的人;凡是处处事事不愿意叫自己吃亏的人,在他绝对温柔不来。
(四)温柔的人因为不坚持自己的权利,按表面看,他们是吃亏的人,但实际上,他们是心灵最富有的人(“承受地土”)。
(五)向神温柔不刚硬,神才能支配你的心,你也就能在属灵的路上开始往前,扩展属灵的经历,就是承受属灵的疆界──土地。
【太五6】“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文意批注﹞“饥渴慕义,”指如饥似渴地羡慕自己的行事为人能合乎神公义的要求。
“得着饱足,”就是满足饥渴的心灵,不觉得遗憾。
严格地说,这世界上并没有人能达到神公义的要求,只有主耶稣才是真正的义者(约壹二1);所以正确的‘饥渴慕义’,乃是追求主自己作我们的义。
﹝话中之光﹞(一)自义的人是主所定罪的(路十八9~14),所以不要自以为已经得着了义,而要“饥渴慕义”。
(二)所有属灵的长进,都是在乎我们的“饥渴”;不觉得饥渴的人,不能从神得饱美食(路一53)。
(三)一个“饥渴慕义”的人,凡事害怕自己有一点点的不义,一直羡慕作到完全合乎义。
(四)人对义的认识,越过越深;昨日以为是义的事,今日可能觉得不该再作了。
(五)“饥渴慕义”的人,必然有好的属灵胃口;人若有了这种属灵的胃口,就会因着神的赏赐,一再得到饱足(得二12)。
【太五7】“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
﹝原文字义﹞“怜恤”慈怜,体恤。
﹝文意批注﹞“怜恤人,”即同情和体谅别人,乐意给别人所不该得的。
“必蒙怜恤,”即蒙神的同情和体恤,将我们所不该得的给我们。
﹝话中之光﹞(一)我们对待自己应该严苛,对待别人却要宽大、怜悯。
(二)我们愿意人怎样待我们,我们也要怎样待人(太七12)。
(三)我们与弟兄相处,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弗四32),这样,就必蒙神怜恤。
(四)我们若能记得自己对神的亏欠有多少,蒙神的怜悯有多大,就不该在意别人对我们的亏欠,也不该那么严苛地斤斤计较了。
(五)今天我们若能超过公义而怜悯别人,到那一天也要蒙神超过公义而怜悯我们。
(六)当我们看见人就觉得人可爱,很想把主的恩典也与他共享,这证明我们里面也有了主的怜悯心肠了,这时我们才可以算是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5)。
【太五8】“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
﹝文意批注﹞“清心的人,”指心里清洁的人,他们的心里没有掺杂,除神之外,别无所求所慕(诗七十三25),单纯要神,专一地渴慕寻求神自己(诗四十二1~2)。
“他们必得见神,”‘看见神’就是与神面对面有亲密的交通,也就是得着了神。
﹝话中之光﹞(一)看见神的路在于“清心”──心单纯、专一,就能看见;心若偏于邪、不纯,就会陷在黑暗里。
(二)我们若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就会失去那上好的福分,就是失去主自己(路十41)。
(三)撒但常利用许多的事物来诱惑我们的心,要叫我们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林后十一3)。
(四)在与神相交里,圣灵日渐调整你的心,洁净你的心,一直到别的事物在你心里渐渐蒙胧暗淡下去,主的形像却清楚地照进来。这时,你的心就像一泓清水,又像对准主的照相机;你对主的印象,就越来越深、越清楚了,这就是‘看见神’(来十一27)。
【太五9】“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
﹝文意批注﹞“使人和睦,”指在人群中间不但消弭争闹对立的情形,且更进一步产生和谐相爱的关系。
“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神是和平的神(林后十三11),所以,‘使人和睦’就是作神自己所作的事,也就是叫人在我们身上遇见神,这样,当然人要称我们为‘神的儿子’。
﹝话中之光﹞(一)信徒应当尽力与众人“和睦”(罗十二18)。
(二)福音的结果是使神与人、并人与人都得着和睦(弗二14~16),因此,“使人和睦”的最佳办法,便是竭力传扬福音(弗六15)。
(三)凡你的话能叫弟兄和好的,都是好话;凡你的工作能叫弟兄和好的,都是好事。
(四)只有让基督的平安在心里作主的人(西三15),才能“使人和睦”。
(五)人享受了主耶稣,而祂就是和平的君(赛九6),当然就使你能开始与神和好(西一21~22)。人越与神和好,也就越能与人也和好,并把别人也带进和睦的灵中。这时,你就有分于神儿子和睦的职事,也就是有了神儿子的标记。
【太五10】“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文意批注﹞“为义受逼迫,”‘为义’是指为着神的旨意(就是神所看为‘对’的事情),不顾那些在黑暗权势底下之人的反对与威吓,坚决持守真理与公义,因此而遭受他们的逼迫(彼前三14)。
“天国是他们的,”他们在地上的国度里既无处容身,当然他们所得的报偿乃是属天的国度。
﹝话中之光﹞(一)前节‘使人和睦’,是指我们如何对待别人,而本节“为义受逼迫,”是指别人如何对待我们。
(二)世人恨我们,乃因我们不属于世界(约十五19);我们固然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但绝对不可与世人同流合污。
(三)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提后三12)。
(四)我们若为神公义的缘故,甘心忍受一切的迫害、羞辱和损失,我们就可算配得神的国(帖后一4~5)。
(五)惟有在今天肯“为义”出代价的人,才有资格在将来的国度里,“为义”掌权、审判别人。
(六)彰显神的义,为义作见证,必然会受到恶的迫害,但结果必要与主同得胜,同得荣耀。
