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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第十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马太福音第十七章-《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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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3 记录了登山变像事件(可9:2-13;路9:28-36)。这与耶稣的道成肉身、复活等事件同样具有重大意义<路9:28-36,耶稣生平的五大事件>,详细内容请参照可9:2-13,注释。

17:14-21 记录了医好因被鬼附而癫痫的孩子(可9:14-29)。

17:22-23 第二次预言受难。此预言里包含了耶稣的受死和复活(16:21-28)。为了完成公义和慈爱的救恩,耶稣自愿成为牺牲祭,而绝非是败于罪和死亡。因此圣徒当与耶稣联合,胜过最后的仇敌——死亡。只有这强有力的复活信仰才使我们胜过其过程中的苦难(林前15:42-54)。

17:23 大大地忧愁:当痛苦和苦难逼来时动摇是人之常情。门徒们即使听到耶稣将要复活的预言,也因将受死的消息而有所动摇。今日的圣徒都经历过复活升天和五旬节降临事件,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忧虑。忧虑和寻求快乐的欲望是撒但攻击圣徒的两大武器(13:22)。

17:24-27 纳殿税的问题和22:15-22的向罗马纳税(人头税)的问题具有不同性质。后者是当时最敏感的政治问题(issue)之一,具有强制性,是宗教领袖为了使耶稣陷入网罗而使用的工具。圣殿税则是当时的犹太人按照信仰习惯自愿缴纳的一种自治税。只是在这里成为问题的是,耶稣作为圣殿的实体大于圣殿(12:6),还要纳税吗?尤其耶稣是为了结束圣殿制度,导入新制度,即福音的教会而来的,因此这问题显得更加重要。直到日子已满,尚未决定性地完成弥赛亚事工之前,为了不受非本质性的琐碎之事的阻碍,耶稣总是智慧地避开这问题:①从这里我们当吸取教训,若不是进退维谷的信仰问题,当避免无谓的纷争<多3:9,圣徒对辩论的态度>;②万事都有时候和顺序。

17:24 到了迦百农:在16:13,主周游加利利北部地区,这回最后一次来到了加利利传道的中心——迦百农(8:5)。有收丁税的(有收半舍客勒的):半舍客勒是为了维修圣殿,所有犹太人自愿缴纳的自治税,每年一度约在亚达月15日左右收取。若考虑到耶稣是尼三月(3-4月)15日左右受难,那么这件事正好发生在受死的一个月前。不纳丁税吗:这些人想,若耶稣不纳丁税就大声宣嚷:耶稣就是没有耶和华信仰的伪善者。

17:25 说:“纳”:因为至今以来耶稣没有反对过纳丁税,因此彼得可能没有顾虑就痛快地答应下来了。关税、丁税:关税是属地方税;丁税是人头税,即每个人都要缴纳的,属国家税。耶稣一直以来都不作声地缴纳了这些税,现在却为什么视为一个问题呢?那是因为耶稣已正式显明他是弥赛亚,即以教导门徒们将到来的弥赛亚国度比这世界的王国更宽阔、更伟大,以及永远存在为前提,同时又为了与圣徒在这世界当尽的义务相协调起来。<罗 绪论,基督徒顺服与不顺服的界限>。

17:26 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统治者的直糸亲属可免税,以此推理圣殿主人之子耶稣和他的门徒也当免圣殿税。这里所要讨论的不是税金的用途问题,乃是免税对象的权威问题。

17:27 往海边去钓鱼:耶稣完全没有必要纳圣殿税,但正如为了不至让犹太人误会而规范行为,这次是耶稣为了让门徒们确信他就是全知全能者的儿子而预备了这一小小神迹。

《精读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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