(七)不与世人同流合污,不与世俗随波逐流,不和黑暗、不法、不义的世界妥协,就难免不遭受逼迫。这样的人,乃是活在天国的实际里面,所以主说:“天国是他们的”。
【太五11】“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文意批注﹞十一、二节一面可当作第十节的更详细解释,如此马太五章就只有‘八福’;另一面也可当作不同类型的逼迫:前节是为‘义’受逼迫──为着不肯有分于世人的邪恶而受逼迫;本节则是为‘主’受逼迫──为着不肯否认信仰与主名而受逼迫;这样,马太五章就共有‘九福’。
﹝话中之光﹞(一)世人在恨我们以先,已经恨主了;他们既逼迫了主,也要逼迫我们(约十五18~20)。
(二)我们若真信主,就会遭受逼迫;为主受辱乃是天国子民必有的经历;从未因主受过逼迫的,恐怕信主还不够认真。
(三)说谎和毁谤乃是迫害基督徒很普遍的方法,世人无法抓住真信徒的把柄,只好捏造事实;凡过来说,我们若不讲真话,就是变相的迫害别人。
(四)有的时候,被人辱骂、逼迫还好受些,但被人捏造坏话毁谤,就比较难受,然而,无论好受或难受,我们都当超越,泰然处之。
(五)许多人在没有遇见逼迫时,显得很软弱;但是逼迫一来,反而变得刚强起来。这是因为他们里面的生命,显出喜欢为主站住的特性。
【太五12】“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文意批注﹞“应当欢喜快乐,”原文有‘大大地快乐’的意思。
我们‘应当欢喜快乐’的原因有二:
1.“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表示将来的赏赐是说不出来的‘大’──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八18)。
2.“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表示我们被高抬,竟然得与先知同列,也被算是配为主的名受辱(徒五41)。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的道路,若有逼迫,反而是福,因必得属天的赏赐;若一直亨通平顺,反而有问题。
(二)我们若要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便须付上先知所出的代价,受先知所受的苦(太廿三34,37)。
(三)基督徒遭受别人的逼迫、毁谤时,我们该有的反应,不是叹一口气,也不是闷声不响,乃是“应当欢喜快乐”。
(四)小逼迫,就有小喜乐;大逼迫,就有大喜乐。这一个喜乐,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所无法领会的。
【太五13】“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背景批注﹞古时犹太地方和中东各地吃的盐,多是‘矿盐’或‘井盐’,那些盐块从矿场或井里挖出来时,就像拳头大的石头一般。在这石块的外层包着一层盐。犹太人在吃饭时,右手拿着菜,左手握着盐块,用舌头舐盐以取味。家中每个人都有一块盐放在厨房中,吃饭时就各用自己的盐块。等到盐块的咸味逐渐减少,至完全失味时,原先的盐块就成为石头了,于是随手弃置,这些盐份用尽的石头就任人践踏了。
在古老的传统中,如果犹太人背叛了信仰,然后再回头时,在蒙接纳回到会堂之前,必须躺在会堂门口,请走进会堂的人用脚踩在他身上。有些基督教团体也继承了这一个传统,凡被教会法规驱逐的基督徒,在他蒙接纳归回以前,也要被迫躺在教堂门口,对走进来的人说:‘践踏在我身上,因我是那失了味的盐。’
﹝文意批注﹞“你们是世上的盐,”‘盐’的主要功能是调味并杀菌,我们在这世上具有双重的功用:
1.是制造和睦。
2.是防止并消杀罪恶和败坏的因素。
“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盐失去咸味’象征基督徒失去他们的功用,也就是变成和世人一模一样,毫无分别。
“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失去功用的基督徒,在神面前是无用的仆人,也不能受世人的敬重,反要被他们取笑、践踏;当主再来的时候,他们要被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哀哭切齿(太廿五30)。
﹝话中之光﹞(一)盐能调味防腐;基督徒具有盐的性质,能使人甜美,防止罪恶。正常的基督徒,可以令周围减少发生不正当的事。
(二)盐能调味,但它必须先溶解,才能发生作用;同样,我们必须溶解自己、牺牲自己、失去自己,才能成为别人的祝福。
(三)基督徒活在世上的目的,不是想从别人身上获取甚么,而是奉献甚么给别人。
(四)盐能防腐,基督徒在世人中间,必须与世界有分别,不同流合污,才能发生一种防阻道德沦丧的作用。
(五)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还不够,必须让这生命变作我们的性情;你是‘盐’不够,还必须是‘咸的’,才有用。
(六)基督徒就是被‘基督化’的人。他身上的味道,不是天然的,乃是出于基督的;像酱菜的味道是出于酱汁的一样。基督徒无论在那里,都应该活出基督,发出基督那义、爱、光、圣的味道来。
(七)纯盐不可能失去咸味,因此基督徒若凭着他们内在神圣生命的素质在世生活为人,自然能发挥‘盐’的功用来。
(八)盐若是和土混在一起,就不能显出咸味来;信徒若是爱世界、和世俗混在一起,沾染罪恶,当然也就失了味,不能对世界发挥功效。
(九)信徒乃“是”世上的盐,不是‘作’世上的盐;我们在世上的功用,是自然流露出来的,不是勉强作出来的。
【太五14】“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文意批注﹞“你们是世上的光,”‘盐’是重在说到我们的性质如何,而‘光’是重在说到我们的行为如何。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基督徒的地位如同建造在山上的一座城,是显明在世人眼前的,所以是不能隐藏的。
﹝灵意批注﹞“城”是由许多建筑物集合而成的,故它象征教会集体的见证,表明教会惟有建造在一起,才能大大地发挥光的功能。
﹝话中之光﹞(一)盐是我们的实际──十字架杀死的功效;光是我们的见证──彰显基督。
(二)光能照耀指引;基督徒应有光的功用,能照亮在黑暗中的人,并见证神的荣耀。
(三)我们行事为人当像光明的子女,显明、光照并消除所有暗昧的事(弗五8,13)。
(四)基督徒“是”盐、“是”光,不是‘作’盐、‘作’光;“是”,就只要任其自然,非常容易;‘作’,就有可能是自己装出来的,很难!
(五)我们若真的活在属天的境界里,并且服在属天的权柄底下,自然会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
(六)发光必须经过燃烧,没有火的焚烧,就没有光的照耀;我们若要发出光的功用,便须牺牲、舍己、付代价。
(七)我们在众信徒中间,应当不求显露;但在世人中间,则必须显露出基督徒的特性,能叫不信的人在我们身上看见基督。
(八)“光”是没有声音的,但能被人看见;人从你口里所听见的,是否和在你身上所看见的一样呢?
(九)一个被主建造、被主造就的基督徒,他身上的光“是不能隐藏的”,没有一个能力能压得住基督生命的表现。
【太五15】“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文意批注﹞“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十四节是说光‘不能隐藏’;这里是说光‘不该隐藏’。
“放在灯台上,”意即放在特别显露的地位上,以照亮周围。
﹝灵意批注﹞“放在斗底下,”斗是木造的量器,用以量取粮食,故它象征生活的挂虑;灯放在斗底下,意思是信徒被生活的问题所扣住,以致遮蔽了亮光。
“是放在灯台上,”灯台是放置灯的正当器物,它象征见证主的生活。前节的‘城造在山上’,是指基督徒站在属天、高超的地位上;本节的灯‘放在灯台上’,是指基督徒站在正常、合乎体统的地位上。
“就照亮一家的人,”前节的‘城’是给在城外的人看见的,本节的‘灯’是给在家里的人看见的;这表明基督徒的光,不单能照亮人的‘外面’,还能照亮人的‘里面’。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是盐,又是光;但我们这盐可能失味,我们这光也可能被扣在斗底下,因衣食生活的问题而熄灭。
(二)我们生活的态度──究竟是为主或是为自己而活──对于光的显明或是受遮蔽,有决定性的影响。
(三)我们若要为主发光,好照亮在我们四周的人们,就必须胜过生活的忧虑(太六24~34)。
(四)灯发光,乃是因为油被点燃而发出来的,‘油’指内住的圣灵;我们若要发光,便须被圣灵充满(弗五18)。
(五)凡是能遮蔽主从我们身上照出来的事物都是‘斗’;在主之外,甚至是最好的事物,都有可能变成‘斗’,把光遮蔽了。
(六)基督徒的光照,不只影响世人外面的道路,也影响他们的内心。
(七)“照亮一家的人,”我们对于神的众儿女,也应当供应从主所得的光,叫众人都蒙光照。
(八)你里面基督生命最真实的表现,是在你自己的家中;基督徒最初的见证,乃是让你“一家的人”看出你的改变。
(九)若要知道一个信徒属灵不属灵,不要看他在聚会中的表现如何,而要看他在自己家中的生活表现如何。
(十)我们为主发光,不要志气高大,想照亮全世界,而应只求“照亮一家的人”;不要企求到处显扬,但求照亮主所量给我们的范围(参林后十13)。
【太五16】“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文意批注﹞“天上的父,”这词说出神是我们属天生命的源头。我们若遵着这属天的生命而活,就必有生命的光(约一4;八12)照在人前,而人们也会在我们身上看见神的彰显,因此便归荣耀归给神(彼前二12)。
“荣耀归给神,”意指将神应得的称颂归给祂。
﹝话中之光﹞(一)主在这里把“你们的光”和“你们的好行为”当作是同一件事,这说出:
1.光照了,人才能看见你的好行为;光若不照,人们就看不见你的好行为。
2.光的照出,是神的性情在我们身上彰显出来,不是你自己。
3.你若没有光照,而仅是把好行为摆在世人面前,人们就归荣耀给你,而不是归荣耀给神。
4.你的好行为必须是能显出生命的光,也就是让人们看出你原来并不是这样的人,但因着相信主的缘故,里面有一个新生命发出光照,人看见从你好行为上所发的光,就把荣耀归给神。
(二)世人所以不认识神,不肯归信主耶稣,与我们基督徒缺乏好行为的见证,有很大的关系。
(三)基督徒好行为的动机,不是为炫耀自己,沽名钓誉,求人称赞(太六2);我们好行为的主要目的,乃是显明神的荣耀。
【太五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原文字义﹞“废掉”拆毁,败坏;“成全”实现,应验,填满,使之完全。
﹝文意批注﹞“我来要,”表明祂来到这世界乃是有目的的。
“废掉律法和先知,”指推翻旧约,因旧约系由律法和先知两大部分组成的。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律法和先知的话可分为两方面:
1.道德伦理。
2.仪文条例。
主耶稣来到世上为人,一方面丝毫不违背道德伦理;另一方面祂自己就是仪文条例所预表的实体,所以祂并不是来废掉律法和先知。
“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成全’有两方面的意思:
1.指实现、应验:旧约律法的要求,在主耶稣身上得着完满的实现;旧约先知的预言,在祂身上也得着完满的应验。
2.指填满、使之完全:旧约的律法和先知,只不过是字句和影儿,若没有主耶稣的到来,就仍有缺陷,还不够完全,所以祂来填满律法和先知,使之完全。
﹝话中之光﹞(一)主来成全律法和先知,说出丰满的基督乃是整个旧约的总和与实际(西二17)。
(二)信徒虽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只是不可将我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仍须遵守有关道德伦理方面的诫命。
(三)律法乃是将来美事的影儿(来十1),那形体却是基督(西二17),所以说主耶稣来到这世上,是使律法得着完满的成全。
(四)今天神已经将那全备使人自由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写在我们心上(来八10),也就是基督活在我们里面,带着恩膏在凡事上教训我们(约壹二27);我们遵祂而行,就是成全律法和先知。
【太五18】“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原文直译﹞“我实在告诉你们,到天地都过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过去,直到都成功了。”
﹝原文字义﹞“废去”过去,(与17节的‘废掉’不同字);“成全”成就,成功,变成,(与17节的‘成全’不同字)。
﹝文意批注﹞“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指旧天旧地都过去了的时候(启廿一1),意即到永世里。
“一点,”为希腊字母中最小的一个字母(iota)。
“一画,”用来形容附加在字母上的细线或突出部分(tittle)。
“都要成全,”十七节的‘成全’和本节的‘成全’意义不同;十七节是指补充律法,使其完全;本节是指成就律法,使律法中一切的要求都得着实现。
主的意思并不是说律法不能‘过去’,乃是说律法要等到‘成全’、‘成功’了,才能过去。主耶稣来到地上,既然已经实现并成全了律法(西二14),所以律法的仪文规条,在基督徒身上就都成为‘过去’了,我们若是再回头去遵守安息日、割礼等规条,就表示基督的救赎并不完全。这样,基督就与我们无益了,我们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五2~4)。
﹝话中之光﹞(一)律法有其权威,它的效力不会过去,直等到它的一切要求得着了成全。
(二)主在本节的意思是说,直到祂来地上之前,旧约的律法还不够完全,需要祂来使之完全;可见,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十4)。
(三)基督既已成全了律法,我们基督徒便不必再去遵守律法的规条了;我们只要活在基督里,便是遵守律法的精意了。
【太五19】“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原文字义﹞“废掉”解开,释放,取消,(与17节的‘废掉’不同字,也与18节的‘废去’不同字)。
﹝文意批注﹞“所以,”这两个字表明本节是由上文引出的结论。
“废掉这诫命,”‘这诫命’不是指旧约的诫命,而是指主耶稣所填满、所提高、所成全的诫命,相当于后面经文中的‘只是我告诉你们’(参22,28,34,39,44节),亦即主耶稣对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信徒不可等闲看待主在本章所说的话。
﹝话中之光﹞(一)人在天国里的大小,取决于我们对主的话遵行的程度;换句话说,我们若要在天国里为大,我们就必须重视主所说的每一句话,不单自己“遵行”,也要“教训”别人去遵行。
(二)主的工人不但要在口头上“教训”别人,同时也要自己“遵行”,这正如保罗所说:‘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提前四16)。
(三)凡只顾道理教训,而不顾道德行为的人,不值得我们信徒敬重。
(四)旧约律法的要求是相对的,而天国律法的要求是绝对的。
(五)你顺服天国律法的权柄,遵守天国律法的要求有多少,就表示你身上天国的成分有多少;所以你遵守越多,在天国里就越大。
【太五20】“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文意批注﹞“你们的义,”指新约信徒的义行。
“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文士’是当时犹太人中的旧约圣经教师,也就是律法专家,大多数是法利赛人(参阅太三7批注);他们的义是指履行律法规条所得的义,也就是律法上的义(腓三6)。
本节的意思是说,我们即使是严格遵行了旧约律法的每一条例,所得的也不过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仍然不能进天国。
基督徒的义(启十九8),乃是我们凭着神的生命,履行主耶稣所填满并提高的律法(这诫命)而有的,所以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话中之光﹞(一)天国的原则绝非不讲义,乃是须要“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故是讲求更高的义。
(二)基督徒的义,所以能“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并非我们自己所能作得到,乃因我们里面有神的生命使然。
(三)文士和法利赛人在外面遵行律法的规条,但里面内心却往往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廿三28);他们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三5)。
(四)基督徒所要达成的义,不是在外面遵行律法的字句,乃是在里面遵行基督的律法(加六2);基督教注重内心的品格,过于外面的形式。
(五)得救只需要相信主耶稣,进天国则需要高水平的义行;得救是靠基督成为我们的义,进天国是靠基督在我们身上所彰显的义。
【太五21】“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文意批注﹞“有吩咐古人的话,”就是神在古时借着众先知晓谕列祖的话(来一1)。
“不可杀人,”这是旧约十诫中的第六诫(出廿13;申五17)。
“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杀人者要被治死(出廿一12;利廿四17;申十七8~13)。
﹝话中之光﹞基督徒不只不可杀人,也不可自杀,因为自杀也是杀人的一种行为。
【太五2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背景批注﹞“地狱的火,”‘地狱’一词来自希伯来字Gehenna,原为耶路撒冷城外一处深谷的地名,古时又叫‘欣嫩子谷’(书十八16)。那里原是外邦异教徒拜摩洛时,用来焚烧自己儿女的地方(耶七31)。后来犹太人改用来焚烧犯罪者的尸首,和一切不洁的垃圾,所以该处的火经常不止息。圣经以此为背景,用来形容将来地狱的刑罚,乃是不灭之火的刑罚。
﹝文意批注﹞“只是我告诉你们,”这是主耶稣以天国君王的身份,订定天国的律法。
“向弟兄动怒的,”动怒比生气更深一层,因为生气不一定是犯罪(弗四26),向人动怒含有加害别人的心意。
“难免受审断,”一个人所以会杀人,乃是因为里面有怒气;我们不只不可有杀人的行为,并且须要从根本去消除杀人的可能性。
“拉加,”亚兰语中辱骂人的话(reka);含有无用、无知的意思。
“公会的审断,”‘公会’是犹太教中最高治理机关(Sanhedrin);在此亦可能指在会堂里的管训法庭。
“魔利,”希伯来文中辱骂人的字(moreh),指愚蠢、叛逆,其轻蔑的语气比‘拉加’更甚。
﹝话中之光﹞(一)传统的、传说的(‘你们听见’),都是外表的、字句的;只有神儿子直接的启示(“只是我告诉你们”),才摸着属灵的实际。
(二)主不喜欢有一个属乎祂的人无缘无故地发脾气,随便地生气,特别是生弟兄的气,向弟兄动怒,因这乃是一件不好的事。
(三)信徒不可以轻看、藐视弟兄。
(四)神在祂儿子里面说的话才是最新的启示,最进步的亮光。
(五)千万不要随便说话,随便骂人,随便责备人;主看所有不是出于爱的,都是另一形式的杀人。
(六)主重视我们说话时里面的动机,凡从我们天然生命、肉体、老亚当出来的话,都要受到审判。
【太五23】“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文意批注﹞“祭坛,”是献祭之处;犹太人藉向神献祭,蒙神赦罪,得神悦纳。
“献礼物,”指为感恩而献的甘心祭。
“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想起’指圣灵的感动,弟兄向弟兄怀怨,即表示弟兄之间发生了问题,没有和睦。
﹝灵意批注﹞在祭坛上献礼物象征靠着主耶稣的宝血,进入至圣所来与神交通(来十19)。
【太五24】“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文意批注﹞注意,主在这里并没有说谁对谁错,因此,即使是弟兄因为误会而无缘无故的怀怨,也应当尽力去解决。
﹝话中之光﹞(一)通常会‘怀怨’的人,表示他的灵命比较幼稚;灵命较长进的一方,虽然自己没有错,也要主动去同弟兄和好。
(二)我们必须先与人没有间隔,然后才能与神有美好的交通。
(三)先和弟兄交得通(“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才能和神交得通(向神“献礼物”);与身体和与元首的关系不可或偏。
(四)弟兄之间的罪,都是在教会中的罪;我们要除掉教会中每一个罪,神才能十倍、百倍的祝福我们。
【太五25】“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文意批注﹞“告你的对头,”指廿三节里向你怀怨的弟兄。
﹝灵意批注﹞“还在路上,”意即当我们还活在世上奔走天路的时候。
“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指主自己,这里意指他向主祷告,求主审判申冤(启六10)。
“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衙役’是指天使,‘监’是指信徒将来受惩罚的地方,也就是外边的黑暗里(太廿五30)。
﹝话中之光﹞(一)‘救恩’的门不是永久开的,“和息”的门也不是永久开的;我们必须趁还活着的时候,解消所有的冤仇。
(二)“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表示当事人任何一方若去世,就来不及和解了;因此,我们要及早与人和好,切莫因循拖延。
(三)弟兄之间的认罪、和解,与得救没有关系,但与将来的赏罚却有关系。
【太五26】“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文意批注﹞“一文钱,”面额极小的一枚小铜币。
本节是说天国子民对别人所有的亏欠,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小亏欠,也都要对付清楚。
﹝话中之光﹞(一)亏欠迟早总得还清,我们若不在路上解决,就是到了监里仍须解决,所以越早解决越好。
(二)对别人无论是大亏欠,或是小亏欠,都是亏欠,也都要还清。
【太五27】“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文意批注﹞“不可奸淫,”这是旧约十诫中的第七诫(出廿14;申五18);‘奸淫’是指夫妇以外的性关系。
【太五28】“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原文直译﹞“...凡是为满足自己的情欲而去看妇女的,在他的心中是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文意批注﹞“看见,”指特意去看,为着某种目的去看。
“动淫念,”指心里起了不轨的情欲(原文是‘贪恋’)。
在这里主并不是定罪正常的性感觉,因为正常的性感觉和婚姻并不是罪,而是圣洁的(来十三4),是出于神的创造;主所定罪的,乃是用情欲的眼光特意去定睛注视妇女。
﹝话中之光﹞(一)淫念乃是奸淫的动机和原因;天国子民不仅不可有奸淫的行为,并且连奸淫的念头和存心也必须铲除。
(二)当我们看到异性,撒但把不正当的性感觉射入我们心中的时候,我们要学习立刻拒绝,而不该为着满足那感觉再去注目观看。
(三)没有人能够完全防止情欲的搅扰,但是当情欲来叩心门时,我们不可准它进入,也不要招待它,更不可让它逗留。
(四)观看色情小说、照片、电影、电视等,都是犯奸淫的行为。
【太五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文意批注﹞“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人许多的罪恶是从眼目的情欲来的(约壹二16)。
“就剜出来丢掉,”主的意思是要我们竭力对付那能导致犯罪的因素,并非要我们真的去‘剜眼’,因为即使剜了眼,仍有可能再犯。千万不要把主在廿九和卅节的话,照字面遵行。
﹝灵意批注﹞‘剜眼’乃是指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3),也就是治死地上犯罪的肢体(西三5)。
﹝话中之光﹞(一)我们必须好好对付、消除奸淫的因素,否则将来会受主的惩治。
(二)人若清楚知道奸淫的污秽可怕,就宁可残废,也不愿沾染污秽。
【太五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文意批注﹞‘手’是人犯罪的主要工具,主不是叫我们真的砍掉右手(有人为了戒赌而砍掉十个手指头,后来赌瘾发作,仍照常去赌),主的意思是叫我们有对付罪恶的决心,并且不惜出代价去对付犯罪的动机和原因。
﹝灵意批注﹞‘砍手’意即不把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罗六13)。
【太五31】“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文意批注﹞旧约的律法允许人离婚(申廿四1)。
“休妻,”指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
“休书,”由男方写给女方的离婚证明书,以保障女方日后的社会地位,并可避免再受男方的骚扰。
【太五32】“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文意批注﹞“为淫乱的缘故,”暗示不贞洁是惟一准许离婚的理由,因为任何一方不贞洁的行为,是破坏了夫妻一体的事实。
“就是叫她作淫妇了,”既然只有不贞洁才准许离婚,则被离婚的人自然要归咎于不贞洁了。
﹝话中之光﹞(一)与犯淫乱的人结婚,等于自己也犯了淫乱。
(二)基督徒结婚是一生最重大的事,所以婚前应该睁开眼睛好好观察对方,以免后悔;婚后要尽量闭起眼睛,不要挑剔对方的过错。
【太五33】“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原文字义﹞“背誓”伪誓,发假誓;“起誓”用誓言宣告,设限,筑篱。
﹝文意批注﹞旧约的律法容许人向神许愿,但要谨守所许的愿(民卅2;申廿三21)。
【太五34】“只是我告诉你们,甚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
﹝文意批注﹞“不可指着天起誓,”‘指着’是说依赖某人或受某人的支持,或诉诸一个人或一样东西作见证,证明起誓者所说的话是真实的。
人起誓乃是因为自己的话语不足取信于人,而企图以自己对天、地、神(35节)负责的态度,表明自己的诚实。其实,天是神的座位,地是祂的脚凳,耶路撒冷是祂的京城,这些都是属于神的,我们并没有资格利用它们来支持我们的誓言。不但如此,连我们自己的头(36节),也由不得我们作主。我们信徒若是了解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知道我们对甚么都负不了责,我们就不会起任何的誓了。
【太五35】“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文意批注﹞“大君,”指神。
【太五36】“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文意批注﹞“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意思是连我们自己的头,也归神管理,由不得我们自己作主。
【太五37】“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译就是从恶里出来的)。”
﹝文意批注﹞话语的目的乃为表明事实。当话语与事实越相近时,话语就越简单。我们信徒的话语应该简明、坦率、诚恳;如果我们的话语比事实多一点或少一点,就表示我们或多或少具有谎言的成份。撒但是那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因此,那些多余的话,都是出于那恶者。
﹝话中之光﹞(一)“是”和“不是”,这二者之间不可通融;不然,我们就不能在地上为主作见证人。
(二)基督徒平时说话要诚实可靠,是就说是,不必加进甚么东西;不必请天、地、神来作见证,也不必说我是基督徒所以不说谎(说我是基督徒以争取别人的信任,也含有起誓的意味在内)。
(三)我们平常为人必须诚诚实实,没有是而又非,这样,别人即或不信任我们的话,也不必用发誓来为自己辩护,信不信由他。
(四)我们若要避免说是而又非的话,便须在基督里说话,因为在祂只有一是,总没有是而又非的(林前一18~20)。
【太五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文意批注﹞旧约的律法容许人讨回公道(出廿一24;申十九21),也就是说,对别人所施的恶待,可还以相等程度的报复,其目的乃在制止随意侵犯人。
﹝话中之光﹞(一)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意即公平的报复就不获罪;别人先敲掉你的牙是罪,你还过来敲掉别人的牙便不是罪。
(二)世人所求的是公平、公道,但基督徒所求的是超过公平、公道。
【太五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文意批注﹞“不要与恶人作对,”‘恶人’是指恶待我们的人,当我们受到别人的恶待时,不要凭天然的生命有所反应。
“有人打你的右脸,”这是指别人的无理恶待。
“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挨打而心里面没有忌恨,才能转过左脸再给人打;这不是我们人的忍耐、修养所能作得到的,必须是出于神的生命才能作到。
﹝灵意批注﹞‘打脸’象征羞辱。信徒应当超脱到一个地步,荣耀、羞辱、恶名、美名(林后六8),都摸不着我们。
﹝问题改正﹞注意:主这一段话(38~41节)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也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乃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同时,这段话是对基督徒说的,千万不要随便告诉不信的外邦人,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羞辱,并且对人、对己均无益处(参太七6)。
﹝话中之光﹞(一)世人争的是谁先打人,后打人的乃是合法的自卫;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肯还手。
(二)人打我们的右脸,是主借着人的手,来扩充我们的度量,叫我们长大;所以,最佳反应乃是转过左脸,以加增主藉人手所作的事。
(三)‘右脸’是主在对付我,‘左脸’是我站在主这一边对付我自己;灵命长进的途径,乃是欢喜着‘阿们’主十字架的对付。
(四)我们若看见别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就不会在挨‘打’时心里冒火、不舒服,反要欢喜快乐了。
【太五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文意批注﹞“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里衣’是指一个人最贴身的财物,也是一个人最合法的享受(连穷人也要穿里衣),故这是指别人无理的剥削。
“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外衣’比里衣贵重,故这是指我们不跟人计较,更大的财物损失也能心中泰然。
﹝灵意批注﹞‘剥衣’象征失去隐私。我们为着基督的缘故,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林前四9),甘心乐意丧失生活行为的隐私权。
﹝话中之光﹞(一)人要拿我们的里衣,是绝对没有道理的;我们给他外衣,也是绝对没有道理的。基督徒是不讲道理的。
(二)基督徒不是凭对错和人讲理由;讲理由的基督徒,是活在头脑(魂)里,不是活在生命(灵)里。
【太五41】“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背景批注﹞当时罗马帝国政府有权要求人民服务,或征收财物作为公共用途;如罗马兵丁‘勉强’古利奈人西门背耶稣的十字架(太廿七32),在原文与“强逼”同一个字。
﹝文意批注﹞“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被人强逼走路,这是丧失自主权,身在别人的权下,由不得自己。
“你就同他走二里,”这是指心甘情愿,服在别人的权下。
﹝灵意批注﹞‘强逼走路’象征意志的折服。我们信徒的心应当柔和谦卑(太十一29),不为自己坚持甚么。
﹝话中之光﹞(一)世上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十三1),所以顺服人的权柄,也就是顺服神。
(二)除非人的权柄明显抵触神的权柄,我们才不该顺从(徒五29);在一般情形下,即使是没有道理的强逼,也要欢喜着接受。
(三)刚强的人是刚强到一个地步,能够约束自己,不顾自己的权利。
【太五42】“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文意批注﹞财物是最能霸占人心的(太六21)。这里的意思不是要我们不分皂白的施舍,而是要我们的心能够超脱,不受钱财的霸占。
﹝话中之光﹞(一)你的财物并不是属于你的,是神托付你管理的。
(二)凡来向你开口求助的,要把他看成是神差来的使者,要试验出你的存心何在。
【太五43】“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文意批注﹞“当爱你的邻舍,”这话引自利十九18;“恨你的仇敌,”这是引自当时拉比的话。‘邻舍’泛指与我们有接触往来的人,‘仇敌’则指与我们作对的人;爱邻舍、恨仇敌,这是人之常情。
【太五44】“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原文字义﹞“爱”神圣的爱(原文agapao)。
﹝文意批注﹞“要爱你们的仇敌,”我们信徒要超越天然的爱恶感情。一方面,我们固然恶要厌恶、善要亲近(罗十二9),绝不可与恶人同伙(弗五7);但另一方面,我们却要爱罪人的灵魂,存心怜悯。
﹝话中之光﹞(一)人的爱(原文phileo)是相对的爱,受环境的支配,只能爱可爱的对方;神的爱(原文agapao)是绝对的爱,所以能够爱不可爱的人。
(二)基督徒在遭受逼迫时,最有效的对策乃是祷告;祷告能叫神作工,改变环境,使我们可以平安无事的度日(提前二1~2)。
【太五45】“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文意批注﹞“天父的儿子,”这词表明我们信徒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像祂在自然界中所表现的一样,对人应当没有差别待遇。
﹝话中之光﹞(一)神爱那些恨祂的,祝福那些咒骂祂的,施恩给虚伪与不正的人;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岂能容许我们以恶报恶(罗十二17)呢?
(二)神的儿女该效法恩典的神所作的事;神将人所不该得的给人,我们也将人所不该得的给人,并且多于他们所不该得的,这就是叫作基督徒。
(三)‘照’的动力是在日头里面,不是在人里面;爱的力量是在神的里面,不是在我们的里面。神的爱是不受人情况的影响的。
【太五46】“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甚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文意批注﹞“税吏,”被罗马政府雇用来向自己同胞征税的犹太人,他们被视为罗马的走狗,为一般犹太人所唾弃,等同罪人(太十一19);本节意指即使是罪人,他们也爱那爱他们的人。
【太五47】“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原文字义﹞“长处”更长,越发,超出。
﹝文意批注﹞“外邦人,”指不信主的人。
我们信徒和不信主的罪人的分别,是在于我们有神的生命,可以不凭着天然生命的爱恶对待别人。我们若活在神的生命里,就能爱我们所不能爱的仇敌。
﹝话中之光﹞(一)爱那爱我们的人,这是罪人的反应;向与我们亲近的人请安,这是外邦人的反应。若是作基督徒,也不过作得这样,就非常低而容易,和不信的人没有分别。
(二)本节的“长处”和廿节的‘胜于’相配;有比外邦人‘更长’的爱,才有‘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太五48】“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文意批注﹞这里的“完全”有二意:
1.是指‘全部包括’,意即爱人不可分别好人和坏人,必须都爱。
2.是指爱心的完全(约壹四18)。
在别的方面,我们不能像天父那样的完全,但在爱心方面,我们应当追求像天父一样的完全。
﹝话中之光﹞(一)“像天父完全一样,”这句话暗示我们只有凭着天父的属天生命,才能达到完全的地步。
(二)主对天国子民该有光景的结论是“要像天父完全一样”,这说出天国的律法无他,乃为完全彰显神的丰满,就是神儿子完满的见证。
叁、灵训要义
【天国子民的品格】
一、灵里贫穷(3节)
二、哀恸(4节)
三、温柔(5节)
四、饥渴慕义(6节)
五、怜恤人(7节)
六、清心(8节)
七、使人和睦(9节)
八、为‘义’甘心受苦(10节)
九、为‘主’甘心受苦(11~12节)
【天国子民的使命】
一、是世上的盐(13节)──里面性质的显露
二、是世上的光(14~16节)──外面行为的表现
【天国子民的义】
一、教训又遵行主的诫命(19节)
二、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20节)
【天国子民的人际关系】
一、不动怒气,与人和好(21~26节)
二、不动淫念,与配偶和好(27~32节)
三、不起誓,说话诚实(33~37节)
四、不与恶人作对,有求就给(38~42节)
五、不恨人,反爱仇敌(43~48节)
【新旧约诫命的比较】
一、旧约:不可杀人──新约:不可动怒、辱骂、不和(21~26节)
二、旧约:不可奸淫──新约:不可动淫念、离婚(27~32节)
三、旧约:不可背誓──新约:不可起誓、多说(33~37节)
四、旧约:以眼还眼──新约:不可作对、推辞(38~42节)
五、旧约:爱邻舍、恨仇敌──新约:爱仇敌、为逼迫者祷告(43~47节)
【基督徒所该有的反应】
一、人打右脸,我加左脸(39节)──胜过羞辱的感觉
二、人拿里衣,我加外衣(40节)──胜过隐私的权利
三、人逼走一里路,我陪走二里(41节)──胜过刚硬的意志
四、有求的,就给他(42节)──胜过财物的霸占
五、被反对、被逼迫,反倒爱他,为他祷告(44节)──胜过情感的爱恶
—— 圣经注解-黄迦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